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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后记(1 / 1)

关于那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并没有什么好说的,和绝大多数的传奇故事一样,在时间的流逝当中,所有和那场战争有关的情节,都已成为游吟诗人传唱的诗篇,并且流传出很多个大同小异的版本:无非就是英雄们在一个超级英雄的率领下击败了死灵之王的阴谋,又一次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光明与和平。

和兽人的守护神相比,道格拉斯这个名字在更大的意义上是一个英雄,是一个丰碑式的英雄。

在战争过去的前十个年头,还有很多充满激情爱好冒险的年轻兽人络绎不绝的去往格里芬古战场,去瞻仰英雄的壮举缅怀英雄的事迹。

不过那里真的没有什么,除了坑洼不平的沟壑与丘陵,就是改道的格里芬河,偶尔还能在沙土中寻获一两件在战争中遗落的武器或者是铠甲的碎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各个种族的生灵们都已经对那片战场毫无兴趣,虽然有些人提议在那里建造一座纪念碑,用来缅怀那些战死的英灵,但这个说法仅仅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几十年的漫长时光过去之后,甚至连当初的提议者都已经忘记了这个提议。

作为反抗死亡的大本营,肯特荒原的发展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自从道格拉斯升入神国之后,肯特确实繁盛了十几年,不过很快就又归于平静。

肯特部落的所在地,就是现在这个被称为肯特城的地方,至今都没有发展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城市。

究其原因,其实非常简单:没有了征战的需要,这里很难发展起来。尤其是各种族之间的大融合开始之后,那些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的区域很快就蓬蓬勃勃的发展起来,后来居上的新兴城市并没有用多少时间就超越了肯特城。

无论是繁华程度还是常驻人口数量,肯特城只能算很一般。

用后世者的眼光来看,那场生死大战和道格拉斯的封神,极大的影响了这个世界的政治格局,其影响力至今都非常明显。

最让人瞠目结舌的是,在大战结束之后的第二年,作为人类最大帝国的特兰西就爆发了内战。因为没有了魔法之师和铁帅等强力人物的压制,国内议会的长老们高喊着共和的口号把他们的皇帝赶跑了。仓皇出逃的特兰西皇帝反而受到了死敌盖伦帝国的优待,在盖伦帝国境内建立起了临时政府,招募军队和那些高喊着共和的叛国者反复交战。

在九年的时间之内,特兰西的保皇派和共和派共大战十三次,史称九年战争。最终互相妥协,在特兰西皇帝宣布放弃实权的情况下被共和派的长老迎接回去。在很多人的预想当中,特兰西帝国的内战肯定还会爆发,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这个虽然还保留着皇族和帝国名义的国家在共和派的治理下,迅速繁荣昌盛再次强大起来。

这些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兽人帝国相比,简直可以算是微不足道,在战争中被极度削弱的黄金种族,尤其是雷因族,不得不对强大的肯特势力俯首称臣。被肯特奉为主母的佩姬公主几乎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联合起了泰格族和肯特的力量,迅速成为整个帝国最具实力的人物。当芒克族的祭师们宣布佩姬公主成为帝国女皇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兽人都认为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佩姬女皇的治理水平只能用普通来形容,既没有太大的功绩也没有很明显的过失,唯一带给历史的深远影响就是更改了历法。改神历为英雄历,以那场大战的时间为英雄历的元年!

