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就下的去手呢?那么美丽动人的女孩你都敢刺,可见你已经没有人性。你应该庆幸她没死,不然的话我就不是这样对你了!”李淳风的视线盯着他的脸,突然手下一沉,刀子猛地劈进马四的右腿中,咔咔咔,随着让人牙齿打颤的声音响起,马四的脑袋剧烈摇晃,嘴里发出痛苦难熬的嘶声。
哐当,血淋淋骨头连着肉一起飞溅到地板上,整块膝盖骨居然就这么被劈断削掉了!
“对不起,忘了给你点上麻穴止痛。现在好一点没有?”李淳风伸手在他的大腿上点了几下,血是不流了,疼痛却更加深入骨髓。
这哪是止痛,这是让痛楚放大数倍的清穴手法,让经脉更快地将感官传递到大脑组织,更加无法忍受痛楚。
旁观的几个人脸都吓绿了,幸好没有嘴硬,不然也遭上这个罪的话,活着比死了更痛苦。
“有人说,最痛苦的刑罚是穿手钻脚,或是凌迟处死,我没那么多时间,不然真想试试。”李淳风拿起刀在他胸前比划着,“你刺她的一刀,是从这里进去的,不知道是她运气好,还是你手法高明,竟然能选在心脏收缩的瞬间扎进去,对我来说都有点难度啊。”
噗!刀子从前心捅到了后背,刀柄露在外面,鲜血顺着刀尖流出。
哪里有难度?很简单的一刀,同样避开了心脏。只不过是从刺到后,方向不同。
“放心,你死不了。两个小时内动手术,存活率百分百。想通了,我给你纸和笔,写下他的名字,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他们都不知。”李淳风随意地看看周围这些人,白青雄、张浩、彭辉急忙把脸转过去,每个人都无比心寒。
马四咬着牙,却咬到了一团破布,他的脸孔被痛苦折磨地扭曲了,仍然死不点头。
“坚持什么呢?有的人为了信仰可以坚持,有的人为了尊严,你为什么?我知道你不怕死,你有没有想过,就算你死了,我也能找到你担心害怕的东西,就让你的家人来为你的固执买单吧,父债子偿,夫债妻偿,我会有办法的。”李淳风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线,把手放在了刀柄上。
只要轻轻一拔,过量的失血就能要了马四的命。
不得不说,李淳风对这些混混的心理把握到了极致,这世上没有哪个人是真正无所畏惧的,只要他不是完全的冷血,那就一定还有弱点。亲人,友人,爱人,都有可能是人性中的软肋。
除非像神父那样的人,心智达到了一定高度,才会选择自尽。
蝼蚁尚且偷生,若能活下来,谁不愿活。
马四点头了,一下,两下,连续地点头。
“纸和笔。”李淳风出手点在他胸前,同样是为了止血。
马四的右手被释放出来,颤抖着在纸上写下了三个字:郑栋梁。
这一秒,微笑着李淳风脸色顿如暴雨来临前的那一刻,他的眼里奔雷闪电!
郑栋梁!这个已经被自己打成废物的疯狗居然还没有死心,铁了心想置郑佳涵于死地。
除了怒,还有深深的悔恨,李淳风真没想到这一个祖宗的姐弟俩,其中一个居然生出如此恶毒心肠,早知如此,当初在医院里就应该宰了他!
郑海奎手软了,他也手软了,险些造成无法挽回的悲惨局面。
怎能不悔恨当初!
“噗!”李淳风快速抽出刀子,鲜血溅得满身都是。
白青雄等人吓懵了,不是说招了就不杀他吗,怎么还把刀子拔出来?
“送他去医院!”
