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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一片痴心,永不变心(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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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后,天曦才睡醒,我和丁姐陪他吃好饭,小家伙又闹着要出去玩,丁姐就同小白一起带他去了小花园。

我到了二楼书房,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写东西。

忘记告诉大家了。自从那次带着天曦逃到清城,走投无路没生活来源,开始写稿赚生活费起。我就走上了写文的不归路。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时不时的手痒就想写点东西来刷存在感。当然,以前在杂志社也写,可那是工作,现在却是爱好。

付出总有回报,因为杂志社的约稿越来越多,看样子我也不用出去上班了,在家专职写稿就可以,时间还自由,笔名和本名一致。就是艾希,因为好多文人都用本名,比如我最敬佩的贾平凹先生。

今天专栏约稿的题目是:爱情是什么,这个我最擅长。爱情就是一种执念嘛,顾倾城告诉我的。

略微构思了一下,把顾倾城和我的爱情经历改改编编,弄成一个凄美的小故事,当然人物名字要用化名。写起言情类的东西,我还是有两把刷子的,洋洋洒洒码了几千字才收手。完稿后,稍微一修就可以,修好后就发到了责编邮箱,比先前在财经杂志社写那种严谨的名人传记要快多了。

晚间,顾倾城回来,我把成稿给他看,他看了一直笑,笑完后就把我按在身下猛烈动作了一番。这人。怎么总是这么喜欢用实际行动来表达爱意呢?

等他激情万分的宣泄完他对我的浓浓爱意后,我枕在他臂弯里,看着他那张举世无双的脸。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来描摹着他俊如雕刻的五官。

这个男人现在是我最亲最近的人,也是我此生唯一的依靠。希望我们会永远像现在这样好下去,永无罅隙,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天,先前杂志社的杨主编竟然给我打来了电话,说他看到我在其他杂志上发的稿了,也想向我约稿。

我当然求之不得啊,反正都是写嘛,名人传记最多费点脑子就是了,我喜欢广撒网多捞鱼。好吧,我承认我想出名,我丫就是一俗人。

杨主编开门见山的说:这次采访对象一个姓程的海归精英,程先生刚从国外回来不久,在霖城注册了一家大型的新兴环保公司。环保这个题材近年来比较有料,话题很热,可以好好宣扬一下。末了,又追加了句:网上没有太多他的资料,让我临场自由发挥就好。

约定时间到了一栋新兴的写字楼18楼,推开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时,我一下子就愣住了,这个海归精英居然是程一尘。

他见我愣怔的样子,笑着走上来同我握手笑道:“幸会,幸会,艾小姐,又见面了。”

我礼貌回道:“是啊,这么巧。”心里暗暗猜测,是不是他特意让杨主编打电话向我约稿的?

既然相熟,就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客气寒暄了,直奔主题吧。

采访中才发现,这个程一尘除了言谈幽默风趣外,思想也比较新颖,环保知识非常专业,让我耳目一新,合作很顺利。

采访完毕后,已经到了午饭时间,程一尘看了看腕上的表,笑着提议道:“艾小姐,赏光一起吃个午饭吧。”

我想了想,上次他请的,这次我结账吧,就随他去了附近一家西餐厅。

点好餐后,我借口去洗手间顺便把账提前结了。

回来重新坐到桌前,我叉起一块牛排,刚要往嘴里放时,旁边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说道:“这不是顾家少奶奶,艾希艾大小姐吗?今天怎么有空来这儿吃饭?”

我眉间微皱,回头一看竟然是林薇,林大女强人,就笑着回道:“这么巧,又遇到林大小姐了?再忙,我也得吃饭啊。怎么,林小姐这么忙,难道都不用吃饭的吗?

林薇并不回我的话,径直走到程一尘身边坐下,对他笑着说道:“程老板,不介意我一起吧?”

程一尘笑了笑,摇了摇头表示不介意,接着唤来服务生点餐。

这一餐吃得怎么样,可想而知,直吃得我消化不良。

吃完后,我找了个安静的咖啡馆,要了杯咖啡,点了几样甜点后,就拿出笔记本电脑,开始码稿子。码完后又修了修,觉得满意了,就把初稿和我的银行账户发到了主编的邮箱里,顺便打电话提示了他一下。

等他老人家满意后,再让程一尘过下目,没问题我就能拿到稿费了。

看了看表,此时回家尚早,就开车到了金城大厦楼下,想和他在外面一起吃个烛光晚餐,毕竟好久没有浪漫了。

停好车后,直接去了21楼,秘书小姐见到我后,毕恭毕敬的对我招呼行礼,比先前恭敬了许多。

见我直接往顾倾城办公室走时,伸手拉住了我,神色微微有些紧张的说道:“顾董现在正在会客。”

我不喜欢难为人,就笑了笑,说道:“那我在外面坐着等会吧。”

等了一会儿,顾倾城办公室的门开了,出来的人竟然是中午刚和我一起吃过饭的林薇,丫笑得一脸甜蜜的样子,见到我之后,表情好像越发得意了,朝我摆了摆手,就袅袅娜娜的走了,那水蛇腰扭得万分妖娆啊。

我心生不悦,她无缘无故的来顾倾城的办公室干什么?

