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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初出茅庐(1 / 1)

<>等到曾俊雄的保证,两人算是能将心放下离开,说实话辗转不停的奔波,高强度的脑力活动,一连串的审讯等等,已将两人的体力消耗到极限,两人完全凭意志在支撑。

回来的时候,避免疲劳驾驶,车是两人轮流开,一人开车,另一人休息,到林洛特家后,两人才坐下来重新谈谈案件。

林洛特解除凶手催眠,为不出现缺漏,要不伤害当事人,他已尽最大的努力,用最周全的方法,把所有细枝末节都考虑过,所以他此时是真的疲惫不堪。

他戳开纸包装,猛吸一口冰冻的柠檬茶,让冰意与涩味好好刺激大脑,好一会儿后才说道,“就比拼催眠术的话,我跟他应该是五五之间,术业专攻不同,但与他单对单,面对面的话,不过五分钟,我就有可能被他直接手撕。”

陈阳想知道催眠术谁优谁劣,但林洛特提醒他,不要忽略凶手还有凶残的杀人能力。

他揉揉太阳穴,十分犯难,自言自语,“和郭安一样,催眠术是初出茅庐境界,同时具备其他初出茅庐的能力,而且还不现踪迹”

白休在楼上听得稀里糊涂,按耐不住,走下来,问道,“什么催眠术?什么初出茅庐?”

经过郭安的事件,再听到两人的话,他心里隐隐有些猜测,难道这次遇到的杀人犯也是会催眠术的人?而“初出茅庐”又是什么意思,从郭安的口中也听说过,是代表着一种境界?

林洛特和陈阳两人对视,同时觉得要给白休解释案件很麻烦,而且嫌他是一名小白,根本不懂心领神会,两人交流“初出茅庐”之类词汇都是心领神会,哪需要解释。

头一次接触“初出茅庐”这个词,林洛特是在京城他爷爷家中,那时候他刚在国外凭借兴趣与专研,掌握催眠术这个技能,而且他很有天赋,他当时催眠能力已经超过国内外绝大多数的普通催眠医师,他在爷爷家拜年,给爷爷展示了催眠术,他爷爷喜上眉梢,口中却只说,“我孙催眠术初出茅庐矣!”

起初他认为爷爷这是让他别骄傲自满,别将尾巴翘天上去,等他回头细细回味,发现并不是这样的意思,后来他陆续接触到这个词语,隐约猜出这是古时流传下来,描述能力境界高低,但真当他问到这个时,长辈前辈们又讳莫如深。

陈阳也是如此,枪法与近击搏斗术被肯定为初出茅庐境界,长辈上级们也经常说到这个词,但每当他问起,长辈和上级只会笑而不语,实在被追问烦了,也只回应他级别还不够了事。

两人都知道初出茅庐代表一种境界,但具体意味,它之下、它之上是什么,就不得而知,长辈们对他们故装高深,他们也只能对白休故装高深,懒得跟他细讲。

林洛特把柠檬茶喝完,吸得吸管滋滋作响,才肯开口回答他,“正如你所想,又出现一个懂催眠的杀人犯,至于初出茅庐的意思,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不可说你的大头鬼!白休见他故作高深,恨不得拿木鱼敲他的脑袋,事态比想象中的严重,白休不得不着急,“哪一个凶手会催眠,杀死田国涛的,还是杀死朱子怡的?——不对,无论哪个凶手会催眠,你们两个都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啊,不用调查案件,就由凶手为非作歹?”

林洛特冷笑,从白休早早消失,猜到他招惹过安才为,说道,“你不是知道有一个大人物来了?”

“那有眼无珠的家伙,你们两个对付他还不简单?一人喷他一脸唾沫,他还不了嘴,一人掏枪砸他头上,他也没法反抗。”

这次轮到陈阳冷笑,“你这么高估我们两个,那还真让你失望了。”

白休并不是挖苦两人,认真问道,“难道我们现在只能眼睁睁看着?”

他在走廊上喝汤,本来是抱有两人如果跟他一样被赶回来,就好好嘲笑两人的想法,但现在有个凶手会催眠术,跟郭安一样危险,事态如此严重,他是真心想做些什么。

两人见白休是认真的,林洛特便回他道,“那只秃毛猪不至于蠢得那么厉害,还是留少部分人手在桃院酒店,而且两边凶手的杀人周期都很长,一天两天应该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就是拐卖案件在那边的进度要停下来。”

“可以先停停,那八十七艘的货轮的排查差不多收网,不用担心我没事情做。”陈阳接道。

“就是怕你太多事做,把身体弄垮,我们这里三人,就只你才有一把手枪,到时候撞见凶手,你掉链子,我们都会送掉小命。”林洛特的关心,从来都是出于利己。

林洛特的话难听是难听,但听进去,还是有些道理的,陈阳已经有先回家睡一觉的打算。

他离开前问林洛特,“会催眠术,杀人不留蛛丝马迹,这样太像郭安,你说这凶手杀掉谭奇飞和田国涛的目的是杀人灭口吗?”

林洛特低头想了想,回道,“你都说没有蛛丝马迹,两人是不是被同一个人杀的,都有待商榷,其他更不敢妄自揣测,一切要等要等睡醒觉再说,催眠太费心神,等我饮饱睡足,再来想这些事情”

清晨,天蒙蒙亮,校园弥漫雾气,由于在南方,还有鸟鸣,若专心张耳,还能辨析远处的扫地声。

寒冷的冬日,能在这时间起来的人,只有环卫工人与学生。

贫寒学子,贫所在,寒在何处?就寒在冬日的清晨,贫寒学子需要比常人更加拼搏,每天早起,经受清晨的严寒。

他其中一员,上到大学,分明更注重平日里,对知识的融会贯通,已经不再适用高中起早摸黑,死记硬背那一套,但他还是改不了从小学就养成的习惯。

说来是讽刺,小学到高中起早摸黑地努力,就是为上到大学不再起早摸黑,但上到大学,了解到家人身上的重担,就无法再不起早摸黑了。

就算如今早起用处不大,他还是要起来,晨练跑一会儿步也好,要是不闻到那清晨独有的味道,他一天都不安心。以前他以为那是空气新鲜的味道,到后来有人证实,清晨的空气是最浑浊的,但那时候,他已经无法摆脱那种味道了。

今天如往常,他与环卫工们同时醒来,伴随着鸟鸣出门,大口大口地呼吸清晨的空气,计划绕校园慢跑一圈,就到吃早餐的时间,吃完早餐再接着去上课。

他不仅喜欢空气中的味道,还喜欢独步在校园里的感觉,这样很好,烦恼都被抛到一边。

正当他享受这一切的时候,被刺耳闹铃进入脑袋,那种最常见的闹铃声,打破一切意境,再怎么习惯早起,听到闹铃声也会心生不喜。

他意图找到那令人心烦意乱的铃声源头,绕过障碍物,却看到一个下跪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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