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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诗人与乞丐(1 / 1)

<>杨亿毫啼笑皆非。

好吧,这是吟游诗人的职业病,他们赖以生存的手段。他们必须要让无趣的故事变得美丽,必须要让故事婉转感人,而不仅仅只是一堆男人好勇斗狠。这样才会有热血,有浪漫,有哀怨,有情怀,有格调。才会有人听,才会有人喝彩。

也才会有人......

杨亿毫转身,抛出个金币。“你的故事剧情不好,但歌曲唱得真好听,我很喜欢。”

吟游诗人熟练接住金币,抛下乐器,他屁颠屁颠跑到饭馆老板吧台那边。

“啪。”他狠狠用力打在桌面上,嘴里大声嚷嚷着。“吝啬的肥猪啊,快给我算账吧,这个月欠你的全部清完。”

他张开瘦嘴,露出黑黄黑黄牙齿,得意笑着。“再给我来杯酒水,一些下酒玩意儿。今天我TM的喝个痛快淋漓。”

饭馆老板拖着肥胖身体,慢吞吞拿出账本。他冷笑着说:“寒酸的瘦排骨啊,一个金币可结不清你的账单呢。”

“......?干!那就继续欠着。”吟游诗人张了张嘴,竖起中指,骂骂咧咧。

他最终也没有能够喝个痛快淋漓,三两口灌完麦芽酒,扔掉酒杯。他拿起乐器,带着猥琐而有深度的笑容走向杨亿毫。

他拨nong一声乐器,邹着眉头,脸带哀伤,摇晃着小头颅。

他很绅士站立在这队冒险者面前。“最浪漫爱情就是我故事里的眼泪,最伤感的情歌莫过于我独自弹奏。”

“有人说,最美丽的少女就是离别时的哀怨。有种浓浓不舍,是世人心碎而泪奔那一刻。”

铮......

“有人说,最美丽的结局不是你情我愿,是你怎么也离不开眼光的朦胧。直到梦里,永远的小路上,背影单单,孤独无助。”

铮......

在说话过程,吟游诗人时不时拨nong一声乐器,用来增加情怀。

他的情深迷住了如仙古丽,迷住了米兹,就连布迪的黑脸也仿佛变白许多。只是杨亿毫被网络各种洗脑,又怎么会沉迷在这种简单文字里?

他若无其事喝着闷酒,嚼着蜡烛。

吟游诗人又弹奏一声,他行个标准得无法挑剔的娘们贵族礼仪。“贵妇们都乐意托腮倾听远方的英雄。我有许多故事,许多歌曲。一个故事一首歌。”

“尊敬的魔法师,您是如此高贵!我愿意奉献全部英雄传说,只需要一瓶朗姆酒的激情。”

杨亿毫指了指旁边迷迷糊糊的女战士。“也许这位女士非常乐意倾听你的英雄故事。”

古丽惊醒过来,撇撇嘴。“我可没朗姆酒,也没钱。”

也许杨亿毫今天高兴,也许觉得加入冒险队,是个不错的开始。他拿出朗姆酒,对吟游诗人努努嘴,示意他坐下。

这位很绅士的落魄浪荡者大喜,先灌几口酒水,再cao起乐器咿咿呀呀弹唱起来。

酒到情深处,杨亿毫一把抢夺过这个像吉他,或者就是结他,反正是弹拨乐器,自己摆nong起来。

他cao弄试弹几下乐器,便一手压住乐弦,另一只手弹奏。他站起来奔跑两步,干脆在饭馆里跳起舞来。

他的地球家乡里,有一批很出名智能机器人明星。这些明星公司专门订购而做成的跳舞机器人,席卷全球。

由于机器人结构问题,各种正常人难以实现的动作,在他们身上可以完美表现出来。在灯光与乐响刺激下,机器人跳着跳着,各种器官突然飞出来,或者身体是各种咯咯作响的扭曲,如同拆骨声。

重金属声与金属人深深震撼着地球人脑浆。

“咔咔咔。。。咔。。。咔咔咔。。。嘭。。。”

杨亿毫模仿着机器人之舞,嘴里模仿着金属声。乐器节奏感特别强烈。

这种怪异舞蹈与乐响瞬间吸引住了饭馆里的冒险者们。

而释放冒险者心理紧张与多余精力,最直接方法就是打架。但他们喜欢的却是每时每刻都可以翩翩起舞。

于是冒险者们围着杨亿毫,一边吹口哨,一边拍巴掌一边大喊。很快跟随着他扭动起那些水桶腰zhi。

杨亿毫把乐器扔出去,吟游诗人接住,学着魔法师弹奏法,他兴趣盎然拨nong着。

饭馆一下子变成跳舞广场,那些凳子桌子之类的东西,要么给冒险者们踢开,要么站在上面践踏。

饭馆老板笑眯眯跟随节奏而拍打桌面,扭着肥颈,摇晃着硕大头颅。

当他接住杨亿毫抛过来的两瓶金朗姆酒,顿时大喜。他一边扭动肥腰一边指挥着人抬出两桶麦芽酒,放在地上,随便冒险者们喝。

一时之间,大家都围着酒桶大跳大喝,鬼哭神嚎在“冒险者之家”彻夜飘荡。

......

