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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天上掉馅饼与难兄难弟(1 / 1)

深夜,奥古里安和卡西亚商谈完下一步的军事行动后,还一起去看了拉姆斯。

拉姆斯作为下一代的智慧部落族长,卡西亚的得意弟子,提瑞斯大祭司的孙子,这次战斗的亮点,奥古里安不管是从哪个方面出发,都是应该去看看他的,毕竟拉姆斯是为了水之部落而战才受伤的。

经过奥古里安和卡西亚的探望,才了解到拉姆斯受伤情况还不算是很严重,只是被冲撞的时候,可能受了点内伤,但是在奥古里安看来这可就是了不得大事情了,因为据听说拉姆斯竟然是巨木要塞领主的哥哥。

这一下,一向淡定的水之部落族长奥古里安,也不能在淡定了,不管什么稀有的药草都给往拉姆斯的帐篷里送。

水之部落的草药很多,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多,谁让咱趁这个呢!

别人送药都是按两送,到了奥古里安这,变成了按筐送了。

看着奥古里安让人抬来的大筐,拉姆斯彻底无语了,这一筐怎么着也得装200来根草药,五色花两筐,药效固本培元,可以治疗各种内伤,这种草药只有水之部落才有,按照智慧部落的标价,每根五色花价值是500布币。

三色花五筐,按照智慧部落的标价,每根300布币。

最值钱的还在后面呢,奥古里安又送给了拉姆斯两个小布包,还在给完布包之后,冲拉姆斯眨了眨眼睛说道;‘亲爱的拉姆斯贤侄,你为水之部落立下的战功,受过的伤,我们是不会忘记的。这是一点小小的意思,还望你不要客气~哦~还有,请记得下次见到巨木领主兰达尔,带我像他问好。’听着这几乎献媚的语气,从面前这位,伟大战士,水之部落族长奥古里安嘴说出来时,拉姆斯简直不相信是自己的耳朵听到的。

送礼完毕后,奥古里安和卡西亚的探望结束了。

拉姆斯等二人走后,打开了那两个纸巾盒大小的包裹,看到里面的药草,简直让拉姆斯倒吸一口冷气。凝神草20根,每根价值1000布币。最值钱的还是另外那个布包的2根七色花,花开七色,晶莹剔透,药效7种,在上一次的交易上并没有这种草药,因为实在是太稀有了,但是也被兰达尔定价为每根50000布币之多。这哪里是送药啊!这简直就是送钱么,面对价值63万布币巨款的药草,拉姆斯现在才知道什么叫做天上掉馅饼了。

随后拉姆斯就叫手下把成筐的草药收拾了下去,而自己毫不客气吃下了一根七色花。

传说7色花有7种药效,但只是传说,因为吃过七色花的人只有历代水之部落的族长和大祭司,而且由于这种草药的稀有程度太高,一般水之部落都不会拿出来作为交易物品的。不过七色花也是有上限的,每人只能服用一次,以后就是再次服用也是没有效果的。

但是这次奥古里安破天荒的送来了7色花,一送还就是两根,以拉姆斯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看到了智慧部落装备的精良,和迫切的需要巨木要塞给他们打造的装备,而且在听说自己是兰达尔的哥哥后,更是大献殷勤。神童的哥哥,谁不想吧唧吧唧?!所以两根七色花一根是给自己的,另外一根不用问也只知道,肯定是让自己带给兰达尔的。只不过身为水之部落的族长,他落不下这个面子说出来而已。

吃下7色花后,拉姆斯闭上眼睛感觉着这七色花药效。

不可否认七色花的药效是无比强大的,首先是拉姆斯的内伤以奇快无比的速度恢复了。然后便是感觉有7种力量不停的在身体里游走,增强着自己的战力,拉姆斯本身也在不停的吸收着,这7种力量。

