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巷子里传来一阵骂骂咧咧的声音,躲在两栋房子中间那道狭窄过道里的两人都自觉屏住了呼吸,不敢发出一丝一毫的响声,生怕让外面那伙人发现他们的存在。
“日,这小子跑的比兔子还快,才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了人影!”
“跑得了初一跑不了十五,除非这小子从此以后不来一中,不然这笔帐迟早要跟他清算的。走,我们回去!”
随着这人一声招呼,追击两人的那群人很快撤离了巷子。半分钟后,巷子里彻底安静下来,确认那伙人已经离去了,两人这才松了口气,刚刚提心吊胆的感觉可不好受。
两人不约而同的相互对视,经历刚才的惊险一幕,都将彼此视为可以患难与共的好朋友,这种超出同学友谊的感觉,让两颗年轻的心渐渐靠近,直到被温暖所填满。此刻,两只手还在紧紧握在一起,在这有着些许凉意的晚上向彼此传递着温缓。
夜色很静,周围更近,高志和谭静静静看着彼此,谁都忘了松手,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突然,有灯光射出窗外,照在两人身上。
谭静“啊”了一声,迅速松开高志的手,脸色刷一下就红透了。
脸红的谭静在昏暗灯光的照射下,给人诱惑是无法阻挡的。更何况两人离的又近,少女的体香一个劲往高志鼻子上钻,他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一颗心开始剧烈跳动起来。
在欲望和本能的驱使下,高志的唇准确无误落在谭静的唇上,如一片羽毛掠过另一片羽毛。
“呜呜!”
突然被吻,对一个刚成年的少女来说,这种害怕是不敢想象的。谭静受惊下,身体开始剧烈挣扎起来,可在高志热吻下这种挣扎逐渐被湮没,最后整个人依靠着高志的怀抱才能保持站立状态……
少女的唇羞涩中带着一股独特的芬芳,简直如毒药一样让高志迷恋不已,他直到透不过气了才松开谭静。爽过后的高志心里不无自责,望着谭静一脸愤怒表情,张嘴道歉:“对不起,我、我刚刚实在情不自禁……”
一句话还未说完,谭静突然扑进高志怀抱,又气又羞地道:“你这个坏蛋,就知道欺负我。上次逼迫人家帮你复习功课,现在又这般欺负我,我恨你!”
高志一愣,随即明白她的话意,心中顿时被一股巨大的幸福感所填满。抱紧佳人,嗅着她的发香,深情道:“傻瓜,我欺负你是因为我喜欢你,要是换作别人,我还不愿意这么欺负她呢!”
谭静心中一喜,抬头仰视高志的脸,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人家的,怎么人家一点也不知情?”
高志笑道:“其实从高一那会就喜欢你了,只不过那时你聪明、漂亮,学习成绩又好,我跟你之间的差距太大,所以将这份喜欢埋藏在心底。直到前段时间忽然想通了某些事情,导致我整个人也变得无比自信,所以才敢向你释放爱的信号!”
谭静又喜又嗔:“讨厌,原来你一早就这么讨厌,亏我一直将你当老实人看呢。”
“我若是老实人,哪有机会这么抱着你。”
“就会瞎说,这跟老实没关系,只是我不小心掉进了你精心布置的陷阱里面,现在想后悔都来不及了,你这个坏蛋!”
“哈哈,一不小心被你发现了。小妞,你今后就是我的人,来,快给大爷笑一个!”
“去你的!”谭静拍了一下高志的手,忽想起刚才那伙人离去时说的话,停住了打闹,一脸担心的向高志道:“高志,要是那伙人明天来找你麻烦怎么办?”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总会有办法应对的。”
高志笑了笑,拉起谭静的小手,道:“你看如此的良辰美景,提到他们多大煞风景,依我看不如与有情人做些快乐事。”
谭静一愣,不解道:“什么快乐事?”
高志神秘一笑,将嘴唇凑到她耳边,小声道:“比如将刚刚相吻的画面复习一下,增加接吻技巧。谭静,不得不说,你刚才的接吻技术实在太生疏了,完全一点回应都没有。我在一本书上看过这方面的描述,说男女接吻要想释放最大的愉悦感,前提是双方要投入,要你来我往……”
“stop!”听到如此露骨的话儿,谭静一张脸红得快要滴出血来,掐着高志腰间的软肉,当即进入了女朋友这个角色,向高志命令道:“以后不准看这方面的书,听到没有!”
