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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1 / 1)

林家村里,不论男女老幼,只要不是身患重病,或者实在太老太小太懒的人,几乎都忙碌出动了起来。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绣春也很想去割麦子。她就是农户出身,对于曾经的生活还记得不少。那些记忆,比她在姚家时锦衣玉食的日子,还要让她怀念。因为那时候她是有亲人,有自己家的。

可惜,从小就当丫鬟,做的最幸苦的活便是洗衣裳,对于割麦子她实在是不行。

林家的小麦不多,只有三亩,其实并不是很急迫,林瑾和林冽用两天就能割的玩,以前给地主家打短工的时候,就是体质较弱的林瑾,一个上午也能割将近一亩地呢。林睿比林瑾手快,也能割一亩。不过,那样的速度是他们玩命赶出来的。

倒是林冽,虽然体力很好,但割麦子属于技术活,光体力好还不够,还要速度快,所以他反而不太能比得上林睿和林瑾。

至于林辰那个‘十项全能’的大哥,一个上午能割一亩半呢!

听着林瑾和林冽说他们以前干活多厉害,多玩命,绣春母爱泛滥,觉得心疼不已。姚子清却多了个心眼。

有些性格习惯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

林冽干活喜欢拼命的性格,到现在也没有减轻多少,林瑾之所以每天都跟着林冽下地,除了想要帮林冽外,主要的目的其实是看着林冽,免得林冽干起活来太投入,又犯不要命的‘二’病。

割麦子等农活,坐起来时经常要保持一个动作,也许不一定有连武功幸苦,但对身体的损伤却比练武更厉害。

不过,林瑾其实也很容易投入某一件事情里,然后不知不觉的就拼起命来。

“小五,你和绣春留家里,太阳出来时注意些绿豆汤,做些点心给我们送来。”姚子清叮嘱了一番林煜,便跟着林瑾和林冽一起,也去了地里。

“好。”林煜撅嘴,不怎么情愿的答应。

他也想要跟着姚子清去地里,想要跟着三哥和四哥做点农活。幼年时只能像笼中的金丝鸟一样,被哥哥们细心教养呵护着,却什么都帮不上他们,一直是他心里的遗憾和隐痛呢!如今有了机会,他很想证明一下自己呢。

“那媳妇,要不要我把车赶上?”林冽问。

“不用。”姚子清摇头。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姚子清每天都跟着林瑾和林冽下地,林睿也回来帮了半天忙。有姚子清看着,林瑾和林冽边干活边说笑,不慌不忙的收割了五天,才把三亩麦子收割完,都码在地里。

姚子清也尝试着割了半亩地,速度居然比林瑾还要快。

干活如果超出自己体力的承受度,便是一种煎熬,但向他们这样,悠着干,玩着干,就是一种消遣和游戏了。

那些浪漫文人所向往的男耕女织生活,应该是指这种生活吧。

可惜,真要只靠着种地养家,想要这么轻松可不容易。他们家这三亩地打的粮食,只够他们家吃半年而已。这还是因为林辰和林睿不怎么回家吃饭,他们家也不用缴税的原因。

割完麦子,就该将麦捆拉回家脱粒了。

这是农活里最幸苦,最需要劳动力的活,一般都是好几家合作,把麦子铺在平坦的场地里,用驴或者牛拉着石磙一遍遍的碾压,将麦粒从麦秆上碾压下来,然后把麦秆分离,在利用风向与木掀等农具,将麦壳顺风扬出去……。

姚子清早就过了三个月的危险期,又坚持每天修炼功法,还真就和林家村里大多数女人一样皮实,以前能做的活,现在照样能做。

不过,林瑾和绣春还是总不放心她,一天到晚的唠叨着要她各种小心。

拉麦子自然要赶车,和以前一样,还是林冽赶车,林瑾和姚子清做车厢里。林煜在家里当了几天‘大姑娘’,今天硬是也跟着坐上了车。

林家村人的地一般都在村子西北边,还有一部分在南边,东边并不多。东边许多离林家村很近的地方,地都是别的村的。不过,他们家的地却都在东南边。在他们家附近,还有房敬轩家的地,喜儿家也有二亩地在这边。

地在一个方向,半道上他们便先后遇见了房敬轩家和喜儿家的车。

与大多数勤恳的农民一样,房敬轩两口子都起来的很早,姚子清他们出门时,人家都已经拉了一车往回赶了。

房敬轩和他大儿子一起赶着车,两个儿媳妇和他们家大孙子跟在车后。

“三爷,四爷,你们这也是去拉麦子?”房敬轩和村里许多人一样,也在不知不觉中就改了对林家几兄弟的称呼。

“嗯。大叔,你们家今年收成很好啊!”

“哈哈,今年还可以。你们这拉回去,碾麦子的时候打算怎么办啊?”

