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把马缰绳撂给迎上来的楚秋,楚雁南大踏步往陆天麟的帅帐而去。
听说是楚雁南告进,中军帐里的大多将领眉眼中都有些不屑之意。
道理都是一样的,大家在军营里摸爬滚打这么久了,哪个不是靠军功说话?
要想升到校尉的职位,手里怎么说也得有几百上千颗敌人的人头才成!更不要说越骑校尉一致是公认的只有能力超拔之人才能胜任的!
也只有世所公认的大齐战神楚无伤才年方弱冠便得了这个职位!
可这小白脸儿能和威名赫赫战功彪炳的楚帅比吗?
听说今年才刚满十五,竟是比楚帅当日还要小个三四岁!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八成是父祖在朝中了得,靠了祖上的荫蔽!真是上阵打仗,十有八九会吓得腿肚子转筋,说不好,还会尿一裤!
这么屁大点儿年纪,也敢到素有虎狼之师之称的陆帅这支队伍做校尉,胆儿也算够肥的!
特别是和楚雁南一块儿升为校尉的李春成,更是瞧着楚雁南一百个不顺眼——
前儿自己还高兴的不得了,终于升到校尉了,自己可才二十八岁,也算是年轻有为了,说不好,将来也能像陆帅一样封侯拜相也说不定。
哪知授勋的时候,却是还站在这小子的后面——亏自己本来还以为是哪家的儿子跑来找爹呢,正要让他喊叔叔,哪知道人家也和自己一样是朝廷敕封的校尉,而且被封的还是自己心心念念很久的越骑校尉!
就是说破天去,自己可也不信,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奶娃有什么出众的能力,可以胜任越骑校尉一职!
“哟,我们楚大校尉这是去哪儿玩了?啧啧,这一身的酒味儿啊。”李春成冷哼一声,丝毫不掩饰自己对楚雁南的敌意,“我说楚校尉,咱们这可是军营,身为校尉,你手里可捏着成百上千兄弟的性命,你自己贪玩是你的事,可不要连累了我们的弟兄。”
李春成此言一出,坐在正中间的面如冠玉眉目俊朗的中年男子明显皱了下眉头——
兄弟们平时喝些酒倒也没什么,可这小兔崽子这么大点儿年纪而且明知金门会有战事,竟然还跑去喝酒?
“春成多虑了,”旁边的偏将军王明宣也凉凉一笑,“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是咱们这些粗人,至于楚大校尉,一看就是个在后方享福的命,你以为所有人都跟你这个大老粗一样,一门儿心思想着杀敌报国?”
楚雁南站住脚,定定的看了话里带刺的王明宣一样。
王明宣猝不及防,正好和楚雁南的眼睛对上,只觉对方眼睛如针一样,竟是刺得自己心头猛地一凉,顿时更加恼火,很是傲慢的将了楚雁南一军:
“怎么?我说的不对?难不成楚校尉准备主动请缨?”
心里却是笃定,吓死这小子,他也肯定不敢请命上战场!一看就是专会拉稀的怂样!
“末将正有此意,多谢两位将军提点。”楚雁南却是不疾不徐,不但没有丝毫惧意,眼底更是一片清明。
王明宣神情微微一怔,恍惚觉得这楚校尉成竹在胸的神情很是熟悉,还没有反应过来,楚雁南已经撩起袍子跪倒在地,声音高亢:
“大帅,越骑校尉楚雁南愿意请命前往金门与谟族一战,定会斩下来犯人头以扬我大齐国威!”
这小子知不知道自己再说什么啊?王明宣抽了抽鼻子。还斩下来犯人头!据自己所知,谟族因前段时间灾荒所致,对这次南侵势在必得,派出的可是谟族有第一勇士之称的齐默铎!
当初自己在楚帅帐下听命时,也曾和齐默铎交过手,这人善使两只狼牙棒,力大无穷,更兼有勇有谋,委实是个劲敌!
这小白脸倒好,一开口就要斩下齐默铎的人头,当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李春成没想到楚雁南真敢请命,顿时就有些发急,本来是料定了楚雁南肯定不敢上前线的,才想着损他一通,然后自己再请缨,也算是出了口恶气不是?
怎么也没想到这小兔崽子竟然这么二!
忙眼巴巴的看向坐在中间的陆天麟——大帅平日里最是爱兵如子,定然不会眼瞅着这小子拿弟兄们的性命来意气用事。
哪知陆天麟瞧了眼依然直挺挺跪在地上的楚雁南,竟然点了点头:
“好,楚校尉既然有如此胆魄,本帅准了。”
此言一出,不止李春成,便是帐中其他人也都是目瞪口呆:
今儿这是怎么了?一个两个的都这么反常?明明看着就是个纨绔的小白脸儿就敢请命上战场!还有平日里以最善筹谋智计百出著称的陆帅,也还真就准了!
