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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六一章 百宝庄园淘个宝(1 / 1)

郡主府里开小会的时候,花少爷和丁柒柒已经逛了好几条街,从头到脚完全换了一身行头,正琢磨中午是回去吃还是随便找个饭馆。

丁柒柒可怜兮兮的问:“小花,咱俩在地摊上随便吃点,就是很省钱那种,大概要花多少钱?”

花独秀犹豫道:“花不了多少钱吧?简单吃点的话,也就几十文铜板?”

丁柒柒说:“一两银等于一千文?”

花独秀说:“是。”

丁柒柒表情雀跃起来:“那咱们还是挺有钱的嘛,至少吃饭不用愁!”

花独秀苦笑:“你是没见过钱啊,就这几两碎银子还叫有钱?”

丁柒柒说:“要那么多钱干嘛,够吃饭的就行呗?我不想回客栈了,查老板欺负人,明明有新做的饭菜却给咱俩吃剩饭,我不喜欢他!”

花独秀说:“那行吧,咱俩找个地摊随便吃点,反正也不差这点钱。”

中午头是一天中最暖和的时段,街上人流如织,整条街上摊铺生意兴隆,一片欣欣向荣的样子。

二人找了个地摊,一人来了一碗野馄炖。

还别说,混沌是茴香肉馅的,撒上虾皮,滴上香醋,吃起来味道是真不错。

两人各吃了两大碗还意犹未尽,一结账,才花费二十文钱。

花独秀给了一两碎银,老板细心的数出来一堆铜钱,用细绳一串找给花少爷。

花少爷感慨万分,吃顿饭花钱这么省的,从小到大还真是第一次。

丁柒柒满意的拍拍小肚子,问:“野馄炖香不香?”

花独秀说:“香。”

丁柒柒老气横秋的说:“小花,这才叫生活,你呀天天大酒楼、大饭店,能吃出这种入乡随俗的乐趣吗?”

花独秀挠挠头:“你说得对。”

丁柒柒起身,问:“下午干嘛去?”

花独秀说:“不知道啊,回客栈睡个午觉?”

丁柒柒皱眉:“我不想回去,回去一看见掌柜的老脸,我就心烦。”

花独秀说:“今晚说不准还要打架,不补个觉,晚上没精神啊?”

丁柒柒说:“那晚上早点睡,现在街上人来人往,吵吵闹闹的,你睡得着吗?”

花独秀说:“也对。这样吧,咱们去百宝庄园逛逛,看有没有赚钱的门路。”

丁柒柒眼睛一亮:“百宝庄园?好,咱们去!”

整个五行天地界域只有两家百宝庄园,其中一家就在白龙郡城。

百宝庄园的大名可谓是如雷贯耳了,它既是帝国统治链条的一部分,代帝国发行银票,兑换金银,赚取铸币税,又能为帝国收集异宝、探知情报,地位之高连一界总督府都不敢轻视。

花少爷那一千两银票就是在百宝庄园拆换成小面额银票和一堆碎银的。

说到赚钱,实际花少爷也没什么主意。

别看他生在商贾之家,对于做生意,他实际并没怎么参与过,顶多是客串一下高级镖师,当当打手。

北方高原距离困魔谷几千里远,家族的生意这些年发展极快,但在这里,花独秀一点都借不上力。

想赚钱,只能靠自己,只能自己另想法子。

花独秀内心是愁苦的,难道要靠卖字卖画为生?

自己创作的那些画作可都是艺术品啊,赠送给亲朋还行,要说拿出去卖?

还是算了。

花少爷暂不打算出卖自己的才华,不想搞得自己像个落魄书生似的。

先去看看吧,万一在百宝庄园发现什么商机呢?