不等秘书小姐进去通报,我快步走到顾倾城办公室门口,推门而入,见他坐在椅子上,正拿了纸巾低头擦白衬衫的领口处,我脑海里突然浮现出,林薇方才出门时那一脸得意的模样。

顾倾城抬头见我,面色一怔,右手快速的遮住领口,问道:“希希,你怎么来了?为什么不提前给我打个电话?”

我几步走到他面前,坐到他办公桌上,双手搭在他肩膀上,眯着眼睛意有所指的笑道:“我要是来了,怎么能看到你”

顾倾城突然就松了领口,笑得一脸坦然的说道:“没什么好解释的,反正清者自清,再说了,你要对自己自信。”丫这说话语气怎么越来越像我了?

目光落到他白衬衫领口处那嫣红的唇印,正是方才林薇嘴上涂的颜色,又仔细看了看顾倾城嘴唇上并没有口红的印迹,看样子林薇是故意在他衬衫处留的,借以刺激我。

说不生气,那是假的,可是我如果真的和顾倾城大吵大闹一顿,那我就上了林薇那女人的当了。我不傻,男人都不喜欢女人无理取闹,汤若嘉就是最好的例子。

想清了后,我就装作一副大度的样子,对顾倾城笑道:“你不用解释,我对自己自信,也对你自信。可是,我对林薇那女人不放心,先前不是让你见了她,要躲着走的吗?”

顾倾城见我并没有无理取闹,唇角微扬笑道:“她看中了子公司开发的一处商业楼,想找我打个折扣,我妈也提前交待了,这是公事,我向来公私分明,你知道的。”

我点了点头,说道:“好的,我相信你。但是,现在到饭点了,顾大董事长,再忙也要是吃饭的吧?我想请顾先生吃个烛光晚餐,可否赏光?”

顾倾城笑着点头应道,起身去更衣室拿了件白衬衫重新换上,我顺手就把那件价格不菲的沾了林薇唇印的白衬衫窝成一团,扔到垃圾桶里去了。

顾倾城见状笑道:“还说没生气?”

我嘴硬道:“只是看着衬衫有点儿恶心,看你不恶心。”此时才理解,他为什么会对我被程一尘强吻而耿耿于怀了。

他刚要向外走,我一把握住门把手,堵在门口眉眼笑笑的对他说道:“我讨厌林薇,但我不生你的气,所以我还是比你大度一点。”说完,踮起脚尖,揽住他的脖子,对着他的唇狠狠啄了一口。

他摸着自己的嘴唇,笑道:“我的嘴刚才被林薇碰过。”

我胃里突然间涌起一股恶心感,一下子松开了他,跑到垃圾桶边蹲下去,对着垃圾桶开始吐清水。

顾倾城低头看着我,扬起一边唇角坏笑道:“刚才说的大度呢?骗你的,她那会是想吻我的,可是被我推开了,不小心碰到了衬衫领口处。放心,我的身体只会让你碰。”

这人坏死了,不过后面说的话我喜欢。

起身,走近他掐了他的胳膊一下,便笑着同他一起去了恋爱时期我最喜欢去的米罗阳光西餐厅,点好餐后,开心的吃起来。

天曦被陆婉青接去山庄玩了,我不是很想看到陆婉青,就让丁姐和小白陪着一同去了。

在家无聊,我安静的码了半天的稿,觉得有些头昏脑胀,就想去大清江岸边吹吹风。吗布长圾。

走到丁字路口,刚要横穿马路时,突然一辆红色的车急驰而来,飞一般的速度,眼看就要撞上我了,我的心神一下子就慌了。

虽然大脑反应着让我躲开,可是两条腿却根本不听使唤,挪不动半步,怎么办?

千钧一发之时,有人从后面猛的一拉,我的身体一下子歪倒在了路边的花池上,而那辆红色车子正好也飞速离去。

我挣扎着起身,冲那离去的车子大骂了一句脏话,等想看清楚车牌时,才发现竟然是个没挂牌的新车,妈的,开这么快赶着去投胎吗?

