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出了正月,傅家店又恢复了平时的忙碌。何穆本来对那天周时英的话有所顾忌,但周时英却跟忘了这回事似的,该干嘛干嘛,与之前无异,何穆见状也渐渐放下心来。然而林鸿文却明白,周时英那天问那番话,定是已经疑心自己算计了他。可既然周时英不戳破,他也没必要捅破这层窗户纸。
春分之后,山田年前定的一批货到了,林鸿文差人去送,却吃了闭门羹。徐卿之想找人时才发现,好几家洋行都在找山田,他已经消失了一个多月了。几天后,山田的洋行被一伙儿俄国警察破门而入,他们翻箱倒柜不知在找什么,最后也不知道到底找到没有,反正搬得什么也不剩。
文森说警察局抓了两个日本特务,怀疑山田和他们的关系非比寻常,商行可能就是特务互相交换信息的据点。警察在商行发现了一个很大的地下室,怀疑是去年日俄关系紧张的时候,用来藏匿日本特务的。林鸿文想起那些透过缝隙露出来的光,觉得藏匿特务这件事是很有可能的。然而再怎么怀疑也没有用,山田早已不知所踪,只留下一个带不走的商行给他们。俄军遍寻山田无果,最终枪毙了两个日本特务。
冬天终于过去,毛毛雨一下,树又绿了起来。哈尔滨的春天很短,林鸿文来了几年,总觉得雪刚停没多久,就到夏天了。他记得诗里说“二月春风似剪刀”,他想那一定不是东北的春风,东北的春风要是像剪刀,那估摸着得是七尺长的大剪刀。
这天风也很大,天有些阴,商行没什么生意。林鸿文本来好心让徐卿之早点回去,谁知一会儿的工夫,雨就大了起来。大风卷着雨无孔不入地在街上横行霸道,徐卿之撑着一把油纸伞,一路上好几次差点被掀过去。身上基本全被浇湿了,也不知道这伞打不打有什么区别。
好不容易走到医馆门口,刚想进去却发现屋檐下躲着一个人。那人蜷缩着,衣服破破烂烂,上面似乎还有血迹。徐卿之走过去轻轻推了推他,那人抬起头来,立体的五官、浅棕色的眼珠、煞白的皮肤看得徐卿之一愣。
“你……是中国人吗?”徐卿之试探着问道。
那人点点头,徐卿之看他可怜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从哪儿来?”
“我叫沈烈”,那人开口道,声音沙哑得厉害,“从旅顺来的。”
“旅顺?”徐卿之激动地问道,“那边怎么样了?”
沈烈摇摇头,“能逃的全逃了,逃不了的都死了。”
徐卿之一想那种惨状,就不自觉地叹气。他伸手去扶沈烈,“哈尔滨的春天不比旅顺,冷得很,你穿成这样会冻死的。我看你衣服上还有血,是不是哪里受伤了?”
“我、我没有钱,付不起诊金”,沈烈有些尴尬地说。
“不要紧”,徐卿之说,“救死扶伤是医家的本分,总不能看着你冻死在这儿吧。”
沈烈被他拉了起来,比徐卿之还高出一块来。徐卿之打量了他一眼,心说这个头跟林鸿文应该不相上下。
“你长得真像洋人”,徐卿之再次感叹道,“鼻梁和眉棱都很高,眼睛颜色也比一般人浅,你父母都是中国人吗?”
沈烈摇摇头,“我娘是中国人。”
沈烈说了半截不说了,徐卿之也没有继续问。东北管沈烈这样的叫二毛子,称呼里就带着蔑视之意。兵荒马乱的年代,很多混血都是妇女被洋人□□所生的,这样的孩子自然也不愿意提起身世。
进了医馆,徐世淮给沈烈检查了一下,外伤都不严重,就是一路忍饥挨饿瘦得厉害。冯婶儿见他可怜,便去厨房给他热了些剩饭剩菜。沈烈虽然饿,但也没有狼吞虎咽,徐卿之眼睁睁地看着他一大口一大口地吃完了三大碗米饭、两个馒头还有两盘子剩菜。
吃饱喝足休息了一会儿,徐世淮便让他去洗澡,又让徐卿之找两套旧衣服给他。徐卿之找了两套自己穿着有些宽大的衣服,可谁知沈烈换上后手腕和脚踝都露在外面,徐卿之笑着跟冯婶儿说,“我看他这个头跟鸿文差不多,去给他找两套鸿文的衣服吧,应该合身。”
冯婶儿想了想说,“之前收拾鸿文那屋的时候,剩下几件衣服好像让我收柜子里了,我这就去找找。”
果然,林鸿文的衣服沈烈穿就合适多了。徐卿之打量了他一下,如今脸洗净了,头发梳好了,又换上了合身的衣裳,眼前的沈烈跟之前衣衫褴褛时简直是判若两人。
冯婶儿忍不住道,“这孩子长得真白净,比鸿文还要白上几分。”
“你好久没见他了”,徐卿之说,“他这两年总在外面跑,没有那么白了。”
“大小伙子,黑点结实点也没什么不好”,冯婶儿说道。
徐卿之笑笑又转头问沈烈,“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沈烈一路逃过来只想着活命,根本不曾想过活下来之后要干嘛,他有些无助地看着徐卿之,“我、我还没有想过,但我会尽快找事做的。”
徐卿之想了想又问,“你之前在旅顺是做什么的,识字吗?”