3天后,当拉姆斯彻底吸收完7色花的药效后,拉姆斯终于走出了自己的帐篷,看着周围的景色拉姆斯汗然了。因为现在的部落联军大营,已经不再是大营了,已经变成要塞了,在这3天中发生了很多事情,据拉姆斯了解,奥古里安派回去的战士在当天就带来了多达5000人的援兵,而且援兵到达之后并没有休整,而是马上投入到了要塞的建设中。奥古里安连要塞的名字都起好了,因为要塞建立在一块高地上,所以干脆就起名叫做高地要塞。

宽达5米的要塞城墙拔地而起,因为大部分都是木质结构,所以建造起来很简单,直接砍伐大量的整根的圆木,然后在半截埋在土里,一面要塞城墙便完成了。

城墙表面则固起了一层土坯,有人问为什么?答案很简单,不为什么,因为整体是都是木质结构的所以很怕火烧,所以在卡西亚的提议下,奥古里安又叫人在要塞城墙铺上了一层土坯,反正弄土坯也不费时间。

水之部落的战士和智慧部落的战士总和,包括后勤,也一万人呢,一万人3天干点这样的工程还是不算什么的。

听完战士的讲解,拉姆斯也很是赞同的,没办法,现在的精锐只有智慧部落的800多人,而水之部落的战士倒是有7000之多,不是说水之部落的战士不能打仗,而是水之部落的装备太差,军事素质也没有凯恩王国的士兵素质高,所以在拉姆斯看来高固墙是很正确的办法。没办法,谁让人家混沌军团的人横呢~!

拉姆斯刚听完战士的讲解,就有手下来传达奥古里安的命令,说要半个时辰后,中军大帐议事。拉姆斯赶紧叫人给他着甲,但是穿完楷甲后,拉姆斯感觉到了身体的不同,首先是和以前同样的铠甲,但是现在自己穿上之后,明显的感觉到了不同。

全身铠甲物如其名,防护肯定是要比整身铠甲防护要高的多,但是重量随之也是增加了很多,可是现在拉姆斯的感觉却是穿上铠甲后,简直就跟没穿没什么区别,完全感受不到铠甲的重量。

惊喜之中的拉姆斯,不但原地打了打拳,还拿剑做了好几个劈砍动作。

如果拉姆斯以前的速度用动如脱兔来形如的话,现在的速度就应该用迅如疾风了。

至于力量么,以前的力量如果双臂有力来比喻的话,现在的力量应该算是霸王举鼎,力拔千斤了。

体会到了自己身体的巨大变化后,拉姆斯紧接着运起了自己的精神力,感受着身边无所不在的火元素。

浓烈的火元素在拉姆斯的手中聚起,他将强大的魔力注入手中的青铜短剑之中,让青铜短剑表层燃烧起了巨烈的火焰。瞬间便凝结成了一把火焰之剑,但是好景不长,随着火焰之剑的变大和燃烧的更浓烈,青铜短剑竟然在拉姆斯的手中融化了...

这个事情让拉姆斯着实头疼,最起码的一点,烈焰斩是没法用了。因为现在的青铜短剑,根本无法承受自己手中的火焰,但是拉姆斯又很快发现,自己竟然可以通过魔力注入和元素汇集,竟然可以凭空凝结出一把火焰短剑出来,原理很简单,就像自己的火焰之盾一样。

但是可悲的是,是凝结出来的武器强度不是很近人意,竟然比普通青铜武器还要脆弱。还有便是这消耗的魔力也忒惊人了点吧?!同样的盾和武器,自己凝结出10把左右出来,就要精疲力尽了!

作为一名魔武双修的战士,这叫拉姆斯情以何堪啊?!自己的弟弟兰达尔是空有强大的精神力和魔力,就是一点,凡是元素魔法他都用不了。

而拉姆斯自己倒是什么魔法都能修炼,天赋也很高,就是为什么自己能用的魔法都那么消耗魔力呢?!

哪一样也用不了几次,用多了就会歇菜,彻底灭火。这让拉姆斯突然想到了这么一个词汇,可以充分的形容他和兰达尔所处的状况,那就是难兄难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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