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嘀嘀——
床头的闹钟发出了第一声响,没有把白薇雅吵醒。
闹钟闹了十次之后,停了下来,别以为那只闹钟消停了,隔了五分钟,它又开始闹腾了。
浅蓝色的被单里,探出一只白皙的手,在床头柜上摸到了那只喋喋不休的闹钟,烦躁地“啪——”一声摁下去,让它闭嘴。
完成这一个动作,被窝里探出一颗头发乱蓬蓬的脑袋,白薇雅睡眼惺忪地从床上坐了起来,立刻被周围趁机侵袭而来的冷空气环绕,冻得她猛地打了个抖,迅速又钻进了暖烘烘的被窝里,好想赖床啊……
可是……今天是星期一……
为什么,为什么今天是星期一啊——
为什么星期一你要来的那么快?就不能慢一点儿吗?
没有错,白薇雅的星期一开始了。
这意味着,她要起床,更衣,洗漱,上班实习。
她摸索到了床角堆放的衣服,把一件内衣和一件打底衫扯进被子里,蒙着头更换,好在昨天晚上就搭配好了上班要穿的衣服。
穿了一件白色的打底衫,领口很宽,袖子也是中袖,她又把一件贴身的白色毛衣拉近被窝里套上,才鼓起勇气从温暖的被窝里坐起来,又套了一件淡薄荷绿的宽松毛衣,穿上一条普通的深蓝色牛仔裤,最后在外套上披上一件卡其色的长款大风衣,她终于下床进洗手间洗漱。
尽管穿衣服这个过程看上去花费了很大的功夫,但她没有浪费太多的时间。
洗手间有一个小小的浴缸,一只白净净的马桶,以及一个干干净净的洗手台,里边摆放的洗漱用具都是单人份的,这都在表明,白薇雅是一个人住的。
她父母双亡,有一个在美国工作的哥哥,两个人很久没有见面了,基本上都是互相发邮件到彼此的邮箱,报告一下自己的近况,就这样了。
这三个月,她忙得像没有停下来的陀螺。
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
典型的劳模生涯。
但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她觉得这个自己陌生,心也很空虚。
仿佛无论她怎么把自己变得忙碌,都没有办法填补内心的空虚。
但不管怎样,今天又是新的一周,新的一天,她得给自己打气啊,虽然一个女生支撑着自己的生活很不容易,生活也不会因为她是女生而温柔以待,但是,她相信自己是可以养活自己的,并且能过得很好。
“白薇雅,加油!我知道,你一直都很棒,今天一定能够表现得更加出色的!”对着镜子前的自己,她自言自语地给自己鼓励。
每一个因为工作要早起的早晨,她都是这样一路鼓励自己过来的,也许就是因为自我激励的魔力,她从一开始的错漏百出,手忙脚乱,到现在好像摸清楚了一点儿门路,比过去得心应手了,也许这一招自我激励,真的如自己想的那么有效果呢。
一个人也要好好地生活,慢慢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在门口的鞋柜旁的小凳子上坐下,白薇雅先把单肩包放在了旁边的小桌子上,换上了一双黑色的绑带短靴,就提着单肩包锁门,和这个家暂时说再见,今晚再回来。
白薇雅住的公寓不大,也就一个厨房,一间洗手间,剩下的就是她工作和睡觉的地方了。
但念在公寓所建的地方人气旺,风水好,采光好,加上周围都是大型购物商城,交通便利,楼下就有公交车站,至少还能给她一点安全感。
虽然辉夜市楼房的租金有点贵,但她还是能应付。
因为她是双职女生,白天在RoseParadise杂志社当编辑,晚上就到杂志社对面的补习社当补习老师给学生补习。
有时候,真的觉得很累很累。
但是,她仿佛在用疲惫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感。
从弥空市的婕梦菲斯贵族学院毕业,她就来到了辉夜市。
直到现在,她还对这座城市感到陌生,觉得只是暂时在这里工作生活,并不会在这里扎根,好似她并不属于这里。
她仍然在试着慢慢习惯这里。
RoseParadise杂志社的总部在弥空市,可辉夜市是省会城市,弥空市只是一个二线小城市,虽然弥空市也很出名,但在就业率方面,是比不上辉夜市的。
这个市的杂志社分区是新成立的,对于她这种菜鸟而言,有更多的机遇,而且,她已经做好了迎接挑战的准备。
来辉夜市,是她自己的选择,自己选择的路,爬着也要走完。
可以说自己来到了一座城市,被这座包容的城市接纳,也可以说一座城市吞并了自己。
她当然希望受到的待遇是前者。
所以,她在努力地创造着这一种可能。
公共汽车站就在她所住的那一栋公寓旁边的购物商城的一侧。
摁下开门的按钮,推开重重的玻璃门,迎面袭来的冬季寒风,不仅把白薇雅保暖好的温度一下子抽走了一大半,还吹了一大堆冷风进了公寓的大堂。
白薇雅裹紧了脖子上的蓝白条纹围巾,硬着头皮闯了出去。
再见了,温暖!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吧,寒冷!
