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1 / 1)

夏之晴听到有人叫她的声音,回头却没有看到人,她愣了愣,以为自己听错了,回头想继续赶路,眼前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一个男人,她没来得及避开,差点一头撞上去。

“对、对不……起。”她条件反射地退后一步,拉开两人的距离。

“夏之晴。”

这一次夏之晴听得真真切切的,的确有人叫她。她抬起头,待看到眼前的人时,却不禁愣了。

眼前站着一个年轻帅气的男子,二十六七岁的样子,皮肤白皙,眉目俊朗,一身白色的休闲衣裤,不仅让他看上去清爽而时尚,而且很好地突出了他身材的优势,窄腰翘臀,双腿修长,真是秀色可餐。

夏之晴只顾着上下打量对方,没注意到对方的眼眸一直投注在她的身上。

她最终将视线落在他脸上,在确认对方叫的是自己后,忍不住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问对方道:“你认识我?”

她虽然不是花痴,可是从小活在夏之初的辗压之下,所以对外表特别的关注,身边只要有帅哥美女出现,她一定会记住,可是眼前的这位帅哥,她将对方上下来回打量了两遍,都没能认出对方是谁,也不记得身边有这么一号人物。

对方看着她,嘴角扬起一个似笑非笑的笑容,点点头,肯定道:“恩——”

听到对方的答复,夏之晴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再次将对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

她看着对方带笑的面容,有些不好意思地道:“不好意思,我还是没认出来你是哪位?”

对方看着她的脸不说话,夏之晴被他看得有些莫名其妙,有种想拿起包里面的镜子来照一照的冲动,她刚才吃小龙虾后,牙上面应该没有沾上香菜或者葱丝吧?

“夏之晴,你真的没有认出我来吗?”他脸上出现了一丝哀怨的表情。

她再次摇摇头,同时向后退了两步,现在她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遇上骗子了,虽然对方长得很帅,但谁规定帅哥就不能是骗子呢?就是因为是帅哥,骗起人来才更容易迷惑人,容易让对方放松警惕,她警惕地看了一眼四周,寻思着万一对方硬来的话,该往哪个方向跑比较安全。

帅哥看她一脸防贼的样子,突然“噗嗤”一声笑开来,“如果我喊你一声‘晴天娃娃’,你敢答应吗?”

一句“晴天娃娃”差点将她雷得外焦里嫩,但也将某些遗落在角落的记忆给雷回来了。

她是《西游记》的铁粉,苏老太说,小时候每次她一哭,只要给她丢一本《西游记》的小人书,她就会马上破涕为笑。六岁之前,她都是夏老爹用浑厚的声音给《西游记》给她催眠,读书之后,每年寒暑假,她每天都会搬个小凳子坐在电视前,等着《西游记》的开播,看了一遍又一遍,可谓百看不厌。

当多年后,一档亲自节目《爸爸去哪儿》里出现了个《西游记》十级学者——诺一时,她毫不犹豫就成为了这个有着扑闪大眼睛混血小王子的阿姨粉。

《西游记》里面,银角大王对孙悟空说,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这是《西游记》里面她模仿得最多的一句话,每次看到这一集,她都会亲自来一场cosplay,拿着一个水杯,跳到沙发上,对着夏之初喊道:“人之初,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每当这个时候,夏之初都用看“傻逼”的眼神从她面前经过,理都不想理她,仿佛跟她多说一句话,就会拉低自己的智商一样。

夏之初没趣的表现让她连连吐槽,没能过足戏瘾让她十分难受,于是去到学校,她就拿她的同桌开刀了:“林大胖,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林大胖不应她,反而笑眯了眼睛,对她喊了一句,“如果我喊你一声‘晴天娃娃’,你敢答应吗?”

