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三春祖籍陕西商洛,出生于一九一零年三月。父亲王天宝是商洛县城郊区的一个小富户。家有水田五十多亩、房屋三十多间。王天宝四十岁时才养下了王三春这棵独苗,自是欣喜若狂。为了使这棵独苗无灾无难、茁壮成长,他尽自己的一切努力积福行善、帮困济贫,在当时的地主中是民愤极少的一个。谁知这王三春不给王天宝争气,生生就是一个活着的楚霸王。七岁时,王天宝先后给他请了五个先生教他读书,可他怎么也提不了毛笔写不了字,生生把五个先生都给气跑了。王天宝无奈,只好让他改行,拜一个游方武教头为师。王三春学武倒是很有天赋,也很用功,肯吃苦,很快就学会了当时在陕南盛行的小洪拳。到了二十一岁,王三春的武功竟练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时,王三春一颗不安分的心也在胸腔里动荡起来。人生天地间要顶天立地、建功立业,只有当兵吃粮才能如愿以偿。于是,他要去当兵。
王天宝只有王三春这么一个儿子,当然舍不得让他走。也坚决不让他去当兵。王天宝心里非常清楚,当兵就要打仗,打仗就要死人。枪子儿又没有长眼,难说不会碰到儿子头上。儿子这一去,说不定就是永别。好不容易养大的儿子从此就会消失。自己已经年逾花甲,还有几天的活头?如果没了儿子,不但家产无人继承,而且连个顶盆摔碗、披麻戴孝、烧香瞌头、送老归山的人都没有了。因此,儿子要去当兵,那是万万不行的。
但是,王三春如同王八吃秤砣——铁了心,非要去当兵不可。并且说,如果王天宝不让他去当兵,他就死给王天宝看。王天宝没了法子,只好左拉右借凑了三百快大洋,让他带着去闯荡社会。
王三春带着三百块大洋,一口气跑到四川,将三百块大洋如数孝敬了邓锡侯,于是就给邓锡候作了一个贴身侍卫。
刚到军营时,王三春对邓锡候倒也毕恭毕敬、惟命是从。仅两年时间,就被邓锡候提升为作战参谋。但当了参谋以后,他就有些不规矩起来。正是血气方刚、风华正茂的翩翩少年,追求女人的意识越来越强烈,久而久之,就与邓锡候的七姨太勾搭上了。邓锡候的七姨太年方二九,虽然没有倾城倾国、沉鱼落雁之美,却也有闭月羞花、勾魂掠魄之容。一双丹凤眼,两条柳叶眉,身似杨柳,面如桃花,一举一动,人见人爱。自从邓锡候把她由姑娘变成女人之后,她对男女之间的床上之事也由诚惶诚恐变成了如饥似渴,一天没有男人爱抚她、亲热她,她就觉的度日如年。尤其到了晚上,孤身只影,冷床寒裘,就更希望男人在她身上翻云布雨,大发淫威。无奈邓锡候已近花甲,年事渐高。加之妻妾成群,个个都如狼似虎,邓锡候纵有天大的本事也难以应付。因此,尽管她年龄最小,又长得如花似玉,邓锡候也是每两个月才亲热她一次。象她这个年纪的女人,两个月一次怎么行?就是每天晚上两次、三次她也不嫌多呢。因此,她觉得跟着邓锡候吃得再好、穿得再好、玩得再好也是活受罪、受活罪。
王三春的到来,使七姨太就象久旱的禾苗盼到了甘霖、无边的黑暗见到了曙光。王三春是那么挺拔伟岸,那么风流倜傥,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生活才有滋有味儿,无限快活。她对王三春一见钟情,陷入情海不能自拔了。
王三春起初对七姨太根本就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因为七姨太是他的顶头上司邓锡候的女人。他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搞邓锡候的女人。搞了邓锡候的女人,一旦走露了风声,他的小命就难以保全了。无奈七姨太频频向他暗送秋波,极尽挑逗。在这个花容月貌、秀色可餐、风姿约绰、无限风骚的小美人面前,他是再也按耐不住了。一天晚上,他趁邓锡候在司令部开会之机就悄悄地溜进了七姨太的房间。他有心,她有意,二人一见面就象干柴遇上了烈火,不由分说就搂在了一起。紧接着就宽衣解带上了床。王三春还是处男,尚不谙男女苟合之事,虽然心跳如鼓、热血沸腾却惊慌失措急忙不得要领。七姨太是过来人,轻车熟路、毫不含乎。她先把舌头伸进王三春的嘴里搅拌,接着就拽住王三春的那个铁棍似的东西塞进了她的身体。王三春只觉得天崩地裂一般,一股洪流从他的身体里喷薄而出,射进了七姨太的肚子。同时,他觉得自己变成了一页小舟在大海上漂流,又象变成了一朵浮云在空中飘荡,那滋味真是欲死不能,欲罢不忍。这就是女人啊!王三春第一次尝到了女人的味道。他在心里说,原来七姨太是这么美好,这么令人神魂颠倒!搞了这个女人,就是死也值得了。
