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ivanyu大佬的打赏,恭喜ivanyu大佬荣登粉丝榜榜一。)
看了一眼朱高炽手中拿着的花生,方世玉顿时喜上眉梢,虽然如今大明已经有了他进献的红薯玉米土豆三大神物,但花生对于大明而言依然是不可多得的农作物。
比起其他三大农作物来说,这玩意的种植反而简单的多,对土地的要求也没有那么高,反而更加适合储存。
“不错不错!竟然真的寻到了!”
朱高炽一脸洋洋得意的笑道:“祖师爷,俺不仅给你找到了这个东西,还给你带回来一个更加重要的。”
方世玉愣了一下,抬头打量了一下四周,除了这花生,也没看见其余的东西啊!
下一秒,朱高炽朝着外面招了招手,随后只看见一个身着明军软甲的男人,缓缓走了进来。
“这位是?”
方世玉一脸问号。
“祖师爷,这位可不得了,他就是你要找的这玩意的主人,在本地种植了数十年的农作物,是这里最会培育农作物的人了。”
“俺觉得咱们反正一时半会不是也走不了吗?索性就把他带过来了,让他现在咱们军营附近找几块地,把咱大明没有的农作物,都培育出来,然后交给我们一些种子。”
“等咱们回大明的时候,就有种子可以带回去了。”
朱高炽一边介绍着,一边得瑟的看了看其余几人。
就差在脸上写着,你们没见过吧?你们没吃过吧?俺刚才可是尝过了,这玩意很好吃的!
实际上为了带回去一些大明没有的农作物种子,方世玉早有准备,从大明带了不少擅长种地的人才,但毕竟这些人压根就没见过这些农作物,因此需要极长的时间来学习。
此时朱高炽这小脑瓜倒是挺灵活,直接找了个当地专家过来,有了这个专家的耳提面命,速度自然要快得多!
此时距离他们登陆已经一月有余了,军营基本修建完毕,适合居住的小河流域也找到了,花生也找到了,而附近聚集过来的印第安人,也是越来越多了。
这些印第安人毕竟还过着刀耕火种的日子,一传十,十传百,得知这里不仅有食物,还有很多他们没见过的东西,只要你愿意干活,就能获取,因此是越聚越多。
这些东西对于这些印第安土著来说,无疑是极具诱惑力的。
对于朱高炽自作主张的行为,方世玉表示了极高的认可度,当即让朱高炽负责,在军营附近挑选适合种植的土地,开始培育种子。
难怪朱老四要把皇位传给朱高炽,而不是朱高煦了,这朱高炽确实是个人才啊!
只是朱高炽虽然被赞扬了,却是一脸的迟疑。
“小胖子,你咋了?一副便秘的神情干啥?”
方世玉不由得好奇起来。
“祖师爷,咱们的粮饷所剩无几了,俺觉得是不是该派一部分的士兵外出狩猎啊?”
朱高炽叹了口气,不由得建议起来。
方世玉愣了一下,这个建议倒是十分附和现在的情况,狩猎填饱肚子,总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但方世玉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否决了朱高炽的建议。
“暂且不要外出狩猎,先多准备点人手,大规模种植本地的农作物。”
“另外继续派人,以大本营为中心,向着四周继续搜索,加大力度!”
“除了要负责监督城池建造的士兵外,其余人,一律给我下水捕鱼去,舰队不是备了不少渔网吗?全都拿出来用!”
“外出狩猎,丛林之中意外频出,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走这一步棋!”
方世玉一边下命令,一边开始指挥。
丛林之中的野味,比起大海来,估计连个零头都不如。
因此,去丛林狩猎,既要面对未知的危险,还要浪费弹药,舰队的火药是有限的,用一点就少一点,这里又没办法补给军需物资。因此狩猎的收获跟付出完全不成正比。
而大规模种植本地的农作物,暂时下水捕鱼充饥,显然要划算的多,何况不管是眼前的淡水河,还是不远处的大海,鱼类基本上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冯诚,传我命令,如非必要,暂时不要动用粮饷了,以鱼类为主食。”
方世玉继续下命令。
“末将领命,这就去办!”