这都是什么事啊。这可是稍有不慎,便会丢掉成千上万性命的战场,怎么这会儿瞧着就跟儿戏似的!
“在下理解楚校尉急于建功立业之心,只是,你可当真明白上战场意味着什么?”镇军将军钟勇脸色一寒道,又转向陆天麟,“大帅,此一战非比寻常,若然不能一战而胜,势必会后患无穷,以末将看来,还是派一员老成持重将军出战为妙。”
既然派了齐默铎来打先锋,谟族定然还有后招,而且这个时节,对大齐虎视眈眈的可并不是只有谟族一家,一旦大齐兵败,难保其他异族不趁火打劫!
楚雁南忽然抬起头来,眼神正对上陆天麟,然后轻轻往李春成身上一瞟。
陆天麟微微一怔,终是目视李春成:
“李校尉——”
“末将在。”李春成心里大喜,很是神气的瞥了楚雁南一眼,高昂着头上前一步,心里更是暗爽,小子,毛都没长齐呢就敢跟老子叫板,自己就知道,大帅肯定还得派自己去,想当年,自己可是在金门哪里摸爬滚打了五六年之久,再没有人比自己更熟悉哪里的地理形势。
“本帅命你跟随楚校尉一起前往金门,你可愿意?”陆天麟接着道。
“末将——”李春成正要答应,忽然觉得不对,不应该是命令自己带人前往金门吗?怎么成了跟随楚校尉?
其他将军也都是一怔,不明白陆天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甚至开始隐隐怀疑这楚雁南是不是和陆帅有仇啊?不然会这么急着一定要送他上战场送死?
看陆天麟始终没有改变主意的意思,李春成只得一拱手:
“末将遵命。”
所有人都散去后,独有楚雁南以“商议军情”为由留了下来。
甚至有人亲眼见到楚雁南的亲随楚秋鬼鬼祟祟的送了一大包东西到帅帐里——
当即便有人猜测,肯定是这小子方才昏了头,满嘴跑马车,本想充充场子呢,这会儿听大帅竟果真允了他的请求,让他带兵上前线,八成吓坏了,等大家都走了,不定怎么服软求饶呢!
“说说吧,为什么一定要带上李春成?”瞥了一眼仍旧垂手肃立在下面的楚雁南,陆天麟终于开口。
心里却是又是酸涩,又是自豪——几年不见,这孩子的气度,越来越像大哥了。
“李校尉曾驻守金门,对那里地理形势最熟悉不过,末将以为,带他去是最好的选择。”楚雁南回答的倒也中规中矩。
只是眼前却不期然闪过那个叫陆扶疏的小姑娘说起“大齐战神楚无伤”时神采飞扬的模样——
那么熟悉的神情,那么自豪的样子,一如十年前在自己绝望之时,那个朝自己伸出手的神农氏姬扶疏。
“雁南——”捕捉到楚雁南眼中的悲怆,陆天麟心里一痛,半晌道,“你还小,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狠。”
没有人知道,所谓“十五岁的小白脸”楚雁南正是已故的大齐战神楚无伤之子!
从找到这个孩子的那一刻,自己就亲眼见识了,这个孩子,有多拼命,而压在这孩子身上的大山却是两座——
一个是已故去的大齐战神大哥楚无伤,另一个是大齐百姓心目中的神祇姬扶疏。
楚雁南一直认为,姬扶疏是为了救他、为了维护父亲的尊严而死。
所以才会执意离开满目繁华的都城,而来至这荒凉苦寒的边塞之地——
姬扶疏用生命维护了父亲的忠贞,那自己就用一腔的热血来践行她对楚家的评判!
不是为了忠君,更不是为了美名,就只是为了永远留住记忆里的姬扶疏眼中的那片神采——
这样的话,是不是就可以让自己千疮百孔的心,寻觅到一丝活着的宁憩?
“雁南,死者已矣,”陆天麟端起旁边的茶杯,一饮而尽,“该忘得,就尽量忘了吧。”
说着,又往茶杯里续了满满一杯,却被楚雁南上前一步按住:
“二叔,别喝了,酒喝得多了,伤身——”
说着回身把褡裢拿过来,把里面的酒果全倒在桌面上:
“吃这个吧,酒,还是少喝——”
很多事,想忘就忘得了吗?这么多年了,二叔怕是没有一日忘记过二婶,还有那个未曾谋面便已夭折的孩儿……
不然原先滴酒不沾风度翩翩的玉面将军陆天麟,又如何会落到这样嗜酒如命甚至茶水都要用酒代替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