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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甜蜜的朝圣(1 / 1)

桃乐丝踏着黄昏的橙光迈步入房间。

两层的小楼红顶白漆,旋梯一半设在楼外。有着翠绿藤蔓覆盖头顶的阶梯在雨夜里依然干燥,但避免不了有人用湿嗒嗒的脚步在上面走过。也许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也许那只是木头的花纹……桃乐丝凝视着闪亮木级上黯淡的脚印。若那真的是脚印,它的主人多半是个贵族老爷,或者富贵人家的小姐。就连鞋底都印着朵朵盛开的茉莉。

只有在威尼华兹的小别墅边,桃乐丝才能见到那种香气馥郁的鲜花。她记得玻璃反到花瓣上的光斑,以及花瓶后熊熊燃烧的壁炉。她站在冬日的寒风中,冻得手足麻木。每每头顶飞过令人着恼的短嘴鸦,这些鸟儿扑翅的声音唤醒她,也唤醒她内心的渴望。桃乐丝从没那么想与那束暖房鲜花调换位置。

我在灼影之年出生,可我不是领主之女。她想到隔着河岸望见的伯爵的车驾,人们高声欢呼,乐手同奏华章。她弟弟跑到高墙上张望,险些摔下来砸破脑袋。礼花跟着车轮走,直铺到小镇最华丽的别墅。

公主被骑士环绕,她心安理得的享受他人的忠诚。这些人里决不会有公主未来的伴侣,桃乐丝心想。他们知道自己守卫的殿下会成为某个王公贵族的妻子,在夜里为自己的伤口涂抹药膏吗?

她脚下现在是母亲贝拉娜的房间,但她很少到那里去。戴蒙不清楚夜里的烛光会亮到凌晨,而在原本的石屋的家里,桃乐丝只要把耳朵贴到墙上,就能听清砖石后传来的哀嚎。父亲阿普顿脾气暴躁,贝拉娜却反应迟钝,因此活该挨打。

妇女与婊子的区别在于是否忠于某个男人,而我与“贝尔蒂的诺恩”的区别在于是否有一个身居高位的父亲。桃乐丝知道四叶公爵等同于南国的女王,可特蕾西·威金斯的丈夫来自兰科斯特家族,她一样是某个人的妻子。

妻子,这是个甜蜜的词汇,却充满了沉重的负担。桃乐丝关上门,然后推开窗户。她知道阿普顿想把她嫁给一个漆匠,而让戴蒙继承他的手艺。不过在父亲喝醉的时候,他也说过她可以自己选择新的家庭和未来。除了当修女。

桃乐丝把一只脚放在窗台上,再跳出窗户。

扑面而来的是夏夜的晚风,花坛间有点点萤火。她站在一只水箱的铁皮盖上,背靠隐约剥落的白砖墙。崭新的后院中有一棵高大的苹果树,凑近窗口的一根树枝上挂着一颗在白天未被发现的果实。她伸手把它摘下来,啃得一干二净。

途中有只鸽子飞过来,被她挥手赶走。鸟儿咕咕叫着掉头,越过烟囱和绿叶覆盖的瓦片,落到一间蓝灰顶屋子的风向标上。有位工人在那里修阁楼的窗户,他回过头,扔下自己的帽子,冲她幅度夸张地挥手。

天大的惊喜砸中了她。桃乐丝将果核丢过去,它掉到大街上。修窗户的人叫做布里奇,是她的亲密好友。或许不止是好友。布里奇在威尼华兹工作,她以为他怎么也要在下星期才能回到篝火镇来。青年人将身上的挂锁解开,伸出右手上下挥舞。于是桃乐丝沿着苹果树的枝干爬下楼,猫着腰钻进一大丛灌木里。

她的脸颊撞上一株粉红色的月季,因而吓了一跳。幽暗的草叶间传来一声尖锐的口哨,她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奋力拨开树丛。花刺还很柔软,夏虫在她脚下低语。很快,桃乐丝找到一块秘密的草地。

还有一个充满油漆味的怀抱。

“我白天没看见你。”布里奇说。他的家距离这里更近,他跑得也比桃乐丝快。

“白天我在集市里。”桃乐丝回答。她想起阿普顿在上午的咆哮,忽然有点庆幸他没有答应自己。“一整天都在。”

“早知道我也去集市了。”布里奇遗憾地说,“苏珊娜让我去修窗子或买沙拉酱,结果我一直修到了现在。”

“需要帮助吗?”

“当然不用,我决定重新买一扇玻璃。而且木框有点老化了,必须得全部拆下来才行。这房子到底多少年没整修过了?”

“住的不舒服?漏水?太热?”

“这倒没有。”布里奇说,“倒是你们家,桃乐丝。我听说阿普顿晚上刚刚建好阁楼来着,结果第二天一早,房子整个翻新了。你的新阁楼怎样?”

“不比现在差。”

“能从窗户爬出来吗?”

“你来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些吗?”

