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从外头溜达了一圈回头之后,哥哥已经离去了。乐—文
哥哥这一走,那几个丫头顿时泪珠涟涟,那副悲戚地模样,估计就是个铁石心肠的人瞧见,也能生出几分动容来。
与此相反的是,那些伙计们则在欢呼雀跃,则在高歌庆祝。
打烊之后,小兰极为神秘地把我拉到了一边,问道:“凤姐,你当真不知朱正家住何方吗?”
“你不是整日跟在我哥哥屁股之后吗,我还以为你是移情别恋、将朱正给抛弃了呢?”
“凤姐,你又取笑我!”小兰说着脸一红,“公子是好,可长相太过俊美,让女子没有安全感,还是朱正好一些,容貌不差,性格又好。”
这话是在变相说我那哥哥性格不好吗?容貌太过绝世,有时的的确确不是一件好事。
然而,小兰毕竟还是见识浅薄,不懂得男人的心思。
像哥哥那种高冷的男子,一般轻易是不会爱上一个女子的,但一旦爱上,那便是一辈子。
朱正不同,朱正是个典型的笑面虎,这样的男人,太难猜测,太难掌控。
难以掌控的事物,不管别人喜欢与否,反正我是不喜欢。
“王如花去找朱正了,若不然你也去京城找他去?”
爱情是个极为盲目的东西,有时候,明知对方是不该去爱的人,可还是会义无反顾地深陷其中。小兰于朱正,正是这一鲜活的例子。
早在朱正到来的第二日,小兰便偷偷问我:“凤姐,我看朱正的言谈举止,并不像是寻常百姓,只怕他是名门贵族之后。”
飞蛾扑火在外人看来也许是愚蠢至极的行为,然而,对于飞蛾本身而言,或许那是一种幸福。
小兰明知朱正和她的身份相差十万八千里,可还是对他动了心。
她的人虽然在店里,可心早已跟着朱正飞走。
倘若她再也见不到朱正,断然不会死心。
朱正即便已经有了心上人,甚至可能早已娶妻生子,但于小兰而言,也许能伺候在朱正的身边,那也是一种幸福。
有些女子,一旦爱起来,她就会傻地无可救药。
“凤姐,我和朱正又没有什么关系,就算是找,那也不该是我去找啊。”小兰立马驳斥道。
不该你找就不该你找,你这一直盯着我瞧是几个意思啊?难不成是让我去找吗?你和朱正没有关系,难不成我和朱正就有关系吗?
“在这店里,若论交情,是凤姐你和朱正最好。”小兰又补充了一句。
你哪只眼睛看见朱正和我交情最好了?王如花作为一个外来者,不知情也就罢了,你何以跟着插科打诨呢?
面对这种莫须有的罪名再一次扣到了我头上的行为,我只想说,窦娥是怎么死的,我便会是怎么死的。
朱正在龙凤店待了约莫三个月,在这期间,我和朱正所说过的话,加起来还不超过百句。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和朱正平均每日都说不了一句话。
倘若这也叫交情好的话,那我和李大勺岂不成蓝颜知己了?
若说这龙凤店和朱正交情最差的女子,那才当之无愧非我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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