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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进攻比防御危险(1 / 1)

毛群看着罗家的人,把自己的两个哥哥,从小车里,弄了出来,然后抬上了卡车,和罗氏百货死去的员工,一起拉走了。

至于罗氏百货员工死者的家属,在广济医院里,毛群那是一个都没有看见,此时正是凶杀案的早晨。

上海滩有很多的事情,毛群都不太懂,死了这么多的人,为什么没有家属在场?他们不可能跟自己一样也是杀手?

“马上就要进入梅雨季节了,必须尽快的杀掉广东佬,为二个杀手哥哥报仇。

一旦天天下雨,等待时的心情,就会很差。

至于二个死去的哥哥,罗氏百货已经答应了自己,妥善安葬他们。

对于自己违约报仇,那是自己的事情,跟罗家没有关系,反正自己也不要罗家的钱钱。”

毛群站在远远的树林里,目送二个死去的哥哥,同时心里默默地想着。

一起出来的三个同村兄弟,虽然不是亲兄弟,但是都姓毛,只是三人中,毛群年龄最小,两个什么都懂的哥哥,负责打点外面的一切,毛群只要跟着哥哥们一起杀人,最后大家分钱,然后把钱寄回家里。

可是现在从家里出来后,才二年不到,二个哥哥就全死了。

虽然这二年不到的时间里,三个兄弟没有亏本,杀了不少的人,可是毛群有种感觉,好像也没有赚到什么便宜?就是有了很多的钱。

“在花花世界上海,想吃啥,就可以吃啥,不用再饿肚子,也不用再穿烂衣服,破鞋子,难道这就是我们追求的生活?”

在三兄弟买的房子里,毛群第一次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上海小车很多,改装车更多,就是因为偷车的人,实在是太多。

毛群开着一辆改装的小车,这是三个兄弟老早一起存下来的汽车,留着备用逃命的小车,现在真的用上了。

杀手哥哥们都死了,以后杀手这个职业,也干不成了,因为毛群不知道该怎么联系客户?更不知道,办完事后,该怎么结账?

但是毛群却是三个兄弟中,杀人本事最厉害的一个。

到底应不应该找温兆伦报仇,毛群是真的想过,因为毛群感觉广东佬温兆伦,本身就是一个倒霉蛋,兼受害者。

毛群不知道是谁杀了二个哥哥?因此只能杀了倒霉蛋温兆伦,应付二个已经死去的哥哥,勉强算是给哥哥们,报了一个仇。

广东佬温兆伦只要让毛群看见,毛群至少就有九成的把握,干掉温兆伦,这个事情,可真不是吹的,因为毛群杀人,真的很厉害。

昨天晚上,如果自己跟哥哥们一起在同济医院里,毛群相信,二个短命的哥哥,一定不会这样在逃跑中死去。

看着改装车后车厢的弹孔,这分明是在寂静的夜晚,发动小汽车,被人发现,然后追击开枪的结果,最后在广济医院的大门口,又被正面伏击丧的命。

两个哥哥本就是村里种地的农民,因为一个意外,发现杀人赚钱,比种地快多了,这才回村带着会武功的毛群,走上了杀手的路。

但是你还别说,二个农民哥哥的脑子,真的非常好用,就是胆子太小,每次接单杀人,最后的结果,几乎都是年纪小的毛群,动手杀人。

就是因为二个哥哥胆小怕事,应变能力不行,这才会早早的送命。

如果当时二个哥哥,遇事不慌,不发动汽车,而是直接悄悄下车,藏在阴暗处,就算最后被人杀死,对方肯定也不会好过。

因为二个哥哥的身上,也有手枪,还有很多的满弹弹夹。

如果被人发现后,肯定还是二个哥哥,在暗处先出手开枪,最后鹿死谁手,那还真的不好说。

广济医院的周边情况,毛群已经非常的熟悉,送走二个哥哥后,在广济医院里,一处茂密的树荫下,看着行政楼308的窗户,毛群默默地开始了蹲点守候。

此时的毛群,那是一身的黑色司机装,打着瞌睡,眼睛瞄着上方。

毛群停车的地方,经常有小车停靠,而且小车里,几乎都有一名司机,乘凉默默地等候,因此短时间几乎不会有人怀疑毛群就是杀手。

“嗯,那不是温兆伦吗?”

三楼的阳台上,一个被纱布包裹的家伙,坐在椅子上,正在享受阳光呢。

毛群取出望远镜,仔细的观察着,斜线目测距离,将近100米,只要有一支带瞄准镜的步枪,毛群就可以轻松地干掉,脑袋露在阳台外的广东佬温兆伦,那样自己就可以轻松地全身而退,没有任何的生命危险。

可是那样的高精度狙击步枪,黑市上根本就没货,毛群自己的车上,也有一支德产79毛瑟步枪。

毛群家住农村,没成为杀手前,就是一名老实巴交的民国农民。

100米的距离,说着不远,可是人在100米外,都是小小的小人,脑袋那就更小了,根本就没有标尺的缺口大。

毛群根本就没有把握一枪干掉温兆伦,甚至都没有百分百的把握,打中广东佬,因此毛群不准备用长枪狙击温兆伦。

“只要温兆伦出现,他就跑不了,不急,看看再说。”

毛群就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就是因为毛群有信心干掉嚣张的广东佬。

发现温兆伦的第一天,就这样的过去了,第二天一早,毛群又是早早守候在昨天的地方,继续观察着行政楼308。

福特小轿车那是温兆伦的座驾,罗溪已经还了回来,现在是赵仲开着出行。

这一辆福特牌轿车,毛群早就了解知道,那是温兆伦的专车,没有专门的司机。

另外行政楼门口的小车,几天前,毛群就已经全部知道了所属,现在的行政楼门口,就多了一辆别克改装车,毛群分析那是温兆伦的保镖,开的小车,只是现在还不能确定。

“嗯!别克改装车出去了,干什么去了?”

