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桦酒足,我饭饱之后,我开着他的面包车把他送回了家,岳阿姨看见扶着程桦进门的我,笑容可掬地一再邀请我这么晚就住下别走了,我十分艰难而委婉地拒绝完她,自己搭车回了家。Www..Com
送程桦回去的一路上他说了很多醉话,我倒是相信他是真的醉了。因为他说:“茉茉,你知道你高中时为什么总是弄丢自行车的钥匙么?那是因为每次都是我藏起来的,这样放学回家的时候,你就只能骑我的车驮着我一起走了,有人驮着比自己蹬车要惬意多了。还有,你知道大学时你喜欢的那个男生为什么后来见到你就跑么?那是因为当时你舅舅总去大学接你回家,而我让人告诉他说,那个男人是你的情人,而且是黑社会的老大……”
放在几年前,他说的这些足以让我勃然大怒,也许当场就把他丢到街上自生自灭了。可是,今天再去想当初的那些事,无一不显得十分幼稚和可笑,我甚至连生气的欲望也没有了。
我强迫自己回家之后立即入睡,不去想程桦之前说的那些醉了没醉的话。虽然我一向太了解他的性子,而且也在他身上吃了不少的亏,但是,他眨着那双桃花眼对我说,他对我是求之不得时,其实,我刹那间十分希望自己能相信,哪怕只是相信一下再去推翻,也至少可以享受片刻的陶醉。
可是,我就是睡不着,倒不仅仅是因为脑子里翻腾着那句话,而是,我当时咬自己的那一口实在是太狠了,这会儿还真是挺疼,我又忍不住总去舔,越舔越疼……
第二天一早,嘴里的伤变成了一块溃疡,让我说话都有点儿不利落。
刘韬一早看见我神情就很复杂,我找了半天机会才趁他周围没人蹭到了他的跟前,找机会再次郑重跟他道歉。不告而别,在我心里是很严重的事,尤其是对于即将开始恋爱的男女来说,这恐怕是会致命的。我看不出刘韬是不是准备原谅我,因为他好像有些心不在焉。
我自觉原本说话就不利落,在这么絮叨下去挺讨人厌,也就摸摸鼻子讪讪地走了,谁知才走开两步,刘韬却又喊我,“茉茉,你昨天在罗家会馆?”
“啊!”我诧异地点头,不自觉地问道:“你看见我了?”
“哦,不是。”他倒是有点不自在起来,“我是查了下你拨给我的那个电话号码。”
我点头表示懂了,但是心里有点迷惑,他为什么查我呢?我的眼睛大概泄露了我的迷茫,他更加不自在地解释道:“我看你走得急匆匆的,又用个陌生电话打过来,担心你是有什么意外。不过罗家会馆是咱们这最高级的会馆,我听到了倒是放心了,嗯,去那的人,都是有身份的人吧?”他说,带着点询问的语气。
但是,我不打算把跟谁去的这件事告诉他,我认为那样解释起来更麻烦,于是,我只是随便地点了个头,表示认同了他的说法,就转头走了。
然而,我心里不好受,我觉得有些什么东西横亘在了我们中间。
这一天,因为嘴里的溃疡的原因,我都过得十分无精打采,但是下午领导跟我谈了一次话之后,我一下子不得不精神了起来。
说是精神了,倒也不如说是纠结了。因为领导给我出了一个选择题。题干如下。
我可以从下个月起调任到娱乐部,而且三个月之后,可以转成编辑。这是我十分梦寐以求的事情,要知道写起娱乐的八卦稿件要比写经济类的稿件不知道要简单多少倍,而且,在经济专刊,我能从记者转编辑的希望十分渺茫,而作为一个记者来说,到了一定的年纪跑不动之后,总是要做编辑的。而我,已经二十五了,很快就会到那个一定的年纪了。
这其实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只除了两个原因。
一来,这将意味着,我不再跟刘韬在同一个办公室办公,我和他的相处时间将会锐减百分之八十。第二,我调任娱乐部是有条件的,我必须出一篇完整而详尽的人物专访稿件,而专访的人当然是程桦。
娱乐新闻一直是我们报纸的弱项,这么多年来始终没做起来过,作为市里发行前几位的一家报纸,领导自然不希望留有任何软肋,今年就是要重点加强娱乐部的建设。至于程桦的专访,既然他那天已经到了报社,为什么还要让我重新去采访的问题。我们那已经五十岁高龄的副主编带着一脸八卦像跟我说:“程桦那天明显心不在焉,急着要走,而且除了对于新专辑的问题,其余问题一概回答得很太极。这样出来的人物专访实在是会很薄弱,我猜,他那天是急着去你家吃饭呢吧?”
