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屿北部。大片海岩林立,怪石嶙峋。尽头是一处断崖,高达二十丈,下面是海。
从这个高度跳下去,巨大的冲击力能直接让人体暴毙,要是再不幸撞上底下的岩石,那就是头破血流。
李维华到了断崖尽头,转身摊了摊手:“警察先生,你这下可真能名正言顺地对别人说‘我把塔尔塔罗斯追到天涯海角无路可逃’了。”
这话实在不能不说是嘲讽。需知国际刑警无数次险些抓到塔尔塔罗斯,却又每次都让他逃走。有次甚至已经将人铐住带上了警车,也被他半路破窗而逃,后座上的警察被麻醉针打晕过去。
秦念那时就在驾驶座。
塔尔塔罗斯,希腊神话中“地狱”的代名词,从代号就足见这人的狂妄。塔尔塔罗斯有一千张面孔,一旦逃跑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就再也难寻踪迹,直到他犯下下一起大案。
秦念追捕塔尔塔罗斯多年,两人可谓是不死不休的宿敌。只有他能在每起案子过后破译塔尔塔罗斯故意留下的线索,也只有他能够抓住他。塔尔塔罗斯仅有的两次被捕,都是秦念出手,可惜最后都被他逃了。
多年针锋对决,两人却都不知道对方的真实面容与名字。身为国际刑警的秦念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换一个身份,出任务时面容都有所改变,李维华只知道他的对手来自中国,代号“猎鹰”。
如鹰般敏锐,事实也确实如此。向来猫戏老鼠般把fbi耍的团团转的李维华,在那位中国警察第一次找上门来时就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秦念只知道塔尔塔罗斯是名华裔,他很多次设想过塔尔塔罗斯的罪犯侧写——英俊高大,冷酷无情,却没想到是这样一名精致俊秀的混血儿,初见他的时候笑得很柔软,可转眼就能心狠手辣地达成三杀。
他们其实一点也不了解对方,不了解对方的姓名,容貌,过往。可他们又是最了解对方的。
这世上最了解你的,就是你的敌人。
李维华很苦恼,自从他的身份暴露,他的队友就追杀他到现在,完全不考虑游戏情况。
别问他为什么被追杀中都还有空解决掉61号他们——杀死那四只弱鸡需要一分钟吗?
秦念恐怕是拼着性命不要都想杀了他的。那只猎鹰从踏上国际岗位的第一天,猎物就只有他,就只盯着他。
让他觉得恼人的同时,又觉得无聊的日子变得新鲜有趣起来。
秦念的弩已经对准李维华。
李维华表情不变:“我想我们可以好好谈谈。”
秦念冷冷道:“我们没什么好谈的。”
“我们现在是队友。杀我是不必要的伤亡。”
“但杀死一个丧心病狂的罪犯很有必要。”
“警察先生,做人不能这么双标。”李维华控诉道,“你敢说你在第一关没有杀人?你这关还想杀了0号。”
“至少我不会杀死二十多名儿童。”秦念冷声道。
塔尔塔罗斯多年来一直流窜于美国与欧洲各国间,杀的都是些酒鬼赌鬼和社会渣滓,那些人无一不是有抢劫、强|奸、家暴黑历史的人渣败类。从这方面看,塔尔塔罗斯的所作所为用中国的话说,简直称得上一个“侠”字。
但这依然不能改变他犯罪的事实。社会需要的是安定,而不是自诩正义的刽子手。
如果只是这样,秦念或许还会欣赏理解他,但塔尔塔罗斯壮观的犯罪生涯中,有一起犯罪性质极为恶劣——他炸毁了一所孤儿院,从而从警察的追捕里成功脱身。
那时候所有警察都去孤儿院里救人,没人再有心思去追他,塔尔塔罗斯完美地金蝉脱壳。
秦念亲眼看到孤儿院爆|炸燃起的冲天火光,那些被烧得焦黑的孩子尸体被一个个抱出来,那一次他们还损失了几个战友。
如果不是他们的贸然行动……这些孩子不会死,冲进火海只背出尸体的战友更不会死。
秦念那次行动回去后做了很长时间的心理治疗,归队后彻底熄了对塔尔塔罗斯惺惺相惜的心思。罪犯就是罪犯,无论如何都不会变成侠士。
现在提起那件事,秦念还会感到愤怒,他冷笑道:“那还真是一次完美的逃脱。”
李维华停顿了几秒:“不管你信不信,那是我唯一一次失误。”
他没有想炸毁那座孤儿院,他出现在那里只是想……给那些孩子送些吃的。可是警察来了,他们以为他要对那些孩子下手。