“我们家东西不多,到时候大叔你们来给帮忙啊。我们也会给你们帮忙的。”

“好啊。”

说着话,两家便错了开车。

喜儿家的车是喜儿爹一个人赶着的,喜儿已经嫁人了,今天也带着她男人来帮忙。喜儿爹的性格和妻女完全不同,属于地道传统的农民,长的身材高大,看着很健壮,估计喜儿的体形就是遗传自他。他的五官应该是属于上等,很英俊的,却因为常年劳作而皮肤黝黑粗糙,生生降了一个档次。性格比较内向,勤劳质朴,还有些大男子主意,在父亲跟前,喜儿跳脱的性子安静了许多。

“子清姐,三爷!四爷!”喜儿不待父亲和林瑾他们打招呼,就抢先一步招呼了一声。

姚子清三人也都寒暄了几句。

就这样,一路上热热闹闹的就到了他们家地里。

这是一个丰收的季节,空气里都洋溢着热火朝天的因子,一片片平原里,一垛垛金色的小麦宛如一道景色,有些地里的麦子还没有收割,金灿灿的一片。

天高地广,空气清新,在这样的氛围里,人心里的各种杂质都会被得到净化,变得无比纯粹简单。

几个人将小麦装上车,然后用一根草绳捆紧,紧绳这个活最费力气,自然是林冽的。

然后,还是林冽赶车,林煜和姚子清坐在高高的麦捆上。林瑾没有再坐车,跟在车后步行。牛车慢悠悠的就回了村子里。

等车走到他们家院子外的平地里,他们发现门口的墙边白将军他们来时定下的一排拴马桩上,栓满了马。甚至拴马桩不够,还有十几匹马没有栓,在附近转悠。

这又是谁来了?

“哈哈哈……”忽然,一阵粗犷的大笑声从他们家院子里传了出来。

“越鹏来了?”

这是,车渐渐的靠近了门口。他们家院子外的场子很大,足够碾麦子了。不用找专门的场地。

林辰、白晨、越鹏和一个身穿银色盔甲,眉目锋锐冷硬的少年将军走了出来。

林瑾不敢怠慢,林冽也连忙跳下了车,去给白晨、越鹏和那少年将军见礼。他们如今只是身无寸官的平头百姓,而这三人都是将军。

大明王虽然还没有称帝,但却已经称王,手下的文武百官都是仿照着东螭国的官制。

不过,东螭国除了开国初年之外,一直都是重武轻文,就算是当初被誉为战神的战王时期,武将的身份也只是勉强追平文臣,而且坚持了不足十年。大明王这个还处在打江山阶段的势力,却是重武轻文,文官的作用简直就是为武将服务,搞后勤的。

姚子清和林煜也不好意思悠哉悠哉的坐在近两米高的麦捆上晒太阳了,起身轻飘飘的就一跃而下,俩人身法相近,落地无声,宛如两片树叶。

“三弟,四弟,这位是韩将军韩明辉,今年十八岁,和三弟你同岁。”林辰看林瑾和林冽与白晨、越鹏相见过之后,目视那少年将军介绍道。

林瑾和林冽转身面向韩明辉,这是一个无比耀眼,存在感很强的少年,脸上带着少年人才会有的稚嫩而嚣张,血气方刚,锋芒毕露,大热天的居然一身戎装,那么相貌只属于中上,也会不由自主的令人生出颤栗拘谨或者自卑之色来。

“韩将军,林瑾这厢有礼了!”林瑾面带微笑,颇有些彬彬有礼,风度翩翩的行礼,一身为了方便干活而专门换上的布衣短褐,硬生生被他传出几分风流倜傥的世家公子范来。但比起一般的世家公子,他身上又透着几分淳朴,令人很难产生恶感。

事实上,林瑾心里其实并不如表面上这么淡然。十八岁啊!和他同龄!可人家已经是身经百战,从草根阶层,靠着自己的能力,在这乱世里脱颖而出的将军。他却只是个毫无建树的布衣百姓,每天陪着媳妇与兄弟当农民,偶尔看看书,写写字而已。

这对心里颇有些傲气,嫉妒心较强的林瑾来说,真是个打击。

幸好,林瑾是个极其复杂的人,在傲气要强的同时却本性淳朴,生性宽容,就算嫉妒人,也只是在心里过过念头,并不会因为嫉妒就生出什么阴暗卑鄙的念头。再加上姚子清没少锻炼他的抗击打能力与心里承受力,如今的他心性上早已今非昔比,还是格外坚韧而有弹性的。

每个人都每个人的生活,有各自不同的际遇,自然也有各自不同的追求与成就,就算他如今看似比不上韩明辉有成就,但他并不觉得韩明辉就一定比他厉害。若不是遇上这乱世,韩明辉也绝不可能有如今的成就,甚至还过的不如他呢!

他还是很喜欢如今的生活的,虽然心里有些小小的遗憾,却不足以动摇他的心境。

林冽心思简单,就没有林瑾那么多弯弯绕了,对于只比他大两岁,就有如此成就,而且还是他最崇拜向往的军事成就,能纵横沙场,冲锋陷阵的韩明辉,眼神炙热,羡慕不已,抱拳道:“韩将军,幸会!……你身上这盔甲真是银子的吗?”