布里奇立刻否认。“当然不,亲爱的,我只是想到我们未来的新家。”

“我想要一个壁炉,还有窗边的茉莉花。”她憧憬着,“两只镶银烛台,摆在铺红白格子垫布的橡木桌上。两边各放把安乐椅。夜里我们可以靠着椅子喝葡萄酒,脚趾前是暖融融的火焰。”我有两只镶银烛台,那是贝拉娜给我准备的嫁妆。

“真不错。”布里奇说。

“你还没向我求婚呢,布里奇。”

“阿普顿会答应吗?”

“只要你穿着这件衣服去,没准他会的。”桃乐丝咯咯笑起来。“说你是来自威尼华兹的油漆匠,他会很高兴接受你。”

“可惜我是个杂货商。”布里奇故作惋惜,“漆屋顶只是副业。”

桃乐丝抱住他的手臂,在草坪上坐下来。“我不关心你做什么,只要是正经行当,商人和工人没区别。”当他们躺下来时,布里奇把脑袋放在她的胸口。女孩瑟缩了一下,用双臂环住了他的脖子。有种情感在她的胸腔里跳动,她相信布里奇也听得到。

“你会娶我吗?”

“我会好好爱你。”

“我会嫁给你。我向盖亚发誓。”桃乐丝说。“我会说服阿普顿,用任何办法我都在所不惜。”

绿茵中,她的爱人捧起少女的面颊,用一种动人的口吻叹息道:“你的眼睛。”他使他们四目相对。“你的眼睛在天上,每个夜晚我都能看见——最亮的那颗星星。宝贝儿,告诉我,那是什么星?”

“启明星。”

他轻轻吻上她的眼皮。“现在我得到一颗星星了。”

“启明星还挂在天上呢。”桃乐丝一边笑一边躲。认识布里奇已有半月,是在威尼华兹的集市上。城里的集市比篝火镇壮观许多,桃乐丝在街上遇到了布里奇。他一眼认出她是篝火镇木匠的女儿,是他家乡的女孩。自那以后他们经常在这里幽会,很快便如情人一般亲昵。但她感到今夜是不同的。

钟声在耳边响起。她的肩膀颤栗不已,不知因为恐惧还是兴奋。“已经很晚了。”

“是啊,大街上都没人了。”布里奇说,“只有河上还有人。那也许是人罢,谁在乎呢?”

“我弟弟还没回家。”她尽力想些无关的事来平复激动。

“他被水上的妖精抓走了。”没有任何用处。布里奇的手掌牵引她的意识,桃乐丝不止是肩膀颤抖了,她浑身都在颤栗,似乎血管里流淌的不是鲜血,而是电流。

“他会不会遇到危险?”她迷茫地问。

“也许会。”男人轻轻触摸她,“你要去找他吗?”

“我得去找他。”

“你不能去。你也遇到危险了,而且比那小鬼危急得多。”

对女人而言,世界上再没有比爱情更危险的陷阱。桃乐丝忘却了当修女的愿望,修女是不能结婚的。我宁愿一头扎进充满油漆味的陷阱里。什么嫁妆,什么未来,她都忘记了。她知道自己这辈子也不可能戴着方帽迈入盖亚的修道院了,就算是去,也是以浅信徒的身份。她永远失去了侍奉盖亚的机会。

但相对的,我会住在有壁炉和茉莉花的屋子里。桃乐丝不怀疑自己会有这样的未来,她不是为了财富而向某人献身,她会用自己的双手来实现。布里奇也并非富贵人家。这就是我的神只,她想,今夜是如此甜蜜的朝圣。

威尼华兹是大城市,而篝火镇却不同。她感到自己的幻想在夜色下开始沿着前所未有的道路驰骋。威尼华兹又大又寒冷,紧靠着四叶森林,远比不上永青之脉的篝火镇。他们可以在小镇拥有自己的店铺,在篝火前喝没卖出去的葡萄酒。这里有的是葡萄。

……

“明天晚上,到‘糟糕的布林兹’门外等我。”布里奇说,“我会跟苏珊娜解释,为什么一定要在篝火镇待三天。”

桃乐丝还没说话,不远处的街道突然疾驰过一辆马车。她一下寒毛直竖,躲入布里奇的怀抱中。透过灌木丛的浓密宽叶,桃乐丝认出那正是白天从桥上行过、被簇拥在人群中的马车。她意识到那位与她同年出生的伯爵小姐就坐在马车里。

贵族小姐有一院子的矢车菊,可没有一个爱她的人。在我享受甜美的拥抱时,她只能坐着马车在我面前仓皇离开,远远离开。

“你怎么啦,桃乐丝?”男人问。

“我的耳环不见了。”她撒了个谎。

布里奇不觉可惜,“一个铁环而已,我的货物里有更好看的,要多少有多少。”

现在,我什么都有了。“我们走吧,明晚再见。”她慢慢直起腰。

魔法投影实现了壁炉和玻璃,但它们都用不着了。炎之月的气候温和,布里奇更是她的一切。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会持续多久,但她知道美梦终有醒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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