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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辙,董姑娘还有点儿自知之明。

她教教书法啊,绘画之类,好歹从小开始,学了很多年了,国画是跟自家祖父学的,后来又学素没辙,董姑娘还有点儿自知之明。

她教教书法啊,绘画之类,好歹从小开始,学了很多年了,国画是跟自家祖父学的,后来又学素描,还给人家画过漫画。

所以,她在这方面也算大触,国画教不好,大不了改教漫画,总有可教的东西,但没有记忆药片,让她一个二十一世纪出来的中文系学生,给这个时代的女孩们讲史学,哪怕是外国史,她也怕水平下降太多,丢人现眼。

肖女士给的工资很高,一个月居然也有六十块,虽然比不上京师大学堂给出的一百多块近二百块的高薪,在这个年代也能生活的很滋润了。

奈何,女学还在筹备中,什么时候能拿到薪水,尚未可知。

董婉家里还是少闲钱。

总不能一直指望靠商城得钱吧?从商城里面买银元什么的,实在太浪费。

如果有刷新出什么奇珍异宝,那另当别论。

她看了看,商城也不是总喜欢刷新,好几天都是原来的东西,大不了就是补充补充货物量。

从女学回来,董婉窝在书房里先把国富国穷系列文章写好。

名字当然不是这个,董婉给改作大白话——《开眼看世界》

一开始,她还担心写白话的文章,不够雅致,那些文人不买账,这几日看过报纸才知道,如今白话文很盛行,许多进士都写白话文,似乎从前朝开始,这个历史时空中,白话文就占了很重要的位置。

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改变,对董婉来说,反正不是坏事。

书写完了第一册,京师大学堂那位孙老先生,就迫不及待地拿走印刷,样品送来,还真是质量很高的一本书。

没写作者,只写了——编者:董卿。

董卿是董婉给自己起的艺名。

即便如此,董卿这个艺名成名之日,指日可待。

而且说不定能名利双收。

但这时候出版一本书,也需要花费漫长的时间,在此期间,董婉还是得做点儿事儿赚钱。

琢磨了许久,还是决定写点儿什么小说之类的东西,她以前就喜欢写东西,曾经还在网上写过好几本作品,算是小粉红吧,每一本都不至于大红大紫,但追看的粉丝还真不算少数。

摊开信纸,翻出半旧的钢笔,董婉开始想大纲。

刚刚开始,到还不急着写长文,先写写短篇练练手。

虽说以这个世界文学的发展状况来看,她几乎是可以把自己的世界中,所有著名的书的创意都拿来用,个个新鲜,但毕业之后,也有两年没动过笔,总要稍作训练才好。

最近有几分小报挺有意思的。

里面都有白话小说专版,写的小说一点儿也不比现代那些差,情节有的极贴合现实,她看了看,志怪小说还是挺多的,有整整一个版面,专门连载。

虽然听家里孙妈妈说,如今的志怪小说,无论质量还是数量,和以前比都要显得少了不少。

另外还有侦探推理小说居然也比较流行。

国内似乎是受到英国和日本两个国家的影响,有不少推理小说的译本出现,连带着也有本土作家开始创作。

不过,创作的那些推理小说,还属于很传统的一类,先给设定个神秘的环境,设定几个嫌疑犯,一个侦探,之后就是纯粹的猜谜游戏,犯人和死者,根本就和一个符号一样,没多大差别。

董婉看得也觉得挺有趣。

推理小说属于比较难写的类型,她这会儿却是动了心思。

认认真真地列了一个大纲,因为是第一篇,还是短篇,她也没有选择记忆中那些特别巧妙,特别别出心裁的‘诡计’,只是中规中矩,只在结尾处稍稍来个反转,触动人心,让大家留下点儿深刻印象就好。

一共只是一篇两万多字的小说,分上下,董婉花了不到五个小时,就都写完了,又修改了修改,誊抄一遍,就直接去邮局,买了信封和邮票,邮寄到在京城卖的挺好的《小说报》去。

寄送玩了回家,董婉也没太惦记着,又写了一会儿‘国富国穷’系列,就去厨房抢了孙妈妈的活儿,自己动手做饭。

没办法,现在家里条件好了,可孙妈妈的口味清淡,还喜欢把饭菜做成汤汤水水的样子,不只不好看,吃在嘴里也是没什么嚼头。

董婉不大会用炉灶,就让孙妈妈帮着烧火,打打下手,自己弄了一大块儿五花肉,做了一大铁锅红烧肉。

糖没少放,光闻味道,就让人口水横流,心疼的孙妈妈简直要扑过去抢了董婉的锅铲。

“这不年不节的,怎么能这么吃肉!”