韩将军不怎么喜欢林瑾,不是因为林瑾本人有什么不好,纯粹是出身卑微,没什么文化,却又格外骄傲的武夫对出身良好的人,文人,小白脸这种类型之人本能的敌视与鄙夷。也幸亏林瑾的尊贵出身早就已经成了过去式,又只是个半吊子读书人,真要考功名什么的,怕是连秀才都未必能中,且一身粗布衣衫,淳朴和气,风度翩翩,又是林辰的亲弟弟,不然对这种人,他如今是理都不愿搭理的。

不过对于林冽,他就有些无语了。

这个少年个头和他一般高了,但年纪却比他还小两岁,脸上稚气未脱,五官俊朗阳刚,棱角分明,宛如刀刻斧凿,还有一双有些凶煞,又有些纯真可爱的圆眼睛。哪怕一身的乡土气息,可他觉得单论武力,这个少年不属于他。只是,这一见面就说出这种话来……

“三爷,四爷,幸会!”韩明辉也抱拳。虽然林瑾和林冽只是布衣百姓,但他们是林辰的亲弟弟,而他再和林辰比武之时输了,输的心服口服,林辰又救过他一命,所以对林辰的弟弟,桀骜如他也给足了面子。

“大哥,白大哥,越将军,你们来了?”林煜也过来笑着打招呼,却没有搭理第一次见面的韩将军。他不喜欢韩将军身上锋芒毕露的傲气。他正好也是个傲气的人,又有几个哥哥和姚子清宠着护着,就算待人接物之时有所失礼,也没什么大不了。当然,他之所以会这样,还是从小就成长环境特殊,以至于性格古怪,本身就不太擅长与人交往,尤其是不擅长和陌生人客套。

“弟妹!”白晨却是不理别人,直接招呼起来姚子清,“又来你们家混饭了。”

“知道。”姚子清一脸木然的道。

“我们带着口粮哦。”白晨又道。

“这就好。”姚子清脸上有了笑容。

林辰也冲着姚子清笑了笑,责备道:“不是说你每天在家里歇着就是了?我们家自己也就种了那么点地,林冽他们又不是做不完,怎么又跑去地里了?还带着小五一起?”

“我心里有数。”姚子清笑道。

“这是你们家今年的收成?长的挺好啊?”白晨走向牛车,抽出一根麦秆,捻出几颗麦粒道。

林冽追着白晨,道:“嗯。今年的夏粮,家家户户都很好。听房大叔说,虽然比不上大前年,但也比一般年头好。”

越鹏和那个酷酷的韩小将军也走向大车,询问了一下今年的收成。打仗是个花钱的事情,他们之所以停在东洲一代,没有立刻北上,一来是因为继续北上就要翻过大青山,大青山以北的地方,因为离京城近,再加上当年战王曾整顿过军队,军队的战斗力比南边这烂透了的军队高多了。另一个原因就是没有粮食。

以前他们筹备军粮,都是每攻占路径一个村落,便开仓放粮,并且借此机会将地主富户的粮食钱财充军。对于已经面临饿死冻死的百姓来说,即便他们的放粮,只是放出一小部分,最多能吊住那些百姓的命,百姓们都感动不已。

可东洲一代,正真面临冻饿而死的人并不多,他们以前的策略便有些不好用了。

最重要的是,东洲一代有将近一半的土地是姚旭恒家的,这一次皇甫嵩守东洲城,都让姚旭恒的嫡女姚珠,贡献给皇甫嵩做军粮。这一次他们破城的速度比预想的快了一大半时间,本来皇甫嵩的大军溃败,皇甫嵩好不容易才逃走,应该还剩下不少粮食给他们。但皇甫嵩前脚刚走,他留得后手便把那些粮食给烧了。

其余的地主,也就林家村这样的大村有那么一两户,就算都收缴了,也没攒下足够的粮食。何况,有些村子里的地主,名声居然很好,名望居然很高,他们也不敢冒然开刀,坏了名声。

如今,他们现在所占领的南边各州府都已经安定,就等这次夏收之后便出兵北伐了。

农民的粮食产量是否好,可关系到他们的利益。

几个人正在说话,几队士兵分别从村子里和村外走来,然后和白晨汇报情况。原来,他们是被白晨派出去探查夏收的情况了。估计白晨是想用根据今年的夏收情况,制定税收标准。

“好了。大勇,你们几个大都是庄户人家出生吧?既然来了林将军家,就帮林将军家干活,把林将军家的粮食都给收回来,然后碾了收仓。”越鹏对一个士兵头子安顿了一句,便嚷嚷着要进屋凉快着。

有人帮忙干活,自然是好事,林冽有些不好意思的推辞了几句,便带着大勇他们卸车去地里了。

林家有两辆车,三头牲口,但也不够二十几个身强体壮的男人用,几个士兵便又去村子里借了一对驴子和、三头牛、三辆大车。

屋子里,姚子清煮了一些凉饮给几个人。

大热天的,凉饮做好了比茶还要好喝,何况白晨他们都是草根阶级,对品茶不怎么在行。

对于白晨他们的忽然造访,姚子清他们都有些不解,所以除了林冽外,都留了下来。

“嫂子,听说你曾经拜过一个很厉害的神医为师,医术高超,能起死回生?还能制作出神奇的药丸?”白晨、越鹏还在胡侃,韩明辉却看向姚子清忽然问。

姚子清坐在门口一个小椅子上一边吹风,一边听一身仙气的白晨,比一看就是粗人的大胡子越鹏还要口无遮拦的吹牛皮,说怪话,听了韩明辉的话,笑道:“是啊。小韩将军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我看小韩将军血气旺盛,气机通畅,很健康啊?”