高志点头如捣葱,女人本来就是蛮不讲理的高级动物,跟她们讲道理,这辈子都难以讲清。
见都快19点了,高志和谭静手拉着手,来到撞见杀马特大胖子的地方,发现两人的自行车还在。两人都是一喜,高志花了二十块钱拜托一家拉面店的老板照看自己的车,接着骑着谭静那辆自行车,载着她送她回家。
“白日放歌需纵酒,佳人做伴好还乡!”路上,高志忽然转头对谭静说,他此刻感觉好幸福,只是唯一可惜这不是去他家的路。
谭静笑着说看你的表现,如果表现好的话,就给你一次机会。
高志闻言,浑身如同打了鸡血似的,双脚猛蹬向前方驰去,直惹得坐在后面的谭静娇嗔不已,不过同时感觉到了一种纯真的幸福。
到家已经是九点了,高志洗漱了一番后,躺在床上考虑怎么对付杀马特大胖子一伙人。别看他在谭静面前说的轻松,只不过不想让她担心罢了。
考虑了良久,高志决定给安娜打个电话,也许她能帮自己摆平此事。现阶段的自己太过弱小,无论是杀马特大胖子还是请他们来的孙阳都不是自己所能对付的。
电话响了几下,那头传来安娜喜悦的声音:“是小志啊,这么晚了打电话是不是有好歌出手?”
高志道:“娜姐说笑了,好歌是妙手偶得之,没法量产的。找你是有一件棘手的事情想请你帮忙,不知娜姐是否愿意帮小弟这个忙呢?”
安娜笑道:“你都开口了,我能不帮,再说上次你也帮了我一个大忙。说吧,只要我能帮上忙,一定竭尽所能!”她如此说,自然是抱着向高志示好的心思。高志年纪轻轻就能创出《秋天不回来》这首歌,以后没道理创不出其他优秀的歌曲,现在和他搞好关系,将来他不管是投桃报李,还是出于有着合作经验的原故,都会先想到天宇公司。
高志将今天发生的事儿说了一遍,然后静待安娜的回复。一阵沉默,电话那头的安娜沉吟道:“我们老板在滨江认识一个地头蛇,若是由他出马的话十有八九能妥善解决此事。只是这事,等明天上班我跟老板说声,说服他帮你这个忙。”
高志喜道:“娜姐,告诉你老板,若是他能帮我解决这个麻烦。我这儿刚好有一首歌,虽然比不上《秋天不回来》,但也算是一首难得之作,就权当你们的报酬!”
安娜大喜,用一种近乎颤抖的语气道:“你当真有一首歌,不是跟娜姐我开玩笑的?”
高志笑道:“娜姐,这个节骨眼上我哪还有心思开玩笑。报酬我给开了,你尽量帮我摆平此事,我可不想明天放学被那伙人堵在校门口回不了家!”
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高志早就看清了一个现实问题,社会上的人,尤其是商人,他们共性是无利不起早。天宇的老板高志虽然从未谋面,但想必他也是这类人,不给他一点好处,他凭什么答应帮这个忙呢。虽然上次卖歌给了天宇公司很大的优惠,但对付孙德富,安娜可是帮了大忙。
要说高志和天宇公司,算是互不相欠。
反正《只爱到一半》不是自己所创,给天宇也没多大损失,一来二去最好跟黄文峰搞好关系。
安娜喜不自胜,连忙说她现在就给黄文峰打电话,并让高志放心,她们老板肯定会答应帮忙的。
高志微微一笑,有一首歌的好处,黄文峰又不是傻子,自然会答应帮这举手之劳的小事。
五分钟后,手机响了,是安娜打过来的。接通后,就听到她十分高兴:“小志,我们老板答应帮忙了,他让你明天跟往常一样去上学,他会让他的朋友出面帮你摆平那伙人!”
高志连忙说谢谢。
两人闲聊了几句,高志就挂了电话,事情有人去解决,他总算可以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