她很喜欢晴天娃娃这东西,那时候看日剧,觉得又可爱又浪漫,可是这么个可爱而浪漫的东西由林大胖口中叫出来,就一点也不浪漫了,反而有种让人想揍他的冲动。

林大胖大名林琛,初中那会,他的身高和体重呈正比例膨胀,是个高一米五体重一百五的大胖子,远远看上去就像一个球体在移动。

要说起来,她跟林大胖还有点缘分,两人初中三年同班,到了初三时,他俩还成了同桌。胖子喜欢出汗,尤其是夏天,不用动都能大汗淋漓,更不用上完体育课后,那扑面而来的汗臭味,足以将她熏死,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气不打一处来,死命地掐林大胖。

林大胖这个名字可不是谁都能拥有的,他身上的肉多皮厚,她将手掐疼了,他也没嚷生气,反而是哈哈地看着她笑,脾气好到她都不好意思再下毒手。

花季雨季的年龄,单纯而美好,对异性充满了好奇心,小情窦初开,却不知道怎么靠近,于是扯扯你头发,看着女孩气得通红的脸蛋得意大笑,或是给对方取个花名,难听,却又是独一无二的,代表着你在我心中的最special。

夏之晴的情窦开得特别晚,初中那会,她压根不知道情为何物,在她心里,林大胖就仅仅是一个很胖的同桌而已,可是其他人却不这么认为,林大胖那声“晴天娃娃”不知道被哪个有心人听到了,加上他们俩人经常一起迟到,一起被罚站,于是有关她和林大胖谈恋爱,互相喜欢的小八卦就如雨后的春笋,在班里传开了。

她迟钝得可以,好长一段时间完全没有发现,直到那天,有个很调皮的男生,在黑板上写上“林大胖爱他的晴天娃娃夏之晴”时,她差点气哭了,什么鬼啊!她怎么就跟林大胖成为一对了,她觉得对方将她跟林大胖这吨庞然大物绑在一起,简直是太侮辱人了。

这是个看脸的世界,尤其是读书那会,很多长得比较胖的人会经常被人欺负和嘲笑,夏之晴虽然不会看不起胖人,可是若是将她跟林大胖凑成一对,她也觉得丢脸。对于始作俑者,她敢怒不敢言,只好将全部的怨气都发泄到林大胖身上,她发誓不再理林大胖,她以近视为理由,让班主任将她的座位调到前面去,不再跟林大胖同桌,两人偶尔在路上遇到,林大胖想跟她说话,她都像看到瘟疫一样,掉头就跑。

有一次她无意中看到林大胖受伤的眼神,有些于心不忍,可是一想到如果跟他说话,又要成为全班的笑柄,她不得不再次硬起心肠来,她性格温和而胆小,几乎不跟人结怨,若是要说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那就是林大胖了。

直到初三毕业,她都没再跟林大胖说过一句话,高中,他们又考上了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只是开学报告那天,林大胖没有来报道,听说他爸发达了,一家移民到国外去了。

自此,她再也没有见过林大胖,那个记忆中身高和体重一致的胖男生。

夏之晴上下看着眼前的帅哥,有些不置信地问道:“你是林大……林琛?”

他点点头,笑道:“好久不见,夏之晴。”

ohmyladygaga!

这怎么可能!

眼前五官俊美,身材高挑,有着两条大长腿的帅哥,怎么可能是那个身高一米五体重一百五的球体林琛?夏之晴简直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也无法将眼前的帅哥跟记忆中那个胖哥联系到一起。

“你真的是林琛吗?三中三班,跟我同桌过的那个林琛?”

听到“同桌”两个字,林琛嘴边的笑意更浓了,“是那个跟你同桌过、身高一米五体重一百五的林琛。”

她之前没好意思提到他的身高和体重,这会听到自动提起,就百分百确认了,虽然她内心还是震撼无比,觉得难以相信,可这世界上跟她同桌过、又兼具如此一致身高和体重的林琛就只有一个。