有了第一次,接着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一有机会,他们就滚在一起尽情**,恣意享乐。真是如胶似漆、难舍难分了。
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再隐秘的事情也会露出蛛丝马迹。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邓锡候就隐隐约约风闻到了王三春和七姨太的闲言碎语。这还了得!邓锡候乃一代枭雄,岂能容得别人给他戴绿帽子?他决定一枪嘣了王三春。只是捉贼
捉赃、捉奸捉双,没有真凭实据,还不能急于动手。等抓到了真凭实据再杀也不迟。
邓锡候也是一个在心里藏不住事儿的人。对王三春起了疑心,脸上就有了显现。王三春明显地感觉到邓锡候的眼睛里对他已经有了浓浓的杀气。他知道在邓锡候的身边再也无法呆下去了,必须立即离开四川。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以免遭遇杀身之祸。想到要离开与他缠绵了无数次的七姨太,他一个堂堂男子汉竟也心如刀割,泪如雨下。但他顾不得这些了,小命毕竟比七姨太重要,还是逃命要紧。
在一个月朗星稀的晚上,王三春瞅邓锡候不注意,便偷了两把盒子炮,离开了邓锡候的军营,离开了四川,风餐露宿,日夜兼程,回到了他商洛老家。幸好他没有将家庭住址如实告诉邓锡候,不然的话,邓锡候无论如何也会杀了他。
兵是当不成了,王三春就凭着他一身武功、两把盒子炮招揽了十几个徒弟,在家里看家护院。已经尝过了女人滋味的他,心里总是充满了对女人的渴望。父亲也给他提了不少亲,他都觉得不如意。他一心要找一个象七姨太那样的女人。七姨太那娇媚的脸庞、雪白的肚皮、挺拔的**总是在他的脑海里时隐时现。但七姨太已经是远水解不了近渴了,他必须找一个新的女人来慰籍他那一颗骚动不安的心。
在商洛城里有一家当铺,当铺的老板姓白,叫白益仁。白益仁有一个女儿叫白兰。白兰年方二十,竟长得与七姨太一模一样。一天王三春闲逛到当铺,突然发现了这个奇迹。他还以为是七姨太因为思念他而寻到商洛来了。略一思索又觉得不可能,才没有叫出声来。后来一打听,才知是白老板的女儿。王三春顿时欣喜若狂,立即就请人去提了亲。白益仁见王三春是殷实之家,就答应了这门事。
也是活该有事儿。一九三五年初夏的一天中午,王三春游哉悠哉去看他的未婚妻,刚进门就见一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在和白兰闲聊。一股无名火从他心里“腾”地升起,无形之中就把功力用在了右脚尖上。走近那个年轻人之后,似乎是无意识地将那个年轻人的左脚踩了一下。那个年轻人顿时涨红了脸,向王三春凝视了片刻,就一瘸一拐地走了。王三春望着那个年轻人的背影,脸上露出了轻蔑而又得意的笑容。
当天夜里,天上乌云翻滚,地上狂风大作,一道道闪电撕裂着长空,一阵阵惊雷震撼着大地,一串穿着夜行衣的人却悄悄地接近了王家大院。
此时,王三春并没有睡着,他点着桐油灯,正躺在床上想白兰。父亲已经给他安排好了,秋后就把白兰给他娶进门来。白兰那面容、身段、曲线,就是活脱脱的一个七姨太。想到七姨太,他那个已经在七姨太的身上无数次施威的家伙就**地竖了起来,而且生痛。他觉得没有女人的日子真是难熬。于是,就捏住那个不争气的东西准备**。
正在这时,窗外突然有人喊道:“王三春,我沈发堂看你来了。有种的你再踩老子一脚!”