现在是神历1284年,英雄历40年,仲夏。

曾经让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撼的生死决战已经过去了整整四十年。

在肯特城外的卫城大道上,几十辆大型牛车排成一字长龙,顶着炎炎烈日朝着城内驶来。

每一辆车上都有一面鲜红的旗帜,旗面上的图案是一个三角形,用法杖、重锤和钉头锤构成的等边三角形。

四十年前,没有人在乎这个看起来很滑稽的图案,但是现在,这个图案代表着一个实力雄厚规模庞大的佣兵组织:无敌三角。

据说,仅仅是据说,据说这个佣兵组织的三位联合创始人不仅参与了那场惊天动地的生死大战,而且个个都是顶级强者,每一位创始人都拥有强大的战斗力。最让人震撼的是,在兽人的守护神道格拉斯封神之际,为了酬谢他们的战胜死灵之王的功劳,曾经用自己的神力制造了一个卷轴作为礼物送给他们。

经多方证实,这个神祗赠送的卷轴真实存在,并且被日渐庞大的无敌三角佣兵组织作为镇山之宝永久收藏。至于那个卷轴中封印着多么强大的魔法力量,那就是完全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据一些无敌三角的佣兵猜测,那个卷轴中封印的魔法很可能威力无比强大的末日审判,也有人猜测是圣光守护,至于真相究竟是什么,已经无从查证,除了至今都健在的那三位创始人之外,谁也不可能知道。

无敌三角佣兵组织的庞大车队进入肯特城之后,那些经验丰富的老佣兵大多是一头扎进成立的酒馆,用辛辛苦苦赚来的银币来买醉。只有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新手佣兵,才会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去那个传说中的圣地:龙窟!

所谓的龙窟,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木头棚子,因为曾有一条神龙在这里居住,所以才名声大噪,成为享誉整个大陆的旅游圣地。

虽然中午的太阳十分毒辣,但是龙窟附近依旧人山人海。

两个年轻的佣兵花费了十二个铜角子买了门票,当他们看到那破败的龙窟之后,顿时大失所望。

那个强壮而又年轻的道格族犬人是佣兵中的新手,一想到自己居然花费了好几个铜角子来看这样一个破败的几乎要倒塌的木头棚子,就心痛不已,小声的朝着身边那个女性精灵抱怨着:“艾薇儿,我真不应该听从你的建议来这里看什么龙窟,我应该拿那几个铜角子去买酒……”

很难想象,一个高傲的女性精灵会加入佣兵组织,会为了一点点辛苦钱就奔波劳累。但是这确实没有什么好稀奇的,自从父神陨落唯一的神子柳远藤也失去了所有的神性之后,精灵族再也不指望神祗的垂怜,彻底的世俗化并且完全融入到大陆生活当中。精灵们以各式各样的手段谋生,和各个种族的生灵接触并且相处的很融洽。甚至有些精灵已经成了非常成功的商人,一个个腰缠万贯过着非常奢侈的生活。

精灵居然会经商?这是以前是绝对无法想象的,但是现在,这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

艾薇儿却一点都不失望,兴致勃勃的参观完了龙窟,走的累了才在龙窟旁边的一个凉亭中坐下来,美丽的女精灵挽着这个道格族同伴的手,非常神往的说道:“这个龙窟中曾经居住过一条金龙,高贵的金龙啊,你知道吗?”

“所以才叫龙窟啊,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曾经有一个和我一样的精灵,驾驭着强大的金龙,那就是我们精灵族的龙骑士!”

强壮的道格族犬人佣兵似乎微微皱眉:“艾薇儿,那不过是个毫无根据的传说而已,哪里有什么龙骑士,反正我是从来也不相信的。我只想多赚点钱,把咱们的婚礼办的风光一些……”

道格族同伴过分现实的态度让美丽的女精灵有些不满意,小声的嗔怪着:“钱,钱,你就知道赚钱……”

犬族佣兵把女精灵的小手放在自己的手掌中,低声说道:“我的艾薇儿,只要你高兴我愿意去做任何事情,你说有龙骑士那就有好了,虽然我不相信龙骑士,但我相信你……”

同伴的态度让女精灵很满意,遥指着龙窟附近那些穿金戴银的参观者说道:“那些不远千里来到这里的太太小姐们确实很有钱,但我一点都不羡慕,我们现在的生活不就很好吗?”

