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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有女妖且丽(上)(1 / 1)

“你个死胖子,真是没有道德心。枉你我从小一起长大,我把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让给你。”叶游风伏在大花的后背上,嘟嘟囔囔地说个不停。

他逃的蛮快,可是临走之前,林枫晚对着他来了一剑,隔着那么远,剑气都划破了叶游风的脚腕,如果他反应不及时,这条腿说不定便也没了。

可是叶二何曾受过这样的苦楚,这一下彻底不干了,大花没得法子,干脆把青年一下背在背上,朝着西边而去。

“什么好吃的?”大花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你忘了吗?”叶游风差点摸了一把辛酸泪,“小的时候,我娘每次给我做麻油虱目鱼猪肝粥,我都偷偷拿给你喝。”

“那是因为你不惯吃猪肝!”大花撇撇嘴,对于叶游风颠倒是非非常不满。

“那我还把我最爱的吃的桂花糖蒸栗粉糕拿给你了呢。”叶游风不服,“桂花糖蒸栗粉糕多好吃!”

“是好吃的,”大花抬头看天,“难道那不是因为你偷偷藏起来的桂花糖蒸栗粉糕都快馊了,所以才给我的?”

这么说着说着,叶游风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大花,你说现在姚姑娘,是不是已经把我给忘了?”

他说得是姚姑娘,而不是沐竹,是因为叶游风知道自己再也没有资格这般叫她。青年的声音很低,大花叹了一口气:“你都知道啦?”

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一路走来到处都是人在议论。议论着他叶游风的落魄,也议论着那个新出道的牧气境青年,是多么的天资出众,和红颜榜姚家姑娘,是多么匹配。

“你放心吧,姚家姑娘是不会忘记你的。”大花语气温柔,“多年后她与那牧气境的青年成亲后,定然还会不时记起,从前有个被家族抛弃的落魄傻小子,惦记着她这块天鹅肉。”

“你这是安慰人的态度吗?”半天过去,叶游风的声音才闷闷地传出来,对大花所说十分不满。

大花停顿了一下,喘了一口气:“你后悔了吗?”

“没有!”叶游风断然否认,如果上天让他回到那时候,他一定还是会那么说,那么做。

“那就好。”大花慢慢地,一字一句地道,“你会成为敦煌的城主,会成为英雄榜上有名的人物,你会有数不尽的女人,何必惦记那一个呢?”

虽然有的时候,得不到的那一个才是最好的。

青年没有再搭话,夕阳将两个人的背影扯得很长很长,路边发黄的草儿披上一层柔软细密的光泽。叶游风的的脚随着大花的迈步而一上一下的动着,脚脖子处的伤口已经经过处理,被帕子给裹缠好了,隐隐还能看到渗出来一些血,在雪白渲染出一朵寒梅。

在天黑之前,他们终于抵达了永兴。

去敦煌的第一站。

两个人找了一家小小的客栈住下,大花还买了一些伤药给他敷上。他的体质本来就比较强,很快脚腕的伤就没事了。

“我还从来没有睡过除了一叶客栈的其他地方呢。”叶游风嘟囔,这客栈里的房间又小又破,被子还散发出一股酸腐的臭味,不知道多久没有换洗过了,这些让他十分的不适应。

幸好风怜雨不在这里,否则定要让他打了自己的脸。

“将就着点吧。”大花劝道,床很小,所以他很自觉地抱了一床被子躺在地上,叶游风也不再折腾,就这么躺在床上。

大花很快就打起了呼噜,在这样的处境还能如此泰然自若,叶游风苦笑一声,或许是他自己太会胡思乱想了。

牧气境啊……叶游风这么想,其实这些天来,她一刻也不敢放松,内力时时刻刻的在经脉之间流动着,运转在三十六个周天之中。

可越是这样,他越能够体会到,想要从灵武境,突破到牧气境,不是那么容易。

天才配佳人?

