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方手帕,用真丝做成,上面绣着一株松树,一个中年文士模样的人站在树下,抬头看着远方的山峦。
这方手帕,正是奚飘雪的心爱之物,更是当年秋白月亲手绣了,送给奚飘雪的礼物。
“这么多年,你居然还带着……”秋白月看到这方手帕,整颗心都要融化了。
奚飘雪叹口气说道,“我怎么会不记得,只是我不敢想而已,听我的,再忍耐些时候,事情肯定会有变化。”
秋白月把那方手帕拿在手里,不住摩挲,“师兄,我听你的,只是便宜了夏明河那小子。”
“呵呵,夏明河的日子,肯定不会好过!破灭刀雷烈,肯定会对付明河,这次明河惨了,就算不死,也是重伤!他有点本事,但是跟雷烈没办法比。”
秋白月却有点怀疑,“现在的夏明河,跟以前不一样。现在至少也是数十人敌,而且他深藏不露。根本不知道他战力如何,在松竹馆。他敢单挑无形剑梦秋寒,就是很好的证明。”
“明河武功厉害,江湖经验却差,根本没办法和雷烈相提并论,雷烈是风雷门掌门,又在御林军做大帅多年,可以说黑白两道通吃,明河遇到他,也算是倒了大霉。”
奚飘雪淡淡的说着,如同说跟自己毫不相关的事情,天风越来越猛烈,却不能吹散他说的每一个字,而且这些话,只在他跟秋白月之间传递,就算有人近在咫尺,也完全听不到。
明河翻来覆去,设想着见到雷烈的各种可能,想来想去,还是没有半点头绪,这种考虑,和练武完全不一样。
练武有固定的招式,所差的只是力气运用的门道,只要多多揣摩,就会知道其中奥妙。而跟人打交道,是世界上最难得事情,比最难学的武功还要晦涩难懂。这种能力,是伴随着人的年纪增长,而不是通过冥想就能获得的。
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就是这个道理。读书可以启人心智,读万卷书自然是更有好处。但是仅仅死读书是没有用的。还必须要有行万里路,在不同的境遇中增长见闻。两者相辅相成,才能得成大器。
明河如今就处在冥想的尴尬境地,他抬头四顾,只有桌子上明灯相伴,反而映衬的墙上的影子更加孤单。
墙上的影子,依旧只有一条,明河却听到有人说话,接着闻到了淡淡的酒香。他转过头来,看到桌子上多了一坛美酒,狐兄正坐在对面,笑眯眯的看着他。
“狐兄,你来的正好,赶紧帮我想想。明天我去见雷烈,应该怎么办?”
狐兄笑道,“这有什么?去就是了,出了什么事,我帮你!雷烈不过是风雷门掌门而已,吓别人可以,我轻轻一根手指,就能让他灰飞烟灭!”
明河摇头道,“那是你的指头,我想要的,是我的指头,也有你那样的本事才好。”狐兄瞪大眼睛看着明河,“你真是这么想的?”
明河用力点头,“当然,靠山山要倒,靠人人会跑,最好的办法,还是靠自己。”说到这里,明河嘿嘿一笑,“不过有山可靠,也不是什么坏事。我想要活着。你必须帮我。”
狐兄冷笑道,“这也没什么。明天我跟你去,雷烈要是没有歹心,是他捡了便宜,要是有歹心,我马上杀了他!
我会隐藏在你身上,伺机而动,绝对帮你就是。”
明河看着狐兄,“你个子比我还大,怎么藏我身上?”
狐兄哈哈大笑,“我个子怎么会比你的大?我真身是狐狸,你看到这个公子,只不过是我的幻象而已,我想大就大,想小就小。”
身子忽然如同充气般,在很短时间之内,已经长到跟房子一般高,俯身向着明河一笑:然后身子快速缩小,到了最后,只有酒杯大小,在桌子上来回走动,又过了一会儿,只剩下花生米大小,说话的声音,却跟原来一样清晰。
“现在你相信了?我怎么会骗你?”狐兄在桌子上坐下,抱膝看着明河,明河除了点头,想不出别的话语,过了一会儿,才道,“你不能喝酒,万一睡着了,就会耽误大事。”
狐兄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早起的时候,狐兄已经缩小成黄豆大小,跳进明河衣袋里,所有人都不会察觉,早饭之后,明河换上官府,骑马去见雷烈。
御林军大营,设在皇城西面三里,一个名叫猎柳营的地方。雷烈日常,除了偶尔带兵巡逻操练之外,大部分时间,都在这里。
猎柳营三面环山,只有一条小路通向各处,是交通要道,是进出皇宫的必经之路,万一皇宫发生不测,雷烈的御林军,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并且做出做有力的反攻。
雷烈在这里苦心经营多年,培养了一大批心腹。他知道,自己更重要的任务,是作为十三皇子的精锐力量,一旦十三皇子举事。他就可以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雷烈很早起来,先练习武功,舒展一下筋骨,接着带军队出操训练,回来之后。用过早饭,开始看例行的公事。
做为御林军大帅,雷烈日常处理的事情并不算太多。打仗交锋,跟御林军没有任何关系,他最大的任务,就是保护好弘光皇帝。
一匹马飞驰而来,在门口停下,骑马的人向守门士兵晃了下腰牌,就大模大样的走进来。居然是十三皇子的亲信。
“大帅,这是皇子手谕,让我交给你,他有话,看完之后,马上销毁。”
雷烈接过那名亲信递过来的一枚蜡丸。捏开之后,里面掉出小小一个纸团,纸团刚要落地,却没雷烈虚空一抓,马上就悬停在半空,不住翻滚,既不上升,也不下降。
他轻轻打开纸团,上面只有两个字“明河。”最恐怖的是,这两个字都被朱笔打了个大大的叉,好像是两把剑从不同方向,刺穿了明河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