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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入乡随俗(1 / 1)

虽然夷族人无论从衣着,文化,科技方面都始终保持着远古传统,但在物质与精神上面,或多或少还是受到现代社会影响。

小插曲之后,余云阳把他的镰刀放回他自己的那间屋子,然后与玛茜一起去吃饭。

关于家庭体系,夷族人都是嫡系亲戚合居,亲戚与亲戚一起住,除了表兄弟与远房,大多数直系亲属,比如兄弟两人会在一起住。

与现代社会家庭成员有自理能力之后各分乐园不同的是,他们始终会在一起住,当然房间是分开的,而下一代的堂兄弟之间,则会分开去住,比如两个堂兄弟,他们的爸爸是一起住的,但他们堂兄弟两人不会在一起,而是各自与兄弟居住。

此时的饭桌上早已摆满食物,全都是古法烹饪。

第一道菜是陶瓷罐煮鱼汤,余云阳第一眼见时,习惯大富大贵的生活他几乎要退避三舍,只因为罐子被烟火熏得黑漆漆,看起来觉得脏兮兮。

不过当丽婉大婶后来给他盛了一碗放在他面前时,鱼汤的香味让他忍不住尝了一口,出乎意料的是里面的汤色浓郁,味道则鲜美无比让他不敢相信。

第二道菜,是主食,一种不知名的果实,有椰子大小,用火灰与泥土混合,再用混合土将包裹整个果实,放在火炭里闷。

拿出来时敲开如同龟壳般坚硬的泥土混合物,再破开果实最外面的外壳,可以看到里面有一种白色的物质,吃起来质地如同蛋黄,味道犹如奶油,一个就够五个人一顿。

第三道菜是烤鱼,不知名的原生鱼在村外的小溪里就有很多,吃起来质感爽滑如同三文鱼,嫩滑甜香入口即化。

还有许多当地的野味,另外还有从首都引进种植的蔬菜水果,满满一桌,余云阳吃得不亦乐乎,惹得妮维雅咯咯直笑。

接下来余云阳要为去镇子做准备,按照双楠长老与一只熊长老等人的说法,他必须先成为一个勇士。

妮维雅负责教导余云阳夷族语,两人到处游走,教他夷族人的民俗,同时妮维雅走到何处都随处说出各种事物的称呼,单词的发音。

与余云阳所用的母语“起源语言”不同,夷族语言使用很多远古名词,发音短促迅速,意思很好理解并且博大精深,一个夷族语单词可以涵盖超过四种意思。

而余云阳因为重生嘴里新长出来的牙齿里面有犬齿,与之前相比他说话要开始困难,舌头因为不适应新的口腔环境加上他在仙境时孤独一人遗留下来的问题,他的发音每次都不准,结结巴巴。

而红色的毛,余云阳按照长老的吩咐去找红色的毛时,他正在村子的中心,神庙隔壁的勇士据点发呆,一路上村民和孩子纷纷向余云阳打招呼。

当余云阳骑着牙龙来到他面前,红色的毛腾地一下站起来,不小心看了看牙龙的眼睛,当时他就不自觉地后退两步。可见对这只巨兽的恐惧早已深入人心。

余云阳下牙龙,身上背着用皮绳绑起来的巨兵宣告,来到红色的毛身前。

巨兵宣告的造型太奇特,十分霸气,显然红色的毛见余云阳背着一把从未见过,且阴气森森的武器以为余云阳打算来找他问罪。

红色的毛惶惶不安地看着他,摆着架势似乎一不对劲撂脚就会跑。

而余云阳朝他笑了笑,弯腰抓了一把泥沙递给红色的毛,红色的毛看了看余云阳手里的细沙,又看了看余云阳的眼睛,发现余云阳正对他微笑。

于是红色的毛马上收起一切,站直腰一本正经地接过泥沙,等泥沙流尽之后,红色的毛朝余云阳深深行了一礼。

村子里没有闲人,就是儿童也要帮忙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有妮维雅教余云阳语言,余云阳便在村子的神庙门口的操场上选了一个角落,每天午饭过后余云阳会在这里教孩子们各种知识。

村民与勇士有时间也会过来观摩教学,遇到难以表达的问题,妮维雅则帮余云阳翻译,其余时间都会跟着红色的毛学各种技能。

余云阳的枪法和腿法犀利,但这里没有爆能枪,他需要花时间学习弓箭,从姿势开始学起。

除了无法表现枪法,他近身格斗的技能只有高超的腿法和几招擒拿。

现在开始他不止要会怎么在丛林奔跑,还要上树,学习刀法,学习如何投掷标枪,如何使用长矛,还要参加狩猎,学习协同作战,野外生存,躲避猛兽,并且独自一人抓住一种名叫斑毛马的野兽并驯化为坐骑,才真正算得上是一个勇士。

勇士们第一次见到余云阳背着巨兵宣告出现在据点的时候,这把造型奇特的武器他们恨不得自己也有一把。

红色的毛与两个相对实力较高的勇士和余云阳天天研究余云阳的镰刀,由于除了余云阳没人拿的起他的镰刀,于是红色的毛做了一个一般大小造型的镰刀,四个人整合刀法与枪法(这里指长枪),研究各种招式,或拍,挑,勾,打,刺,劈,斩,切。

无所不用其极,包括红色的毛在内三个经验丰富的勇士每天对练,而每逢他们对练,村里的老人与其余勇士若是得闲定会前来喝彩,倒是一副好不热闹的风景。

训练学习的时候,余云阳虽然干活不行,但悟性颇高,所表现出来的军事潜力就算是红色的毛都自叹不如,比如在沙盘上排演如何安排野兽袭击村子时的攻防点。

同时勇士们每天都必须要外出打猎,女人则留在村里,所以每个人的肤色都是黝黑,除了未嫁的女孩皮肤相对较白。

就这样半个月后,天气开始暖和,森林里的积雪开始融化,地面开始好走,给狩猎带来很大的帮助。

余云阳按照学来的手艺自己动手做了一条携行带,用来背巨兵宣告,便于携带使用,同时还做了一条项圈,套着牙龙巨大的脖子,项圈上面还串有兽牙,以便代表这是私人所有。

而项圈上串兽牙,根据不同的排列和数量还可以确定其主人。

一大早余云阳就洗漱完毕,穿上皮外套皮裤,带上鱼骨项链,他的头发也剃过了,因为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勇士,他只能把头发绑起来不能篇成辫子。

再背上巨兵宣告,嫣然成了一个远古勇士。

今天依旧是要去学习狩猎,余云阳早早就去了据点,不多时勇士们都到了,神婆为大家占卜行程的凶吉,然后由村长指示兵分四路。

出乎意料的是余云阳今天与红色的毛为一队,他这些天都是学习收获陷阱与安放陷阱,也许教他技能的勇士觉得他已经够资格正式带上弓箭去狩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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