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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启程进京(1 / 1)

第二日清晨,林朝看到床单上的落红时,整个人都是懵逼的。

昨晚外面天寒地冻的,自己好像被王鸢拉近了房间里。

当然,为报答王鸢不让自己受冻之恩,林朝来了一番涌泉相报。

嗯,应该就是这样的。

不过事已至此,林朝也没什么心理负担,毕竟王鸢入府之后,早晚有这么一天。

之前没有行动,是担心王鸢和甄姜的年龄都太小了,会对身体发育有影响。

现在木已成舟,也只能这样了。

看了看还在熟睡的王鸢,林朝不敢弄出太大的动静,悄悄起身穿好衣服,离开的时候,连关门都小心翼翼的。

转过身时,却看到甄姜站在不远处,正气鼓鼓地望着自己。

“额……姜儿早啊。”

林朝有些尴尬,讪讪地打了声招呼。

王鸢与甄姜房间相邻,中间不过数步的距离。甄姜早上刚出房门,就看到林朝从王鸢的屋里出来。

这意味着什么,她心知肚明,所以才会撅起小嘴气鼓鼓地看着林朝。

不过她终究记得自己的身份,向林朝福身行礼道:“妾身见过夫君。”

林朝打了个哈哈,赶紧落荒而逃。

若是甄姜纠缠起来,林朝还真不好应对。

透了王鸢也就算了,毕竟过完年后,王鸢十九岁,已经成年了。

但甄姜才十六岁,林朝无论如何都下不去手。

不过好在即将进京,甄姜就是想纠缠,也没机会了。

又过了几日,到了正月下旬。

大户们捐赠的铜钱,也都换成了金银,林朝在典韦带着百人的护卫下,一路顺流南下,直奔雒阳而去。

临行时,刘备出场十里相送,一直叮嘱林朝到了雒阳要相机行事。若事不可为,也要想办法保全自身。

见刘备情真意切,林朝也颇为感动,连连拱手称是。

最后在刘备的不舍中,林朝迎着正午的阳光,开始了入京的路程。

跟林朝一起入京的,除了负责护卫的典韦,还有一个人。

“子初兄,此次入京,为何执意让某相随?”

马车内,荀谌不解地问道。

本着善始善终的原则,荀谌打算到时候随刘备一起入京。此番讨伐张纯,以他立下的功劳,混个秩千石的县令不成问题。

只是临行前,林朝执意要他陪着一起进京,这是荀谌怎么也没想到的。

林朝笑着答道:“此去洛阳千里之遥,某一人行路,也颇为无趣。友若乃高雅之士,有你相伴,旅途也能多些乐趣。”

开玩笑,没有你做这个敲门砖,我如何去勾搭荀彧,荀攸?

当然,这肯定不能实话实说,林朝只能找了个相当蹩脚的理由。

荀谌闻言,还是一脸茫然。

如此拙劣的借口,还是从你林子初口中说出来的,你以为我会信吗!

“子初兄到底有何谋划,还请直言相告。”

毕竟,林朝是一个有前科的人,荀谌觉得自己还是问清楚比较好。

“某真没有别的意思,莫非友若不愿与某作伴?”

林朝满脸痛心道。

“这倒不是……”

见林朝不肯说,荀谌也不追问了。

自己也不算刘备的人,等到了雒阳,就不用再受林朝节制,他有什么算计也无所谓了。

倒是林朝,反而笑嘻嘻地蹭了上来,开口笑道:“友若,某早就听闻你颍川荀氏,满门皆是高雅贤才,八龙三若,可是如雷贯耳啊!”

“尤其是你那兄长荀文若,世人皆称其有王佐之才,还有你那族中侄儿荀公达,更是被当朝大将军征辟,友若可否与某详细讲讲。”

林朝不动声色的将话题引到了荀谌的家世上,可惜说到二荀的时候,眼中忍不住绽放出渴望的光芒,把荀谌吓了一跳。

又联想到自己之前的遭遇,荀谌赶忙满心戒备地问道:“子初兄打听某兄长与侄儿,意欲何为?”

见他有了防备,林朝心道不好,是自己表现得太饥渴了。

当下赶紧故作不悦道:“友若这是何意?你那兄长侄儿又不是深闺妙妇,何必如此紧张,某还能将他们强行掳走不成?”

