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082 谶歌(一)(1 / 1)

快到中午,饭店的老板终于派人把饭菜送来,共是两桌,每桌十六个菜,两箱啤酒,郭镇东问大家主食吃什么,他同学里有个大个子说:“都喝酒了,还吃什么主食啊。”

郭镇东看了看柯暮霭和赵木果这边看了一眼,柯凌霄抢着说:“我也能喝酒!”他把胸脯拍得啪啪地响,“我都喝过酒,我爸让我喝的,不信你问我姐。”

他旁边的柯晴雯点了点头:“可以少喝一点啤酒,白酒就别喝了。”

柯凌霄用手一比划:“这屋里的都是纯爷们,都喝酒的,不能喝酒不是男人。”

柯暮霭跟郭镇东说:“我和松松喝露露杏仁露,主食嘛……要一盘烧麦。”

柯凌霄不屑地看着他,还要说什么,郭镇东对饭店的服务员说:“要一箱露露,一盘烧麦,你们都不要主食吗?”见没人回答,就打发服务员回去取。

在客厅里摆了两张桌子,一张大圆桌给同学们坐,另一张方桌给亲戚们坐,饭店服务员把菜一盘一盘地端上来,很快就摆得满满的。

郭镇东把vcd和功放机都插上,拿了两个无线麦克风,现在正流行卡拉ok,不过他这套设备算是很先进的了,据说是郭吉喆托人从广州买回来的。

郭镇东那些同学都比较好热闹,立刻就有两个放下筷子,只拿一瓶啤酒过来唱歌。

柯暮霭有个原则,那就是出来坐席的时候,不管别人做什么,自己一定得吃饱,端着露露跟着大家伙集体干杯之后,无视柯凌霄鄙视的目光,调了醋碟,开始吃烧麦,吃排骨,吃鸡翅……

相比之下,景云松则要斯文多了,他夹过来一颗盐水虾,先把虾头揪下来,慢条斯理地剥开外壳,剩下一条白生生的虾仁嫩肉,送到柯暮霭的饭碗里。

柯暮霭夹起来吃掉:“松松你也吃,先吃饱,然后再对付这些费功夫的。”

“我还不怎么饿。”景云松又给他剥了两颗虾仁,然后才端起饭碗吃自己的。

柯暮霭回敬了他两根排骨,旁边好多人看着不爽,嫉妒有之,鄙夷有之,厌恶有之。

赵木果坐在他右手边,也给他剥了三颗虾:“我也是你哥哥,给你剥三个虾仁。”

“谢谢木木哥哥!”柯暮霭冲他点了点头。

赵木果端着饭碗等了一会,不乐意了:“你只给他夹排骨,怎么不给我夹?”

柯暮霭心里叹了口气,赵木果这孩子虽然跟景云松同岁,但仿佛总也长不大似的,不但长相白白净净,总是那么乖巧可爱,性格也一如既往地这么幼稚,他夹了两根排骨给赵木果,又添了一个鸡翅,赵木果这才满意地端着饭碗吃起来。

柯凌霄看着面前的排骨迅速减少,皱着眉说:“到别人做客,有点深沉,别总像八辈子吃不着饭的饿膈似的,这么多外人在呢,让人笑话不?”

景云松放下碗筷,平静地看向他。

虽然景云松脸上没有一点恼怒的痕迹,但就是这么面瘫似的平静,让柯凌霄心里直发毛,景云松自从跟随他妈到老柯家来,数次交锋,他都在不断地挨景云松揍。

第一次去老院讨宿,就因为抢榛子被景云松打了个乌眼青;之后不久被景云松用橘子砸在头上,打了个仰八叉;后来过年时候,挨了景云松的天马流星拳,打得坐在地上哭;再后来在学校里,当着两班班主任的面,被景云松打掉了两颗门牙,再再后来,柯凌霄用钱收买两个高年级的学生放学的时候在路上堵两人,被景云松以一敌三,绝地反击,混战之中,用许乐阳给他做的防身t形拐敲了个满头大包……

这一笔笔的血债构成了柯凌霄童年中不可磨灭的血泪史,现在直面景云松,被那双眼睛看着,他心里立刻就罩上一层阴影,色厉内荏地说:“你想怎么的?这是我东哥家,你算个什么东西?跟咱们老柯家有什么关系?跑来蹭吃蹭喝……”

“柯凌霄!”郭镇东从另一桌过来把他喝止,“松松也是我弟弟,这次更是我正式下请帖请来的客人,你说木木吃饭让人笑话,你这么大的人了,当着外人面,这么说自己家的兄弟,就不让人笑话了吗?赶紧吃你得了!”又过来安抚景云松和柯暮霭,“别搭理他,你们来这里冲的是我,吃好喝好,待会我过来敬酒,你们喝杏仁露,完了还得唱歌呢啊,都得唱,每人最少一首!”

