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节
㊣(1)第二百四十二章猎食者
总统府的人马其实并不多,在几内亚这个地界,虽然富拉族人很多,可是正经八百能拿枪战斗的人十个当中也不一定有一个。://.qb5./
而且中国救援团也不是什么什么大势力,围剿他们所用的人手就更少了,满打满算,也就百十来号人。
这些个富拉族人虽说对中国救援团构成了相当大的威胁,可是在孙想和李建国看来,根本就没多大事,分分钟就搞定的差不多,就算不能全都杀光,把他们吓跑也是很有可能的。
孙想和李建国两个人拿着一裤兜子的家伙,一左一右重新钻入了森林。
两个人都是十分标准的丛林装束,身上是迷彩颜色的战术背心,脚下也是迷彩颜色的纯牛皮长靴,就连手里的枪支弹药也让他们两个人涂上了丛林的颜色。
可以说,孙想和李建国早有预料今天的事,两个人在到几内亚之前就已经全部准备妥当。
现在,两个人分别作战,倒不是两个人不适合团战,而是,单兵作战能力实在太强,分开的战力要比聚集在一起有杀伤力的多。
两个人约定了时间,一个小时之后,无论做到了什么程度,都不能继续追击,而是,撤回中国救援队的驻地,要是任务提前完成,那么就提前回去。
两个人分开了,孙想㊣(2)手里拿着的是挂着榴弹炮的ak47,这种武器很平常,在几内亚更是随处可见,特别是ak47种类的家伙,几乎全世界的狂暴份子都喜欢这个家伙,一方面是ak47操作简单,另外一方面也是这种武器的杀伤力比较大,最重要的是,ak476象征着男人的气魄,就比如有的国家甚至把ak47作为了国旗当中的一部分。
如果观察一个地方的战争到了什么样的地步,那么只有打探一下当地黑市ak47的价格就可以确定,如果价格很低,那么说明战争即将结束,如果价格上涨,那么战争的状况就是异常激烈。
ak47是男人的象征,是全世界所有男人血性的体现,孙想是男人,而且还是个顶呱呱的男人,除了中刺之外,他最爱的就是ak47了。
孙想的脸色画上了迷彩,这是在潜入密林之前自己偷偷画上的,至于效果,不言而喻。
手里拿着ak47,腰间挂着几颗高爆手雷,胸前的口袋里装着中刺,军刺的上面已经被孙想刷得透亮,在阳光下都可以闪出一抹亮光。
孙想潜藏了,身子十分敏捷,在密林当中到处穿梭,他的身子格外的轻巧,所到之处更是一丁点的声音都没有。
十多分钟过后,孙想到了目标地点,由富拉族族人组建的总统兵。㊣(3)
总统兵的人数真的不是很多,比孙想之前预计的还要少,不过,原因都应该是黑人组建的队伍,其中竟然还夹杂着十几个白人。
这些白人的样子很彪悍,浑身上下更是十分标准的野战装备,不管从哪个方面看,他们都显得是那样的格格不入。
这些白人兵不是当地的,至于他们到底是从哪来的,孙想不知道,或许李建国会知道,可是这个时候李建国不在他的身边,两个人也没有什么可以用来联络的工具。
虽然孙想疑惑,为什么这些白人会出现在这里,不过这并不妨碍孙想进行阻击,只不过,这些白人的身上孙想要小心,因为光是看他们浑身散发出来的杀气,就知道是身经百战的兵痞子。
孙想眼睛轻轻一眯,把随身携带的可装卸的军用望远镜挂在了ak47的枪膛上头。
远远的,透过军用望远镜,孙想把目光对准了富拉族队伍当中一名貌似军官样子的家伙。
ak47的有效射程也就300米,过了这个范围子弹几乎都会偏移。
这个严重的问题在别人身上或者是难题,可是对于孙想来说就是小菜一碟。
孙想支住枪托,把眼睛贴在望远镜上,调动丹田内所有的真元,让其流过孙想的奇经八脉,然后在手掌之中射出一抹真元,通过㊣(4)枪体完全附着在了枪膛中的子弹之中。
只见孙想的眼睛猛的露出一抹凶光,接着,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
只听砰的一声,ak47的枪口喷火,一颗泛着紫清光芒的子弹从枪膛中喷了出去。
子弹飞快,五百多米的距离,飞行了不到半秒,目标当中的那个军官连惨叫都没有发出,直接流血倒在了地上。
“敌袭,敌袭,大家散开,快散开。”黑人军官倒下的瞬间,整个富拉族总统兵的队伍变的一团混乱。
所有的富拉族黑人士兵全都连家伙都不顾,转身抱头就跑。
另外一边的李建国就好像是天生的猎犬,他似乎已经闻到了战争的队伍,孙想那头ak47的枪声一响,他这边的m4a1就突突突的响了起来。
李建国对于枪支这玩意的研究要比孙想厉害的多,他的枪下更是没有一颗子弹浪费,打的富拉族人抱头鼠窜,就连那几个久经战场的白人士兵,也吓得赶快找掩体躲枪。
李建国实在是太厉害了,好几次富拉族人都想组织队伍,到四周去搜索,可是刚刚组织好的队伍,就让李建国拿枪点了名。
m4a1的射程也不是很远,可是在李建国的手上却变成了所谓的阻击枪,射程之外,子弹的轨迹,加上四周的风向感应,李建国完全掌握㊣(5)在了脑袋里头,就好像一台高级分析电脑,子弹所到,一一点名,吓富拉族队伍当中的军官,不敢在冒险组织人手。
这样的情况维持了大约五六分钟,富拉族中还是有能人的,比如那些白人士兵,他们趁着李建国和孙想换子弹的时间,大喊大叫,组织人马,发布命令,让队伍散开,冲着孙想和李建国的方向冲了过来了。
李建国和孙想都不是傻子,看着对方集结了队伍,当下也不继续纠缠,抽冷子打了机枪之后,就赶忙拿着家伙换了地方。
富拉族的人多,虽然意义上不多,可是比孙想和李建国这两个人多了好几十倍,如果正面交锋,就算两个人再牛逼,最后也难逃被打成筛子的危险。
孙想不如李建国有经验,可是他也不傻,在这种情况下要想队伍敌人,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阻击战,跑的远远的,打一枪换个地方,不用带走多少人,就是给敌人的心里造成巨大的打击,造成巨大的心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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