“再者,圣人云,见贤思齐焉!某只是仰慕贤人风采而已。既然友若不愿细说,某也不勉强。”

见林朝生气地将头扭过去,荀谌明白自己反应过度了,赶紧劝慰道:“子初兄莫要生气,方才是某小家子气了,某向子初兄赔不是,可好。”

林朝冷哼一声,也不言语。气质这块拿捏得死死的。

见此,荀谌只得苦笑一声。

“某二兄文若,胸有韬略,能济世安邦,倒也配得上王佐之才的称号。”荀谌略一沉吟,开口说道,“至于某那族侄公达,某也知之甚少。某与他虽为叔侄,但实际上公达比某还大九岁,因此不算相知。”

“不过公达去年被大将军征辟,现任黄门侍郎,子初兄若有结交之意,等入雒之后,某代为引见就是。”

要的就是你这句话!

林朝马上扭过头来,冲荀谌说道:“友若此言当真?”

“自然是算数的。”

荀谌忽然感觉有些古怪,但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

直到很多年后,荀谌才明白,自己这是引狼入室,亲手把兄长和侄儿送进了刘备的贼窝。

从中山到洛阳,一共一千多里的路程,再加上林朝也不急着赶路,所以一个月后,才堪堪进了司隶地界。

一路上,林朝与荀谌相处的也甚是和谐,二人整日谈笑风生,过得好不快活。

当然,林朝是这么认为的,至于荀谌作何感想,这在林朝眼中并不重要。

时间来到了二月下旬的时候,林朝等人行进在汲县旁的官道上。此时早已进入了司隶地界,再有二百余里,就能到帝国的都城,雒阳!

越是靠近帝国中央,林朝越是能感受到繁华的气息,正一点点向自己走来。

官道周围,也不再是荒凉一片,而是大片的田地,地中有三三两两的农夫在辛勤耕作,一副人间烟火的气息。

这一日,一行人过了汲县,林朝透过车窗,望见官道旁有一条河。河水清澈,在春日阳光的照耀下,泛起的微波甚是耀眼。

“停车。”

林朝用手拨开车窗喊了一句,典韦赶了过来,询问道:“监军,可是要停下来歇息片刻。”

“不错,让兄弟们也歇会吧。”林朝点了点头道,“现在已经不是在中山了,以后不许再唤某监军,省得旁人误会。”

“某明白了,先生。”

典韦抱拳道,然后下令全体停止行进,就地休息。

“友若,春光正好,可愿同行?”

林朝下了马车,呼吸着周围的新鲜空气,开口笑道。

“固所愿,不敢请耳。”

荀谌笑道,也跟着下了车。

农历二月末的天气,虽然还是有些凉意,但此时正值日中,春日的暖阳洒在大地上,为万物带来生机同时,也让林朝身上暖洋洋的。

在马车里呆了太长的时间,二人脚踏实地的那一刻,都感受到了满足。遂沿河边行了一阵,这才停下来,眺望远处的河水。

目光的尽头,河水与天空连成一片,让人心情开朗起来。

“友若,请。”

二人找了一块还算干净的地方,对面而坐。

难得这么好的春光,难得林朝的心情又很不错,所以他打算跟荀谌来一次深谈,最后试试能不能在进雒阳之前,将他争取到刘备麾下。

若还是不能,那就只能玩点手段了。

无论如何,这等大才都决不能放过。

“子初兄,有何指教?”

荀谌见林朝心情不错,也玩笑了一句。

“友若居然未卜先知,知道某有要事相商。”

林朝却很诧异道。

“这……”

这下轮到荀谌挠头了,他见林朝摆出如此正式的姿态,便开了句玩笑,谁知道林朝真的有话要说。

“怎么,友若莫非不愿与某交心?”

闻言,荀谌赶紧摇头。

林朝在他的眼中,可谓是世之大才,与这等人交流,自然获益匪浅。

但……谁知道他林子初哪句话真,哪句话假?

简而言之,荀谌钦佩林朝的才学,却不敢相信林朝的人品。

林朝这次却没有绕弯子,而是挑明了自己的意图,直入主题道:“友若,某有一言相询,还望友若之言相告。”

“子初请讲。”

“友若对这天下大势,如何看待?”

“子初,某乃微末之士,安能识这天下大势,子初还是莫要为难某了。”

荀谌是何等聪明的人,林朝一开口,荀谌就猜到了他的目的,并且顺势推脱。

这句话已是暗中拒绝,但林朝丝毫不气馁,继续开口道:“既然友若不肯说,那某就来说说自己的看法。”

“某料定,三五年内,大汉天下定然分崩离析,届时群雄割据,正如秦末时一般。”

此言不可谓不惊人,甚至有些大逆不道。

“不可能,我大汉已传世四百载,断不可能三五年内分崩离析!子初,你太过危言耸听了!”

荀谌站起来身来,指着林朝大声说道。

也不怪他荀谌有如此想法,此时方才中平五年,天下人都是跟荀谌一样的想法,认为前些年的动乱不过是纤芥之疾,只要修生养息几年,大汉还是那个威震四夷的强汉!

只是,梦想是好的,可现实是残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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