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船此时突然隆至离地不到五米的地方,然后一点一点朝地面降去。
一道应急舱门被打开,呼呼的冷风裹着雪片一下子涌进来,金泰哪怕隔着厚厚的衣服,也能感觉到刺骨的寒意。
“嗡……”
梅尼的身体周围马上打上了一层护盾,她懊恼地在厚衣服和美之间艰难地选择着,看来这个几乎无所不知的女人也是有弱点的,死爱漂亮。
全息投影因为电磁干扰正一个劲儿的乱闪,就连小玲的身影都开始模糊不清。
金泰跳下去,马上就矮了半截,雪直接没到他的大腿。
近乎艰难地走到哈达吉边上,金泰试图抱起他,很快发现这是一个奢望。
衣服太多,而且手也有些僵硬,使不上劲儿,金泰试了两次都没办法,毛线头套里面的脸已经有失去知觉的趋向,无奈之下,他只好半蹲在地上,用双臂穿过哈达吉的腋下,朝后拖。
一米,两米,高海拔加上严寒,金泰觉得再多过一会儿他也要成为需要救助的人了,这时不由得有些后悔,真该把安东带来的,那个金属疙瘩肯定比他强,干嘛让自己受这份罪?
咬着牙坚持把哈达吉拖回到飞船里以后,金泰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得拍地,在脑子里怒吼,“快他马离开这个鬼地方!”
飞船这才关上舱门,回到空中。
护盾消失,梅尼连忙上前,把金泰的衣服往下扒,金泰却在此时阻止了她,“先救这个人!”
一道白光笼罩在哈达吉的身体上,柔和的光线虽然没有任何温度可言,却让哈达吉咬紧牙关的表情渐渐变得舒缓,不过看得出,他正与这种本能竭力对抗,显然,他潜意识里认为是因为过度低温而导致身体出现了幻觉,他的大脑想对抗这种自然反应。
梅尼此时用手轻轻抵住他的太阳穴,在哈达吉的耳边轻声呢喃,“放松,安全了,放松,放松你的身体,你的大脑明白它在做什么,你没有犯错,放松……”
金泰在旁边躺了好一会儿,才懒洋洋地坐起来,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嗖嗖往外冒的寒气让他骨头缝里都发冷,而这个叫哈达吉的人居然从风暴里走出来,人和人的差距真不是一般的大。
“也许可以把冼周带过来,”金泰坏笑着,“这小子可以发出低温气体,不知道在这种超低温的环境里是不是也会如鱼得水。”
小玲此时也走上前来,在梅尼退到一边的时候,再次重复了以前做过的,把“双手”插进哈达吉的双目,然后甩向一边。
一个全息投影适时展现出来。
尼尔正把一卷钱交给他,说了一些大概很够哥们儿义气的话,哈达吉把钱收起来,才转身走了没几步,猛然回过身,朝山顶看,然后就看到在东北方向,山顶的附近,暴风雪正在形成,山顶一处积蓄已久的雪从山崖上坠落,然后就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雪崩,潮水一样的雪涌过来,哈达吉的视线朝着尼尔的方向几秒,应该是在大喊,然后哈达吉自己就飞速跑起来,原来一个人在雪地上也可以跑这么快,还是在海拔超过6000米的高原上!
躲到一块岩石的后面以后,哈达吉把自己蜷成一个团,雪直接从岩石上滚过。
然后就是满眼的白色,积雪很快就把空出来的地方填满。
一直过了快半个小时,哈达吉才开始扒开积雪,朝外爬,当他爬出来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庆幸,天空就已经压的像铅块一样,雪片裹在风里几乎马上就让他的身体变成了白色,他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来不及去拿雪里的背包,就仓皇地朝山下走去。
他真该拿着包的,没有包里的装备,他走不了多远,要不是碰上金泰,他死定了。
小玲在一边画起了地图,“这里是我们的方位,这里是根据他的记忆画出来的路线图,误差率大概不会超过15%。”
地图是一天以前的,来自美国的一个民用卫星,看直线距离不是很远,乘飞船的化,几分钟就能到,可是现在——
看着下面暗无天日的场景,想想刚才可怕的温度,金泰重重咽了一口唾沫,他实在没有勇气再下去一次。
“先把他运回去吧,”金泰看看那个终于恢复平静的哈达吉,“放在镇子外边,等他醒了自然就会回去的。”
“遵命,我的主人。”
能离开这个让自己状态极不稳定的地方,小玲也是非常庆幸的。
过了几个小时,飞船再次回到海拔两千多米的小镇边,在一个看起来经常有人行走的地方,把哈达吉放下来,为了防止他被冻伤,金泰又弄了一个毯子裹在他身上,这才离开。
“那个人就是你提到的那波塔人吗?”梅尼指着舱外。
金泰凑过去。
在镇子外面,两个当地人正往牦牛身上装东西,一个穿着户外运动衣的人正默然地站在边上,不知在想些什么。
突然,他心有所感地看过来,与金泰的目光几乎碰个正着。
金泰一个翻身坐在地上,冷汗再次流下来,“马的,被发现了!快拉升!”