走了一段路,白薇雅实在冻得受不了了,就钻入临近的购物商城,从商城里绕着穿出去。
这城市,都已经那么冷了,怎么就不下雪呢?有本事就给我下雪啊!
不过,这是南方城市啊,怎么会下雪呢?
南方的寒冷更可怕,是钻入骨髓的湿冷,是一种仿佛被抽筋剥骨的快感,让人灵魂都颤颤。
“天哪,没料到今天会这么冷,看来我今天还是穿少了……”白薇雅环抱着自己,自言自语地在商场里快步走着。
她今天就该在牛仔裤下加多一条人类最伟大的发明——秋裤的,不知道穿不穿的下呢,牛仔裤已经那么窄了。
从暖气开放的商场走出去之后,白薇雅觉得好些了,走过一个转角,就到公共汽车站了。
公共汽车站后边是一间小资情调浓厚的咖啡店,店面的装修很讲究,有一个小男孩在逗一直小白狗玩,小白狗嘴里叼着一只红色的宠物球,一位小孩,一只小狗,都玩得不亦乐乎,笑声洋溢在咖啡店外。
“Keyboard,帮我去楼上看看云娜——”
咖啡店里有人叫了小白狗的名字,小白狗就松开了口中的红色小球,朝着叫它的那个人跑去。
随着狗狗发出了一声对主人表示亲近的叫声,小男孩却已经朝着那一只滚向马路的红色小球跑去,白薇雅恍惚中,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从自己眼前哒哒哒地闪过,她定睛之际,就见到那小男孩已经走到了马路上。
正蹲下身,捡球……
一辆黑色的轿车拐弯开了过来,眼看就要撞上小男孩了……
太危险了!
看到这一幕,她吓得脸都白了,顾不上什么,抓紧了肩上的单肩包带,就冲上去把小男孩抱起来,往人行道跑。
身后的车来了个急刹车。
吱——
比指甲刮黑板还要刺耳的摩擦声,好像要把人家的耳膜都给冲破似的。
白薇雅半蹲在地,死死地用自己的身躯护着小男孩,小男孩眼神惊恐地望着那辆在他们面前紧急刹车的车辆,吓得浑身都在不住颤抖。
何止是他,白薇雅自己也被吓个半死。
她以为自己死定了……
车主把车子停靠在路边的停车位,熄火,下车。
白薇雅也把孩子抱到了人行道更靠近里边的位置,和车主一同站在人行道上,准备谈谈。
车主还没来得及说一些道歉之类的话,白薇雅就抢先发话了:
“这位同……”她差点又说“这位同学”了。
一开始进杂志社的时候,她有好几次口误把同事叫成“同学”,没少遭到嘲笑,好在杂志社里的大多数前辈都比较照顾新人,没有真的去欺负她。
但也不乏吃力不讨好,刁钻难搞定的幺蛾子。
白薇雅赶紧改口,对眼前的人说:“这位先生,你以后开车真的要谨慎再谨慎啊,你差点就撞到这孩子了,孩子的身高比我们成年人要矮上很多,他们看到的世界也是我们蹲下身看到的世界,开车车速快的时候,真的会忽略他的……”
她的身高仅仅到眼前的人的胸前,他们俩保持着半米有多的距离,但白薇雅就是低着头盯着对方黑得发亮的皮鞋看。
没等人家开口,她又生怕自己下一秒会忘记要说什么,便说:“你是想说是这孩子自己无端端闯出马路吗?这个我承认,是要好好跟他说说了……回头就跟他说说……”
“没错,既然是你的孩子,是要回头好好教育。”车主的声音颇具磁性,好像牵引着人的神经似的。
“嗯?”她的孩子?
什么什么她的孩子啊?
白薇雅被问得一脸茫然,她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刚才说的话有歧义,让面前的人误会得彻彻底底。
她猛地抬起头来:“什么我的孩子啊,这个孩子是……”
话还没有说完,白薇雅就感觉她的世界安静了。
整片象征着繁华的城市喧嚣声,都在这一刻静音了。
因为……
她看到了车主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