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渐渐来临了,秋风卷走落叶,给美丽的秋天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草木枯萎,秋花凋落,十一月的北仓山满是黄白相间,早起的杂役开始捡拾枯枝,准备做早饭,片刻间,炊烟袅袅,漫山飘满饭香的味道。
李诗鹤漫步在环形山路上,看着晨跑的弟子们,心中感慨万千。
李诗鹤随便折下一棵柳枝,百无聊赖的抽打着丛生的杂草,楚楚正不紧不慢地跟在后头。
今年的秋菊开的特别旺盛,楚楚折下一朵,精心地戴在头上,然后慢跑到李诗鹤的身旁。
楚楚抬起漂亮的脸庞,“诗鹤,这朵菊花美不美?”
李诗鹤这时才注意到楚楚,仔细地打量了楚楚一眼,没有回答,只是轻声叹息。
楚楚看出了李诗鹤失落的眼神,关心地问道:“怎么了,诗鹤,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尽管和我说!”
李诗鹤最终还是说出了心里话:“我只是羡慕景鹏和兰兰,可是为什么偏偏你是庞秋水的女儿,是他的女儿也就罢了,为何他又是我的杀师仇人?”
楚楚听到李诗鹤的话,虽然很难过,但是依然尽力安慰他:“诗鹤,我们可不可以不要想这些不开心的事情,虽然庞秋水是我的亲生父亲,可我从来没有真正地承认过。”
“你虽然表面上没有承认,可是你内心依然关心他的生死。”李诗鹤说道,“收徒大会之后,诗刀门和北仓山都焕然一新,可是我的心情却永远打上了死结,多少次看到仇人近在眼前,内心却总要考虑你的感受。”
李诗鹤摇了摇头,继续说道:“再多的委屈,我都能忍受,再多的困难,我也不怕,我只怕有一天你会因为庞秋水而离我而去。”
“不会的,诗鹤我永远站在你这一边,任何事情都是会有转机的,不要像野牛一样,一直撞上南墙,你不是常说一句话嘛,退一步海阔天空。”楚楚说道。
李诗鹤转过脸,突然抓住楚楚的双肩说道:“楚楚,不如咱们离开尘世,找一个世外桃源,过上与世无争的生活,记得以前,这是你的心愿。”
“不行!”楚楚道。
“为何?”李诗鹤问道。
“因为这不是你的真心话,你的心在诗刀门,如果你放弃了诗刀门,你会后悔一辈子的,如果你真的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人,那么你就不会愁眉苦脸,闷闷不乐了。”楚楚道。
迎面走来了窦景鹏和司徒兰兰,窦景鹏意气风发。
“诗鹤,咱们一起去吃饭。”窦景鹏道。
李诗鹤点头回应,四个人一同想饭堂走去。
此时的司徒黑雨已经离开了北仓山,他说过不惯居所固定的生活,还是向往闲云野鹤,无忧无虑,孤胆一身轻的生活。
司徒黑雨临走时,给李诗鹤提了很多的建议,他告诉李诗鹤,遇事要多问问冯刀疤等人,他们都是**湖,他对冯刀疤印象最深刻,因为他险些吃过冯刀疤的亏,当然这都是陈年往事。
只有多听长者的话,才会少走弯路,才更容易成功。
如果下次遇到敌人,例如像庞秋水一类的挑衅者,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谋定而后动,准备充足了,再战斗。
战争分为两种,一种是单打独斗,这种情况,李诗鹤不需要太担心,毕竟李诗鹤的武功在江湖上也是顶尖高手,只要戒骄戒躁,多数是不会吃亏的;第二种是打群架,少则几百人多则上千人,这时候就要考验领导者的头脑了,一定要制备精密的计划和良好的战术。
司徒黑雨说了很多话,然后潇洒的离开了,虽然司徒兰兰一再劝勉父亲留下来,可是最终还是没有留住司徒黑雨,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无量祖师的话,司徒黑雨才会听,他也不敢不听,师命难违。
李诗鹤吃了几块米饼和一些羊排,喝了一些粥,然后独自离开了,当然李诗鹤是有要事在身。
他要告诉冯刀疤等人,今天需要修炼的刀法,目前李诗鹤已经完全熟记了《神龙降世》这本刀谱,而且凭着勤学苦练,已经掌握了一半的刀法的虽然后面的刀法越来越难,但是凭着李诗鹤的天资和勤奋,不出这个冬天,他就能完全学会所有刀法。
冯刀疤问李诗鹤:“掌门,现在诗刀门的弟子的刀法的进程不尽相同,有些人已经练习了阳花失重刀法到达第三层了,当然这是最快的人,有些人才刚刚来到诗刀门,我们是否分门别类,将诗刀门的弟子分等级?”