“可是我……我现在这么穷,就算是一件像样的礼物都买不起……”

就在这一对来自不同种族的小情侣在互诉衷肠之时,天空中突然出来隐隐的闷雷之声。

两个小佣兵万般诧异的抬头看了看天,天空如洗万里无云,怎么会突然出来雷声呢?是不是听错了?

没有听错,因为隐隐的雷声正滚滚而来,而且越来越响亮。

难道要下雨了?但是看不到一丝乌云啊!

“轰”

一声震耳欲聋的炸雷响起,女精灵吓的尖叫一声,下意识的躲到了高大魁梧的道格族同伴身后。

天空被撕裂了,空气急速流动,随着一阵阵白色的光芒闪烁,一个巨大的怪物从裂缝中钻了出来。

金光闪闪的硕大头部,狭长的眼睛里爆射着金色的光芒,通体金黄的鳞片……

是龙,真的是龙!

龙窟附近满是参观的人群,当巨龙真正出现的时候,恐惧的尖叫声此起彼伏,互相推搡着踩踏着,不顾一切的胡乱躲藏。

硕大无朋的金龙懒得看一眼慌乱的人群,直接朝着小小的凉亭扑了过来。

女精灵从未见过这么大的场面,凛凛龙威让她连站都站不住了,全身剧烈颤抖,死死的抓住道格族同伴的衣襟……

“轰”巨龙降落在距离凉亭七八米之外,尾巴无意中拂过凉亭,小小的凉亭顿时塌了半边儿。

面对浩瀚威严的龙威,道格族小佣兵同样心生畏惧,却强自克制着内心的恐惧劈手抽出腰刀,死死护住身后的女精灵,用颤抖的声音大喊着:“艾薇儿,有我在,不要怕……”

金龙瞪着硕大的眼睛看了看这个小小的佣兵,用如雷一般的声音很不友好的咆哮着:“你们在我的家里做什么?我好像没有邀请过这么多人来我家做客吧?”

龙,最容易被激怒的种族。据说,一头发怒的龙,可以在弹指之间轻而易举的夷平一座城堡。小小的道格族佣兵一直以为这不过是夸张的传说,现在看来,这个传说一点都不夸张,因为眼前的这头金龙绝对有这样的实力。

“我……我”尽管金龙的威严让这个小小的佣兵非常畏惧,但他总算没有在龙威的影响下瘫软在地,为了不激怒金龙,他把手中的腰刀低垂下去,下意识的用身体紧贴着身后的艾薇儿:“尊贵的金龙,我……我买过门票的……”

“门票?什么门票?”金龙的口水如同瓢泼大雨一般飞溅到小佣兵的身上。

“不要吓坏了他们,”随着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响起,小小的道格族佣兵才注意到在金龙的颈部居然坐着一个半精灵。这个半精灵的声音很甜美也很柔和,和艾薇儿的声音很象。

原来真的有龙骑士。

见到龙骑士的瞬间,道格族小佣兵反而轻松了很多,因为传说中的龙骑士公正严明,具备一切美好的品德,绝对不会随意欺凌弱小。

道格族小佣兵赶紧举刀致敬,用很谦卑的声音说道:“高贵的龙骑士,我……”

“你是碧叶丝吗?”不知何时,身后的女精灵艾薇儿已经站了出来,怯生生的问道:“你真的是碧叶丝吗?”

碧叶丝看着这个女精灵,反而诧异了:“你认识我?”

“我的天,你真的是碧叶丝,传说中的龙骑士!”艾薇儿顿时就兴奋起来,拉着同伴的手反复摇晃:“我说过的,我曾经对你说过的,真的有龙骑士,现在你相信了吧?相信了吧?”