我未置可否,领导继续说道:“利用你的私人关系,搞一篇像样的人物专访。这次娱乐版面改版的时候做头条,如果报纸销量有了提升,我们会给你额外的奖金。”
我为第一个原因惆怅了会儿,又为第二个原因腻歪了会儿,最终,我屈从于事业上的前途以及眼前的钱途,决定从了领导。
我安慰自己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跟刘韬如果真的有缘分,就绝不会因为一点空间的阻隔而终止。而在程桦面前,我原本也没有太多的尊严可言,把最后一点儿丢掉换成实际的价值,更符合市场规律和主流价值观。
于是,我终于得享了一次程桦给我的特殊荣幸,拨通了他的私人号码。
关于访问的事很快就敲定,时间就是当天晚上,地点就是他家。
我是在他派司机来报社接我的时候,才知道所谓的他家,并不是岳阿姨那个家,其实程桦即便不是大明星,家里也是挺殷实的,所以岳阿姨原本住的地方就十分考究,程桦又很少在本市呆着,我并不以为他还会特意给自己安个窝。
后来我又转念一想,现在的有钱人都讲究投资,谁不是买点固定产放着的,以程桦这么精明,自然也不会例外。
程桦住的地方稍微有些偏僻,但是,大明星似乎也不好住在闹市区。车子停在一座不算太奢侈的公寓式住宅门口,进去发现,这里的房子是一梯只一户,倒是十分有私密性。
按道理说一篇专访并不该只来一个文字记者的,摄影记者应该再拍几组独家大片才像样。但是程桦很坚决地对我说,如果我不是一个人来,那么他将拒绝访问。我想了想,我的摄影技术虽然十分一般,但是只要是独家的片子,报社领导大概就不会太介意,而且,我借了报社昂贵的摄影器材,我相信这些设备,能给我并不怎么出色的摄影技术加分不少。
我想得很美妙,但是看到程桦之后,我有点混乱。
他似乎是才洗过澡,头发还湿漉漉地滴着水,身上穿着一件浴袍,领口就这么大敞四开着,露出肌肉线条完美的胸膛,我的眼睛上下溜了几圈,脑子里不免在想,他的浴袍底下会不会没穿内裤?
而后的一秒钟,我意识到,我想的有点跑题。
于是,我正色对程桦建议道,让他去换件能见人的衣服,因为我需要拍一些照片放在版面上,随着专访一起发。
“我这样不能见人么?”他好像十分诧异。
我能说什么呢?第一,他现在的样子性感迷人极了,实在称不上是不能见人。第二,他已经见我了,难道我不是人吗?
我只好恶意地说,“你要是不介意这副形象上版,我也不介意。”
但是,事实证明,他的确是不介意,而我比较介意。他当场点头同意道:“好吧,你要怎么拍?我配合你。”说着甚至拉开了浴袍上唯一起到闭合作用的带子。
在我来不及阻止的时候,他已经把浴袍一甩扔到了身后,问我道:“这么拍,是不是更好一点?”
我尖叫了一声,眼睛却没法控制地迅速下移,然后欣慰地看到他穿着一条雪白的内裤。
不知道为什么,穿白内裤的男人总是让我觉得很变态,虽然,我事实上并没有从电视上以外的地方看过任何只穿内裤的男人。
“我们报纸是一份主流大众媒体,不是不入流的小报,麻烦你自重点儿,穿上能上镜的衣服行么?”我持着最后一点稳重说道。
程桦却是露出一种十分意外的表情看着我说:“茉茉,你脸怎么这么红?而且,我这样穿怎么了?我今年拍了一组沙滩游泳时的大片,也是穿的跟现在差不多的。哪点儿不入流了?”
我一时还真是找不出什么像样的话来反驳他,只好镇定了下自己说:“拍片的事一会儿再说吧,你穿好衣服,咱们开始采访。”
“我刚洗完澡,怪热的,就这么采吧。”程桦很淡定地说道,就在我旁边坐了下来,距离近的我几乎能感觉到他身上的热气。
我很想按照我的采访提纲像模像样地开始问他问题,但是,我实在缺少和一个只穿内裤坐在我身边的男人谈话的经验。我想了又想,觉得自己在程桦面前也不是第一次丢脸,再露怯一次也无妨,便只好央求道:“亲,穿上衣服好么?你这样我很难进入状况。”
他听完笑了,对我挑了挑眉毛,露出一副他懂了的表情,然后又把浴袍套回了身上。
我打开采访机,开始问我的第一个问题:“程桦,是什么原因促使你进入娱乐圈的呢,做演员是你小时候的梦想么?”
“我小时候的梦想大约是当个军人吧。”他蹙了蹙眉头,我一阵恶寒,他这样的人如果做了军人,那么军人的形象一定会在我心中一落千丈。但是,我很好地控制住自己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只是继续听他说。
“但是,高中时,一个女孩儿对我说的话,让我改变了初衷,她说,我不做演员太可惜了。我觉得,我不该让她惋惜,于是去考了电影学院。”程桦接下来这么说道,然后对我深情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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