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白家时,晚饭已经吃过了。天井里,宝书乖乖坐在木盆里让郑氏给他洗澡。
郑氏见白鑫一身脏兮兮的衣服,脸皮一拉:“叫你在家带弟弟,才带了三日,今日就跑外面撒野去啊!现在才回来吃饭睡觉懒死你!这身衣服再破你就自己买去!不是挣那么多钱么,够养活你一人了!还回来干嘛!”
这时,宝书站起来叫道:“阿麼我要撒尿!”
郑氏便抱他出来,指着排水沟说:“尿在这里。”也没空管白鑫。
厨屋里没人,白鑫照例检查了下自己的铺盖,没被动过的样子。不过就算再有人翻也没事,那天之后他把重要的几样托付江氏保管了。本来是请宝丽帮忙的,但她跟宝夕都好东西都是放江氏那不敢放她们房间里。白鑫暂且相信二房一家不会贪墨自己的物品。
宝书洗完澡,郑氏带他回前院,宝钱看准时候来找白鑫,悄悄从橱柜后面摸出一块手绢包,“大姊偷藏的,你快点吃!别叫人发现了。”
白鑫接过来一摸,是一包土豆米,面前这位内向的小家伙以往几次跟白鑫说话都不敢抬头看他,这会光顾着紧张了,见他没动静,还推了推他不断催促着:“你赶紧吃完手绢给我。”
不过,白鑫摸摸他头上可爱的发髻,神秘兮兮地说:“你去喊大姊三姊过来,要是宝书也在,把他也叫过来,记住千万别叫其他人发现了!”
宝钱果然听话,连头发被人摸都没空想,便匆匆去了。白鑫从胸口衣服里掏出省下来的烤兔肉,大叶子包得好好的,一打开还有香味。土豆米倒进叶包,烤肉转入手绢中。
宝丽几人来得挺快,一来,宝书先叫道:“哇好香!是什么!”
宝夕眼疾手快捂住他的嘴,“嘘~弟弟小点声,不然就没你的份了。”唬得宝书一个劲点头。
“给你们吃的,”白鑫将兔肉交给宝丽,“这是烤兔肉。”
“肉肉!”宝书趁机抓住。
宝丽不好意思地说:“阿鑫你留着自己吃吧,晚饭你都没吃呢。”说着便要还给他。
“白天我才吃过了,上次你们送了我一身衣服呢,今天还给我留吃的,这肉就算还你们啦,”白鑫在肉上面比划了几下,稍稍满意:“看着不多,但应该够你们一人一口。”
宝丽还待推拒,宝夕先收下了,“谢谢阿鑫啦!”她胆子大些,比宝丽想得开:吃了别人的,日后记得还回去就是;若是像傅氏那样光吃不还,谁乐意跟她来往啊。
待几个孩子拿着肉躲进江氏房间,把这事跟江氏一说,果然江氏对白鑫的态度比从前要好。
话说,白鑫第一天去林寻家上工,大早上先去挖了野菜;等天稍微亮了点,去水里摸了好多大田螺小田螺,满载而归。
林寻连夜把家里整理一遍,白鑫进去一瞧,由衷称赞:“林叔您自己一人住收拾得挺好呀,真会过日子啊!等我将来从家里搬出来也想和您一样!”
林寻轻轻一笑:“呵呵呵。”
墙角的窝棚里关着七只鸡,白鑫左右看了看,告诉林寻:“阿叔,鸡窝是您自己搭建的吗?搭得不对,小了点。”
“你知道怎么弄?跟我讲下。”林寻虚心求教。
白鑫在上一世死前有十来年没做过农活了,人也不是很聪明,好多事情得从记忆深处里挖出来,还不一定适合现在。倒是白家的鸡鸭群就住他隔壁,他还为阿金去偷过几次鸡蛋鸭蛋,摸过它们的窝,可以让林寻照这那个来:“来个小二层的,一层宽松些住着舒服,下雨不方便放出去也能在里头打滚;二层铺两三个下蛋蹲的窝,鸡窝外层还得围起来免得到处撒野。其他的阿叔您看着办吧。”
林寻顽笑说:“我还以为你说的是酒楼客栈呢,是不是再来个三层,便于鸡母与鸡公独处啊?”
“阿叔您别以为我小孩子听不懂哦,下流。”白鑫淡定地回应,又道:“借您厨屋的刀我用下,把这些野草剁碎点。”
真叫林寻哭笑不得:“在大门左边这间。”
林家厨房干净简洁,用具齐全,光是菜刀就挂了半面墙壁!白鑫左看右看,其中一把细长细长的耍起来肯定漂亮;而刀身厚重宽大衬得刀刃极细的那把实在霸气!
