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程曦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语气,但易云攸毕竟是易家的人,躲起来一个人借酒浇愁不符合他行事风格。
也许永远无法与秦家那样的庞然大物相比,但易家也是把他当做唯一的继承人。
尽管给予优渥的物质条件,看似惬意自由,其实早就规划好了人生轨迹。
连他的价值观,也是与这套人生轨迹相配的。
易家的生意主要在外贸方面,易云攸从小就习惯在国外渡假,身上穿的东西也是别人读都读不出来的低调名牌。在中学里,他这样的男生是非常出色的,不需要太好的成绩,不需要太夸张的言行,穿的用的,待人接物,自然就和人不同。他也陆陆续续谈过两场恋爱,对方都是单纯善良的好女孩子,普通的富裕家庭,也真是一心喜欢他。现在的小女孩子看多了偶像剧,总以为和英俊外表耀眼家世匹配的会是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浪漫王子性格,然后家族对这唯一的继承人屈服,灰姑娘嫁入豪门,皆大欢喜。
其实这世界很公平,易云攸从不会走到和父母观念相悖的那一步——如果他会为了一场浪漫的爱情反抗父母的话,那么早在他中学选择挚友的时候,早在他大学选择专业的时候,他就迈出这步了。这世界上其实没有“突然”,并没有一个一心向往自由的王子就等着清新脱俗的你来拯救。
只是道理是道理,人心是人心。
道理再森严。
到底意难平。
“他跟你说了?”易云攸坐在冰冷栏杆上,易家别墅位置靠近城郊,他小时候就喜欢和程曦来这山顶上玩航模飞机,大了就开车来露营,下过雨的夏夜澄澈如洗,满天繁星。
尽管有点不厚道,程曦还是笑了起来。
“不至于吧?”他笑得幸灾乐祸:“难道你真这么喜欢他?”
如果现在程曦站在面前的话,易云攸应该会照着他那张欠扁的帅脸揍上两拳。
“你就是这样安慰我的?”他拿着手机,坐在栏杆上,背靠着天文站的柱子,尽管情绪不高,战斗力却一点不低:“去年我任劳任怨陪你喝酒,听你发牢骚,那些酒都喝到狗肚子里去了?”
程曦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也许连他自己都没注意到,在他这些象征着男生之间友谊的,从来不会好言相劝只会互相打击幸灾乐祸的笑声之后,那份恶劣的愉悦感是怎么回事。
“你要喝酒?早说。”程曦一手拿着手机,一手点开自己和林郁的私聊,发现林郁没再说话,皱了皱眉头,仰在椅子上,转了一圈,把脚搭在了椅子上:“我存了酒在蓝魅,你自己开车去,喝瘫了我让沈泽去接你。”
“滚!”易云攸脾气再好,也受不了:“让沈泽来接我?你死了?”
“我要弄帮会战的事,过两天醉梦书副本开荒,再不弄就没时间了。”程曦顺手把扔在椅子上的书丢了一边。
“就为了游戏里那点破事?!”易云攸简直骂出声了:“程曦你他妈是在跟我开玩笑?”
“没办法啊,”程曦玩世不恭地笑着叹气:“现实中太挫败,只能在游戏里找存在感……”
易云攸总算想起他今天是见了谁回来。
其实,不用想起这个,只要听程曦的语气,就知道他心情也并不算好。
“嘁,不跟你扯,出来喝酒。你最好带沈泽来,等会他可以开车送我们回去!”似乎要解释一下般,他又补上两句:“这几天太不顺了,什么都跟我作对,我七月买的琴,现在还他妈扣在海关。”
“不去了!”程曦顺手掏出烟盒来,想了想,又扔了回去:“我还有事,回头请你喝酒。”
“滚你妈!”
程曦不以为意地哈哈大笑。
笑过之后,他眼睛里的笑意却渐渐淡了。
“我跟你说真的,阿云。”他转着手里的打火机,凝视着书桌桌面,有个女生说过,只有被程曦的眼睛凝视过,才知道为什么浪子身边从来不缺扑火的飞蛾。
明明是这样玩世不恭的人,什么玩笑都开,什么都不以为然,连对他自己也可以毫不在乎地调侃,但却又偏偏有着这样深邃的眼睛,被他认真看着的时候,好像真的全世界时间都要静止,而他的眼里只有你。
“说真的,阿云,”他说,用他难得这样正经的口吻:“如果真的很喜欢,就别轻易放过。这世上没后悔药买的!”
