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果刚才方别因为莫腾龙的三言两语便选择了放弃,那么他压根没有任何资格值得对方信赖,更别说有希望破解溪水村的诅咒了。
“哈哈哈,莹莹你别怪我,老爸我也是迫不得已呀。你又不是不知道,城市里的人套路太多。”莫腾龙竟然开起了玩笑,让方别与宋欣欣都非常无语,哭也不是笑也不是。他们分明啥都还没做,哪里有什么套路呢?
程惠兰笑着说:“行了行了,今天时间不早了。况且你们一路奔波,应该很累了吧。大家都早点休息,有什么事情推迟到明天再说。”
“哦,我差点忘记了。这一次回来,我还给大家买了一些礼物呢。”莫莹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拖出一个行李箱。里面的东西实际上都是方别购买的。毕竟他可是莫莹在S市里唯一可依靠的肩膀,好不容易陪莫莹回家见父母,又怎么好意思两手空空,什么礼物也不带呢?
在一片快活的氛围当中,方别一行人渡过了在溪水村的第一天。一觉睡过去,第二天早上,天色尚未明亮。方别却已经起来活动身体,他走出客房,在院子里转悠了一圈。一边呼吸着乡下独有的清新空气,一边饶有兴趣地观察着莫莹家里所圈养的各种家禽家畜。
这一切的一切都不禁让方别回忆起当年小时候在山里与老头子学医的场景,当时,他不仅要陪着老头子上山采药,回家以后研磨洗净。还得时不时负责照看家里的一群小鸡小鸭。
“哟,方别,你怎么起得这么早?”莫腾龙一大早从外面回来,看到了方别。
方别嘴角上扬,回答到:“莫大叔,你就不必取笑我了。比起我来,你不是起得更早么?”
“我当然不一样,我是村长,肩上的担子很重,要负责的事情也很多。”莫腾龙毫不犹豫,说起这些话来,似乎还有一种打从心底的自豪感。显然,他必定是一位很负责的好村长。
方别笑了笑,对此并不发表任何意见。稍微等待了一会儿,他才表示:“莫大叔,如果你现在不忙的话,不妨让我替你把把脉,开始诊断吧。”
莫腾龙耿直地道:“不着急,反正距离诅咒发作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吃过早饭再说亦不迟。”
方别拗不过莫腾龙,唯有答应了一声。莫莹的父亲让他觉得十分亲切,这一点莫腾龙给人的感觉,倒是与莫莹的奶奶截然不同。同样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人,待人竟然可以相差那么多,匪夷所思,耐人寻味……
“方别!”宋欣欣刚起床,就喊了一嗓子。方别尴尬地望了莫腾龙一眼,随即第一时间跑到宋欣欣的房间里,关心地问。“你怎么了?”
宋欣欣伸出自己雪白的藕臂,气急败坏地道:“你看你看!”
方别定睛看去,只见那雪白的手臂上多出了一个十分醒目的小红泡泡。方别反应了两秒钟,才不禁幸灾乐祸地笑出声:“大小姐,你还真是受欢迎。刚到溪水村的第一晚,就受到了蚊子的青睐。”
“你……”宋欣欣咬牙切齿,气得不轻,她一跺脚。“我都快痒死了,你还笑,真的很过分好吗?”
“不就是被蚊子咬一口吗?何必那么紧张,放心吧,我可以用我行医十几年的经验告诉你,肯定死不了人!”方别继续调戏宋欣欣,笑得十分灿烂。
宋欣欣扑过来,掐了方别一下,然后接着以命令的口吻说:“喂,你还笑。赶快帮我想想办法!”
“要抓痒的话自己抓。”方别白了宋欣欣一眼,然后丢下宋欣欣一个人,出门去了。宋欣欣想要追出去,痛打方别一顿。然而,她跑到门口,才猛然发现方别早已不见了踪影。
因此,宋欣欣唯有恨恨的在心底里骂道:“哼,该死的方别,一会儿千万不要让我在饭桌上见到你。否则,我一定会让你好看!”
早饭时间,宋欣欣特意换上了一件长袖,以此来遮掩手臂上极其不和谐的红点。不过,她还是会时不时忍不住去抓一抓痒。
“欣欣,你是不是被蚊子给咬了呀?”莫莹注意到了这一点。
然而宋欣欣却不说话,至今,她依然在心里埋怨着方别,同时也感到非常后悔。早知道,莫莹的家乡环境如此糟糕,蚊虫成群,她或许压根不应该跟着来。当真是应了那一句话,好奇心害死人!
“我去给你采点草药回来,你等一会儿。”在乡下,被蚊虫叮咬,乃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即便莫莹不是医生,她也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况且,莫莹在S市期间,已经阅览过很多医籍,懂得很多医理,处理一些小毛病不在话下。
与此同时,方别踏进了莫家的大门,心上还多了一把长着三片叶子的植物。
“好你个方别,我要回去告诉父亲,扣你的工资!”宋欣欣正愁无处发火,此时见到方别回来,正好可以发作。
方别则是淡定地举起手里的植物,同时安慰道:“别那么生气嘛,大小姐,我可是专门出去帮你采了治疗蚊虫叮咬的草药回来。”
“这是……三叉苦!清热解毒、祛风除湿!”莫莹一眼认出了那种草药,随即回想起来其主要功能。
“师妹,你医书果然没有白看。不错,这是三叉苦,我在村边找到的。这玩意儿并不稀奇,在乡下很容易找到。”方别补充了一句。
宋欣欣脸微微泛红,气也顿时消了大半,心里美滋滋的。敢情方别这家伙还是很关心我的,看来,是我错怪他了。
吃完早饭,方别与莫腾龙面对面坐在了客厅里。莫腾龙坐得十分端正,左手放在桌子上,袖子已经卷起。至于方别,当然是进入了诊脉的阶段。他的食指轻轻搭在莫腾龙脉上,全神贯注,默默分析着。
约莫过了两分钟左右,方别才紧锁着眉头,很不乐观的说:“真是奇怪了,根据莫大叔的脉象来看,他身体再健康不过,完全找不出任何发病的征兆与隐患。”
“方别,你不必纠结。人命在天,顺其自然就好。”莫腾龙大概明白了方别的言外之意,不难想象,方别也对溪水村人必然患上的诅咒陷入了迷茫当中。
“莫大叔,现在放弃还太早。我从你身上找不出任何端倪,或许是因为你身体内潜伏的疾病还没有到达发作期。”方别琢磨了半晌,若有所悟。“这样吧,你帮我找一个村里年纪比你还要大一些的人来。按照我的思路,可能越是接近四十五岁,疾病发作的可能性越高,也更加容易查到病征。”
莫腾龙郑重其事地点点头,满口答应了。既然方别自己愿意尽力一试,他当然会无条件合作。毕竟,不管怎么说,最终的受益人都是他们溪水村的人。成功了,自然皆大欢喜;纵然失败了,也是顺应天命,无需感到遗憾。
“村里有一位莫老七,我记得他是六月份出生的,比我大稍大一些。马上要步入那个年纪了。”
“事不宜迟,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去找莫老七。”方别急不可耐,他对待专业范围内的一切总是那么地认真严肃。没开始治疗之前当然不必着急,可既然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他就绝对不能拖拖踏踏的。
莫腾龙毫不犹豫,当即表示。“嗯,你跟我来吧。趁着他现在还没有外出去干活,兴许能够在他家里遇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