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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往昔往昔(1 / 1)

国之将亡,必出妖孽。

原先聂嗣以为自己或许会是那个妖孽,但是直到各地发生灾害的时候他才明白自己想多了。还有比十月份出现蝗灾更扯的灾害吗?

不过转念一想蝗灾出现也是有迹可循,去岁豫州数月干旱,正好为蝗虫卵孵化提供有利环境。

翌日,田野间。

天空中密密麻麻,宛如黑障一般,铺天盖地的蝗虫在到处飞舞聚集。‘嗡嗡’的声音和数之不尽的蝗虫让每一个在场的人无不感到头皮发麻。

啪!

一只蝗虫砸在聂嗣脸上,他抓住蝗虫,狠狠摔在地上,一只鸡扑棱着翅膀跑过来将蝗虫吃进肚子里面。

“少君,聂氏所有的鸡鸭都已经赶到各个地方。”奢奴担忧的问道:“这么做真的有用吗?”

“你没看见鸡鸭吃的很欢乐么。”聂嗣道:“吩咐下去,所有已经收割粮食,空出来的田地,全部给我烧起大火。”

虽然不明白少君为什么要这么做,但奢奴还是照着吩咐下去传达命令。

半个时辰后,四周稀稀疏疏的开始烧起大火。聂嗣一边带人抓捕蝗虫,一边让人通知百姓迅速收割粮食。

至夜间,栎阳到处都在燃烧大火,远远看过去还以为整个栎阳烧起来了。甚至,火光映射在天空,使得漆黑的夜空也变得极为明亮。

更不可思议的是,到夜间,蝗虫居然找着大火堆飞扑自杀。这让原本准备‘拜蝗神’的百姓目瞪口呆。

金翅大鹏雕盘旋在空中,穿过蝗群,落在聂嗣肩膀上。巨大的火光将聂嗣脸庞照耀得通亮无比。

“少君,您是怎么让这些蝗虫自杀的?”崇侯翊无比崇拜的看着聂嗣。他以前一直觉得自家少君打仗无敌,没想到少君居然还能让蝗虫自杀。

听见崇侯翊的话,聂嗣嘴角一抽,旋即解释道:“不是我让它们自杀的,而是它们喜欢火。”

喜欢火?崇侯翊不解道:“为什么?”

“无他尔,格物致知罢了。”聂嗣淡淡说着,一派深不可测的高人摸样。

他蹲下身子,将一只烤熟的蝗虫拿出来递给金翅大鹏雕。海东青一口吞下,然后又吐出来,显然它不喜欢这种味道。

不多时,聂绩也赶到田间。

“伯继,听说你利用鸡鸭和大火驱虫,收效显著?”

“仲父你不会自己看么,这可是蝗虫的盛宴。”聂嗣指着前面的大火,以及数不尽,飞进大火中的蝗虫。那一股股烧焦的味道让在场的人感到恶心。

聂绩拍着他肩膀,言道:“伯继,你救了雍州。”

“仲父不要大意,蝗群可多着呢,这不过只是第一波,后面肯定还有更多的蝗虫。”聂嗣道:“还是尽快让华阳各县的百姓将粮食都收回去,才是最安全的,我们所做的也不过是权宜之计。”

别看他们现在烧蝗虫烧的挺开心,但是对于上千万数量的蝗虫来说,损失这点蝗虫根本不算什么。而且后面还有一大波的蝗虫正在赶来的路上。

不是所有蝗虫都喜欢专门寻着大火找死的。

“你说的有道理,我这就去召集各县的县令。”说完,聂绩翻身上马,带着一大群人离去。

聂嗣看着面前的场景,眸光中充斥着忧虑。他本以为应付了朝廷那边,栎阳便能够安定下来,栎阳的百姓也能继续老实种田,可是蝗灾的到来却让他忧心不已。眼下新粮还未完全入库,这一大波蝗灾必然会给栎阳带来不小的灾难。

事实证明他的担忧完全合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铺天盖地的蝗虫穿过雍州,将大片没有来得及收割的粟粮毁坏殆尽,一丝一毫也没有留给他们。

看着满田的狼藉,聂嗣第一次感受到大自然带来的恐惧。这根本不是人类能抗衡的灾难,他消灭蝗虫的法子在庞大的数量面前只有杯水车薪的作用。

“县君,栎阳各地损失已经统计完毕。较之往年,这一次我们损失惨重。各乡、里、村、什、伍大量减产,有些地方的百姓拜蝗神没有按照我们的要求去消灭蝗虫,颗粒无收。近渭河、霸水一带,多处上田被蝗虫吃得干干净净,减产超过五成,此外.........”

县中仓曹在聂嗣耳边絮絮叨叨的说着各地情况,聂嗣眉头越来越皱,最后干脆扭成了麻花。

仓曹说了一大堆,总结而言就是这次栎阳的损失较之往年在六成左右。

六成!

这可不是说大家平均各家各户都损失了六成粮食,这只是一个总体的损失。分散到各家各户,百姓肯定更加惨重。因为栎阳大户在总体上占据了近乎八成以上的比例。

“各地粮食收割的如何了?”