冯诚躬身领命,转身朝着外面走去。
“先生,你不会不知道,这些印第安土著正在以不可预估的速度,疯狂汇聚到我们这里来,要是不加以控制的话,咱们迟早要被这些印第安土著给拖累致死啊!”
朱权顿时皱眉说到。
“十五哥说的对!”
朱植也点了点头附和起来。
“祖师爷,俺觉得,咱们要不要想个办法,从这些土著手里,搞点粮食过来,先撑一下?”
朱高炽也皱眉,再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这些土著手里能有多少余粮?怎么够数万大军消耗?你先去搞清楚,这玩意在本地从种植,到收获的周期是多久吧?”
方世玉摆了摆手,断然拒绝了朱高炽的建议。
去印第安土著手里搞粮食,那不就成了土匪侵略者了吗?
自己好不容易才杀鸡儆猴,砍了三个欺男霸女的大明士兵,一切努力岂不是前功尽弃吗?
而且在方世玉心里,虽然也知道,即便是二十一世纪,这些印第安人到底是不是殷商遗民也没个准确说法,但是比起那些昆仑奴以及白皮猪来,总归是顺眼的多。
何况即便是后世,也认可印第安人不是一个民族,印第安人是对除因纽特人(又称爱斯基摩人)外的所有美洲土著的统称,并非单指某一个民族或种族。印第安人分布于南美洲和北美洲各国。他们所说的语言有上百种。
其次后世印第安人的血缘关系及后世中国人的血缘都发生了变化。所以所谓现代dna技术证明印第安人与中国人没有什么关系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但印第安人是黄种人,与中国人在肤色上一致,相貌上也相类。大多数印第安人(包括爱斯基摩人)都具备黄种人的特点:头发色黑且直,黄皮肤、铲形门齿,以及白种人和黑色人种所不具备的婴儿出生时臀部的青色胎记。
从直观上看去,很多印第安人活脱脱就像一个中国人。
从血缘上,科学家也发现了印第安人与中国人属于同种的证据。
另外,印第安文化与中华古文化相似乃至相同之处很多:如灵台文化,丘墩文化,玉石陪殓下葬风俗,还有关于天狗吃月亮的传说,相似的洪水故事,共同的龙文化和羽蛇文化,共同的太极图和饕餮纹饰和云雷纹饰,相似的乘轿出行和击鞠游戏,相同的草药和骨针治病方式,相同的七孔笛子和音乐上的五声音阶,甚至连喝童尿养生、吃蝌蚪以败火的民间偏方也都相同。
美洲遗址中也多次发现中国古文字,与中国的甲骨文及金文极为相近,有些字的写法简直与中国甲骨文一模一样。
这些无说明印第安人和现在中国人的祖先有渊源。
当然,古代中国人狭义的说法是大体指今中国河南为中心范围内的部族,广义上是中国大陆上的人群。
中华文明和中国大陆是两个文化概念,以文字为标准,中华文明有文字的历史三千多年。再往上追溯大约在五千年左右。而此前,中国大陆还有哪些族群生活过无法佐证。
综合各种资料,可以确认现在印第安人是一个复杂种群,但在早期无疑是经过亚洲迁徙过去的黄种人为主。
而且印第安人的迁徙也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可能是早在上万年前通过尚很接近的白令海峡多次向美洲迁徙。
但以后中国大陆族群又多次向美洲迁徙,比较著名的就是“殷人东渡美洲”。最早提出殷人东渡美洲说的是英国人梅德赫斯特,他在翻译中国古典文献《尚书》时提出周武王伐灭殷纣王时可能有殷人渡海逃亡,途中遇到暴风,被吹到美洲。
旅美博士许辉进又提出,商纣王的儿子武庚(史记中称作禄父)等王室成员在周初和武王的弟弟管叔、蔡叔、霍叔发动“三监之乱”失败后,逃亡到了美洲大陆繁衍生息留下文化遗存。
(注意看作者的话,里面有相关内容的补充。放在作者的话里面,可以免费观看。)
与这些相佐证的是墨西哥东海岸拉本塔发现的美洲最早文明,美洲文明之母“奥尔梅克文明”殷商烙印明显,时间上也能吻合。
中国历史中,战败越海而逃的事在《尚书大传·汤誓》中有载:“桀日‘国君之有也,吾闻海外有人’,与500人俱去。”即在夏朝末年,商汤打败夏桀的时候,就出现过越海而逃的事件。
殷人本来就是个航海的民族,《诗经·商颂·长发》中说:“相土烈烈,海外有截(统一)。”他们管辖的范围本来就延伸到了“海外”,到他们战败越海而逃就很正常了。
因此,在方世玉心里,更加愿意相信,这些印第安土著就是殷商遗民的说法。
朱权不由得叹了口气,缓缓说到:“那如今怎么办才好啊......”