韩明辉显然是个不苟言笑的性子,脸皮也不如白晨和越鹏厚,微微避开眼神,不看姚子清,道:“前两天,手下两个家伙比武,一时失手,一个人将另一个人给重伤了。是林大哥用嫂子给的两颗保命救急的药丸给救了过来。今天我是来特意感谢嫂子的。另外想问一下,那样的药丸嫂子可还能做得出来?”

白晨和越鹏也都停下了口里的胡吹,看向姚子清。

姚子清看向林辰,林辰歉意的一笑,道:“子清,那样的药丸可能多做一些?就像你做胭脂一样,配好房子,让别人帮忙一起做?韩将军他们经历过不少大战,看手下的兄弟受伤不得医治,都很不忍。”

“弟妹啊,这个白大哥也知道,有关这些秘方什么的,都是师门之秘……”白晨的厚脸皮也有些挂不住了,尴尬的解释起来。

就是现代社会,还有‘专利’一说呢。古代社会,一旦涉及秘方秘技,就更加注重保密。东螭国也有好几个神医,可他们都是非常神秘古怪的人物,一般只会带几个亲传的徒弟,轻易不会出手。

“配方我可以给你们,医术就是用来救人的,我又不是穷的活不下去了,指望之隔安身立命。不过,配方里用到的药材,别说普通士兵了,就是你们都未必用得起。还有,一般人做出来的药丸,都保存不了多长时间,时间一长,也会坏掉的,到时候就不是救命的神药,而是致命的毒药了。给林辰的药,我也是带着小五一起,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做出来的,只有那么几颗,用一颗就少一颗。”

“弟妹的意思是,一般人就是有配方也做不出来?”越鹏问。

姚子清不知道该怎么说,有关她的异能,肯定不能透露,但又必须有个合理的解释,不能让越鹏他们觉得她故意保密,“我和小五都修炼一种功法,就是你们所说的内功心法,可以净化体内的浊气,将身体修炼成灵体。”所以,才能制作出具有神奇效果的灵丹妙药。

这个说法,连林辰都没有听说过,不知道真假,但是经过姚子清手里出来的很多东西,确实是别人怎么模仿,都比不上的。

“什么功法?”越鹏眼神一下变得灼热。他就是江湖人出身,武功真要和那些大门派了的顶级剑客、刀客、杀手之类的比,其实并不出色,能成为大明王手下最厉害的猛将之一,考得上虎狼一样的气势与心性,适合当将领,靠的是身逢乱世,机缘巧合。

和所有的江湖人一样,对于能提升自己实力的功法秘籍,越鹏颇为垂涎。

“这个……就是真正的师门之秘,不能外传了。就算传了,也很难有人修炼的成功。我们家人都尝试的修炼过,但真正能炼成的,只有像小五这样的先天清灵之体,且本身心思纯净之人。越将军这样的,是不成的。”姚子清笑道。

韩将军和白晨,也对这样神奇的功法很感兴趣,听到这话,不由得都看向林煜。

其实不用看,他们也早就发现了林煜的与众不同。作为一个男人,长成林辰这样就属于顶级的美男了,至于林瑾,因为天生皮肤白皙,太阳都晒不黑,哪怕身体素质并不差,在这些品味并不怎么高雅的武夫,也有些小白脸,可是无论是什么人,见到林煜都不得不承认他很美!美的让他们不忍伤害与破坏!

事实上,要真说小白脸,恐怕没有谁比得上林煜吧?但就是桀骜与韩明辉,也不愿意用这样的词语形容林煜。因为林煜的美已经超脱了那些凡俗的观念与理论。他的美只是很纯粹的美!

他的性格,明明有很多缺陷,但就是让人觉得理所当然,理应如此。因为,他已经不是凡人。他就像是与冰玉雕琢而成,澄澈剔透,美玉无瑕,又像是不染尘埃,飘渺梦幻的仙人,身上确实有种令人自惭形秽的清灵之气。

至于姚子清本人,显得更加真实一些,但身上同样有种清灵之气,那么一身灰扑扑脏兮兮的布裙,也给人一种宛如草木一样的清新之气,仿佛在她周围的空气都格外清新似得。甚至在她的身上,还时刻散发着一种草木清香。而看她不施粉黛,刚从地里回来的样子,显然没有像那些富家公子小姐一样玩什么熏香。

“嫂子也是先天清灵之体?”韩明辉对于姚子清和林煜,兴趣比越鹏还要浓,早在他们两个从车上跳下来时,他就主意到了他们。韩将军的武器是枪,而且他还擅长轻功与剑法,在跟着大明王举事以前,他们家其实并不算穷困潦倒,走投无路,相反他们家还是地主阶层,很富裕。父亲从小就给他请了名师教他习武,他也曾行走江湖历练过,却从没有见过像他们那风一样飘渺无声,轻如羽毛的轻功。

“算是吧。不过,比不上小五。我修炼这个功法已经很久很久了,小五从修炼到现在还不足一年。若不是这里……”若不是什么,姚子清没有说,她也不知道,只是不知道怎么的就说了这么半句。她只知道林煜也是个异类,是个天才,却不适合这个世界。