“是,风少,你们两个,开车把他丢到三医院。”楚浪打了个手势,立刻有人过来手忙脚乱搭起马四,拖死尸一样把他丢进面包车里。
李淳风把烟头塞进白青雄的嘴巴里,一片焦糊味道和惨叫声掺杂着,他转身拍拍楚浪的肩膀,两个人走出这间仓库。
“打听一下,郑栋梁住哪间医院,另外,摸清楚孙扬威的作息习惯,去哪个KTV,哪个酒吧,哪个包厢,都给我查清楚。”李淳风脱下带血的衬衫,这还没穿两天,又报废了。
自从来到这个地方,换的最勤的不是女人,而是衬衫。
“交给我吧,风少。”楚浪痛快地说道。
“最近下面的堂口有没有什么异常?”现在郑海奎退居二线,郑佳涵又受了重伤,李淳风不得不出头挑起大梁,不为别的,就为了自己的女人安全地活着,他必须站出来。
“弟兄们都很急躁,项宗兴的生意做得红火,赚的钱比我们往常要多许多倍,不少人都想着做大麻和赌场生意。”楚浪说道。
“以前有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人?”李淳风点点头。
“有过,菲律宾的丁狮哥和缅甸的坎哥是做大麻和美金生意的,他们在滨海都有联络人。”楚浪说道。
“美金?”李淳风抬了下眼皮。
“纯度百分之九十九的可卡因,利润极高。”楚浪解释道。
“替我安排,我要见他们的联络人。”
“风少的意思是要做美金生意?这是社团严令禁止的。”楚浪小心地斟酌着措辞。
“当然——不做,你是我兄弟,告诉你也无妨。我们不做的,要姓项的也做不成,你这么着……”李淳风笑着招了下手。
楚浪附耳过来,越听越心惊。
……
晴朗的天空,一望无垠的绿茵场地,两个男人牵着栗色的骏马沿着小道走来。
这两匹马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走路的姿态矫健有力,昂首挺胸就像凯旋归来的英雄,每一步都踏在直线上,优雅而富有爆发力。它们的肤色犹如锦缎般柔滑,亮丽的色彩充满健康的光晕。
这是产自土库曼斯坦的纯种汗血马,每一匹都价值数百万华夏币,顶尖的血统造就其不凡的身份,即便在外头展览一个小时就要收取数十万展费。
现在,这两匹马却被两个男人随意牵在手中。
“和平,听说了吗?上次在介园里遇上的那两个人,这阵子新闻不少呢。”戴着眼镜的文修远一身米色休闲西装,这种打扮根本不像是来骑马的。
“算他们走运,没轮到我出手就躺到了医院,便宜他们。”头戴黑色马术帽,身穿白色衬衫,脚踏高筒皮靴的章和平冷笑着说道。
“呵呵,天道昭彰,理应如此。”文修远点头说道。
“据我所知,那个姓李的保镖现在还活跃的很,不如我们做点节目看看?”章和平笑了笑。
“这里毕竟不是我们的地盘,等回京之后再派人来,既能把活做了,也干净利索,何乐而不为呢?”文修远扶了扶眼镜,看向那整洁的马舍。
“就按你说的,让他再跳个把月,秋天眼看就要到了,真怀念去年香山的枫叶啊……”章和平甩了下鞭子,目光向远处的葱翠景色看去。
“他乡再美,不如故居……”文修远笑笑。
“待我挥鞭上马,再驰一圈!”章和平狂妄大笑,“宝马良驹,脚踏滨海,舍我其谁!”
汗血马载着他乘风奔去,文修远望着好友越来越模糊的背影,嘴角泛起欣慰的笑容。
……
血浆从透明的管子里缓缓流入女孩的手臂,温暖的阳光从窗帘后投射进来,照在地板上,升腾起淡淡的热气,很快又被房间里的冷气中和。
她的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眉间轻柔地卷曲着,即便在病床上也美的让人心醉。
“你醒了。”李淳风身子倾了倾,向前握住她空出的右手。
“我还活着?”郑佳涵张了张口,这才感觉到自己说话很吃力,像是跑完万米长跑之后,全身都没有力气。
“活着,有我在,你怎么会有事?”他笑了笑。
“别让爹知道。”郑佳涵眨着眼睛吃力的说道。
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事已经传遍大街了。又一起刺杀事件,搞得海滩上的游客也锐减三分。
“他已经知道了,没事的。”李淳风柔声安慰着她。
“我什么时候能康复?”
“一个月,或许更快。我让他们给你涂了膏药。”李淳风看着她苍白的脸说道。
“我想早点出院。”郑佳涵轻声地说道。
“为什么?”
“我答应你的事……你怎么忘了?”她的眼睛里有气恼的痕迹,脸上还有点粉色,那是羞的。
“呃……你答应我的?”李淳风想不起来是什么事,好像都是他许诺给她的吧,比如十香生肌膏。
“讨厌,在海里的时候。”郑佳涵轻声提醒她。
“哦,是那个!”李淳风惊得一下子叫出声来,都什么时候了,她居然还在想那件事,这个女人脑子里都装的什么啊。
“我好渴。”郑佳涵忽然眨着眼说道。
“我帮你倒水。”他赶紧起身,拿过一次性纸杯,接上一杯纯净水。
端过来的时候,他傻眼了,郑佳涵只能躺着,怎么喝水?
她狡黠地笑着,仔细地看着他窘迫的样子。
“我去找个勺子。”李淳风想要逃。
“不要。”她噘起嘴来,“喂我!”
“啊?”
“快点!你嫌弃我?”郑佳涵瞪着眼睛,气呼呼地看着他。
“不是,当然不是,好吧……”反正房间里没其他人,李淳风硬了硬头皮,含了口水,俯身靠近了她的嘴唇。
感觉干干的,确实渴了,她需要水。
再一口,甘泉流入她的唇间,她调皮地伸出香舌在他嘴上舔了一下。
两个人相视一笑,轻轻吻了起来。
“吱——”病房的门忽然开了,两个人闪电般分开,不是,是李淳风闪电般从她的嘴唇上逃离。
“对不起对不起,我先出去,你们继续。”穿着白大褂的佟院长连连摆手,把门关上又退了出去,走了两步又叹了口气,心里酸溜溜的,怎么好像吃了醋一样?不对啊,我吃什么醋?对了,是清瑶,唉!都怪自己当时看走了眼,没留住这个金龟孙女婿,这不,叫别人捷足先登了。
“佟院长!佟院长!”刚走到电梯旁,李淳风就追着出来了。
“干什么?”老头没好气地转身问道。
“你有事?”李淳风笑呵呵陪着笑脸。
“没事,巡房不行?他们父女俩是我院的重要病患,看看而已。”佟泉溪摆摆手,一脚踏进了电梯。
“那您慢走。”李淳风也转身就走,打扰别人的温存,死老头,生儿子没屁,眼!
