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飞机我还没有给家里打电话,妈妈该担心了。”
看到墨菲忽然停下,盖尔-加朵放好大毛巾,披着浴袍走了过来,推了他一下,“亲爱的,你做什么呢?”
“噢,没什么,你先打电话。”墨菲回过神来,按下开机键,把手机递给盖尔-加朵,拿起那本书翻看了起来,一直等到她打完电话,才问道,“这本书是你买的吗?”
“是啊,上飞机之前,在耶路撒冷机场附近的一家免税商店里面买的。”盖尔-加朵放下手机,来到墨菲身边,从他手里拿过那本书,“我跟妈妈在耶路撒冷参加一个泛世界性的犹太裔聚会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朋友,她给我推荐的这本书,我来的时候无聊,就去买了一本。”
她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对了,她也在好莱坞打拼,回来的时候,跟我一起去的机场,不过坐的航班不同。”
听盖尔-加朵这么说,墨菲点了点头,“有机会的话,介绍给我认识。”
就像盖尔-加朵总是很热情的对待小罗伯特-唐尼和詹姆斯-弗兰科以及卡拉-费斯这些他的朋友一样,他也不会忽视盖尔-加朵的朋友。
而且盖尔-加朵多一个美国朋友,也不是坏事。
“她去纽约了,过几天会来洛杉矶。”盖尔-加朵想了一下,说道,“你不是准备举行一个庆祝派对吗?不如我邀请她过来参加,想必她也很乐意结识你。”
“好啊。”墨菲当然没有意见,“你还有朋友想要参加的话,可以一起邀请过来。”
盖尔-加朵想了想,“我问问我的几个同学吧,她们可能有兴趣参加。”
说完这些,墨菲又把话题转到那本书上,问道,“你看过了?”
盖尔-加朵把书塞给墨菲,拉着他一起到了沙发边,坐下来先拿起杯子喝了口水,然后说道,“在飞机上翻了翻,不太合我的胃口,有些地方写的太血腥,也太色.情,我不是太喜欢。”
说到这里,她忽然醒悟了过来,“你不会看上这本小说了吧?想要改编权?”
一个导演,看上一本小说的目的很明显,那就是改编权,这点盖尔-加朵当然明白。
而且书中的一些情节描写尺度那么大,整体风格也偏向黑暗化,墨菲能看上,她真是一点都不意外。
“是啊。”墨菲也没有对盖尔-加朵隐瞒的必要,不过还是说了一些圆过来的话,“我之前看过这本书,但忘记书名了,今天看到它又想了起来,我喜欢这本书的风格。”
说着,他把手中的小说放到了沙发前的茶几上,书皮封面上的一行大字分外醒目——《冰与火之歌:权力的游戏》!
“你总是喜欢弄些大尺度……”盖尔-加朵拿起书翻了翻,“什么时候你也能拍一部完全适合女性看的影片?”
墨菲不禁挠了挠头,“这个……比较有难度,你知道我不擅长这样的题材。”
不过,他接着想起了一件事,“我觉得有个题材不错,还能充分反映女权思想。”
盖尔-加朵来了兴趣,“什么题材?”
墨菲凑到她耳边,故意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说道,“我们玩的那个游戏。”
“你总是满脑袋都是这些。”盖尔-加朵不满的推了他一下,却站了起来,“我去换衣服,你把我的战甲和火神之剑放在哪里了?”
“这边。”
随手把那本《冰与草之歌》扔到一边,墨菲拉起盖尔-加朵,兴致冲冲的跑向了衣帽间。
第二天一早,墨菲就去CAA找到了比尔-罗西斯,要他想办法约见乔治-R-马丁,想办法拿到这部小说的改编权。
“我知道这套丛书,以前也读过。”
翻看了下小说,比尔-罗西斯说道,“我觉得拿下它的电影改编权并不明智,这本书属于奇幻类型,内容过于庞大和复杂,有彼得-杰克逊的《指环王》在前,如果你想拍摄成电影,必然会被拿来做比较……”
“不,不拍摄电影。”墨菲摇了摇头,“我的目标是电视剧,在有线台播出的大尺度电视剧!”