当初,她给林辰药丸,只是为了在关键时刻救命救急只用,没想到林辰如今看着狡猾了许多,却还是做出这么老实淳朴,侠气仗义的事情,居然拿出来救人用了。

“弟妹,尽管放心,这事我们会保密的,不会说出去的。”白晨看出了姚子清的忧虑。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他在市井之上没少和那些地痞流氓厮混,也没少接触三教九流,对人性的了解无比深刻。人类的贪婪与人性的丑陋是不可预计的。按照姚子清说的,她只是因为体质特殊,又有一个厉害的师父,才能做出这样神奇的东西,一般人贪婪的没用,但还是难保这事传出去,惹人觊觎。

“白将军知道,我是个懒人,毕生的追求无非惬意闲适,洒脱自在。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虽然有时候也很幸苦,却完全是出于自愿,而不是被逼无奈,不得不幸苦。”姚子清知道,这里要说谁最理解她,除了自己家人外,就是白晨了。

白晨在某些方面,其实和她很像,不管表面上是无耻腹黑也好,质朴随和也好,骨子里追求的都是自由洒脱,随心所欲,本性淡然懒散。

事到如今,林辰也意识到,他一时的善念,仗义相助,有可能给姚子清惹来麻烦。他骨子里还是过于淳厚仗义了一些,甚至还有些豪爽,比不上白晨的奸猾老道,谨慎小心。乘此机会,他也冲白晨抱拳:“白大哥,子清的话,也是我的话。我虽然曾经敬仰父亲,也曾向往过驰骋沙场的战将生活,但却更向往守着妻子,简单温馨的田园生活。以前,我还曾害怕穷,害怕幸苦劳累,但如今我们根本不用为吃喝发愁了。有朝一日,大仇得报,必将返回这林家村。而想要在这乡野过悠闲自得的田园生活,那么一些不必要的名声与风头,还是不要传扬出去的好。”

“既然你们来了我们家,就是把我们当朋友。我可以试一试,给你们做一些保命用的药丸,也算是我的心意,还望几位笑纳。”姚子清又道。

一听姚子清愿意给他们也做几粒那样的药丸,白晨三人都兴奋不已。

这一年来,大明王虽然一路膨胀,发展迅速,但他们这些战将门还是见证过许多死亡,其中有那么一些人,论能力并不比他们差,却因为机缘运气等原因战死沙场。他们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打仗,可不是真的只为了给天下百姓建立一个崭新的,清明的,更加完美的皇朝,而是为了建功立业,博取荣华富贵。就算他们都不是贪生怕死之辈,就算是战场上骁勇胆大如韩明辉,也不希望自己因为某个意外而早早陨落。

有了白晨他们带来的兵丁帮忙,他们家的三亩麦子,一天的时间就收仓入库了。

姚子清也不小气,和绣春给他们煮了薄荷绿豆粥,做了绿豆凉糕等许多糕点,中午时做了凉拌面,晚上时还在村子里买了十几只鸡,和一个最会抓鱼的村民家买了几条鱼,拿出她的宝贝辣椒,做了几个简易烤架,让他们吃了一顿简化版的烧烤。

如今真是夏日,各种瓜果蔬菜已经陆续成熟,食材丰富,再加上姚子清亲自配置的酱与调料,不但那些士兵们吃的很高兴,就是白晨三人和林家兄弟,也吃的很高兴。

一直到半夜,他们才回去,回去时还都大包小包,带了许多吃的。

送走了白晨三人,姚子清站在夜色里,有些忧虑,他没有想到以前性格沉默的林辰,到了大明王手下,人缘会这么好,也不知道是不是好事。

不过仔细一想,她又觉得只是理所应当的,林辰这性格确实更投真正的武将们的性情。

她今天之所以透露这么多,其实也是故意展现一下她的能力,要问这世上最不能得罪的是什么人,除了可以掌控你身家性命与前途的上级外,还有将来可能需要救命的医生,凡胎那能有不生病,不受伤的?而身份越高,取得的成就越大的人就越怕死。自古以来为了追求长生不老而各种昏晕的帝王数不胜数,甚至好些千古明君都曾经妄图长生不老。

“子清,你不要担心什么。将来一旦给父亲报了仇,还父亲清白,我就立刻回家。到时候我们在这林家村里,无权无势,远离是非,除非是生死仇敌,不然没有谁还会找我们麻烦的。现在我与人为善,为人正直,处事本份,大明王手下虽然良莠不齐,但真正卑鄙小人却几乎没有,自然也不会有人对我不利。”林辰轻轻的将姚子清揽在怀里,柔声道。

姚子清笑了,觉得林辰说的有道理。不论如何,他们现在的日子过的自在安宁多了。

林文和林宝已经去睡了,林瑾、林煜、林冽也都站在夜色里,沐浴在月华之中,觉得心里无比安宁。

……

预料之中的事情终于出现了。

在林家村绝大多数村民的夏粮收割晾晒的差不多了之时,大明王正式准备出兵北伐了。

为了这一次出征,东洲一代的税收大幅度提升,商业税太过繁杂,但总的计算下来,几乎是十抽六。当然一些利润微薄的小本生意和后过硬后台的大商户,税率便宜的多。可大明王朝是个刚刚成立的新政权,还很干净而充满正气,与之扯上关系的商户并不多。