“集中人手,合理分工,只要撑过年关,一切就迎刃而解了。”
就在众人垂头丧气,愁眉苦脸的时候,朱紫怡突然走了过来,开口说到。
“顶多再过一个月,正月就过完了,如今军中的粮饷,只够撑上两个月的时间了,而这些印第安土著的数量,已经趋近十万人了。”
“十万印第安土著,加上数万大明将士,如今又在加速修建城池,对粮饷的消耗速度只会越来越快,因此最佳的解决方案,就是让印第安土著中的女人也参与进来。”
“男女搭配,各司其职,女人可以去编制渔网,烧制石砖,开山以及伐木,虽然石头木头她们也许没有力气去搬,但是提起斧头砍树的力气还是有的。何况你们没发现,此地印第安土著女人的身体素质,比咱们大明女人的身体素质强壮的多吗?”
“数万将士,完全可以分出一大部分来,数十人为一组,如今咱们的战舰都处于空闲状态,完全可以让这些人去海上,大规模捕鱼。撑过眼前的难关,应该不是问题。”
朱紫怡缓缓说到。
“师娘就是聪明啊!这办法绝了!老弟佩服啊!”
“师娘说的对,俺十五哥说的也对!”
这特么都什么烂七八糟的啊?
方世玉突然意识到,这辈分好像有些不太对劲了,朱权跟朱植管自己叫先生,那自己要是娶了朱紫怡,他们就得管自己得姐姐叫师娘了......
方世玉:“......”
朱高炽低着脑袋,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朱紫怡此时似乎也在忧心忡忡,对于两个弟弟的揶揄,压根就没心思计较。
方世玉却是眉头紧锁起来,看着朱高炽,好奇问到:“小胖子,你到底怎么回事?一直愁眉苦脸的?”
“祖师爷,这也不怪我啊!我实在的担心的很啊!这印第安土著仍在以惊人的速度,疯狂的向着咱们的营地聚集过来。这人一旦多了,俺实在不敢保证,会不会发生暴乱啊!”
“虽然咱们有火器,又有盔甲,又是精兵,但数量也只有几万人啊,还要分出大部分出去捕鱼,还要分出一部分人监督城池的修建!一旦印第安土著的数量数以倍计的话,咱们恐怕完全不是对手啊......”
朱高炽终于叹息着,把心中的担忧和盘托出。
如今大明将士的数量,略有下降,此时已经不足五万人了,四千人要负责看守舰队的船只,四万人驻扎在军营,还有五千人要以军营为中心,向着四周搜查。
按照方世玉的命令,搜查的力度要加大,到时候这些负责出去搜查的士兵,怕是起码也要有三人万以上的规模。
算下来,整个军营能够随时调动的将士,也仅仅只有万余人而已。
这万余人,还要负责监督城池的修建工作,还要负责出海去捕鱼,当印第安土著达到数十万的数量时,一旦发生暴乱,确实是个大问题啊!
“大航海时代不是那么好开启的,我们早就应该知道,会面临诸多挑战!传我命令,一应火器,全都随身携带,严加看管!”
“此外,不管你们怎么分配任务,负责驻扎营地的将士,不得少于两万五千人!后过来的印第安土著,让他们远离军营驻扎地!”
“此外,传我命令,从最先投靠的印第安土著之中,挑选一批身强力壮的男人,派人负责军训,教导我们的语言!”
