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起案子单纯的是投毒害人性命,嫁祸于人,以实现打击“瑞祥轩”茶庄的目的。
那完全是可以将之归类为,是因为商业利益而实施的恶劣行为,手段是极其卑鄙的。
可事实若不是这样的呢?
那这个投毒杀人的案子的性质,就等于是彻底的发生了变化。
有人事先是知道被害人张台江已经患有了某种疾病,然后利用专业的手段诱发了被害人张台江的疾病发作,导致被害人张台江突发疾病而死亡。
只不过,被害人张台江死亡的地点不是在家中,而是死在了公开的场合,从而牵涉到了无辜之人。
如果事实是这样的,那就可以推测这个被害人张台江是被人故意使用手段给害死的。
循着这个思路,就要尽快弄清楚被害人张台江的身份背景及社会关系,才能准确的梳理出他被害的原因。
至于,被害人张台江究竟是因怨生恨而被仇杀,还是与人纠葛而被情杀,亦或是知人**而被灭口,就要看调查所收集到的线索,具体分析的结果是怎么样的了。
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邓成峰绝不会是投毒杀害被害人张台江的人。
如果邓成峰与被害人张台江是素有仇怨的,他对于被害人张台江即便是再欲除之,也不可能会愚蠢到在自家的茶庄里动手杀人的。
且不说邓成峰不是做这样违法勾当的人,即便是他为了某种目的而铤而走险的要让被害人张台江消失,那他也有的是机会在别处动手,怎么会让自己被牵扯进去呢?
何况当时被害人张台江毒发身亡的时候,邓成峰就在现场,他若是凶手的话,连这点避讳都不知道吗?
在首先排除了邓成峰的嫌疑之后,雍铭带领着谢流云等人将注意力重点放在了“瑞祥轩”茶庄的外部。
当然,在勘验完现场之后,雍铭还是有些发现的。
但雍铭没有选择将自己的发现告知谢流云等人,而是要加以确认之后,才会正式做为重要的线索公之于众的。
在安排雍泉世对与“瑞祥轩”茶庄有商业往来的商家进行逐一的情况摸排之后,雍铭就带着盛青峰和黄寒涵去了杭州警察局和司法局,就本次投毒杀人案件的其它情况进行了解。
雍铭与负责调查被害人张台江情况的谢流云和尚白风约定的是在今日下午五点钟会合,会合的地点是“瑞祥轩”茶庄。
现在,“瑞祥轩”茶庄因为涉凶杀案,已经被警察局勒令停业整顿了。
邓家只留了两个伙计在“瑞祥轩”茶庄里,负责照看着整个铺面。
在这个冷清的无人打扰的场所,恰恰是雍铭等人做为案情交流的最佳场所。
针对各方收集到的线索,在这样的环境中,可以方便的在现场进行验证和推敲,往往会有着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昨日上午,就与雍铭和盛青峰及黄寒涵分开的谢流云和尚白风,为了提高查案的进度,昨晚是没有返回“雍然馆”杭州分馆休息的。
在昨晚忙完了对张台江曾经就诊过的医院和诊所的走访调查之后,已经是深夜了,谢流云和尚白风一合计,觉得就不会去打扰雍铭他们了。
在饱饱的吃了一顿宵夜,浑身热乎乎的谢流云和尚白风就找了一处能遮风挡寒的廊檐,寻了一处位置,坐了下来。
他们一边小声交流讨论着案情,一边靠坐在一起,互相取着暖,也是其乐融融的。
在约定好了轮流值守警戒的安排之后,谢流云和尚白风两个人在交流累了之后,就轮流休息着。
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两个人算是糊弄了一个晚上。
在今早六点的时候,轮到值守的谢流云叫醒了尚白风,开始了今日的案情调查。
两个人简单的在街口的小吃摊上吃了早点,就按照从张台江家中搜索出来的病历本和医药处方单据,制定的排查顺序,对剩下的三个诊所进行着暗访调查。
张台江的家中,其实早已是被警方捜检过了。
谢流云和尚白风去的时候,在亮明了自己是邓家委托人的身份,来家里是调查杀害张台江的凶手是谁时,出乎意料的是没有受到张台江父亲的刁难和阻挠。
张台江的父亲似乎是对于张台江死于“瑞祥轩”茶庄,也是持有严重怀疑的。
从与张台江父亲的交流中,谢流云和尚白风还得知了一些有关张台江的个人习惯。
比如说,张台江有着长年喝茶的习惯,是很喜欢喝茶的,尤其是喜欢喝龙井茶。
张台江是一个没有什么别的嗜好的人,除了喝茶,就是喜欢侍弄些花草。
不过有一点是比较令人生疑的,那就是张台江所从事的事情,其父亲是说不清楚的。
你说他是上班的人吧,他从家里出去和回到家里来的时间,从来都是不固定的。
你要说他是经商的人吧,也没见到他有挣很多钱回来。
看张台江家里的装潢、面积和家具陈设,并不是多么富裕的一个家庭。
这从哪方面来看,张台江的家也不像是从事商业贸易经营的殷实之家。
对于这个方面,谢流云觉得是要给予重点关注,进行深入了解的。
在从张台江家的书房摆放的书柜中,翻找到张台江看病时所用到病历本和医药处方单据时,谢流云是感到颇为惊讶的。
他不知是由于什么样的原因,警方并没有留意到这些收放在张台江书柜中的病历本和医药处方单据,也没有收走它们。
但在谢流云看来,这不亚于是一个重大的发现。
这张台江光是保存的病历本,就有着七八本之多,再加上厚厚一摞的医药处方单据,说明他的身体是有着问题的。
这样的情况,符合昨日在勘验完案发现场——“瑞祥轩”茶庄之后,雍铭对于张台江个人情况的设想。
谢流云按捺着心中的兴奋,很是镇定的将这些病历本和医药处方单据收到了自己的挎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