毛群悄悄地用望远镜,看着离开的别克改装车,四十分钟后,别克改装车回来了,在行政楼的门口,取出了很多的东西。

“买菜去了,这些菜足够五、六个人吃了,难道保护温兆伦的人,有四个以上吗?

不对!昨天有一个小女孩在三楼的阳台出现,保护温兆伦的人,除去小女孩,应该最多是三、四个人

如果几人中间,有一个人,特别能吃菜,那就只有三个人保护温兆伦。”

毛群用自己的饭量,进行了估量,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以前毛群就是个农民,但是自从成为杀手以后,毛群就学会了自己分析问题,然后做出判断,完成任务后,还喜欢总结经验,下次改进。

第二天,行政楼门前的小车,几乎没有变化,晚上毛群还是直接回家睡觉,充分保持体力。

毛群不想在晚上动手,夜深人静,稍微有一点响动,308房间的人,立刻就会警觉,而且夜间308的房门,怎么打开?都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第三天,又是一早,毛群赶到了广济医院,今天毛群准备行动了,因为总是同一辆车,停在一个地方,太容易被有心人发现了。

万一被发现,那自己就真的危险了,可是广济医院就这么大的地方,这里的树木,最是茂密,是最佳的停车观察点。

再换地方停车,那就更容易被发现了,因此毛群决定事不宜迟,今天就干掉倒霉蛋温兆伦。

“嗯,今天是福特车出门了。”

望远镜里,看得很清楚,开车离开的人,不是昨天的那人,但是这个人肯定是温兆伦的保镖,毛群非常的高兴。

再次检查自己的装备,勃朗宁一支,消声器直接装配在枪上,身上腰带的左边,四个满弹弹夹,右边一把军刺,左胸斜挂着一个牛皮袋子,里面有二枚小巧的美式手雷,外面插着一把飞刀,脚上是一双野战翻毛皮鞋,衣服是英式猎装,最外面是一件黑色的风衣,头戴一顶黑色毡帽。

检查完装备,没有问题后,毛群用风衣把自己一裹,下车低头关门,随后就朝着行政楼快速地走去,在行走的途中,毛群是谁也不看?直奔三楼而去。

此时的广济医院,还没有到上班时间,几十米的距离,毛群只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进入了行政楼的大厅。

“请问你找谁?现在还没有上班,进。”

“噗!噗!”

拔枪射击,两枪直接打在了说话人的身上,七八米的距离,毛群还是打了二枪,主要是手枪的枪法,太难练了。

对于一个农民杀手来说,这样的距离,用手枪射击,二枪直接干掉一个人,已经是很不错的枪法了。

“轰隆隆!”是门卫倒地的声音,毛群没有理会,直接快步冲向了三楼,必须抓紧时间,结束战斗。

距离太远,这个倒地的声音,三楼还不至于听见,但是有人发现门卫的尸体,大声尖叫,那就不好说了。

至于门卫没死报警,那是不可能的,二枪命中门卫的左胸,门卫还能在干事情?还能在说话?那就不是人,一定是超人。

毛群身体提气,快速轻灵的在楼梯上奔跑,在临近三楼的时候,毛群刻意减慢了行进的速度,因为毛群听见了口哨吹音乐的声音。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一个不夜城。。”

308的门,竟然是开的,毛群心里一喜,不用破门而入了。

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在三楼的走廊里,快速前进。

人在自我陶醉的时候,听力、视觉、嗅觉都会大幅度的下降,这个时候,就算是毛群行走,发出一点声音,吹口哨的人,也不见得会做出什么过激的反应?

“噗!噗!噗!”

一个两脚翘在桌子上的男人,坐在温兆伦的大班椅上,眯着眼睛,吹着口哨,被突然进门的毛群,见面就是三枪,“哐当!”“哗啦!”男子就直接歪倒在地。

干掉一个保镖后,308房间的外间,没有活人了,里间最多还有一个护卫,也许一个护卫,都没有了,只有一个女性小护士。

又是七八米的距离,三枪命中对方的胸口,听着“噗噗”的流血声,毛群心里肯定地想着“绝对没有问题,不用再检查对方的死活。”

温兆伦就在里面的房间,这个房间,毛群几天前,就进去搜过,里面的房间,地形比较适合打伏击。

如果对方有枪,如果对方听出外间的异常,那就非常的麻烦,一不小心,就会阴沟翻船,身死道消,因此必须谨慎应付。

“咔嚓!”“咔!”毛群不急着进攻了,退下旧的弹夹,随手装在口袋里,换上了一个满弹弹夹,摸了一下左胸的牛皮袋子,然后轻轻地朝着里间的房门走去。

勃朗宁马牌撸子性能稳定,非常好用,而且小巧,适合隐藏携带,就是携弹量太少,没有德国二十响,打的过瘾,持续作战能力太差。

“什么情况?太静了,都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在里间的房门口,有点紧张的毛群,心里默默地念叨着。

就是因为进攻比防御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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