方世玉此时也是一个头两个大,念在大家都是炎黄子孙的份上,方世玉对这些人算是很友好了,但是这些土著会不会发生暴乱,方世玉此时也是心里没数,不得而知。
一晃又是半年过去了。
所有人都几乎是勒紧了裤腰带,开发着这片新大陆,所幸这些印第安土著并没有发生方世玉等人担心的暴乱。
不仅如此,这些印第安土著,反而任劳任怨,踏实肯干。
白天努力干活,晚上则有大明将士,负责教导他们学习汉文化。
半年时间,城池的轮廓已经初具规模了,而第一批被种植下去的农作物,已经快到了收获的时间节点了。
城池外墙率先完工,内城的修建,也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随着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在方世玉的指挥下,人人各司其职,井然有序,印第安土著汇聚的速度虽然大大减缓了,但此时已然有了多达三十余万的印第安土著汇聚在了新城。
这些印第安土著中,有一部分被方世玉挑选出来,已经组建了一个新军。
方世玉任命他们为五军都督府,后军地区驻防部队。
这批新军,共计四万人,人手一把腰刀,训练之余,则是要进山开山伐木的。
不过短短半年时间,在方世玉等人的调教之下,大部分的印第安土著,已然掌握了一口极为流利的大明官话了。
最为重要的是,这些印第安土著,显然已经把方世玉当成了神明一样的存在,疯狂的崇拜着。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给他们带来先进科学技术,带来先进生产力,带来先进文化的同肤色领袖,并未对他们进行奴役,肆意屠杀,反而一视同仁。
这显然是连方世玉本人,也没料到的事情。
这半年的时间,对于方世玉而言,显然也是极为重要的。
对于如何指挥数十万人,如何处理大明将士跟印第安土著之间的问题,早已驾轻就熟。
大明洪武二十二年,三月初九!
城池,外墙下!
方世玉矗立在那里,抬头看着眼前的城池外墙,高约十五长,宽约五丈,恢弘雄伟,屹立在这片新大陆上!
“大明在海外的第一座新城,就要在这东胜神州诞生了,祖师爷,给取个名吧!”
朱高炽缓缓走了过来,在方世玉身边站定,脸上骄傲自豪的神色不言而喻,作为大明人,作为华夏人的骄傲自豪。
“先生,测量小分队已经拿回数据了,以此城为中心,往东九十余里,有一座山脉,我跟十五哥的意思是,就以这条山脉为界限,划立东西之分!”
“东方以此城为主城,设立州府,南边则有一条不大不小的河流,便以那条河流为界限,划立南北之分。”
“以目前的测绘数据来看,咱们还要再建立三座县城,两座关城,用以拱卫府衙!”
朱权也缓缓走了过来,站在方世玉身边,一脸神往。
“大明在海外建立了第一座城池,划分郡县州府,但这一定不会是大明在海外建立的唯一一座城池!”
“小胖子,你觉得那座山脉以及那条河流分别应该取什么名?”
方世玉把取名这种事情,随手就丢给了身边的朱高炽。
这家伙熟读四书五经,作为朱老四的嫡长子,又跟着老朱头那么久,整个大明的师资力量,恐怕是仅次于太子朱标的了。
取名这种事情,朱高炽来最为合适不过了。
“祖师爷,依俺的看法,东边的山脉不如就取名为紫日山,南边的河流则可以取名为银河吧!取自诗仙李白的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朱高炽想了想,这才回到。
“可!”
方世玉点了点头。
“既然东边的山叫紫日山,南边的河叫银河,那这座城池,便叫他紫银城吧!”
“紫银城治下的州府,便命名为紫银河府布政司吧!”
对于取名,方世玉觉得麻烦,但是利用现成的,方世玉倒是不觉得麻烦了。
方世玉自己都不会料到,不过随口取了个名字,这个紫银河府,在将来,伊然摇身一变,成为了全世界屈指可数的几大港口贸易重地之一!
“县城以及关城的修建,暂时不用着急,当务之急是,速速修建港口!港口修建完毕了,这里的农作物,也差不多到了该收获的时间了。”
“等咱们返航的时候,便可带着这些农作物回去了。”
“对了,我让你们派去勘探矿山的人,传回消息了吗?”
方世玉一念及此,突然问了起来。
不应该啊,按照他的记忆来看,这东胜神州,应该有很多金银矿才对啊,但是这都大半年过去了,为啥一点消息收获没有?