王三春一激凛,猛然想起了白天踩那个年轻人脚的事。在这个月黑风高的晚上,那个年轻人肯定是报复来了。一种不详的预感在他的心里油然而生。他一个翻身滚到地上,急忙去摸枕头底下的手枪。但为时已晚,几支黑洞洞的枪口已从窗口伸了进来。
沈发堂继续喊:“老子今天来不为别的,主要是为了带走白兰,同时还要带走你的脑袋。”
原来,那个年轻人是八龙寨上的土匪沈继刚的儿子沈发堂。他时至二十五岁,贪酒好色,无恶不作。他本想软硬兼施把白兰搞到手,没料到被王三春踩伤了他左脚的三个脚趾头。他一看此人功夫了得,当时只得咽下了这口恶气。回到八龙寨以后,他越想越不是滋味儿,就请求父亲派兵惩罚王三春。
匪首沈继刚年约五十多岁,干瘦矮小,慈眉善眼,但却为人歹毒,杀人如麻。他结集了一支五百多人的土匪队伍,到处杀人放火,祸害良民。现在,他见自己儿子无故被王三春踩伤,一气之下,就要血洗王家大院了。
王三春一听沈发堂喊的话,就知道完了。再一看那几支黑洞洞的枪口,就知道彻底完了。说时迟,那时快,他来不及多想,就哧溜一下钻进了床底。沈发堂在窗外哈哈大笑说:“哎哟,我的孙子,你从哪儿学来的这种本事?竟会钻床底?快出来吧,给你爷爷我下个跪,你爷爷我可以饶你一条狗命,若不出来,你爷爷我就不客气了,把床底下的你打成马蜂窝。”说着就是两枪,把床栏子给穿了两个洞。
枪声过后,床底下竟毫无动静。沈发堂火了,就命令几支枪同时开火。打了一阵,床底下仍然没有动静。沈发堂以为王三春已经被乱枪打死了,就命一小匪破窗而入去查看。谁知小匪掀开床铺一看,顿时傻了眼。原来床底下有一个大洞口,王三春早已从地道里跑了,哪里还有他的踪影?这一下沈发堂心里却发了毛:坏了,跑了王三春,我沈发堂今后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他妈连锅端了算了!于是,他留下一百多个匪徒杀人、抢粮、火烧王家
院,自己带着十几个彪悍匪徒沿着地道去追王三春。
王三春早已顺着地道跑上了屋后的山梁。见生他养他的王家大院已经烈火熊熊,毁于一旦。禁不住怒火中烧,热泪横流。他拿出盒子炮对着空中乱打一气,咬牙切齿地说:“沈发堂,我王三春今生今世不报此仇,誓不为人!”然后就跌跌撞撞地向远方跑去。当沈发堂顺着地道追上山梁时,只见天地苍苍,夜空茫茫,哪里还有王三春的影子?
王三春高一脚低一脚地拼命疾跑,整整跑了一夜,也不知跑到了什么地方。天快亮时,他连气带累,连渴带饿,只觉得眼冒金星,两腿发软,筋疲力尽,昏昏欲睡,不说跑,就是走也困难了。幸好碰到了一个小山洞,他钻进去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王三春不知道,他这一夜狂奔,竟跑了二百多里路,进入了另一处匪窝——王——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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