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多的样子,太阳落到了半山腰,火辣的热度已经下去。伏案几个小时也没写出几个字儿来的李小春决定再去租地帮帮忙。
她去地里扯了根嫩黄瓜,拿到水池边洗了洗,甩了两下水,一下嘴就是一大口。夏天吃根清爽脆嫩的黄瓜跟吃西瓜的感觉不同,黄瓜口味儿比较清新,吃完一根整个嘴巴都是爽快的。
经过老哥的卧室时,她从敞开的房门往里扫了一眼,他居然又在看书,封面还是那本三毛的《撒哈拉沙漠》,他也觉得很好看吗?
她又管不住自己腿的走了进去,清清咳了几嗓子,看书的人没有任何反应。
“要不要一起出去看看老哥的租地?”
依旧没有回应。
她郁闷的咬下一口黄瓜,马上,屋子里响起了她嚼黄瓜的脆爽声,一下一下吃的特有节奏感。
她干脆坐在了靠墙而立的一把椅子上,专心的吃起了手里的黄瓜,于是整个屋子里除了电风扇呼呼的风声外,就只听见李小春嘎嘣脆儿的咀嚼声了。
原本专心看书的单田野,从书里抬起眼皮看向发出噪音的家伙。他不明白,怎么会有人连吃一根黄瓜都吃的那么香喷喷,一脸享受。
眼前这女的,好吃,还有点懒做,天天跟个傻大姐似得蹦来窜去,偏偏还有根感性的神经,有时候烦的很,有时候又看着怪逗的。就像这会吃黄瓜的享受样儿居然还挺可爱!
他干脆放下书,就那么直直的盯着她。
原本专心吃黄瓜的李小春在不经意扫上他盯着自己的目光后,吓得差点咬住自己的舌头。
他……干嘛?这么……看着她?
不敢跟他对视,她眼睛飘来闪去的,动作也变得僵硬起来。
就听见他气息拂动的说,“你刚才说去哪?”
他在问她话?握草!他第一次主动问她话?
激动的李小春黄瓜都忘了咬,硬生生把嘴里没嚼碎的黄瓜一口吞下,眼睛放光的说,“我说去租地看看啊!走吧!一起去!”
他居然动了!!!而且还从床上下来了,然后穿鞋,是一双米白色的网眼跑鞋。
“其实我建议你不要穿白色的鞋子下地,会弄得超级脏。”
他低头穿鞋的手一顿,抬头看着她,眼里泛着让人看不透的光,“没事,反正我有女朋友洗!”
“轰”李小春觉得自己内心瞬间遭到了雷击!
这人的人性呢?
她起身冲向了后院,在院子角落找到一双老哥平时下地穿的布鞋,这布鞋是奶奶手工做的,虽然样子朴素,但穿着很舒服。鞋子有些脏,怕他嫌弃的李小春拎着两只鞋使劲拍打,灰尘立马烟雾一样弥漫开来。
她把鞋子往他跟前一扔,“穿这个吧,看你能不能穿,老哥脚大,估计你能穿。”
他目光扫上那双鞋,又抬头看智障一样盯了李小春一眼。
李小春看出来了,他不会穿的。
他穿好自己的鞋,盯着她,李小春会意,知道这是在叫她出发。
这家伙终于想要出门了,李小春显得比当事人还兴奋的赶紧笑着说,“出发,出发!”
夕阳的余晖将两个行走在乡村小道一高一矮的身影拉的老长,徐徐的晚风把田间农作物的芬芳轻送进鼻端,广袤无垠的田野上淡淡一抹浅红的晚霞丝绸一样温柔的飘在天边,远处几家做饭的人家烟囱里摇曳着轻轻柔柔的袅袅炊烟。
乡村自然的晚景,人间烟火般朴素动人,单田野划开手机,情不自禁的眯着眼,对着这幅触动心弦的美景由衷的按下了快门。
仿佛心灵的灰尘被清扫一空,只剩了一颗澄静的灵魂。
“怎么样?感觉很不一样吧?”知他有所触动的李小春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