东洲城这个昔日的商业城市,刚刚恢复的一些元气又一次受到了重创。

林睿因为有林辰的关系,虽然也受了不小的影响,但却并没有伤到筋骨元气,依然有的挣。

他还正好利用这次机会,和一个做绸缎生意的老世家合作,将他的金手指与金算盘渗透进了绸缎业。

倒是‘红妆’,原本不怎么景气的生意反而有复苏的趋势。

大明王朝的江山还没有真正的打下来,便已经开始出现一些暴发户式的贵妇与贵女了。她们虽然远不能和京都真正的世家贵女相比,但也乐于花钱在美丽方面投入较大的本钱。

女人,几乎没有不爱美丽的。

房敬轩也开始协助十里镇的两个小吏在林家村收税,农民的税收必须是粮食,不按地亩,十抽三。

因为刚刚实行过均田制,原本属于林家村大老太爷和二老太爷家的良田,以及东周地区最大的地主姚旭恒家的一部分良田,被重新划分,如今林家村每个人都有两亩地,还有许多属于村里的地,可以租种,租子十抽一;再加上今年算是一个小丰收年,这些税收,村民们还算承受的住。

姚子清家本来不用缴税,但她还是缴了。

不光是他们自家的三亩夏粮,就是大明王今年刚赏给林辰的三百亩地,她也只留下两千斤粮食,其余的都上缴给了朝廷。

这让原本有些怨气的村民们,心里舒畅了许多,大明王也很高兴。

房敬轩有用村子里的地,十抽一收上来的租子,补贴那些有可能挨饿的人家,使得村民们情绪更加稳定而乐观。

这些生活在最底层的人们,其实最是淳朴简单而又卑微老实了,对皇权官府无比敬畏,除非真的被逼无奈,走投无路,很少有人敢和官府做对。再加上人类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公,只要是大家一起吃亏,心里会舒坦许多。若是别人得大便宜,他却得小便宜,哪怕得了便宜,心里也会不服气,会产生怨气。

农民最爱的便是土地,大明王给了许多百姓土地,百姓也愿意有所回报。

大明王若是能一统天下,这对他们是好事。若是大明王败了,他们得到的土地有可能会被收回,而且他们还可能遭殃,所以哪怕现在付出的多一点,他们也愿意支持大明王,只求大明王能够凯旋,能够坐稳江山。

大明王本人也踌躇满志,意气风发,对于这一次军事行动信心十足。

大明王才三十一岁,还很年轻,这一次依然会和以前一样,与将士们一起出兵,亲上前线。

白晨将会留下来,负责保护后方安定,并且筹备运送粮草等战略物资。

林辰先后训练过十七万士兵,但都在训练出雏形之后,被分派在了其他个将军麾下,进行下一步训练。为了防止某个将领对手下军士的掌控力太强,避免某些兵与中低层将领对某个将领的认同感太强,江山还没有打下来,大明王便已经有意调拨个将领与各军的轮换。

但这样一来也有些间接的好处,那就是大明军的整体素质整齐,不存在‘某家军’这种现向,不论是什么类型的将领,点其兵马之后,都能用的比较顺手。

林辰没有被安排具体的任务,只负责一些杂货,但这种杂货最是复杂累人,思维不怎么整齐理智,性格不怎么沉稳冷静的人很容易出错或者手忙脚乱,心里烦躁。

林辰自然是思维整齐敏锐,条理清晰,性格也足够沉稳冷静之人,负责的事情都做的迅速而少有差错。但却还是很忙,想要回家一趟都不容易。再之后,他还想要随军出征。这一走,不知道就是多久,战场之上,刀剑无眼,危险重重。且大明王不知道怎么想的,并没有将他划分到领兵出征的将领里边,似乎有意让他留下来协助白晨。

姚子清决定去东洲城住几天,看看能不能帮他忙,让他能够随军出征,若是这次大明王能一举成功,贡献东螭国京都,他也可以替父报仇了。若是他能够随军出征的话,她也可以陪他几天。

夏收过后,农民能暂时比较轻松一段时间,林瑾和林冽也打算去东洲城住一段时间,和大哥多处处。林瑾和姚子清商量了一下,决定这一次也带着林文和林宝,在东洲城找一家书院,让两孩子读书。

越高,将来的成就也会越高,如今他们有了能力,自然要让两个孩子在各方面都远超于林家村私塾的东洲城。

林文和林宝听说他们将会在留在东洲城读书,那里有更大的学堂,更厉害的老师,更多的同学,都很高兴。

林家兄弟虽然血统尊贵,出身不凡,从林冽开始,他们便没有什么对曾经身世的具体记忆与感受了。林冽多多少少还记的一些东西,比如说他们曾经的大房子,尊贵雍容,美丽高贵的嫡母,和林辰带他去见林辰的母亲,那个衣着朴素,容貌清秀,温柔沉默,让他觉得很温暖,很羡慕大哥的姨娘。林煜记性奇好,哪怕当时才三岁,也记的一点东西。

林文和林宝却是什么都不记得,一出身就是在贫穷而又野蛮的渔阳村里,几乎所有的记忆都是灰色的,阴暗的,痛苦的。唯一让他们值得骄傲,感到幸福的就是几个哥哥。

东洲城这样的大城池,东洲城里的大书院,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无比新奇而又高级的事物。

早上起来,姚子清、林煜和绣春相继送来了给他们的新衣裳。

有林煜亲手做的绸衫,有姚子清亲手做的袜子,有绣春做的鞋子,连同将会充当他们书童的王晓,也得到了一身新衣裳,三个孩子穿戴整齐,一家人一起吃了早餐,绣春留下来看家,其他人高高兴兴的就启程了。

还是林冽赶车,先到十里镇。

十里镇已经恢复了秩序,不过因为打仗的原因,南来北往的商人少了许多,以至于镇子的繁华水平也下降了近五成,和其他镇子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了。

牛车正往前走着,林宝忽然指着前边大叫:“那不是林山吗?”