骂完后,这才想起来去感谢方才拉我的人,要不是他,我又得去医院了。回头仔细一看竟然又是程一尘,他站起身,正在拍打着身上的灰尘。我方才摔倒时,应该是压在了他身上,所以没觉得疼。

于是,一脸感激的对他说道:“谢谢你啊,程先生,今天要不是你,我估计就小命不保了。”

程一尘整了整西装,爽朗的笑道:“不用谢我,刚才只是碰巧而已,就是一只小狗出现这种情况,我也会救的。”

听到就是一只小狗,他也会救的,心里微微有些不舒服,不过也无所谓。

程一尘看到我面色已经平静,笑着又问道:“你也想去江边吹风?一起吧。”

我点了点头,与他一前一后的去了江边。

秋天江边的风虽然大,却凉爽宜人,被风一吹,感觉头脑子舒服了许多。

我笑着问他:“杂志社那边,是你向主编提出来,要我去采访你的吧?”

程一尘笑着回答:“是啊,因为我是你的读者,先前曾看过你采访顾先生的文章,写得很有感情啊。”

我笑噗哧一笑道:“顾先生是我爱人,当然会有感情了。”说完后,眼睛仔细捕捉他脸上的细微表情。

程一尘却面色无常的回道:“怪不得,希望艾小姐写我也能写得那么生动。”

这人并没有吃惊的表情,就是应该知道我已婚的身份,那为什么还要处处对我这么留心?难道是林薇用来挖坑的?就像当年汤若嘉让顾天煦来挖墙角一样,只是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吧?

程一尘似乎猜到我在想些什么,笑道:“我知道艾小姐是在怀疑什么,虽然你有爱人,但这并不妨碍我欣赏你。还有,我强调一下,我程某人也是有独立人格的,不会被任何人所利用,所以你放心就好,我对你没有任何非分的想法。”

“欣赏?”我仔细盯着他的脸,一副光明磊落的样子,应该不会与林薇同流合污,再说了我把话都挑得这么明了,他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应该不会那么“下作”。

只能说这男人境界高,真的只是欣赏我而已。

经常找我约稿的那家《爱之人》杂志社要举行一个小型的联谊会,说白了就是把我们这些相熟的作者聚在一起去爬爬山,玩玩水,也花不了几个钱,还能收买一下人心,以后更加卖力为杂志社写稿。

我向顾倾城请了假,对天曦好好交待了一番后就坐上了去燕城的大巴车。

到了燕城的《爱之人》杂志社后,我见到了许多笔名很熟的作者,比如南生,榛贞等,大多是些气质文雅、皮肤苍白的文艺女青年,都挺有个性的。

当然,也见到了经常向我约稿的编辑小麦,小麦比照片上显得年轻,人也热情活泼,好相处。编辑加作者总共有二十多个人,人到齐后,我们就出发去爬南山。

南山比霖城的岚城更高更陡,当然景色也更美更秀丽,最重要的是在南山半山腰可以锁同心锁,就是《来自星星的你》里面千颂伊和都敏俊一起锁的那种。

好想和顾倾城一起锁一个,可惜丫总是那么忙,那么忙。

我和小麦、南生三人站在人流涌动处,看着一对一对恋人挂完锁后,幸福满满的样子,各种羡慕忌妒恨,好像女人都喜欢这种小情小调。

看了一会儿后,我们又往山上爬去,许久不锻炼的我,爬到最顶峰时,已经累成狗,两条腿也又酸又痛。回头看看同来的她们也都差不多,看样子平时都是窝在家里码字的主,只有小麦精神依旧饱满。

纷纷在山顶上拍照留念后,又买了点儿纪念品后,我们一行人沿原路下了山。

晚间,住在南山脚下的南佳酒店里,我和小麦一个房间,聊天得知小麦比我还小一岁,小姑娘嘴好甜,立马改口喊我“希姐”,好乖的妹子。

又聊了会儿写稿的事,小麦建议道:“希姐,你要是时间充足的话,可以写长篇啊,这样也不耽误杂志社的约稿。你文笔那么好,故事情节又丰富,写长篇应该很顺利。我有认识的出版社,到时你需要的话,可以介绍给你。希姐,等你以后成名了,千万不要忘记我啊。”

我笑着对她说道:“怎么会忘记你呢?谢谢你的提点啊。”

谢过之后,仔细想了想,长篇就是把短篇的框架拉大一点,人物弄多一些,矛盾也整得激烈些,回去就起草个大纲试试,写起来应该挺有趣的。

刚想到这里,手机短信提示音响了,我一看是顾倾城的,点开一看,是问我到了吗,玩得开心吗?