以现在北美电影市场的情况,如果将这套小说改编成电影,史诗片的类型注定会遇到很多困难,就像比尔-罗西斯说的那样,肯定会被人拿来与彼得-杰克逊的《指环王》三部曲做比较,而且影迷有了《指环王》电影在先,胃口肯定也会被养刁很多。
电视剧就不同了,有线台播出的电视剧尺度更大,更容易吸引用户,而且观众对电视剧和电影的期待度也是完全不同的。
这部电视剧集的大名,曾经可谓如雷贯耳,哪怕是墨菲这样的非美剧爱好者,都听周围的人无数次谈起,网络上面更是随处能看到相关的消息,他也尝试着去看过,虽然跟不少人一样,关注点更在于《冰与草之歌》上面,导致他只是用鼠标拖着大致浏览了一遍,但还是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
墨菲没有读过小说,对《权利的游戏》的印象和感官,全部来自当初的那快进式的浏览。
虽然同样是奇幻系列的文学作品,但《冰与火之歌:权利的游戏》与托尔金的《指环王》截然不同。
前者正邪善恶分明,完全偏向儿童化,《指环王》最初原本也是托尔金写给自己孩子们的。
后者完全成人化,并没有明确的善与恶的划分,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世界里所发生的一系列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在内容及风格上,《冰与火之歌》是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有着人性真实的写照,是典型的严肃奇幻系列小说。
虽然是奇幻系列,但墨菲的印象里,在“魔法”色彩上,乔治-R-马丁遵从了他的偶像托尔金的做法,绝不轻易的运用魔法,使其只是一个为小说渲染气氛所需要的元素,好像他看过的电视剧集里,主要角色们几乎没有一个会魔法的,与现实中的人类没有本质的区别。
离开CAA所在的死星大厦,墨菲先去了附近的一家书店,购买了已经出版的一套《冰与火之歌》的图书,然后回到斯坦顿工作室,暂时放下其他的工作,认真的翻看起来。
到了下午,比尔-罗西斯就传来消息,他与《冰与火之歌》的出版商矮脚鸡图书出版公司取得了联系,而且利用CAA的资源,在圈内打听了一下,大概是受到彼得-杰克逊的《指环王》大获成功的影响,好莱坞的制作商们现在在史诗系列的类型上,更喜欢英国的著作,而不是没有什么历史的美国人写出的作品。
像《纳尼亚传奇》系列和《黄金罗盘》系列等,已经成为了好莱坞制作商争夺的焦点。
根据比尔-罗西斯传过来的情况,《冰与火之歌》系列丛书虽然已经小有名气,但远远没有达到曾经的高度,在九十年代末和新世纪初期有人询问过版权改编事宜,因为出价太过低廉,而被乔治-马丁拒绝之后,改编权基本处于无人问津的情况。
即便他自己以后不会有那么多时间投入到一部电视剧集的漫长拍摄和制作当中,墨菲也知道,这是一个投资的好机会。
斯坦顿工作室也能有一项长期的业务。
从成立以来到现在,斯坦顿工作室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空壳公司,墨菲之前还雄心壮志,有段时间还想过,能不能把斯坦顿工作室打造成一家可以与好莱坞六大公司匹敌的制作和发行厂商,但随着后来与其他电影公司合作,慢慢的发现这只是妄想,在六大公司和他们背后的集团的绞杀下,短时间内也没有这种可能。
最重要的是,他没有资金,没有关系网,就算去融资,又会有几个资本集团肯在他身上投下巨资?
真要说起来,除了一些对电影方面的见识,现在的他根本比不上梦工厂三巨头的任意一个,甚至连一半都不如。
梦想当然可以有,但要控制在能力的范围之内,否则那不是梦想,而是幻想。
如果能拿到《冰与火之歌》的改编权,斯坦顿工作室完全可以进行适当的扩充,以后公司的业务除去帮他这个导演避税外,完全可以把剩余的所有精力,都投入到这个系列电视剧集的制作上面。
运气好的话,斯坦顿工作室可以凭借这一项业务,就成为业内收入顶尖的电视剧制作公司……
墨菲的想法和计划很美好,但想要实现,并不容易,首先就是要买下改编权。
在比尔-罗西斯与矮脚鸡图书出版公司进行初步接触之后,墨菲亲自与乔治-R-马丁见面谈了谈。
严格说起来,乔治-马丁也在好莱坞待过,曾经担任过《侠胆雄狮》的编剧,不过好莱坞的编剧在剧组内地位不高,八十年代时的收入也不怎么理想,他干脆离开好莱坞,回家转行当起了作家。
CAA的会客室里,墨菲见到了这位戴着大号眼镜,留着络腮胡子的专职作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