这圈亲戚里,柯凌霄最怕的两个人,一是柯迅霆,一是郭镇东,这两人都是他要讨好的,现在被郭镇东当中斥责,顿时涨红了脸,咬着嘴唇,低下头去,眼泪止不住地就要往碗里掉,好在即使忍住,不再说话,只是埋头苦吃,把面前盘里的排骨不停地夹光。

吃到九成饱,柯暮霭放下筷子,拿了螃蟹过来,掀开蟹壳,把饱满的蟹黄递给景云松,然后自己吃剩下的蟹爪,赵木果又不平地喊:“木木,我也要吃蟹黄。”柯暮霭又给他揭了一个。

“也给我剥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柯暮霭以为自己听错了,抬头一看,竟然真的是柯迅霆,他正襟危坐,表情十分正式地看过来,“给我也剥一个蟹黄。”

柯暮霭很是不喜欢他这种近乎命令的口气,而且里面又带着两种情感,一种是我让你给我剥蟹黄是看得起你,别人我不稀罕用;另一种则是弟弟给哥哥做这种事是理所当然的。这两种感觉柯暮霭都十分地讨厌:“螃蟹盘子离你那么近,你就自己整呗。”他愉快地把蟹钳咬开吃里面的肉。

柯迅霆皱着眉头,在他短暂的不到二十年的生涯之中,还是很少有人这么直白地拒绝他的要求,不管小孩还是大人,面对他的时候,都是讨好的居多,就算是柯永利,跟他说话也是大侄儿长大侄儿短的,柯迅霆给他一个防风打火机,就能乐翻了天。

气氛有些尴尬,柯迅霆还要说什么,柯晴雯在一旁说:“不就是蟹黄嘛,我给你弄。”她麻利地拿了一个螃蟹,揭开盖子,递给柯迅霆。

柯迅霆把螃蟹放在碗里,看着饱满的蟹黄,已经没有了要吃的欲|望。

“迅霆,你倒是吃啊,看看合口味不?再加点姜醋?”

柯迅霆没有回答她,皱着眉站起来,到电视前面,拿过光碟本,在里面找了一张,等前面一个人唱完,他把机器打开换碟,然后选歌,是一首刘德华的:“曾经年少爱追梦,一心只想往前飞。行遍千山和万水,一路走来不能回……”

他已经过了变声期,声音圆润清晰,很是好听,而且身材修长,雪白的毛衣,配上修身的牛仔裤,细腰长腿,半闭着眼睛,唱的十分投入,竟然长出了有点诱人的抑郁气质。

所有人都停止说话,听他唱歌,直到最后一句:“就算我会喝醉,就算我会心碎,不会看见我流泪。”

大家爆起了十分热烈的掌声,王森林把手指伸进嘴里打口哨,柯凌霄站起来鼓掌,大声喊着:“迅霆哥,再来一个!”

柯迅霆并不作回应,大步流星走到景云松旁边,把麦克风递过去。

景云松敏锐地感知到对方今天有点针对自己,但他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来到柯家好几年,他跟这位大堂兄没说过一句话,有点不好拿捏分寸,转头看向柯暮霭。

柯暮霭把话筒接过去:“我先唱一个吧,然后松松再唱。”他去光碟本里翻了一张,选的是一首,是现在大街小巷都十分流行的歌曲,“给我一个理由,让我去追求,让我一次喝个够。都说那爱情美呀,我却无所谓,我为,爱情,流过太多的泪,只好现在才能找回……”

他嗓音清亮,唱得也十分投入,而且调子很优美,大家听得也挺入神。

“唱这歌,得喝酒才应景。”柯迅霆端着一杯啤酒过来。

柯暮霭看着他,四目相对片刻,柯暮霭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接着唱:“端起爱情的酒,疯狂有滋味,一杯,一杯,我也不会醉……”

唱到一半,他抄起一瓶打开的啤酒,举起来对嘴咕嘟嘟喝起来。

“木木!木木!”景云松和郭镇东都过来,“你别这么喝。”说着要把酒瓶挪开。

柯暮霭却不肯撒手,摇了摇头让他们别抢,把那酒一口气喝干,最后把空瓶倒转过来,只流出点沫子,同学那桌齐声鼓掌,比方才声音更大:“是爷们!纯爷们!纯的!”

柯暮霭满脸通红,端起话筒继续唱第二段:“端起爱情的酒,疯狂有滋味,一杯,一杯,我也不会醉,满脸都是爱情的泪……嗝!”他打了个嗝,“洁白无垠,散发青春的光辉,这样的男孩真让我陶醉……都说那爱情美呀,我却无所谓……”

他看着景云松唱,他今年才十二岁,这里的有都是一群孩子,谁也没有往别处想,都只以为他一时兴起,临时该词玩笑,只有柯迅霆看向他们俩的目光里闪烁起不明意味的光。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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