飞船疾速飞上高空。
那波塔人的目光却一直跟随着飞船的移动轨迹,几乎分毫不差。
“回去!快回去!”金泰大叫着,“我们得赌一把!不能再等了!”
跟这个那波塔人对抗,金泰再一次体会到了死亡的威胁,不能让这个家伙先找到母舰!
就算是想杀了他——
不行,得离镇子远一点儿,金泰觉得要想干掉他,恐怕不用大招是不行的,别再一个不小心把镇子毁了,这里少说也有几百条人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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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远在美国洛杉矶的郊外。
金泰的农场因为太长时间不用,再次破败了起来。
一个孤独的身影出现在了农场外的公路上,赫然竟是阿玛斯神父!
金泰一直以为他永远也不会出现在教堂以外的地方,然而今天他不只出现了,还是一个人出现的,没带一个随从,也没有一个保镖,他就像个出门办事的退休老头儿,开着一辆老掉牙的福特轿车,从城里一路赶来。
虽然身份不凡,阿玛斯的表现却十分的不淡定,他有点儿别扭地整理着身上的大T恤,走路的样子也很不自然,常年在教堂内守护已经让他失去了很多人类社会的生活经验,以至于突然出现在陌生的地方,身处人群之中,都会感到不自在。
别墅没有人住很久了,一只老鼠肆无忌惮地站在台阶上,一边嚼着草叶子,一边看着这个二货糟老头,完全不把他当回事。
阿玛斯也不打算跟一只老鼠计较,他迈步走上台阶,伸手触门。
淡淡的精神波动水一样漫进房间,流过客厅,上二楼……
一会儿,阿玛斯松开手,“看来确实很长时间没有住过了。”
自言自语,一个守着太多秘密的人时间长了,差不多都会跟自己说话,还得是没人的时候,没疯掉就不错了,倒也不能报怨什么。
走下台阶的时候,那只老鼠居然胆大到想上前去嗅阿玛斯的皮鞋,这有点儿超过了阿玛斯的忍耐程度,他皱着眉把它轻轻踢到一边。
打开后备箱,他再次抬起头,做贼心虚一样四下观看,尽管能瞒过他精神力探测的不是很多,可是他的谨慎有点儿过头儿。
从一个箱子里拿出一个球,阿玛斯略有些自满地笑,“你以为把水晶球藏起来我就找不到了?天真的小子,你拿走了,我还是会拿回来,它永远不属于你……”
要是金泰此刻看到这颗球,一定会疯了一样上前来抢,因为它正是他想要的母舰钥匙,上面的太阳图案让人无法想像它会有什么样的功用。
淡淡的光华从钥匙上透出来,阿玛斯把它举起来,原地转了一圈,很快就朝着河边笃定地走去。
河边的大坑已经彻底被沙子填满了,河水还是像以前那样静静地流淌。
阿玛斯手中的钥匙更亮了,灰红色的河水里也有一个球发出淡淡的白光与之相呼应。
阿玛斯放下钥匙,满意的笑容挂在脸上,“到了收回的时候了,藏在河水里,真是个浪费的家伙,以为有了自己的一点儿小发明,就可以把它搁在这儿不用?神的遗物永远会给你惊喜——”
从河里突然射出一道白光在阿玛斯还来不及躲闪的时候,正中他的双眼。
“啊……”阿玛斯张嘴大吼,痛苦中却带着早有准备的神情,似乎他早就准备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水晶球。
白光倏忽间从河边消失。
阿玛斯再走过来的时候,全然变了一个人,冷漠,无视任何生物。
他静静地走着,阳光最后一点儿余晖照在他的身上,有那么一会儿,几乎看不到他的存在。
台阶上的老鼠总算从台阶上蹦下来了,可是就在它打算窜上轿车的时候,阿玛斯眼睛朝它看去,老鼠像被一团无形的气体包裹住,凭空浮起来,来到阿玛斯的眼前。
阿玛斯的双眼骤然瞪大,老鼠“扑”地一下子变成红色的气体,血肉全无。
摆了摆手,阿玛斯像完成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金泰的农场再次恢复了安静,风吹起沙粒,让车辙和脚印都隐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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