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跟黎华吵起来了,我问他是不是做贼心虚,谁知道没有我的时候,他和文鹃两个人是怎么相处的。黎华说我无理取闹没有必要。
本来我就是个特别容易想一出是一出的人,最近情绪又特别不稳定,身上还起破疹子,吃着药,这是内分泌失调的节奏啊。
我就是是想吵一吵泄泄,可能是因为,除了黎华在的时候,我真的没有人可以说话,我憋得慌。但是黎华又不跟我吵,我把他说烦了,他就自己跑去外面抽烟。
以前我们俩没好的时候,也经常吹胡子瞪眼的,但从来没有真的大吵大闹过。我心里还是体谅黎华的,很多事情都愿意忍着他。
他出去了,我坐在床上反省,觉得吵架特别没意思,因为别人吵架,更特么的没意思。可我是个要面子的人,吵完了又不想就这么出去认错,觉得心好累,好困,钻进被窝里睡觉。
睡到脑袋昏昏胀胀,黎华也躺到床上来,还是伸手把我抱住了。他现我脚冷,就用自己的腿把我的脚夹着,什么也没说。
但其实我醒了,黎华的拥抱还是很能给我安全感的,我转过身来,别别扭扭地紧紧抱住他,也不说话。
黎华就摸了摸我的头。
可是我的心为什么这么慌,它在乱跳,我根本控制不了,我连睡觉的时候都能感觉到心慌,虽然最近很嗜睡,但其实也根本睡不好。
黎华觉得我可能是吃药吃的,他说:“你是不是真的内分泌失调了,要不停两天药别吃了。”
我也就确实停了两天没吃药,可是并没有见效,反而身体上还是很痒。我要是睡得香也就算了,睡得不香,就总是挠痒痒,身上挠破皮的地方越来越多。即便挠破皮了,该痒也还是痒啊,于是在伤口上再挠,伤口就破烂得不成样子了。
我好嫌弃这些伤口,黎华给涂药水的时候,我委屈地说:“你说我是不是太矫情了。”
他瞟我一眼,安慰,“这又不怪你。”
可是我自己很怪自己啊,我很嫌弃自己,而且我特别担心,我说:“会不会留疤啊,你看我身上一块疤都没有……”
对于这副白璧一样的身躯,我还是挺满意的。小时候谁都受过点小伤,但我不是疤痕体质,长大以后身上没有留疤的地方。
我觉得我再这样挠下去真的不是办法了,但除了挠和吃药,又没有新的办法。我都恨不得把自己的手绑起来睡觉。
黎华心疼地看着那些擦过药水的地方,砸了下嘴,犹犹豫豫地说:“要不然,你先回去吧。”
“回哪儿?”我抬头看他。
黎华没解释。他的意思是让我回家,显然我就是适应不了这边的生活环境,大概回到市以后,这些东西慢慢就消掉了。
可我不想回去,我已经来了快一个月了,黎华这边的工程再有一个来月就结束了。这日子我已经撑过一半了,大不了就再这样撑完另一半。我还不想离开他,不想在自己看不见的时候,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我说:“我不。”
谁想分开啊,黎华也不想分开,但他觉得让我陪他在这里吃苦心里过意不去,就轻轻拍打着我的肩膀,说:“我尽快交代完,争取早点走。”
我在他怀里点头。
又念叨一句,“老公我是不是真的太矫情了,我好烦自己这样。”
他说:“矫情不怕,我的女人就该矫情,以后生孩子的时候不矫情就可以了。”
我就笑了。
我不怕身上落下疤,我觉得黎华也不可能嫌弃那几个斑斑点点。但我怕的是,疤痕会影响我的工作,当演员在公众面前露露胳膊露露腿,是再正常不过的,我不想以后有人吐槽我的疤。
我又问他,“你真的那么不希望我当演员么?”