“这道理我他妈难道不知道!”易云攸被戳中痛处:“我都准备跟我妈打预防针了,结果他竟然是个男的!你要我还怎么坚持,难道跟我妈说:妈,你介不介意我去试试同性恋?”
程曦笑得差点从椅子上翻下来。
“阿云,这就是你不对了。”他用他一贯让人分不清是调侃还是认真的语气说:“要是我,真心喜欢一个人,别说男的,就是外星人我都不往后缩。你太怂了,我看不起你。”
“滚!”
也许,要到很多很多年之后,程曦才知道,什么叫做一语成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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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在S大理工院的某栋宿舍楼里,林郁和白小胥也在十分严肃而认真地讨论中。
“唉,我觉得我们从一开始就弄错了,不该弄个女号的,”白小胥十分懊恼:“女号的风险比收益大太多了,早知道就建个男号了。”
“我觉得不是,女号容易进帮派,还是有道理的,如果我不是女号的话,说不定我就进不了逐鹿了。”林郁虽然心情十分低落,仍然坚持科学原则:“我现在只是在承担建女号的后果。”
“那你承担得起来吗?”白小胥十分影响士气。
林郁抿紧了唇。
他站在白小胥床边,白小胥是上铺,他得把手臂放在床边上,下巴搭在手臂上,因为身高不够,这动作略有点勉强,还得踮着脚,看起来十分好笑,不过他的表情却是很凝重的。
“我觉得我应该用我从网上搜到的方法了。”
“什么方法?”
“追人的方法。”他说:“我要送礼物给他,然后讲笑话给他听,这样程曦对我的好感度就会上升,他就不会讨厌我了。”
还小,白小胥还算半个正常人,所以根本没有觉得“这个想法也很不错的样子”。
“先不说你会不会讲笑话哈,”白小胥十分严肃地提醒他:“你以为追人是玩游戏啊,还好感度,你当程曦是NPC啊。你那些方法是追女生的,对程曦没用,他是男的,要用追男人的方法追他!”
林郁顿时睁大了眼睛:“追男人的方法?”
白小胥明明自己肚子里也没料,却很能唬人地摆出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
“我想想啊,一般女人都是怎么倒追男人的……”他托着下巴,认真思考了一阵,忽然拍了一下脑门:“我知道了!有个方法,古往今来,所向披靡。”
“什么方法?”
“色.诱!”白小胥斩钉截铁地说。
就算林郁是外星来的,也听出了这方法的不靠谱。
“你别走啊!”白小胥伸手揪住林郁的帽子,把他拖回来:“我没骗你呢,你想想,小到各种妇女论坛哭诉小三上位,大到那些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哪个不是色.诱?”
喂!就算不相信我的说的话,也不要摆出一副“天哪你平时看的都是些什么东西怪不得拿不到物理竞赛金牌”的表情吧!
“我不是说的是狭义的色.诱,是广义的。”白小胥仍然在试图给林郁洗脑:“你想想,男人和女人的性格本来就不同,女人喜欢别人追自己,男人喜欢去追别人。所以色.诱,是先让男人觉得你很好,很好看,或者你跳舞很好,唱歌很好,身材很好,然后就喜欢你了。这就是广义的色.诱,你看看,汉武帝把卫子夫从一个舞女提到皇后,还有我们专业的秦教授跟自己女学生结婚,都是对方主动展示了自己美好的一面才成功的。”
林郁以一个专业理科生的本能,拒绝了他的提议。
“你的说法太不严谨了,根本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她们成功是因为色.诱,”他严肃地告诉白小胥:“而且程曦和秦教授才不一样,程曦是个好人!”
“嘁!程曦是好人?”白小胥十分不爽:“他都换了三四个女朋友了,游戏里的还不算呢!你还说他是个好人,你完全丧失客观立场了,你这情况用一句话就可以形容,情人眼里出西施!”
对于白小胥的指控,林郁不以为然。
“我不跟你说了!就算你攻击我的立场,也不能证明你的说法是对的。”林郁十分不爽地宣布:“我要去买礼物给程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