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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关于骗子T(1 / 1)

数天前,S市最顶级的夜店里,凌正浩的儿子凌俊正左拥右抱的在舞池中玩的忘乎所以。

迷离的灯光,女人的香水味,

还有酒杯碰撞的声音,

暗夜里,似乎人所有的天性都得到了最彻底的释放。

一个年轻的男子坐在角落里,从轮廓看,他应该是个长相英俊的男人。

他叫T,是一个骗子,

准确的说,他会接各种雇主交给他扮演的身份,

然后达到雇主想要的目的。

“帅哥,我能坐下来吗?”有穿着暴露的女人贴了过来,

他也只是淡漠的看一眼,不说话。

很快,那个女人觉得自讨没趣,就离开了。

T是他的代号,他是个弃婴,母亲生下他就把他丢进了垃圾桶,据说当时连脐带都没有剪。

后来他被一个清洁工救了下来,然后那个清洁工以五万元的价格把他卖掉了,

再然后,他跟着那个买她的独身女人生活在一起。

这不是一个励志的故事,

也不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那个买他的女人年轻的时候,是做小姐的,

年纪大了,就开始变态了,

她买他,养着他,就是为了玩弄他。

没有人生来就是坏人,也没有人生来就想当骗子,

T在年纪很小的时候,身心都被那个变态的女人狠狠的摧残了,

她睁着那双死鱼眼在他身上没日没夜的要,

终于有一天,少年拿起了刀,杀死了她。

他解脱了,她似乎也被解脱了。

再后来,他就开始了漫长的逃亡生活,

没有身份证,没有念过一天书,

他在这个世界上活的举步维艰。

好死不如赖活着,纵然没有人在意他,纵然没有人关心他,

他还是舍不得死,他想好好活着。

人的一生,总是有两到三次转运的机会。

被救,算一次,

被培养成职业骗子,也算一次。

不得不说,T是一个智商和情商都很高的人,

他加入组织之后,很快就掌握了各种行骗技巧,

并且将各种角色演的十分到位。

如果他不是一个骗子,会是一个很优秀的演员。

代号T,是避孕套最后一个字的第一个发声声母,

他觉得,如果他的父亲当年有戴避孕套,

那么他就不用在这世界这么辛苦的走一遭。

对于亲生父母,他除了恨,没有其它任何情感,

亦或许可以这么说,他对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每一个人都只有恨,

那是一种长年累月积压的极端负面情感。

他喜欢喝伏特加,因为那种烈酒才能让他觉得自己正活着。

他不碰女人,任何女人,

因为他觉得恶心,恶心到胃痉挛。

夜店里,喧嚣四起,每个人都在疯狂的搔首弄姿,

不知是在放纵,还是在诱惑。

堕落,从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而停止堕落,却是难上加难的事。

T其实不喜欢黑暗,一点儿也不喜欢。

在他不做骗子的时候,他喜欢在公园的长椅上晒太阳,

他可以不吃不喝,一坐就是一整天。

行骗的这么些年,没有警察找过他,

他也没有回到那个他杀人的地方。

那些变成了遥远而模糊的记忆。

因为技术好,他的档期排的很满,

也赚了很多钱。

他没有办银行卡,他的钱全部放在他住的小公寓里,

很多,具体他也没数,

但是至少有上百万。

这次接的任务很简单,他要扮演一个海归富二代,

然后引诱凌俊去参与赌博,

直到他输到没钱还为止。

组织给他准备的新身份证上叫吴亿,一个叫起来极为奇怪的名字。

他已经在这个夜店等了好几天了,

虽然和凌俊连话都没有说上,但是他一点儿都不着急。

姜太公钓鱼,愿者自然会上钩。

凌俊起初是没有注意到T的,这个正常,他来夜店是为了泡妞的,不是为了和男人喝酒聊天的。

后来之所以会注意到,是因为他看中的好几个身材很火辣的妞都跑到T那里去搭讪,

这让他感觉到非常不舒服。

男人这种雄性动物攀比心比起女人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T成功的吸引了凌俊的注意。

“怎么,这里的妞都瞧不上?”跳了半天,凌俊有些累了,直接坐到了T的对面。

T依旧不动声色,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个沉默寡言的年轻男人衣着考究,

并且他很干净,像似一尘不染的干净。

“手表不错,得要50多万吧?”凌俊喝的有点多,眼神有些迷离,可是看到这些值钱的东西,目光立即就亮了起来。

已经是第二个问题了,T还是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的看了凌俊一眼,

然后端起伏特加一饮而尽,起身,走了。

他一走,夜店里大概七八个妖娆的女人都跟了出去。

出色的男人,从来都不会缺女人。

“拽个屁呀!”凌俊心烦意乱的将桌上的酒杯全都摔倒了地上。

书上说,如果你想要一个人记住你,

要么让他爱你,

要么让他恨你。

已经有些人格分裂的T,显然比很多正常人更懂得人性,

鱼儿已经上钩了,马上就可以收网了。

他在黑如墨色的夜晚,迈着大步走出夜店,

今天他开的是一辆路虎,说实话,和他的气质是有些不搭的。

“能坐你的顺风车吗?”长期混迹夜店的女人,多半都是想要吊个有钱的男人,什么矜持之类的在她们字典里,根本没有。

主动出击,已成为女性标志。

那个烈火红唇的女人将柔若无骨的手暧昧的搭在T的肩膀上,这极大的引起了他的不悦,

他狠狠的皱了皱眉,然后甩开了女人的手!

一路狂飙回到公寓,足足洗了三个小时,他仍然觉得脏。

其实他比谁都明白,他脏的不是被女人碰的那一小块地方,

他脏的是心,是整个暗无天日的人生。

公寓里的灯是最好的灯,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每一分,每一秒都开着。

他可以面对孤独,却没办法面对黑暗。

有的时候,他是真的对过这样的日子没有一点耐心,

但是想着还是要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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