“无聊!”金龙很粗暴的打断了艾薇儿,迈开大步硬生生的挤进小小的凉亭,直接把两个小小的佣兵从凉亭中挤了出去。

“爱格丽斯,优雅一点,你太没有礼貌了。”

“我已经很优雅了。”

咯吱咯吱的声响当中,小凉亭好似随时都有可能被金龙巨大的身躯给挤塌。

不过,金龙毫不在,就算是一座大山在她眼前瞬间崩塌,爱格莉斯的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碧叶丝从龙身上跳下来,朝着凉亭靠近走廊的那一端走去。

在走廊和凉亭连接的位置上,同样是一个精灵和一个道格族的犬人对面而坐,中间的小桌上摆着三杯清水,他们显然是在等候什么人。

碧叶丝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过来,端起其中的一杯清水一饮而尽:“真是很不好意思,我在哭泣之海位面耽误了一点时间,来晚了,我没有错过什么吧?”

“没有错过什么,其实道格拉斯领主也刚到不久,”那个男性半精灵端详着眼前的龙骑士:“你还是原来的老样子,我很欣慰。”

“你已经显得有些苍老了,我的哥哥。你……当初你失去了不朽的机会,你后悔吗?”

哥哥?碧叶丝的哥哥?两个小佣兵已经楞住了。

难道……难道说那个显得有些苍老的半精灵就是传说中主动放弃了父神神性的精灵族神子?他就是那个为了精灵族的世俗化和大融合奠定基础的柳远藤?

“我们精灵一族能够重新焕发生机,就是因为我们不再依靠神祗,能够完全融入到这个时代当中,就算是我归于尘土,有算得了什么?我们的智者曾经说过……算了,还是不提那些伤感的事情了吧。你给我说说在外层位面冒险的故事吧,我想那一定很有趣。”

还不等碧叶丝开口,那个身材高大的犬人就已经离座而起,笑呵呵的说道:“你们兄妹已分离了整整四十年,难得团聚一次,定然有很多知心的话要说,我就不妨碍你们了。以后……以后这样的机会越来越少了……”

“是的,自从我们兄妹在半兽荒原和道格拉斯领主相逢,真正聚在一起聊天的时候真的是太少了。”

“哈哈,该说的我都已经对你说过了,该看的我也已经看过了。”道格拉斯抬头看了看远方,:“你们兄妹先聊吧,还有些老朋友要去见一见。狼王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去和它谈谈成为神国守护兽的事情,只怕狼王习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不大喜欢成为神国守护兽。狼王正在赶过来,他的气息已经很近了……”

柳远藤笑了,很开心的笑了:“神国守护兽确实拥有几乎等于是永恒的生命,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漫长的生命或许真的没有人们理解的那么宝贵,至少很有很多东西更加珍贵。”

“你就是最好的例子。”爽朗的大笑声中,道格拉斯迈步出了凉亭。

当道格拉斯走过那个道格族小佣兵的身旁之时,这个小佣兵已经跪拜下来,只有最虔诚的信徒对神祗才会使用这种五体投地的礼节。

小佣兵已经激动的难以自制,甚至有些语无伦次了:“最伟大的兽人守护神啊,我是您忠诚的奴仆,能够在有生之年亲眼目睹您的真容,这必定是您最慷慨的垂怜。愿您最耀眼的荣光……”

还不等这个小佣兵把话说完,道格拉斯就已经微笑着把他拉了起来。

面对着心目中的神祗,小小的佣兵已经忘记了自己应该说点什么,只是不住的发抖。

道格拉斯的笑容的那么的和蔼,让道格族小佣兵那紧张兴奋的心情稍微得到些许的缓解:“不用念诵祷文了,神祗的垂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有用,在你的生命中,起主导作用的从来就不是神,而是你自己!只有你自己的奋斗和拼搏才是最重要的!”

“是的,是的,”虽然还没有完全理解道格拉斯话语中的真意,小小的佣兵却把道格拉斯说过的每一个字都牢牢的记在心底。

看他脸上紧张的表情,就知道小佣兵并没有完全理解自己的意思,道格拉斯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想你一定知道我的生平吧?”