“勘探矿山,尚且需要时间,怕是短期内,没什么收获了。咱们派出去的人,传回的消息来看,目前只不过发现了几座铁矿山以及一座铜矿山。”
“但好消息是,这些矿山的储备量,都是极其惊人的,只是咱们的工具不足,想要开采的话,难度很高。”
朱高炽闻言,不由得叹了口气,缓缓回到。
“有困难,那就克服困难。”
“对了,我跟安庆公主商量过了,如今已是洪武二十二年了,我们的规划是,大概在洪武二十四年八九月份返航,到时候冯诚会留下来。”
说到这里,方世玉顿了顿。
“你们三,谁要留在这里?”
方世玉转头看向朱权、朱植以及朱高炽,缓缓问到。
“先生,咱可是说好了的!你要把日本送给我,我留在这里算怎么回事?所以我是要跟着你回去的!”
朱植闻言,当即摇头!
“你别看我,我要是不回去了,老爹怕是会杀过来,把我绑回去的,你让我留在这里,显然也是不现实的。”
朱权也赶紧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三个人的目光,不由得纷纷看向了一边的朱高炽。
朱高炽见状,微微的笑了起来。
“既然如此,那不如就让俺留在这里好了。”
“但是你们走的时候可要告诉我,别给我来不辞而别那一招,我还要你们给我带封书信回去呢!”
朱高炽笑的很灿烂,对于这个东胜神州,他似乎极感兴趣,看着那群踏实肯干,任劳任怨的印第安土著,同样的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他觉得留在这里,也许也不错。
“你留在这里?但是我可是答应过朱老四,要把你毫发无伤的带回去的。”
方世玉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左右为难起来。
“无妨,我爹不会在意的,你们自己回去就是了。”
朱高炽笑颜如花,摆了摆手,浑不在意。
“此事暂时不议,距离回去时间尚早,咱们要抓紧时间,在返航之前,起码要把紫银城修建完毕,让王宫可以正常入住!”
“另外,港口的修建,除了要修建一个货物集散地外,还要修建一个造船厂,开山伐木这么久了,除了修建城池所需,余下的挑选上好的木材,全部拿去造船。”
“此外,对此地的印第安土著的汉化问题,也是重中之重,下次过来,可要多带一点读书种子过来。”
此时的紫银城,显然已经被方世玉划分为大明的重要省份了,要么不搞,要搞就力求搞到最好。
基本的设施,那是一分都不能少的。
“嘴里都要淡出鸟来了,先生,咱不如进山狩猎去吧,吃了大半年的海鲜,我现在看见海鲜就反胃啊!”
朱植叹了口气,愁眉苦脸的说到。
“俺十五哥说的对,咱带着那些大头兵,拿着火器,再多带点协防军,不会有啥危险的。”
朱权也附和起来。
“既然没危险,你们自己不会去啊?拉着我干啥?我累了,我要回去休息了!忙了一宿都没合眼!”
方世玉翻了个白眼,直接转身朝着军营走去。
朱植看了看朱权,朱权也看了看朱植。
“走着?”
“走!”
两兄弟相视一笑,并肩而去。
此时大明军中,就只有一匹还活着的军马了,被朱权骑着。
这匹马可谓是香饽饽,既是军马,又经历过航海的洗礼,比起蒙古马来,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两兄弟带着五百大明精兵,三千协防军。
大明精兵人手一把火铳,协防军则是拿着刀斧。
两兄弟一脸的志得意满,在丛林中缓缓走着。
“先生总算是松口了,今儿个咱们算是终于能过个年了!这一两年,咱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今天不杀他个七进七出,咱就没完!”