“是林山!还有大少爷!”林文也道。

“什么大少爷,就他那样的货色,给谁当大少爷呢!”林宝道。

顺着两个孩子的指点看去,前边街上走来两个人,可不正是林岳和林山两个堂兄弟吗?只是,曾经穿绸裹缎,气焰嚣张,高人一等的两个少爷此时都一身灰布短衫,面色灰败,容色暗淡,一身的霉气,显然最近过的很不好。

“林岳怎么变成这副德行了?”林冽有些惊讶。

“活该!这叫善恶到头终有报!”林瑾道。

姚子清确实笑了笑没有说话,‘善恶到头终有报’,真要是这样的话,人世间也会变成天堂。谁也不敢轻易作恶,做了恶的人则都倒了霉,成不了气候。可是人世间终究是人世界,怎么可能变天堂?林岳之所以会落到如此地步,恐怕是运气加人为造成的。

这时,林山和林岳也看到了他们,林山尚没觉得什么,林岳却是脸色一下子更加灰败。

兄弟俩手里都提着一个篮子,相视一眼,林山便走了过来,挤出一抹僵硬的笑容,招呼道:“子清姐姐!阿文、宝宝、三爷、四爷,你们这是上哪去啊?”

林瑾脸上闪过一抹诧异之色,他记的这个林山可是个非常桀骜的人,没想到居然有这么能屈能伸的一面。

姚子清却比林瑾老辣多了,知道人性复杂,可不是一个或者几个词语能够定论的。这林山和他堂哥林岳一样,骨子里都是非常奸猾之人,这样的人就算再桀骜要强,也懂得见机行事,能屈能伸,不会像林瑾那么认死理。不过,她不喜欢这样的人,尤其不喜欢这两个人,声音冰冷而睥睨,带着浓浓的鄙视与嫌弃,“林山,姐姐可不是乱喊的。我可不敢和你那些厉害的姐姐相提并论。”

林家村是不知道林岳大少爷有四个厉害的姐姐,大姐给知府大人当了小妾,四姐是千总的继室夫人,二姐嫁了……总之,林岳的四个姐姐厉害都是因为他们会嫁人。

林瑾显然也想到了这些,故意拉着调子讥讽道:“是啊,你们姐姐多么厉害的女人啊?我们家娘子哪能比得上?”

林岳本来也打算腆着脸上来打招呼的,可是听了姚子清和林瑾的话,气的手指打颤。如今觉得他姐姐‘厉害’了,以前他还是林家村大少爷时,怎么不觉得他姐姐‘厉害’?什么叫小人得志,今天算是见识了!什么叫虎落平阳被犬欺,今天算是体会了。

傲气分为先天与后天两种,先天是很小的时候,被周围的亲人之类的宠爱娇纵夸赞,养出来的;后天则是取决于人生中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和他人的比较。林岳如今没有了什么后天的傲气,但先天的傲气并没有被彻底消磨掉。但正因为傲气没有彻底消磨掉,被姚子清和林瑾这么侮辱,他才会更加觉得生气屈辱,愤懑不甘,痛苦不堪。

姚子清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想让林岳觉得痛苦煎熬。林瑾看出了她的心思,自然很愿意配合她。

对于林岳,林家几兄弟没有不讨厌的。就算是林山,当初打伤林宝之事,他们也一直记在心里。只不过后来林山出于各种原因,不但没有再招惹林文和林宝,还主动与林文、林宝结交,成了朋友,他们不好和一个半大孩子计较而已。

如今,这林山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只一年的时间,个头并没有长多少,唇上却有了虎须茸毛,脖颈上也有了喉结,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孩子头了,而是个年龄和林煜相仿的少年。

“林山,回来!”林岳脸色变了好几变,最终没有和姚子清、林瑾卑躬屈膝,他知道无论做什么,姚子清他们都不会再给他好脸色的。

林山的隐忍还不如林岳,再加上以前经常和姚子清他们接触,并没有真正的意识到他们如今的身份差距。怒目瞪视了姚子清和林瑾一眼,让到了一边。

“驾!”林冽一抡鞭子,故意想着林岳冲了过去。

林岳吓了一跳,连忙躲避,却还是被擦了一下,跌倒在了地上,双腿平伸,造型宛如当街撒泼的泼妇。

林文从他的小荷包里掏出二两碎银,丢向了林岳跟前,笑道:“大少爷,没撞到吧。这二两银子是医药费,赏你的!”