晚上他又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遇到了姚沐竹,但是女子见到自己,立刻转身离开,他就在后面追着,某一刻终于追上,他抓住女子的肩膀,回过头来的却是付清尘。

男不像男女不像女的人妖穿了一身红衣,笑嘻嘻地伸了手,那指甲得有二尺长,差点就掐住了叶游风的脖子,骇得青年猛地睁开眼睛,从梦中醒了过来。

天,已经是大亮了。

大花端了一盆水过来给叶游风洗脸,水是井水,寒凉透骨,他捧了一捧泼在脸上,顿时清醒了几分。

此刻的他恐怕绝不会想到,这是他一生之中,最后一次梦到姚沐竹。

永兴地方虽不大,却十分的富庶,而且这里临近钱塘江,要去下一站天水,便可以转乘船运,这可比走路去要快上数十倍不止。

二人出了客栈,好歹大花不算笨,来之前在包裹里塞了好多张银票,所以眼下还不至于像之前那般困顿,走到街上还有闲情逸致要置办一些干粮,留在路上吃。

叶游风的脚好的差不多了,就在街上一瘸一拐地走着,引得不少女子纷纷驻足侧目,心道:这不知是谁家的公子,白瞎了如此好的样貌,却是一个瘸子,恐怕很难讨到媳妇。叶游风对于她们目光当中递过来的探究也不以为意,反而笑吟吟地一一回了媚眼。

这幅作态,和他当年在玉京的风流有得一拼,大殷向来民风开放,那些女子见他虽身有残疾,神色之间却一片从容淡定,脸上还挂着温润如玉的笑容,想来是一个可解风情的男人,自然是更加心许。

大花懒得理会一身都在散发骚气的叶游风,他最重要的就是多买些干粮,当然,还要买鸡腿。一想到鸡腿,大花的脑子就转的比较快了,蜜汁的、盐焗的、香酥的、麻辣的、酱蒸的……越想越馋。

卖鸡腿的店前面有个胭脂摊,叶游风百无聊赖地看着来来往往的女子,无论是出嫁的还是未出嫁的、容貌姣好的还是五官普通的,都要在这个摊子前面驻足再三,挑上那么一挑。

而就在这个摊子前面,一个瘦小的青年,正悄悄伸手去够一个姑娘腰间的荷包。

不过那青年的手法,可真不是怎么好,看的叶游风都要着急了。那个瘦小青年,先是伪装成也要去看胭脂的样子,伸手去够那姑娘的腰包,但是正巧那姑娘弯腰,拿起一盒胭脂,他的手扑了一个空,咬牙又靠近了一些。

这下终于是摸到了那个荷包,可是姑娘的荷包未免系得有些太结实了,他怎么扯也扯不下来,又不敢动作过大,惊到了那个姑娘,就在那里满头大汗的解着。

“我说小兄弟,你这么做似乎有些不太好吧。”叶游风慢悠悠地走了过去,直接捉住了瘦小青年干枯的手指。

手感好粗糙的说,叶游风在心里感慨了两声,果然这男子的手和女子是完全不同的。他说话的声音不大,却也不小,引得周围的人纷纷往这边看来。

他本来是不打算管这种事的,毕竟眼下这个关头,还是低调一些为好,不然身份暴露,可就麻烦了,只是他好歹也是个血气方刚的汉子,如何能够看着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有这种事儿,却不出手?

不出手的话,他可就不是那个打马玉京街的叶游风了。

瘦小青年涨红了面皮,突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那匕首明晃晃的,瘦小青年握着它,感觉心里安心了不少,匕首在空气中动着,锋刃都快要碰到叶游风的脸了,看着周围的姑娘,一阵提心吊胆,那样好的皮囊,要是给毁了,可真的是太可惜了。

可惜是可惜,只是旁边的人一个个看着,竟没有人敢上前来。

被偷了荷包的姑娘也转过身来,不过似乎是被吓到了,什么也没有做,就呆呆地站在那里。

叶游风不由得在内心道了一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世界上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又风流倜傥俊朗不凡的翩翩浊世佳公子,怕是唯有我一人了。

只手下功夫却不停,直接一巴掌拍在了瘦小青年的胳膊上,那人只觉得小臂一阵酸辣,竟是没办法将手握起,只听“啪嗒”一声,那姑娘的荷包就掉到了地上。

“我的荷包。”女子似乎终于反应过来,低头捡起了地上的荷包,她低头的时候露出了自己的脖子,一片瓷白细腻,她睁着一双大眼睛娇怯怯地看着瘦小的青年,“你为什么要偷我的东西?”

这世上竟有这样的傻姑娘,被偷了东西还要傻乎乎的问上一句,人家为何要偷她的东西?只能道一声傻的可爱。

那瘦小青年脸色变了又变,刚才他看叶游风是一瘸一拐的,只当是个残废,自然不在意,可是现在又注意到,这个路见不平的愣头青的腰间,似乎是带了把刀,虽然在永兴还未有兵器之禁,但能随身带刀者绝非一般人。

自己说不定是惹上了一个硬茬,眼珠子转了两下,猛地狠狠啐了一口,然后……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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