黎华认真想了想,他说:“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怕你遇到麻烦。”但是黎华也懂得不能因噎废食的道理。
他跟我讲,“我多久没跳舞了,之前有一次,在学校外面看到学生在做操,我就觉得胳膊腿儿痒。”笑了下,他接着说:“就算现在再让我回去跳舞,我都会害怕。我知道你喜欢演戏,也知道那是你的梦想,其实要不是因为我是你男朋友,我肯定特别支持你。”
我眨巴着大眼睛看他,黎华弯曲手指刮了下我的脸,微笑着说:“现在也支持,你这小心思,我可不想,你哪天看个电视,都觉得心里伤感。”
黎华看到小朋友做操,心里会觉得伤感,所以大概如果我不演戏了,以后看到别人演的戏,心里也会觉得不舒服吧。
当梦想和热爱羞于启齿的时候,是我们所有人的悲哀。
我感动了,掉着眼泪说,“谢谢你老公。”
从我到了这边以后,就成天臭不要脸的老公前老公后,努力营造一种亲密无比的感觉。黎华对我的称呼也没有意见,在外面也是一口一个“我媳妇儿”。其实我们小两口,在外人眼里看来很幸福的。
然后我问黎华,他为什么不去跳舞了。
他还是笑,说:“跳舞又不能跳一辈子。演戏可以啊,不能演小姑娘了,还能演演糟老婆子。”
我吐舌头,我说我要长生不老。
我不想老去,我想一直在最美的青春里,和最爱的人演绎最绵长的爱情。
自从黎华表示会支持我演戏以后,我心里就舒坦了很多。他越是这样支持,我就越是坚定要保护自己,恪守原则。我真的不在乎红不红,只是每个人都习惯性地选择做自己开心的事。
和黎华恋爱我开心,演戏也能让我开心。我喜欢做这件事情,如果失去了它,我的幸福感会降低的。
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找到自己的梦想,有些人曾经有过梦想,但没有机会坚持。也许很多人不明白,在梦想的机会面前,那种不忍错过不愿轻易放弃的心态。
只是圆梦也有原则,我坚信,我不会为了梦去破坏原则,我爱黎华的原则。
也许要不是因为我爱他,我不会比现在更有原则。爱一个人对自己造成的影响,很多东西不是那么容易看到的。
可我这副矫情的身体,终究还是没能受得了这边的折腾。那天半夜,我烧了,黎华起来给我烧热水,用书本扇着我身上痒痒的地方,再次动摇了。
他说:“我求你了,你先回去吧,就一个月,一个月之内我肯定交代完回去找你。然后我们再也不来这些破地方了。”
我烧得糊里糊涂,闭着眼睛摇头。
我想挺一挺就能过去,不过之前文鹃就交代过,如果烧的话一定不能拖,千万要去医院。这地方偏远,小地方医疗条件不行,如果真得烧出什么大毛病,再送医院就晚了。
第二天黎华把文鹃叫来给我打针的时候,文鹃也还是这么说。
我就到医院里躺了两天。我好久没有睡过这样干燥的床单被褥了,当然那些潮湿的睡习惯了也感觉不出来了。
挂了两天水,身上的疹子也好了很多。医生跟黎华建议,如果不是一定要的话,还是别让我回去住了,显然我这个身体适应不了。
这两天还好说,再过两天天气就热了,蚊虫叮咬也来了,再有什么毛病,倒是死不了人,就是一趟趟地从山上跑下来看病太麻烦。
黎华在医院苦苦劝了我好久,我终于点头,好吧,我回家。
我想陪他,但我也不想给他添麻烦。
黎华把我送走,跟我定下一个月的归期,其实一个月,并不算十分遥远,等啊等得就过来了。
身上有病,也就没回学校,我直接去了我亲妈家住着。我妈是个勤劳的家庭主妇,家里虽然地方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也很及时,我在这边住有她照顾,省事儿。
可能是春困秋乏夏打盹的原因,我最近嗜睡得有点严重。可我多住上几天,我妈就开始烦了,她觉得我没戏演的时候,可以考虑去找个别的工作。
我觉得我妈不懂,我要时刻准备演戏,就不能去找别的工作。没有哪个工作会动不动允许你请假好久不干的。
为这事儿,我跟我妈起了点小隔膜,在这边呆得也不开心。
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家,虽然我是她的亲闺女,但多少也有点外人的意思。
我这边药已经可以停了,身上的疹子也确实在慢慢好转,没几天应该就没事儿了。我每天巴拉着日子算,距离黎华的归期还有几天,以及他这次回来以后,我们该怎么过。
黎华说,做完这个工程,他就不在工地干了,要去学点别的东西。
没事儿的时候,我在家坐着上网看房子,我已经开始憧憬,我和黎华买了自己的房子,然后装修好,两个人住进去过甜蜜小日子的样子。
这天找着找着,右下角闪出一封邮件弹窗,我在经纪公司投的简历,有回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