最后白鑫拿了“霸”刀、菜板、门槛外头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木盆,就坐在门槛上,咄咄咄一阵响,把剁成一小截一小截的野草倒入小木盆里。林寻一见,不得不佩服白鑫会选好东西:那刀是他用得最称手的,那盆是他洗脸的——早上白鑫过来的时候,他随手放地上就跑去开门了。
见林寻的脸色似乎不太顺畅,白鑫怕他不满意自己的干活,一边说:“家里的鸡一般吃菜叶子,或者长不大的小地瓜剁碎煮熟和土豆榨油后的渣拌一拌;鸡是比较挑嘴的,鸭子就不会,给什么吃什么,还可以放到水塘里叫它自己找吃的;不过野山鸡吃的都是生食,应该比较容易养。”末尾这句听着有点自我安慰的感觉了。
好在主人家不在意的样子:“你看着办吧,叔叔我只会做饭。”
白鑫听了,心思一动,一个主意蹦出来,暂时被他放到一旁。
抓了一把碎菜撒到鸡群里,眼看它们肯吃,白鑫放下心来。将大小田螺分开,大的直接仍给鸡啄,小的得把壳拍碎了,挑出肉来,鸡子们才能吃到,要是换成鸭子就简单了,要么在大扁嘴里把壳碾碎吃下去,要么急不可耐地一口吞入,真是乖巧懂事,给主人省下多少麻烦。
有些大田螺的壳是薄薄的黄壳,看起来挺漂亮的;听白老爷子说过,这些大田螺叫作“阿母螺”,吃不得,而小田螺村里人都爱吃,放点油盐酱姜醋下去烧、炒、拌怎样都行,着实美味,偶尔奢侈一把才吃——田螺虽然是肉,但不值钱,田野里有水的位置就有田螺,而调料实在贵。
白鑫转了下眼珠子,问道:“林叔,你吃不吃田螺啊?”
林寻没好气的拍了下他脑袋:“乱说什么!给鸡吃的你却问我吃不吃。”
白鑫身子一扭,躲过再要拍过来的大手,忙解释:“叔!我不是在闹你!村里人都喜欢吃田螺,可好吃啦啦真的!拿盐水泡几天等它吐完脏污、剪掉螺尖洗干净,或者直接挑出肉来,烧啊炒啊都是一绝。”
“哼,是你自己想吃吧,说得口水快流出来了。”林寻一把揭穿他的小心思。
白鑫看他并不生气,知道这事能成,还挺感动的——提出好几个要求都没见他反对。
“那这么点不够吧,”林寻翻了翻白鑫早上摸来的田螺,“怎么大小差这么多?”
白鑫回道:“长得虽然一样,但大的吃不得,吃了会出事,所以村里人给它起了另一个名叫作‘阿母螺’。”
“哈哈,难不成这里头还有什么典故?”
白鑫冲他竖起大拇指称赞道:“林叔您真厉害,这都能猜到!从前有个汉子自己一人住,一日他好心救了一位落水的娘子——这位落水的也可以是良子,看您喜欢哪样的——落水的这位因见汉子心地善良,便偷偷给汉子干活送东西,最后被汉子发现,两人成亲。落水的人自称田螺,汉子叫——林叔”
话一出口,白鑫蓦然向后一跳。林寻发现被取笑之后,便要打他屁股,没料到他动作更快,避开了,不爽地命令道:“混小子过来让叔叔打一下,居然拿叔叔我来瞎编乱造,没大没小。”
白鑫想了想,和他讨价还价:“那你真的只打一下啊!不能超出!”
林寻对此有点意外,因说道:“你提过的叔叔什么没答应你呢。”说完自己都是一愣。
白鑫暗自反省自己是不是有点得寸进尺了,见林寻傻呆着不知想什么,只好把过去的成年思维一收、舍下脸面来,凑过去自己撅着屁股等着。
一个小屁股主动摆在面前,林寻当然要给当事人面子是吧,挥手“啪啪啪”三下非常连贯一气呵成,还一脸无辜道:“诶?我打了三下?可只听到一声响啊?看来最近切菜的刀功没落下啊。”
听得受害人翻了个白眼:还真是练就了一手好功夫嘛,雷声大雨点小,打完一点感觉都没有。
林寻说:“阿鑫你多弄点田螺过来,几日后就到了八月节,叔叔我一个人过没意思,你家里不忙的话便来叔叔这,请你吃美食佳肴。”
白鑫高兴地回应:“那可以外带吗?家里兄弟姊妹多,有几个平日对我不错的。”
林寻:“……可以”
到了八月节这日,郑氏亲自带着傅氏江氏去集市,宝花见家里除了阿公和君哥之外都是她讨厌的人,便施展了撒娇拍马技能,使得郑氏同意她跟去。
宝夕回到房间,和自家人说着:“哼,她走了也好,省的在咱们眼前指手画脚阴阳怪气。”
说的还是上次被白鑫抓到后,宝花的怨气未消,大概把气撒在二房的几人身上,怪人家当时没帮她。
外头白鑫拦住宝丽说了几句话,叫晚上别吃太饱,他会带好东西回来。
宝丽连忙问:“晚上团圆饭你竟不在家吃?!饭后要拜月,连二哥做工的店铺掌柜都给他放了半天假呢!”
白鑫一脸茫然,“一定要一起吃饭?等吃完了我再回来行不?”
宝丽摇摇头,“阿麼会发火的,阿公应该也不会赞同。”
看来晚饭是躲不开的,白鑫便找林寻说明原因,林寻理解并不怪他,把大餐改在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