朱权满脸兴奋,手里抓着火铳。
离开大明的时候,朱权才不过是个十二岁的孩子,此时已然十四岁了,就连朱植也长到了十六岁了。
若是在大明,估计现在孩子都出生了。
这也不是瞎说,中国宫中男子的结婚年龄一般不超过18岁,大多数是在13岁至17岁之间。几乎所有的皇帝、小皇帝、太子在正式结婚之前都已临幸过女人,有着熟练的x(这个字你们应该能猜到。)经验,有的甚至已经生儿育女。
西晋的痴愚皇帝晋惠帝司马衷,在做太子的时候,13岁时结婚。在司马衷结婚之前,他的父亲晋武帝司马炎派后宫才人谢玖前往东宫,以身教导太子,让太子知道男女房帏之事。
谢玖离开太子的东宫时,已经怀孕。谢玖后来在别处宫室生下一个儿子。几年以后,太子司马衷在父母宫中见到一个孩子,晋武帝告诉他,这是他的儿子,他大为奇怪。
同样,北魏文成帝拓跋浚17岁结婚,但他13岁时刚步入青春期便已临幸了宫女,14岁就做了父亲。
正在幻想着生孩子的朱权,就在此时,却是猛地勒住了缰绳,一脸警惕的挥手示意众人停下!
满脸谨慎凝重的神情,瞳孔都不由自主的缩紧了,眯着眼睛,看着眼前的景象,一脸问号。
“特么的,好血腥啊!”
“难道是有什么野兽也在狩猎?”
朱植也是一脸的问号,满脸警惕看着眼前的一幕。
随后灌木冲中,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传了出来。
很快,一只鹿就从从树林之中蹿了出来,听在一片草地之上,视若无人的吃着草。
距离朱权等人,不过才两百米的距离。
朱权这才松了口气,当即挥了挥手,示意众人屏气凝神,不要惊扰。
“大家先下手为强,谁打死的就算谁的!”
朱权将手指竖起,放在嘴边,小声说到。
“那俺赢定了!”
朱植也是一脸兴奋。
二人放弃了火铳,这个距离,基本不在火铳的射击范围内了。(明洪武年间制造的两类火铳,即手铳和碗口铳。一类洪武火铳形体细长,重量较轻,是单兵使用的轻型火器,亦可称手铳;一类口径、体积都较大的火铳,也称碗口铳。)
两兄弟纷纷掏出弓箭,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眨眼之间,破空声响起。
两只箭矢,破空而去,朝着小鹿逼近。
‘砰!’
小鹿哪里料得到,会有人暗施冷箭,两只箭矢,几乎同一时间,射中了小鹿,一只刺入小鹿的腹部,一只刺入小鹿的腿部。
两人使用的均是重弓,强大的贯穿力之下,小鹿的腹部直接被洞穿了,精铁铸造的箭头,威力可见一斑!
这一箭,是来自于朱权的。
而朱植的那一箭,虽然射在了小鹿的腿上,但依然是将小鹿的腿部骨头,直接射到骨折了。
“看吧看吧!哈哈哈哈哈!我射中腹部了!属于致命一箭,是我的了!”
朱权见状,顿时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朱植愁眉苦脸,收起了手中的弓箭。
作为朱权的十五哥,朱植却总司输给他这个十七弟。
朱权也收起弓箭,挥手叫过来一名协防军。
“去将那只鹿拖过来,本王重重赏你!”
“属下遵命!”
此时经过大明将士的调教,这些协防军虽然都是印第安土著,但已然不仅掌握了熟练的汉语,而且对于大明军中的规章制度,更是熟练于心。
尤其是他们曾亲眼目睹,方世玉当众命令,砍了三个犯了军规的大明士兵的脑袋,更是让他们震撼不已。
别看此时他们在人数上占据着绝对的优势,但是数百明军,装备精良,精制盔甲,又有火器,以及连弩,这数千协防军,压根就不是对手。
何况,这些协防军已经完全适应了如今的生活,他们更加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出人头地,在全新的制度之下,好好生活。
要是有得选,没人愿意打仗!
当然了,鬼子不算人,他们是王八蛋!是畜生!是禽兽!是猪狗不如的东西!
协防军见朱权让他去取战利品,并且还有赏赐,顿时喜上眉梢。
只是当他刚刚走了过去,正要伸手去拖地上小鹿的尸体时,头顶大树之上,一只花豹,猛地蹿了下来!
“东洲花豹?”
朱植瞬间瞳孔缩紧,不由的再次提起了手中的重弓!
“竟然会遇到花豹!”
朱权也是大吃一惊,胯下的战马,此时也是不由得焦躁不安起来。
对于花豹,这些人可是早就见识过了!
