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你为何拒绝?”
“我早就是明月大人的人了,岂能任由他人调遣!常言道,好马不配双鞍颤,烈女不嫁二夫男,慢说是平阳公主,就是宫里那位官家亲至,我也不听他的使唤!”李正义正言辞。
一番话正说在明月的心中,饶是李正的脸皮赛过城墙拐弯厚,也不禁有些脸红,不过此时相拥在一起的二人都有些面红耳赤,明月也没发现什么异常。
正应了那句,女人都是听觉动物。再出色的女子也抵挡不住甜言蜜语的攻势。
她真信李正啊!一双美目越看李正越是顺眼,不由得娇笑道:“这样就对了!凡夫俗子怎配指挥我们?”
李正听到此处有些愣住,凡夫俗子?什么意思?不等他再多想,这条滑腻的美女蛇又缠了上来,去他滴吧,不管了!先快活快活再说!
“贤弟!可在屋中吗?哥哥我进来了啊!咦?怎么还插着门啊?你到底睡没睡?”
屋外传来的几句醉语,一听就是喝多了,听得他说要进来,好险没把李正吓软!
虽说自己并不抗拒哥哥得知自己的私事,李正却有别的考虑。
等了一会儿,见没有动静,想必自己的哥哥应该是回屋了,这才长出一口气,明月却发现了不对劲,只见李正的肩头之上赫然出现两排小牙印。
“嗯?这是怎么回事?叙旧就叙旧,怎么还做上记号了?”明月是何等聪慧之人,不用想这也是平阳那个丫头给他做下的!不由得心生嫉妒。
李正不知她说的是什么,埋在她的身上,连头也不抬,嘟囔道:“什么怎么回事?您在说什么啊?”
‘你少给我装蒜,说,你肩头上的牙痕是如何来的?”
“啊?我也不知道啊!什么时候的事啊!真是奇了怪了!”
李正心里这个苦呦!
这世间第一等的苦差事,那就是要应付一个女人,比这个更苦的,那就是同时应付两个女人!李正现在是深有体会,以前老是听说**是一门技术活,智商低的干不来,他还不信,现如今却信了!
次日清晨,明月早已不见,周通顶着俩大黑眼圈来找李正,问道:“贤弟你昨晚练的什么功?怎么墙还老响!以前也没听说过谁练功练的墙都咣咣响啊?”
李正厚脸一红,佯装正经道:“哥哥有所不知,这是我最近刚学的一种练功技巧,虽然会制造些声响,练功效果却出奇的好!”
“那便好,那便好,就是太吵了些。”
“哥哥,今晚咱们去哪里逛啊,去哪里小弟都陪着你。”
“不去了不去了,昨晚我一宿都没睡好,我再回去补个回笼觉,你自己去逛吧。”周通说完又回自己屋了,李正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准备洗漱净面。
想起昨夜明月交代自己的事情,李正心中有了计较,她让自己随时看她的手势行事,真不知她从哪里来的那么大自信,相信自己一定能赢?
他参加京都大比的目的是一会天下的豪杰,并没有什么利益使然,如今自己被明月要做作假之事,与他的初衷却有些相悖。
总算是她的要求还不算过分,自己还能接受,如果是李正接受不了的,她也不会提出来。
从李正这里走后的明月有些心不在焉,她越与李正相处,越是舍不得这个男人,恨不得每时每刻都与他在一起,如果他真的被大哥送入宗门,那二人不知何时才能相见!她现在有些后悔将李正挖掘出来了。
转念一想,自己是不是太自私了?为了自己,连大哥的延寿丹都不顾了吗?再者说来,能被宗门选中,那可是他的福气,不是什么人都能被自己等人看中的!
若是选不中也好,自己与他在此界长相厮守,岂不也是一桩良缘?
不知怎地,明月心中竟然隐隐期盼着李正不要被宗门带走,唉,若是她的几位兄长得知自己的妹妹是这个心思,也不知他们会作何感想。
系好牛皮带,蹬上黑缎靴,拢好自己的头发,李正腰悬长剑从豫州行馆出来,京都的人间烟火气比任何李正去过的任何一座城都要来的足!吆喝的,叫卖的,不绝于耳,与六年前的京都,基本没什么变化。
当年的李正与小六子一起逛街,买的零食都要分成两份来吃,那是何等的贫酸?那个时候自己最大的梦想就是吃遍京都城的每一份小吃!也好不枉此生!如今自己已然腰缠万贯,将整个小吃一条街全买下来都不在话下,却怎么也找不到当初的那种感觉了。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得到了的却从来都不珍惜,世人不都是如此吗?
李正内心苦笑一声,继续往前走,迎面正撞上两人!不见这二人,李正一脸的严肃,一见这二人,李正笑颜如花!
一团白色的棉花山朝这边飘荡着,上面还顶了一个脸盆般大小的脸,两只母狗眼因为看见自己的缘故,笑成了一条缝,也不知他还能不能看得见,两手短短,合拢不到一起,却在使劲拍打身旁一人!
白花花的棉花团身边还站立一个黑大汉!身材高大如同半截黑铁塔一般,络腮的胡子长满了全脸,笑与不笑根本就看不出来,他身后背着一把名为踏浪的巨剑,立在那里,威风凛凛,煞气腾腾。
正是龙小包与马天放!
三人一见便哈哈的大笑!李正紧跑几步,过来就被二人将双手握住,龙小包的嘴快,抢在马天放的面前说道:“贤弟,你都想死哥哥了,我恨不得每天做梦梦见的都是你啊!”
李正见他情真意切,不是说谎的样子,对他也是紧紧的点头,故友相逢,一切尽在不言中。
马天放什么也不说,只是一个劲儿的傻乐,握着李正的手,说什么也不撒开,又听见龙小包道:“长毛怪与我是同一天进京的,我二人一见面就约好了要来见你,没成想真碰到你了!”
“哥哥,此地不是讲话之所,随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