李诗鹤道:“还是你想的周到,我会召集一些人商量这个事情,稍后,你带着西门、赵有金、陈浅、仇东雷等人来到议事大殿,我们着重商量此事!”
冯刀疤心领神会,转身离开。
楚楚吃过饭之后,就吩咐一些杂役,准备定制一些过冬的衣服,至于李诗鹤的衣服,楚楚决定自己准备。
……
很快,冯刀疤等人就到达了山洞,至于“夜玹子”等人已经离开了诗刀门,只剩下豆子一人,豆子已经加入了诗刀门。
李诗鹤把冯刀疤和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大家。
大家都各抒己见。
最后这样决定,诗刀门分为三个班,高级班,由李诗鹤直接授予刀法,中级班,则由高级班的学员授予刀法,以此类推,初级班就由中级班授学。
会议结束之后,窦景鹏找到了李诗鹤:“诗鹤,这么多天的叨扰,深感愧疚,我很感谢你在北仓山为我和兰兰准备婚礼……”
“景鹏,我们的关系还要说‘叨扰’吗,你尽管住在北仓山,没有人会赶你走的,更没有人会议论你的。”李诗鹤说道。
“诗鹤,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真的要离开了,我有自己的梦想,我有自己的天地,待在诗刀门,其实束缚了我,就像我的岳父一样,他也有自己的生活,所以他才会离开,而且这也是兰兰的意思,我要尊重她!”窦景鹏说到。
李诗鹤紧紧地握住了窦景鹏的双手:“什么时候想回来,北仓山永远欢迎你!”
窦景鹏点点头:“什么时候需要我,尽管开口,我临行前还要嘱咐你一句,保护好凰玉。”
李诗鹤摇了摇头:“景鹏,凰玉还是由你带走吧,现在江湖上传的沸沸扬扬,他们似乎把矛头指向了诗刀门,只有凰玉离开诗刀门才是最安全的,你不要拒绝,带走凰玉吧!”
窦景鹏几次推让之后,最后还是个司徒兰兰带走了凰玉。
两个人坐着坐骑,飞走了。
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窦景鹏对这个世界了解的越来越深了,不仅如此,窦景鹏也知道许多归处。
窦景鹏心中的归处就是凌云峰,窦景鹏决定带着司徒兰兰在凌云峰上安家。
凌云峰高耸入云,记得小时候窦景鹏第一次来到归一山,他就惊呆了,归一山实在是太高了,有如仙境。
不过知道凌云峰之后,才发现一山更比一山高的倒立,凌云峰此归一山还要高出很多,欣慰凌云峰是如此的安静,似乎世间没有几人到达过凌云峰,不过这也是事实,没有几个人的轻功能够上的了凌云峰。
二人在凌云峰降落了,大鹏鸟也有些疲惫,因为凌云峰太高了,窦景鹏将提前准备好的几块大肉丢给了大鹏鸟,大鹏鸟吃过嗖之后,就跟在窦景鹏的身后。
凌云峰上面除了一片竹林,什么都没有,不过山顶是如此的平整,正好可以安家落户。
看到平整的表面,窦景鹏地第一个想法就是再上面盖一个房子。
窦景鹏让司徒兰兰在封顶等候,,她要骑上大鹏鸟回到地面,他要准备盖房子的东西,他用一只宽大的布包分几次装满,然后让大鹏鸟带上峰顶。
大约一个星期的时间,窦景鹏就准备好了条件,然后,窦景鹏开始盖房子。
……
大约一个多月的时间,房子就完成了,此时天气更加寒凉了,山上已经飘起雪花了,二人坐在房间里,吃着热饭,欣赏着门外的雪景。
吃完饭之后,窦景鹏拉着司徒兰兰的手,向竹林尽头奔去,很快他们来到崖边。
司徒兰兰惊呆了,远处的风景好美呀,到处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雪花无声地飘落着。
远处是连绵起伏的群山,不过它们都没有凌云峰高,所以两人有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窦景鹏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兰兰,我要在最近的一座山上像诗鹤一样建立一个门派,那个山,他之前已经查看过了,很适合群居。”
司徒兰兰看向窦景鹏,这一次她居然没有看穿窦景鹏,她以为窦景鹏带她来到凌云峰是想过一种脱俗的生活,从此晨钟暮鼓,煮酒话桑麻,没有想到窦景鹏还有更远大的理想。
“景鹏,无论你做什么事情,我都支持你,即使你想远离尘嚣,隐居凌云峰,我也一生陪着你。”司徒兰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