*****************

外面灯火辉煌,咖啡屋里,温馨恬静,流淌着应景的音乐,正好是胡夏的《那些年》。

又回到最初的起点,记忆中你青涩的脸

……

那些年错过的大雨

那些年错过的爱情

好想告诉你告诉你我没有忘记

……

再一次相遇我会紧紧抱着你

紧紧抱着你

多年没见,林琛邀请她一起喝个咖啡,她正好没其他事情,也就答应了。

林琛点的是黑咖啡,不加任何修饰、被它的拥护者称为最能品味原始感受的咖啡,她向来是敬谢不敏的,她喝了一口手中的卡布奇诺,看着他,感觉还是很难置信道:“你变了好多,要不是你叫我,我还认不出你来。”

记忆中被肉挤成了眯眯眼的林琛,如今拥有一双深邃的双眼皮,他看着夏之晴,轻轻一笑,甚是迷人:“你也是变了很多,古人果然诚不我欺,女大十八变这话放在你身上特别合适,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林琛如此直率地夸奖让夏之晴微微红了脸,内心却是喜悦的,再淡然的女人都不会讨厌异性的赞美,尤其这赞美还是出自一个大帅哥的口中。

“听说你们全家移民美国了?”

“恩,这次回来是有些工作上的需要,顺便拜访亲戚和朋友,只是没想到能遇见你,真是个意外的惊喜。”

惊喜未必有,惊吓倒不少,夏之晴在心里腹诽道。

眼前的林琛跟记忆中的人相差太大,记忆中的胖子可以任人随意搓圆捏扁,可是眼前的人却是个浑身散发着高大上的帅哥,夏之晴觉得有些压力,而且她内心有些别扭,当年毕业前,她做得那么狠绝,将怨气都发泄在他身上,现在想起当年那么作的自己,总觉得没脸见人。

她有点不自在地笑了笑,不知道怎么接他的话,只好又捧起咖啡,使劲地喝咖啡。

林琛将她的不自在看在眼里,却不点明,而是继续温和地笑道:“还记得牛大壮吗?”

她点头,笑道:“你不说这人,我倒是有点忘记了,可是你一提他的名字就马上想起来了,这名字太有特色了,壮得跟牛一样的牛大壮,你怎么想起他了?”

“他下个月要结婚了,邀请我去给他当伴郎。”

“不会吧,牛大壮居然比我们都早结婚,要知道当年他可是出了名地讨厌女生,好多同学都以为他是同-性-恋呢。”

林琛听到她那句“比我们都早结婚”时,眼眸扫过她左手的手指,当看到手指上面光秃秃时,眼底深处的笑意蕴染着,灯光下,那双大眼眸看上去是那么的温柔,“不会吧?原来你们女生是这么看待牛大壮的?要是被他知道了,他肯定得气得大叫。”

夏之晴想起读书那会牛大壮像头牛那样莽撞,动不动就撸袖子想跟人干一架的样子,“噗嗤”一声就笑开了来,之前的尴尬和不自在也随着两人的交流而消失殆尽。

*******

夜色很静,打开车窗,有风迎面而来,令人心旷神怡。

车开过主道,夜渐深了,路人行人和车辆都不多,偶尔见到一两辆夜车从身边开过,车内开着轻音乐。

林琛真的很擅长跟人交际,像她这么不健谈的人都能跟他聊着聊着就忘记了时间。跟他交谈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惬意而轻松,但他又懂得避开雷区,不会让对方难堪,这应该就是所谓的高情商吧。

夏之晴看了一眼正在专心开车的林琛,俩人聊到咖啡屋打烊才知道时间过得那么快,林琛自己有车,坚持这么晚了要送她回去,她想了一下也就没拒绝了,这个时间点能到达她住的小区的夜班车,等上一个多钟都未必能等到。

“……llyou,

rethanlife,

howcanishowyou

thati'mblidedbyyourlight……”

林琛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铃声是美国流行歌手zi的《belovedbvyou》,这首歌2005年是他和德国歌手r结婚时,作为送给妻子的爱的礼物。这首歌是当时的英语老师放给他们听的,她当时一听就喜欢上了这首歌,很被感动,只是那么多年了,听过的歌不计其数,早就忘记这首歌了,没想到今天会在林琛的手机铃声中再次听到。