这才想起白天只顾着玩了,忘记给他报平安了。

急忙回道:玩得挺开心的,我已经乐不思蜀啦,连你的样子都快记不清了,怎么办?

短信刚一发出,电话立马就响了,我喜不自禁的接了电话,顾倾城那低沉动人的声音传来:“没良心的小妖精,这么快就记不清我的样子了?难为我一天老是想着你,做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来。”

很少听他这样不好好说话,不过我喜欢,我拿着手机,对小麦指了指门外,示意我要到外面打电话。

推门走出去,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和顾倾城通话。

顾倾城那边问我:“说实话,到底有没有想我?”

我低声的对他撒娇道:“废话,肯定想你了,白天的时候无论走到哪儿,心里满满的都是你。”

顾倾城笑道:“是吗?那你想不想立刻见到我?”

我知道他在开玩笑,就随口说道:“当然想啦。”

顾倾城轻笑了一声,说道:“那你到酒店门口处,左拐直行一百米。”

我不相信似的问道:“你真的来了?你没骗我?”

问完后,不等他回话,我立马就把电话挂了,撒腿便往酒店门口处跑,出了大厅门口又向左拐了没几步,就看到了他的车。

我的心情一下子就激动了起来,脚下跑得也更快了,全然忘记了腿上的酸痛。

跑到车旁,猛的拉开副驾门,一屁股坐了进去,接着就伸出两只手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对着他的脸颊狠狠亲了一口,一脸惊喜的问道:“真的是你?你怎么也来了?你平时那么忙?还有,来之前怎么不提前说一声?开了这么久的车,你一定很累吧?”

顾倾城一脸包容的笑道:“问这么多问题,我怎么能回答得过来?我到底累不累,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说完,他发动车子,驶去了一家星级酒店,要了间总统套房,房门一打开,他就抱着我去了浴室。

洗完澡后,他又抱着我,把我压到了柔软的大床上一番猛烈的折腾

丫原来一点也不累,还有,小别真的胜新婚,书上说得没错,虽然我和他只分别了一天。

风歇雨停时,我蜷缩在他怀里装小女人,又问了一些曦儿的情况。

刚要睡觉时,手机响了,原来是编辑小麦,她问我去哪了?怎么这么久都不回去?

我这才想起,那会儿只是出来打个电话而已,结果到现在都未归,害她担心了,便笑着对她回道:“我老公过来了,今晚我不回去了,你自己一个人记得锁好门。”

第二天起床后,顾倾城开车带我回了南佳酒店,下车后,看到编辑小麦和其他作者都出来了,我知道一会大家要一起坐车去下一个景点玩。

小麦笑得一脸灿烂的凑近我,猛的拍了我后背一下,凑近我耳边低声说道:“行啊,希姐,这么年轻就有老公了?有就有吧,老公还长这么帅,对你还这么好,让单身的我各种羡慕忌妒恨啊。这才分别了一天,你老公就大老远的追来,你们俩感情可真够好的啊,简直如胶似漆嘛。”

我笑着谦虚了几句,其实心里美得直冒泡。

我告诉小麦:“接下来的活动我不去了,你们玩得开心点,今天坐我老公的车子回霖城,以后有机会我们再聚啊。”

小麦开玩笑的嗔了我一句:“有异性没人性。”就与她们一起走了。

顾倾城看着我,开口提议去南山,完成我的愿望。

我当然想去了,就同他爬到了半山腰。我们两人锁好了同心锁后,我把钥匙系上红丝带,用力抛向了下面悬崖处,看到钥匙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暗叹道,终于如愿以偿了,恋人间该做的事情我们俩似乎都做了,就只差一个盛大婚礼了。

偎在顾倾城高大温暖的怀抱里,我的目光又落回那两只锁在一起的刻有我们名字的铜锁,心情也变得越发矫情起来。不管传说是真还是假,我都希望和顾倾城此生永远不会分离,乃致生生世世都要永结同心。

顾倾城低头温柔的吻去我眼角的热泪,轻声说道:“傻,高兴也哭。”

我转过头去看着他那张清俊的脸庞,好想对他说:“与你同心,对你忠心,一片痴心,永不变心”的应景话,可是张了张口,觉得有点太过肉麻,说不出来,只好盯着他的眼睛,一味的流着泪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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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头鸟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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