“之前我在一个俄国人的店里做伙计,不过后来打仗,他被炸死了”,沈烈说道,“我识字的,只是没正经念过书。”
“你给俄国人做事,你听得懂俄语?”徐卿之问道。
“能听懂一些常用的”,沈烈如实答道,“但如果说得太快,我就听不懂了。”
徐卿之在心里打着算盘,如今合众商行的生意做大了,林鸿文一天要跑好几个地方实在疲累。如果能找个得力的人来中国大街这边,林鸿文至少不用傅家店、中国大街两头折腾,也就不用那么累了。
“我看这样”,徐卿之说,“你可以先来我们商行做事,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一直做下去。如果觉得别的地方更好,也可以离开。”
沈烈没想到徐卿之会抛给他这么大一个馅饼,一时有些慌乱,浅棕色的眼睛感激地望着周时英,不停地说着谢谢。徐卿之让他好好休息,明天带他去商行认认门。徐世淮让冯婶儿把原来林鸿文住过的那间房拾掇一下给沈烈住,冯婶儿本来平时也会定期打扫,几乎没耽搁多少时间,就让沈烈进屋休息去了。
徐世淮看着沈烈的背影出神,徐卿之有些好奇地问他,“爹,怎么了?”
徐世淮摇头说,“年纪大了,好多事儿都记不清了。”
“什么事儿啊?”
“那个沈烈,我看着眼熟,可是怎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了”,徐世淮叹了口气说,“人老了,不中用了。”
“医馆一天天人来人往的,你要是都能记住,那才奇怪”,徐卿之安慰他道,“再说可能人有相似,觉得眼熟也没什么不正常的。”
107.
翌日,徐卿之就把沈烈带去了商行,沈烈很聪明,以前又做过伙计,上手很快。林鸿文下午过来的时候,沈烈还开门问好,把林鸿文搞得一愣。徐卿之详细介绍了一番,林鸿文嘴上附和着,眼睛却盯着沈烈看了半天。原因很简单,他和徐世淮一样,觉得沈烈有些眼熟。
晚上冯平又如约而至,林鸿文看他憔悴了不少,便问他原因。冯平说俄国人开始围剿抗俄组织,呼兰那边恐怕要扛不住了,哈尔滨这头也不知道还能撑多久。林鸿文一边拿钱给他,一边劝他们先躲起来避避风头。冯平说走了这条路,就没想过能长命百岁。林鸿文又劝了他两句,见他听不进去,也就罢了。
窗外大风呼嚎,听着像鬼哭一样,林鸿文送冯平出去,冯平的衣衫被风吹得鼓鼓的,走了十几步就湮没在黑暗里。林鸿文关上门点了支烟,想着人总是要死的,不知道自己最后会是个什么死法。能安安稳稳老去的,那都是有福气的,他恐怕是没有这样的福气。也许哪天来场洪水,就像几年前那样,很多人睡着觉就淹死了。又也许哪天来场疫症,像陈泥鳅那样,一两天的工夫就没了。再也许,就像林省身和林鸿鸣一样,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林鸿文想起那年洪水,郑云跟他说,“这世道,人命是最不值钱的。”他觉得郑云说得不对,应该说穷人的命才是最不值钱的。位高权重的,腰缠万贯的,有哪个命如蝼蚁?林鸿文倚在门上弹了弹烟灰,又想起胡瞎子对他说,“你并非长寿之相,要好自为之。”如果胡瞎子真像别人说得那么准的话,那他最后八成会横死,好自为之恐怕也改变不了什么。人生苦短,还是及时行乐的好。166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