林琛扫了一眼手机屏幕,然后对夏之晴道:“是牛大壮打来的,你帮我接一下吧,估计是找你的。”

夏之晴翻了个白眼,笑道:“牛大壮的好像没什么改变,还是那么急性子。”

刚才林琛给她拍了张照片,然后发给牛大壮,看他是否认得出来,牛大壮把能想到的名字都猜了一遍还是没有猜中她,最终林琛把答案揭晓给他知道,他那反应就跟她刚看到林琛时一样,震惊得直呼认不出来,不愿意相信,当时刚好咖啡屋打烊,林琛就没回复牛大壮的微信语音,牛大壮估计没等到回复,等不及了,索性打电话过来。

夏之晴拿起手机,按下免提,牛大壮粗糙的声音就吼了过来:“林琛,你这家伙怎么聊着聊着就消失了。”

“他没消失,他在开车。”

电话那头,牛大壮愣了一下,“你……夏之晴……怎么是你接听?……我懂了我懂了……我应该没打扰到你们吧,我这就挂了,你们继续继续,哈哈哈,没想到过了那么多年,你们俩还真的成了一对。”

“牛大壮你胡说些什么?”夏之晴一个头两个大,这牛大壮疯言疯语在说些什么啊,什么懂了,他到底懂什么了?还有什么打扰,继续,他们继续什么了?他那个被门夹过的脑子到底开了什么脑洞?还有他能不能哪壶不开提哪壶啊,还提当年那点小破事干吗?!

“我哪里胡说了,你们一个未婚,一个未嫁,隔得大老远的,那么多年后都能在街上遇到,这是月老在给你们牵线,你们索性明天直接去领证,下个月跟我一起办婚礼,这样更热闹。”

“牛大壮,不要再开之晴的玩笑了。”这次不等夏之晴开口,林琛就先开口制止牛大壮这只疯牛。

牛大壮倒是很听林琛的话,“好好,我不说了,有人心疼了,夏之晴,下个月十一,记得跟林琛两人一起来参加我的婚礼。”

挂了电话,夏之晴有些尴尬,惹上牛大壮这只大疯牛真是一件让人无语的事情,她偷偷瞄了一眼正在开车的林琛,正好他转头看过来,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交汇,他对她勾唇一笑,她迅速将视线移开,不知道为什么,被牛大壮那么一搅和,她有些不好意思看他的眼睛。

车开进小区里,在她住的楼下停了下来,林琛很绅士地下车帮她开门。

“时间很晚了,明天还要上班了,我先上去,谢谢你送我回来,再见。”夏之晴跟林琛道谢后,转身就要离去。

走了几步,听到林琛在背后叫住她,她转身,林琛站向她走过来。

“今晚过得很开心。”林琛走到她面前,低头看着她的眼睛道。

“我也过得很开心。”抛开牛大壮那一个不可控制的部门,遇到老同学,相谈甚欢,的确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

林琛踌躇了一下,“那……我以后还可以跟你再见面吗?”

如果此刻林琛问的问题是“以后我能约你吗?”这样直白的话,她可能会犹豫或者不好意思,可是他很有技巧的说是否能再见面,作为同班三年又同桌过的老同学和同乡,夏之晴没有理由拒绝,对感情一向迟钝的她,也没有想得那么多。

她点头道:“可以啊,你不是有我的电话号码吗?”再说了,到时候去牛大壮婚礼的时候不是还会碰上吗?想起牛大壮,就有些肉疼,那么多年没见面,一联系上就给她一个红色炸弹。

听到夏之晴的话,林琛眼中的笑意很浓,“你进去吧,早点休息。”

夏之晴点头,转身走进电梯。

一进到电梯,夏之晴在遇到林琛后第一次想起了还有宋安辰这号人物,内心咯噔了一下,隐隐约约有股不祥的预感。

电梯到达她住的楼层,她拿出钥匙,打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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