孙妈妈叹气,心想六姨娘实在是年轻不懂事,就算是家里,正经太太那儿,也没有这么吃肉的道理。

董婉不管她,等到大米饭蒸好,刘山回来一块儿吃饭,舀了一大勺子,连汁水带肉块儿,扣到孙妈妈的碗里去。

孙妈妈:……

她的眼眶一下子就忍不住红了,哽咽着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刘山也是瞠目结舌,董婉夹了块儿肉,也塞他嘴里:“吃吧,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多吃怎么长得高,大家都吃!”

唔,终于吃到正正经经的饭菜了,幸福!

就在距离董婉他们所住的民生胡同不远处,小说报编辑部的宋编辑,拿到了今天负责审稿的第二十三份稿件。

他打开看了看,第一印象不错。

字写得又工整又漂亮,字体娟秀,应该是位女性,喝了口茶水,决定只要这稿子不很差,他就认认真真读完。

一开始读,就不由点头,白话文写得很娴熟雅致,不错啊!

看了开头,宋编辑就有些奇怪,这稿子像是一篇侦探推理小说……但又不大像,到像是幻想小说。

身为侦探的主人公是一位化学教授,拥有自己的实验室。

一日主人公的好友,某位捕快,觉得一件猝死案有点儿奇怪,死者年轻力壮,没有什么重大病史,看着不像会猝死的类型。

好友希望侦探能帮帮忙。

宋编辑看了作者对于实验室中各种设备的描述,十分高大上,虽然他心里知道,这些设备应该是虚构的,但还是有一种东西全部真实存在的感觉。

其实就是现代社会,很多读者对小说里一些和科技相关的东西,也是完全不懂的,只要作者写的好看,读者们照样能爽起来。

董婉在这一方面就没太注意,随着自己的喜好描写主人公做的那些很奇怪的化学实验。

果然,宋编辑一点儿也没觉得违和,还很新奇,一下子就读了进去,哪怕作者对和符号也差不多的死者,进行浓墨重彩的描写,写了他们各种惹人厌的地方,宋编辑还是没觉得哪里不对,到认为这样的写法很有新意。

也许应该提醒手下的作家们,写这类小说多换换花样……

随着诡计慢慢被揭开,期间侦探那冷静的性情,犀利的口舌,给他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不知不觉就喜欢上了。

犯人也被揭开,是一个慈爱医院的医生,一个在医院出了名的老好人,无论是病人,还是病人家属,还是其他医生们,都对他的评价很高。

他痛哭流涕,说了一番很感人的话。

犯人是实在忍受不了那些死者生前经常来医院捣乱,伤害病人,惊吓护士,还在医院大厅里喝酒打牌,偏偏他们这种人,即便被捕快抓了,过几日还是得放出来,接着变本加厉,一时冲动,这才杀了人。

很多医生,护士,甚至是捕快,都忍不住劝慰犯人,还答应替他求情,认为他绝不会被判死刑。

读到这里,宋编辑和读者们一样,也都在心里觉得犯人罪不至死。

然后——“毒、药下的非常精准,都是用最寻常的药物配置出来,想配出这样查不出中毒迹象的新型药物,需要成千上百次的实验,你的手指蜡黄,还有一股淡淡的药味,不知道做了多少次实验,才能熏成这样。”

“我想,你大概每天夜里,都在自己的办公室配药吧,连桌子都被你的胳膊肘磨出深深的凹陷痕迹。”

犯人露出狰狞的表情:“谁规定了,生而为人,就不能杀人?”

宋编辑:咳咳咳咳咳!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憋得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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