被神祗拍打肩膀,让小小佣兵登时就产生了无比的荣耀感,仿佛接受检阅的士兵一样把身体挺的笔直,大声回答着:“作为您最虔诚的信徒,《守护之神本纪》是我的必修课,我清清楚楚的知道您的生平,我还可以背诵呢……”

“背诵就不必了,你只要知道我曾经是一个和你一样的小人物,经历过磨难经历过奋起,才能成功,我希望你记住这句话。”

对于这个小小的佣兵而言,这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教导,而是神喻:“永不忘记。”

看着这个小佣兵实在的太紧张了,道格拉斯笑了笑:“知道为什么会把神历改为英雄历吗?”

“《守护之神本纪》第四十六卷第三十二章第一小节记载,神说……您说诸神的时代已经结束,英雄时代的序幕已经拉开,所以您才降下神喻改元英雄历。”

“对,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不过没有你说的那么刻板。改元英雄历的原因只有一个:不论种族不分信仰,每一个生灵都是自己的英雄,诸神会逐渐远去,以后的时代和未来世界属于你们。”

道格拉斯似乎不想和一个年轻的生命说起太过于深奥的话题:“好了,就说到这里吧,如果你有机会见到无敌三角佣兵组织的三位大首领,代我向他们问好。记得告诉他们,新手佣兵每月七个银币的薪水实在是太低了,让他们给你这样的小佣兵多一点收入,就说是我的建议。”

“遵命,吾神!”

道格拉斯转头要走之时,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从手上摘下一枚黑黝黝的指环递到这个小佣兵的面前:“刚才我好像听你说起,买不起像样的礼物送给……送给你的精灵朋友。这个指环送给你,算是这次见面的礼物吧。”

这是神的赋予,一定是神器。

“神器?已经算不上了,因为诸神的时代已经过去,这枚指环的作用已经没有意义,就是个留作纪念的礼物,珍惜你自己,珍惜你的朋友,因为这个时代属于你们。”

道格族小佣兵满脸都是肃穆庄严的神圣表情,双手捧着指环如同捧着整个世界

道格拉斯就好像是一个最普通的兽人,缓步远去。

在龙窟的入口处,一头体型硕大的野狼正慢悠悠的走进来,狼背上有一条从头至尾的通体银线。

这头狼看起来好像很健壮,步履之间却露出了明显的老态,在狼头上蹲坐着一只小小的貂鼠。

小貂鼠伸出粉色的前爪梳理着狼头上的皮毛,随着这头狼的步伐上下颠簸,朝着道格拉斯走了过来。

ps:嗯,全文完了。

我记得在开兽神的时候,我还在北京,兽王才写到世界之巅。那时候俺还是个满怀激情的少年,现在咱已经是妥妥的大叔范了。怀念08年,其实我是个记性不是太好的人,我看过微信上一个星座的点评,说最好的记性和最烂的记性都出在水瓶座。毫无疑问我就是那个最烂的记性的水瓶。我经常会记错时间,也经常会忘记一些事情。因此为了防止我在写到小说后半段的时候,忘记前半段曾经出现过的人物和一些彼此人物之间的关系,我会建立好多文档,有的用来记录出现过的人物,有的是大纲,有的是小说中出现的宝物、兵器。但即便如此,有时候,还是会搞混,在此向各位读者道歉。

每本小说的开始,我都会对这部小说有个大概的预想,但是写到最后总是会发现写偏了。也许是因为我们都在进步,所以我会不断的修改大纲,以至于偏离了最初的想法,谁知道呢,也许人心才是最复杂的。

每一本小说出来,我都希望能够畅销,能够得到所有人的喜爱,但显然这是妄想。不过不要紧,这是个目标,我会继续向着这个目标前进,直到有一天,或许我成功了,或许,我已经不能再敲击键盘,才会停下脚步。人生最要给自己设立一些目标,否则也太无趣了。

好吧,就这样,让我把更多的废话留到下一本书吧。

没有结束就没有开始,让我们下本书再见吧。再见兽神,再见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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