“回县君话,基本上已经全部收割完毕。但其实大部分都已被蝗虫毁坏,百姓如今正在田间捡剩粮。”

在聂嗣的不远处,各家各户的百姓带着孩子在坑坑洼洼的田地里面寻找蝗虫吃剩下的粮食。一两个小童抱着粮杆在田间撒欢,大人们则满脸愁容,不少人甚至在低声啜泣。

蝗虫过境,寸草不生。他们根本捡不到什么,有严重的地方,甚至连枯草都被吃干殆尽。

这场巨大的蝗灾,自豫州而始,一路向西,呈现扇形扩散的蝗灾席卷荆州北部、司州南部、雍州全境、秦、梁二州部分地区。蝗灾的大部分力量都在荆、司、雍三州用尽,到了秦、梁二州,其实没有多大的危害。

庞痤的五万大军自义阳国而出,一路向东,进入汝南,驻扎在南顿,蓄势待发,准备一举将梁国叛贼王崇赞歼灭在此。可是突如其来的蝗灾却让庞痤陷入害怕之中,因为这一场蝗灾无疑会催生更多的流民出现。此消彼长,叛军的兵力怕是会急剧上升。

故,为避免深陷泥潭,庞痤决定避免消耗战,改成闪击战。蝗灾爆发的次日,他率领大军直击豫州大城陈县!

陈县曾是豫州州治所在,大城之地。此城三面环湖,唯有向西一面没有湖泊,那也是唯一的进城坦途。王崇赞自梁国起兵造反,第一目标就是打下陈县作为大本营。

陈县三面皆为水道,没有水的西面,南北最近距离接近半里。

庞痤勇猛,身先士卒率领麾下将士攻城,将王崇赞打得节节败退还手无望。

眼见挡不住庞痤,王崇赞修书一封送往谯国,请吕信出手相助。

他和吕信背后的金主都是沛王,互相之间自然有联系。更何况大家同为‘义军’,自然要互相帮忙。

谯国、谯县。

“老兄,这都火烧眉毛了,你怎么还有心思饮酒,方才将军在堂中苦思退敌之策,你好歹也帮老兄一把。”十几岁的青葱少年,一身抢来的酆军甲胄,掐着腰,无奈的看着门口的消瘦背影。

少年名叫王偃,幼而孤,身负勇武,为吕信看重,提拔为起义军将领。

“庞痤军攻势凶猛,王崇赞已经抵挡不住,准备后撤,你说我们到底应不应该去接他?”

王偃走过去,看着脸色苍白,下巴尖峭的男子。

“急什么。”那男子不慌不满,又饮一口。

“能不着急么,若是王崇赞被庞痤消灭,咱们也得倒霉,不是你告诉我,唇亡齿寒的道理么。无论如何,我都有守护谯国百姓的责任以及传达给友军的心意。我说老兄,你能不能看看我。”

“好好说话,什么狗屁的心意,责任,我快把刚喝下的酒吐出来了。”男子没好气的瞪他一眼,“我可没教你这么说话。”

王偃脸色郑重道:“我的心意,就是拯救豫州的父老乡亲!”

“王崇赞是你最珍重的人?”

“呃......不是。”王偃有些尬,旋即道:“毕竟都是王氏,五百年前一家人。而且我听说王崇赞在梁国做的不错,收拢帮助很多的百姓,他一定是个好人。”

吨吨吨。

又喝一口,男子冷笑道:“屁的好人,你这笨蛋就一身武力还算可以,哪有什么好人坏人,是非黑白从来都没有界限分明。若是没有我,你早死了。”

“那你倒是告诉我怎么办,否则别喝酒了!”

王偃一把抢走男子酒壶。

男子颇为无奈,言道:“你这蠢货,把我教给你的都忘的干干净净了吗?”

顿了顿,他说道:“用战之,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则军用不足。”

王偃眼珠子转了转,抚掌道:“拖!”

“聪明。”男子伸手抢过酒壶又喝起来。

错非王偃灵性十足,他断不会留在此地教导他。当然,王偃和他臭味相投,都喜欢饮酒也算是留下来的理由之一。

“不过久拖陈县不利,应当设疑兵,引庞痤深入,吕将军率军截杀,如此方能大破敌军!”

闻言,饮酒男子微微一笑,很满意王偃的灵性十足。

“老兄,你可真神了,三言两语道尽庞痤困境。”王偃笑嘻嘻的说着。

男子笑着摇摇头,“不是我神,这都是我与一个朋友切磋得来的罢了。”

“行了,你继续喝酒,我去和将军商议军情。”王偃抬脚大步离去。

须臾。

男子缓缓站起身,靠在门边,酒壶‘噹’的一声落地。他从袖口中取出一只折扇,打开,轻轻扇着风。上面一副搞笑的大头画像若隐若现。

“往昔往昔不可忆。”男子噗嗤一笑,看着西方,言道:“既然你不来,那我就不客气了。”

“不过,怎么想你都不是安分的主,现在你在做什么呢?”

“我很期待重逢。”

风乍起,吹散他的长发,露出他苍白的脸颊,尖峭的下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饮酒过度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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