林山霍的往前追了两步,双拳紧握,目眦欲裂,可是终究什么都没敢做。

林岳更是羞辱气愤的几欲吐血,却又无可奈何,犹豫再三,还是捡起了地上的碎银。

当初听说大明王来了,他被皇甫嵩蛊惑,带着全家躲进了东洲城,还献上了他们家攒下的两万斤粮食,若不是他三爹留了个心眼,将大半粮食藏起来……那大半粮食后来落在了大明王手下大将越鹏的手里。

东洲城里,皇甫嵩一开始对他还可以,但很快就不把他当回事了,但这也是应该的,身份差距在那呢,皇甫嵩就是杀了他,他也不敢有怨气。可是,东洲城破,皇甫嵩逃走了。他大姐夫被乱军杀死了。表哥投奔了岳父家,却不愿意带他,根本不认他这个亲。事实上他也确实算不上知府家的亲戚,一个小妾的弟弟而已,以前是他能给他们送银子,他们才愿意抬举他,给他面子。

诚惶诚恐的在东洲城躲了好几天,他也曾想过回家,却听说他们家被抄了,连几百亩良田以及良田里的庄家青苗都被分了。

再后来,他被稀里糊涂的抓进了大牢里。

在大牢里他才知道,大明王并没有他听皇甫嵩说的那么可怕,那么仇富。那些名声不是很差,没怎么明显欺男霸女的地主,只要愿意心甘情愿的支持大明军,支持大明王朝,奉上粮食钱财,不但性命无忧,还能保住一部分财产。那些经常做一些善事,愿意为乡邻出头,拿一些主意,比较仗义的地主,甚至可以保住一半的家产。

他被皇甫嵩给害了!奉上了一切,却落了个凄惨无比的下场。

四姐和四姐夫投降了大明军,保住了性命,却失去了官职,还破费了大半家产;二姐和三姐出头,从牢里赎出来了他,三姐还将大姐接回了他们家。

若只是如此,就算他们家失去了林家村的一切,凭借着十里镇和东洲城的几个铺子,他们也依然是中富之家,能够穿绸裹缎,吃西面精米。可是等他从牢里头出来,却得知他四爹被人给骗去赌博,赌输了,被对方一番恐吓之下,居然把十里镇的绸缎铺和药铺的地契与房契偷了去,给了对方。

幸好他在东洲城里还有一个绸缎铺,才是他最挣钱的产业,就算因为刚刚经历过一场战乱,生意不景气,但也够他们一家过下去。

但是,两个月过去了,他们东洲城的绸缎铺不但生意始终惨淡,而且连进货渠道都被阻隔。原来,他们被人给针对了。东洲城好几家绸缎庄与绸缎铺联合起来挤兑他,在又出无进的情况下,他不得不卖掉绸缎铺。

再然后,他最爱的新宠金夫人居然偷了卖铺子得到了一点钱,跟一个野男人跑了。

直到此时,背后针对他的人出现,居然是林睿……一系列的事情下来,他意识到,林睿就是个恶魔!所以今天见到姚子清他们,他才会如此惊惧失态。他知道,林睿若是恶魔,那姚子清就是比林睿还要可怕的恶魔。而林冽则是个什么都做的出来的二愣子。

还好,姚子清竟然没有他以前认为的那么可怕。

他今天是实在过不下去了,家里的几个小妾又闹腾得厉害,所以带着林山去三姐家混饭躲气去的。没想到以前最老实懦弱的三姐和最没用的三姐夫,居然给他脸色看,把他当小孩子教训呵斥。

从三姐家忍气吞声的混了一顿,回家时三姐还很好心的给了他们几斤米面油盐,却在半路遇见了姚子清一行。

有了林宝施舍的这二两银子,不知道家里那几个小妾会不会稍微放过他一会儿。

以前,他恨不得天底下有一定姿色,并且知情知趣的女人,都能属于他。现在才知道,女人多了也不是好事。至于那些所谓的知情知趣的女人,也是会变得,露出真面目之时,比那些丑陋蠢笨的女人,还要狰狞可憎。

实在不行,就买了她们吧。就算她们的年纪都已经不小了,但年纪最大的也只有三十三岁,还能生养,一些穷人家还是愿意要她们的。

林岳不知道的是,姚子清之所以愿意放他一命,是因为不论什么原因,他都没有对他们造成实际上的伤害,反而帮过他们好几次。那一次送来有毒的精米,似乎本人也不知情,是被人利用了而已。知道他有今天是出于林睿之手。

姚子清最看重恩怨分明,林岳还不够她花费心思怨恨报复。

失魂落魄,满腔抑郁与怨气的又走了几步,刚到他们家如今住的小院外,他居然又看到了两个熟人。玉霞和她男人,两个人边走边说话,好不亲密。但他们俩人一时之间都没有认出一下子老了好几岁,落魄如那些他以前最瞧不起的穷鬼一样的他。

他也下意识的就低下了头,不敢让他们认出来。

曾经为了她不惜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男人病死而不给抓药,进了家门后不但尽情的放开羞涩与他颠鸾倒凤,为了讨好他帮他勾搭其他女人,偶尔耍小性子,也只是因为吃醋的几个小妾,如今都对他百般嫌弃鄙视,不当一回事,何况是玉霞。

与玉霞相认,只会自取其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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