二人舍不得乘坐马车,就这么信步闲逛,一个时辰后到了百宝庄园门口。

昨晚来时,时间关系大部分的门楼都关闭了,现在是白天,花独秀重新感受了一番百宝庄园的氛围。

庄园占地面积极大,围墙高耸,却没有大门,客人无论白天黑夜都可以自由进出。

门外小广场停满了各式马车,马夫有的百无聊赖的打着瞌睡,有的则三三两两聚在一起闲聊。

而进了庄园里面,到处都是黑衣黑甲的精锐武士。

他们的眼神如鹰隼一样打量着来往众人,若是有哪个不开眼的敢在这里闹事,花独秀相信他们立刻就会被制服。

听说百宝庄园是有私军的,他们的私军与所在界域的总督府没有隶属关系,一旦在这闹事,被百宝庄园抓起来,哪怕找一界总督说情都未必管用。

进了大门,先是一片繁茂的绿草花园。

花园修剪的别有一番风味,各种耐寒植物次第铺开,上品腊梅点缀其间,走在卵石小道上,鼻子里闻到的是沁人心扉的清香。

穿过花园,就到了百宝庄园的交易区域。

出了花园,放眼看去是一圈大小不一的三层矮楼。

这些矮楼功能不一,分属草药、兵刃、甲胄、武学典籍、丹药等专卖区,大大小小七八栋楼,每栋楼的门口都是人流如织,显然生意十分之好。

据花独秀观察,在这里进出的人分为三类。

一类一看就是来卖货的,他们可能是猎人,也可能是采药人,又或者是某些稀有矿产的探寻者,来这里,主要是变卖一些在外面卖不出去也卖不上价的珍惜材料。

百宝庄园不但售卖珍惜物品,还是一个巨大的加工场,能制造很多外面很难见到的特殊物品,用到的原材料也十分稀奇。

就比如花少爷之前在羽衣门见到的那些什么精华。

第二类人,看打扮气质,显然是江湖中人。

既包括纯粹武者,也包括五行术师,当然绝大部分是后者。

这些人,基本是来采买物品的,是消费者。

还有第三类人,这类人看外表和花独秀很像,一看就是有钱人,富家翁,来这里一是猎奇,看能不能碰上什么新鲜玩意,二则是来倒腾货物,来赚大钱的。

所谓倒爷是也。

想当倒爷,本钱和眼光缺一不可,还得有销货路子。

而在所有矮楼的正中央,是一座五层的高大石楼。

这石楼异常坚固,完全由厚重的条石垒成,连窗户上都焊着粗重的铁条,给人一种坚不可摧的感觉。

这座石楼,便是百宝庄园办公、银票兑换,以及拍卖场的所在,是整座庄园的重中之重。

花独秀二人随着人流依次浏览了几栋小楼,越看越有兴趣。

这里售卖的,全都不是凡品。

或者说,凡品是没资格进入百宝庄园的。

同理,这里的商品,价格也都贵的离谱。

从草药看到丹药,从铠甲看到兵刃,从图纸看到典籍,花独秀看的眼花缭乱,心有戚戚然。

甚至以他的眼光,很多东西他都想买下来,实在是可遇不可求,或许过了这个村就再也没有这个店了。

可惜,花少爷穷啊,没钱了。

尤其是在兵刃区域,各种稀奇古怪的兵刃罗列在精美的木架上,擦拭的锃光瓦亮,寒气逼人,每把都是斩金断铁的神器。

花少爷从头看到尾,待走到最深处,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发现一把短短的蛇皮匕首。

这匕首五寸多长,手柄如干枯老藤,木质已经隐隐有些石化。

它的锋刃藏在蛇皮刀鞘里,看不出材质如何,但单凭古朴的手柄和刀鞘,这把短匕给人一种岁月带来的沧桑。

在其他人看来,这就是一把半古董性质的匕首,但在花独秀眼里,却看出了不同寻常的味道。

因为,他的眼睛受到了一丝既陌生又熟悉的气息干扰。

哪怕这气息十分微弱,几乎难以辨查,却逃不过花独秀的双眼。

那是清灵之气带来的感觉。

之前花少爷对“清灵之气”毫无敏感可言,自从拿到龙鳞剑,并且在山洞里几百次的尝试析取、炼化兵刃,他的双眼对清灵之气渐渐有了特殊的辨查能力。

就比如他的小红剑,只要花独秀闭上眼,细心感受,脑海中自然而然的就能幻化出一支白茫茫的长条物体。

这长条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时而晶莹,时而雾气蒙蒙,但却是实实在在存在于脑海之中。

睁开眼后,则什么都看不到了,小红剑就是一把木剑而已。

此刻,花独秀盯着那把短匕看了一会儿,缓缓闭上了眼睛,用心探查起来。

渐渐的,一股混沌的形象渐渐出现在脑海中。

这东西真的蕴含清灵之气?

花独秀心中纳闷,有些拿不定主意,忽听得身侧一个低沉的声音传来:

“兄弟,你也看上这把匕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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