晚饭的时候,萧姨领着女仆赶来了,照顾女人,自然还是女人更方便一些。
佟清瑶和丁莎几女捧着鲜花赶到病房,将整个房间打扮的光艳照人,堆满了礼盒、水果、康乃馨和百合。
女人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尽管都压低着嗓音,仍然像锅粥一样吵吵嚷嚷,李淳风轻轻带上门,退出房间。
“风少,查清楚了,郑栋梁在宝山区一家私人疗养院里。”刚巧,楚浪急匆匆从外面赶来。
“有多少保镖守卫?”
“大概有十多个。”楚浪压低嗓音说道。
“带路,先斩断这根野草再回来吃夜宵,免得破坏心情。”李淳风冷笑一声,挥了下手。
……
郑栋梁斜躺在病床上,膝盖、手腕和下巴打着厚厚的石膏,鼻梁骨也被纱布紧紧包裹着,整个人就像坟墓里蹿出来的木乃伊。
病床前站着一位黑衣黑裤的男子,正低头肃立着。
“她死了没有?”郑栋梁阴森森的眼睛从满是纱布的脑袋上射出怨毒的光芒,盯着这个手下。
“可能还没死……”黑衣男子小声地回答。
“混账!饭桶!”郑栋梁怒声骂道:“一百万摆不平一个女人,要你有什么用!滚!滚出去!”
咣当!茶杯砸在墙壁上,四分五裂,水渍泼在墙上,渲染出同样狰狞的画面。
黑衣男子匆忙逃离这个房间,留下气喘吁吁的郑栋梁,瞪着眼怒视着那面墙壁。
钱花了,仇人没死,自己反倒落个半死不活,义兴帮壮大了,舅舅荣登龙头了,自己呢?到头来徒为他人做嫁衣裳,郑栋梁怎能不恨,满腔怨气无处发泄,郑佳涵一天不死,他就一天不能舒坦。
那天的六个巴掌足以让他牢记一辈子,比身上的这些个伤痛更痛入骨髓,是耻辱,刻骨的耻辱!
一想到那一天受的苦,遭的罪,郑栋梁从头到脚的血液都沸腾起来,恨不能把十倍百倍的痛苦施加在郑家父女身上,杀她,是便宜她,如果有可能,郑栋梁甚至想把她压在身下百般折磨蹂躏,让她尝尽屈辱,那样才能解这心头之恨。可是他等不及了,他一天都不想等!
“郑海奎,大伯!等你看到你的女儿死在自己面前时,我看你还怎么笑的出来,哈哈!”
他放声狂笑,满室都是笑声,像条疯狗一样张狂。
“将死之人,还能笑的这么痛快,你也算是极品了。”一个声音忽然在门外悠然响起。
“谁!阿昆!保镖!”郑栋梁脸色剧变,伸手向枕头底下摸去,那里有他的手枪。
可惜的是,他的手摸了半晌,仍然没摸到那硬邦邦冰冷的东西,放在枕底的手枪居然不翼而飞了。
冷汗顿时湿透了他的脊背,他像一个神经质患者一样扔掉枕头,一只手在床单下拼命摸索,胡乱抓着什么。
没有,都没有,到处都没有。
“别找了,在你睡着的时候,你那把枪已经不在了,看看,是不是这把。”李淳风微笑着闪身进来,轻轻关上病房的门,晃了晃手里的枪。
“是你!你怎么找来的!”郑栋梁眼中仇恨与惊恐交织,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让他恐惧的男人居然能找上门来。
“有钱能使鬼推磨,看来你只值三万块,顺便告诉你,今天就是你的死期。”李淳风把手枪抛给他,拉过一把椅子坐了下来。
“你想我死?哈哈,好!那就一起死!”郑栋梁猛地拉开病服,胸前露出一个狰狞的金属管。
这条疯狗,竟然在自己身上捆绑了炸药!
只需用力拉动导管,这枚小型炸弹就能炸毁一间屋子。
“栋梁,你还是不知道情势,做这些有什么用?你怕死,非常怕死,以为这样我就会放过你?”李淳风把玩着衬衫口袋里的那支康乃馨,白色的波浪型花瓣在他手中转来转去。
“难道你不怕死?我只要拉开炸弹,咱俩一起完蛋!”郑栋梁唯一的左手按在炸弹上,眼睛里闪着疯狂的光。
“我不怕死,我不可能死,而你,必须要死。”
“放屁!我数到三,你不滚出去,我就拉炸弹!”郑栋梁大吼道。
“好啊,我来帮你数,”李淳风站起身扫一眼他,突然大喝一声:“三!”
郑栋梁恶毒的眼神一变,握紧了炸弹,额头的冷汗一排排渗出,死死盯着对手,他仍然没敢拉动那个环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