速度几块,力量极大,爆发力极强,别说有火器,便是全副武装,若是落单了,也不一定是这花豹的对手!
这也就是方世玉一直不同意,让他们进山狩猎的原因了。
只是原本被叫做美洲豹的花豹,此时已经被他们取名为东洲豹了。
这种猫科动物的体重,最大甚至可以达到将近两百斤!在猫科动物中,东洲豹的体型仅次于狮、虎。
它们生活于多水之地,且跟虎一样,是喜欢游泳的猫科动物。美洲豹爱独行,是蛰伏突袭的掠食者,在选择猎物方面,它们完全是投机取巧的,也难怪会一直躲在树上,直到朱权、朱植射杀了小鹿,才会现身!
东洲豹没有固定的繁殖期,一般多在初春发情交配。雌兽一般每隔一年或更长的时间才生育一次。
“快!撤回来!”
朱植见状,率先反应过来,赶紧冲着那名协防军喊了起来。
岂料,此时那名协防军早已吓得双腿打颤,别说撤回来了,就是站都站不稳了,一屁股瘫坐在地上,浑身哆嗦着。
众将士,顿时纷纷动作起来。
要么拉弓搭箭,要么举起手中的刀斧,要么举起了盾牌,瞬间将朱权以及朱植两兄弟,护在了中间。
“大家都不要轻举妄动,让它离开!”
朱权见状,当即喝止了众人的动作。
东洲豹生性凶残,虽然这些人,完全可以轻而易举的杀了它。
“你们没看见,它肚子里面有了种了吗?”
朱权皱眉,看向那东洲豹的肚子,仿佛随时都会产崽。
而且此时那东洲豹气喘不已,显然已经忍受了很久的饥饿。
一头小鹿罢了,它若是想吃,就送给他吃好了,杀了它固然容易,但谁也不敢保证,那名小鹿尸体旁边的协防军,会不会因为东洲豹被激怒,而命丧当场。
何况作为华夏人,自古就有不赶尽杀绝的传统美德,但凡怀了种的,都不能下杀手。
协防军面面相觑,犹疑不定起来。
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大明的人,不杀怀孕的生灵。
虽然已经被教导了很久的汉文化,但华夏文化,博大精深,数千年的传承,他们短时间,显然是不可能学到精髓的。
不过作为印第安土著,他们也同样明白一个道理,对任何动物赶尽杀绝,都是不可取的。
虽然他们说不出来是什么道理,但是却知道,只有所有动物都能繁衍生息,人类才能跟着生生不息,才能有充足的猎物填饱肚子。
再看看西牛贺州的那些白皮猪们,但凡发现了一个新大陆,无不赶尽杀绝,大肆屠杀,跟华夏人简直就是判若两人!
华夏深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大家和平共处,互惠互利,互帮互助,才是最佳选择。
白皮猪们完全就是强盗,只看眼前利益,只看自己的利益,至于别人,他们才不会去管!
随着朱权的命令下达,众人纷纷屏气凝神,那只东洲豹,也叼着小鹿的尸体,缓缓退去。
众人这才纷纷放下手中的武器,重新站到了朱权以及朱植两兄弟的身后。
这些人想弄死一直东洲豹,不过是轻而易举分分钟的事情,但他们都清楚,他们的任务不是杀多少猛兽,而是护卫朱权跟朱植两兄弟的安全。
说破了天,这片新大陆的创建者虽然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方世玉,但规章制度还是封建社会那一套。
要是朱权跟朱植有了什么闪失,这些人,怕是都要去陪葬了。
“东洲豹应该已经远遁了,咱们继续前进,总不能空手而归吧!”
见东洲豹缓缓消失在众人视线之中,朱植摆了摆手,领着众人,继续朝着丛林深处前进。
不多时,众人眼前赫然一亮,已然置身于一处盆地之中。
“嘎嘣!”
就在众人停下脚步,打量眼前的盆地时。
一道清脆的声音,突如其来。
一名协防军,一脸惊恐的看着脚下,被他不小心踩碎的骨头。
“人类头骨?”
朱权双眼一眯,率先看出来了这是人类头骨!
当即喊了起来。
(连续两天日两万,身体有点吃不消了,再次感谢ivanyu大佬的打赏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