这是两年以来,杨亿毫彻底放松与放纵的一夜。所以记忆深刻,许多年以后,他还可以回想那一晚。

只是那晚醉得太厉害了,留下的回忆尽是头痛欲裂。

第二天早晨。

暮气飘荡在长风小镇,许多迷雾缓慢流动。朦朦胧胧遮住了那红色星球,或者太阳也没力气,有心无力般伸张着火焰。

透过一层又一层迷茫,冷冷笼罩着小镇。

周围干燥的蒙上了水珠,潮shi的变得ruan绵绵,ruan绵绵的变成浆糊。

一堆黑灰色在路边凸出,长长的人字形偶尔松动一下,接着抖了抖。

杨亿毫醒来,发现自己睡在路边。一夜的酒精放纵,让他不分东南西北,也让人到处乱跑,还让他原本漂亮长袍变成泥垃圾。

酒精过度的后遗症就是头疼,他shenyin爬起来,依偎在旁边墙角打盹一会。才隐约记起昨晚他喝酒了,也蹦蹦跳跳了很久。

至于为什么喝酒后睡在路边就不清楚了,反正此时也没心情想得太多。他不仅头疼,喉咙还干燥得要命。

他想喝水,然而个人商城只有酒,没有水。他身上也没有。

想起酒,他就一阵恶心。忍不住干嗷几下,只是昨晚该吐的都吐了,不该吐的,也吐掉了。此时只能是干吐。

他身上还粘满原本是肚子里的肉食。不过也好,最少一段时间内,他是不会再碰酒水的了。

他扶着墙体站起来,看到魔法杖在路边安静躺着。

他在路上睡了一夜,居然没人打劫?居然魔法杖都没人捡?这实在是有点夸张。

他摇摇晃晃走过去捡起来,魔法杖也粘满垃圾,他在衣服擦擦,却是更脏。他感觉脸上痒痒的,于是抬手挠几下,掉落些ruan绵绵的黑色混合物。

这是哪里呢?

他到长风小镇才一天,哪里都没去过。

杨亿毫抬头张望,四周一片低矮破旧房屋,ling乱的街道边上,是脱落了一块又一块墙泥。此刻街上行人稀少,远远有几个像人形东西在东倒西歪。

身后是一片穷人居住地,被风吹过,破烂窗户“哐哐”直响,仿佛在诉说着贫苦的凄凉。

他整理下散发着恶臭的魔法袍,抽抽鼻子,走向那边东倒西歪疑人似形东西。

......

那是三个乞丐,一个睡着,一个垂头坐着打盹,一个依偎墙体,在狠狠挖鼻子。

这里比较干燥,处于三岔路口,要是大城市,想来会人来人往。

杨亿毫走过去,惊动一群栖息在乞丐窝的苍蝇,它们“嗡嗡嗡”嚎叫着扑上来。睡在地上的乞丐“嗯”一声,翻个身继续沉睡。

“早上好!”杨亿毫挥手赶着苍蝇。

打盹乞丐抬起头,睡眼惺忪:“......怎么了?”

他迷糊中本来想问好,尽管他是乞丐,可没问话人的那一身肮脏,于是改了口。

乞丐们是一身肉的强壮男,难以想象,除了看起来是乞丐之外,要比杨亿毫看到的,某些瘦弱排骨不是乞丐的男人们壮实多了。当然,也比他强壮!

苍蝇还在环绕,对于它们来说,杨亿毫身上的黑状物,黄状物,白状物都是美味甜心。他那股酸臭味散发,深深吸引着它们。

“你们好!请问离这里最近的旅馆怎么走?”

乞丐不怎么理会他,只是抬手朝前方指了指。

杨亿毫顺着手指头看去,那里是一栋墙。他耸耸肩:“嗨!乞丐......先生们,你们看起来每天的伙食很不错,我很好奇,难道这个职业比较好混?”

打盹乞丐再次抬头,他擦掉眼角几坨眼屎,再抹一把嘴脸。他平静看了会杨亿毫。然后掀开盖在下shen的脏被子,露出两截断腿,齐膝而断。

“我曾经是一名勇敢的战士,自从无法作战后,就一直在这里......讨食。而他——”他指着地上睡觉乞丐:“他只是不喜欢动而已,除了睡觉,要是有饭就吃饭。”

“而我——”挖鼻子乞丐掏出一坨黑黄软珠子,rou捏着放到鼻子下闻闻,然后屈指一弹。他满脸不屑,冷笑着说:“我喜欢干这一行!我从小就喜欢干这一行!”

“你想想,只要满足那些老爷夫人们多余的爱心,就有饭,有鸡腿,偶尔还有一两个铜币。我不用到处奔波,不用每天为钱而发愁,更不用守着一大堆金币吃不香,睡不觉,心惊胆怕。实际上,我更喜欢那些吃剩而没肉的骨头。”

“咯巴,咯巴”,他闭上眼睛咬磨着黑色牙齿,好像是真的在嚼食美味骨头:“喔!啃骨头的声音是那么迷人。”

杨亿毫撇撇嘴,他看着那断腿,抛出一个银币,犹豫一会,再抛出两个。转过身,一堆苍蝇坚韧不舍跟随他。

身后传来乞丐声音。“直走,第一路口左拐,直走再往右边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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