李维华为了脱身扔了一枚炸|弹,本意是想扔到空地上阻止警察的追捕,谁知风向会突然改变……
秦念拉开弓。
李维华冷静道:“警察先生,比起我,您不觉得这个游戏的主办方更该死吗?我们可以联手闯出去,你回到现实,还能有足够时间搞清楚这游戏相关的一切,阻止更多人的死亡。不要说你一个人可以对付得了这种话——2号有枪。我们的配合有多天衣无缝,你知道的。”
秦念手一顿。
青年总是这样条理清晰,临危不惧,偏偏他还觉得很有道理。在最初交手那一两年,他一度与塔尔塔罗斯产生共鸣,彼此欣赏,甚至……互生好感。只是一切都随着那二十多条人命戛然而止,往后只有不死不休。
“你说得对。”秦念收回手,深深看了他一眼,“暂时合作。”
李维华勾唇:“明智的决定。”
“这里可真是凄凉。”李维华一脚踢开一颗石块,正好踢到走在前面的秦念脚下。
……简直幼稚。
秦念脚步不停:“你能不能走快点。”
“不能,你又不背我。”李维华百无聊赖,目光落在不远处一块礁石上,“咦?那是……”
他走过去,看到倒在地上的尸体,“啧”了一声:“原来是78号啊,这伤口一看就是那把伞造成的……说起来9号那死丫头也死了,现在那把伞也不知道在谁手里。”
秦念停下脚步,慢慢道:“现在知道了。”
“嗯?”李维华转过身。
两人面前,站着一名手持黑伞的男人。
谢迟安在造锅。
岛上会有各种各样的金属物质——可能是游戏设定吧,需要什么采集什么,总之他找到了一块铝。
然后开始锻造,拿着锤子敲打,打成锅的形状。
假如这是个网游,谢迟安就是战斗玩家里最会生活的与生活玩家里最会战斗的。要不是这游戏不能自带外来物,他的家底还能让他成为一个壕无人性的人民币玩家。
铝锅造好后,谢迟安又安了个木头柄当把守。火堆上支起一口大锅,倒入清水烧开,扔进去鱼、蘑菇、螃蟹,还有一些可食用的食物,加上佐料,就是一锅美味的浓汤。
荤素搭配,火锅大杂烩,营养汤汁带底料,折两根树枝当筷子,隔壁江阔快馋哭了。
又是一个月色很美的晚上。江阔喝到了新鲜的鱼汤。
安安是个人间宝藏。高颜值高智商高武力还会做饭。这样的队友上哪儿找,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但是他找到了。
江阔喝着木罐里的营养汤,有些得意地想。
这个宝藏男孩只有他知道,他想告诉全天下少年有多好,但是他得藏起来,不叫别人发现。那是他一个人的。
是他的宝藏。
是他的男孩。
谢迟安不在的那几天里,江阔每天都会坐在海滩上看潮起潮落,日出日暮,夜幕降临,天光破晓。每一次都那么惊艳夺目。
宇宙自然鬼斧神工,日月星辰,海阔天空,无不震撼人心。江阔一名汉语言文学系的学生,堪称“心有猛虎,细嗅蔷薇”,每日司空见惯的景色落在他眼里,都别有一番滋味。
但当少年被他抵在树上,略略抬眼,清清冷冷地一笑,清风明月般疏朗。他便觉得,世间万般美丽,通通不及少年眼里的月光。
江阔常常觉得人类之渺茫,比起天地浩大,着实不堪一提。电影《致青春》里有一段话:我们见到的太阳,是8分钟之前的太阳,见到的月亮,是秒之前的月亮,见到1英里之外的建筑,是5微秒之前存在的,即使你在我一米之外,我见到的也是3纳米秒以前的你。我们所眼见的都是过去。
我们所看到的都是虚幻。
江阔是个很懒倦的人。就算他过着其他人看起来都很有意义的生活,家境优渥,考入名校,前途光明,也终日恹恹的提不起精神,没什么广泛兴趣。一天大多数时间都在睡觉,他就是那种天天上课睡觉也能考上华大的天才……
旁人羡慕他的天赋,但江阔自己知道,他是真的困。一天超长时间处于待机状态,不睡觉就会死机那种。有时候他睡得太久,醒后就有一瞬茫然,他是谁?他在哪儿?他所处在这片空间,却总有不真实感。
但他遇到谢迟安后几乎没在白天睡过觉。
他的虚幻与真实,以遇到少年为交界点。
当我触碰到你的心脏,听到你近在咫尺的呼吸,看到你眼睛里的月亮,你就比天地还浩大,比太阳更耀眼,比我自己都真实。
就算记忆被格式删除,返厂重置,一切备份销毁,像个游戏数据一样被清除掉,我也要为自己种下满身病毒,等到与你重逢的那天。
我想告诉你,我从未忘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