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煎包的生意火了。
起先是海城手表厂的员工以及周围的居民,在水煎包的名声传出去后,其他地方的人也闻名赶来。
往往简西还没到,他固定摆摊的位置就已经让人围地水泄不通。
很多人一买就是一二十个,帮来不及排队的工友买,帮家里的长辈孩子捎带水煎包作为早餐,更有那些贪图便利的,一次性多买一些,等到要吃的时候,再放锅里煎煮片刻,味道虽然比不上刚出炉的水煎包美味,却也胜过自己做的绝大多数食物。
在水煎包的生意被带火后,简西又捎带了另外两种吃食,绿豆汤和酸梅汤。
这会儿天气还比较炎热,光是吃热腾腾的水煎包,难免增加燥热,败坏胃口,加上水煎包虽然有个水字,毕竟也是面食,吃多了嘴干,要是能有些汤汤水水的佐着,胃口也能好上不少。
这年头绿豆也是紧俏品,因此简西做的绿豆汤并不是十分粘稠的,好在他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在煮绿豆汤时会及时撇掉上浮的绿豆壳,使得绿豆汤口感沙滑,没有渣滓的感觉。
在绿豆汤晾凉期间,他还会往里面加一些薄荷汁,使得绿豆汤的口感更加清凉。
每天下午,简西都会熬煮两大锅绿豆汤和酸梅汤,等到太阳下山后,再将两锅汤水放到井里湃着,等到第二天一早从水井里取出时,两锅汤水就像是被冰镇过一般,喝起来冰凉爽口又解腻。
盛汤的杯子是简西特地从造纸厂定做的,一只后世一次性杯子大小的纸杯成本也就六厘,绿豆汤一杯四分钱,酸梅汤一杯三分钱。
天气炎热的时候,再也没有比绿豆汤和酸梅汤更解暑的东西了。
尤其是坐在工厂车间里的工人,在炎热不通风的工作环境下,要是能喝一口沁凉的酸甜汤水,整个人的精神都被唤醒了。
绿豆汤的成本比较高,加上绿豆比较难得,因此每天供应的绿豆汤量都低于酸梅汤,且不同绿豆汤只能用纸杯子装,简西允许顾客自带搪瓷杯或是军用的水壶盛装酸梅汤,如果自带杯子,能够盛装的分量远比简西自己提供的纸杯来的大。
这也挑动了一部分人爱占小便宜的心理,自酸梅汤和绿豆汤开始供应以来,酸梅汤的销量就直线攀升。
有不少老主顾习惯在早上的时候点一杯绿豆汤佐着水煎包吃,然后再用自己的水壶灌走一壶酸梅汤,什么时候渴了,就喝一口酸甜回甘的酸梅汤,那滋味,可比白开水强多了。
甚至很多人没办法天天吃水煎包喝绿豆汤,就干脆买三分钱的酸梅汤,简西卖的酸梅汤比他们自己做的好吃,价格也划算,到后来,简西每天都得多煮一锅酸梅汤,可即便这样,等到后面,依旧会有人想买一杯尝尝味道,却只看到光洁如新的空锅子。
这类的汤汤水水,卖的就是薄利多销,因此别看简西卖的都是这么些不打眼的东西,半个月下来,在合计自己的小私库的时候,居然已经达到了这个惊人的数字。
这是什么样的可怕概念,79年,绝大多数工人的工资也就四五六十左右,刚开始工作的工人工资更少,月收入能过三位数的,不是研究院就是七八级的高级工,简西只是一个做早餐买卖的,半个月下来,利润却已经比得上一般工人大半年的收入了。
怪不得说□□十年代是遍地捡钱的年代,现在虽然还是79年,却已经显露出了这个苗头,简西的运气更好,这个时候也不是人人都有胆子做个体户的,他的竞争少,即便现在他的生意红火是有目共睹的,手表厂外头和他一块摆摊的依旧只有梅花糕摊主一人。
无奈,这个时代的思想主流就是这样,个体户的身份是让人看不起的,即便挣得再多,也不如工厂的学徒工受人尊重。
至于那些同样心思活泛的,更担心政策朝令夕改,生怕自己做了小买卖后,政策回到了几年前那样,将个体户打成资本主义,到时候不仅自己得被□□改造,家人的政治成分上也凭白多了污点。
因此简西虽然赚了不少钱,可明面上真的没有多少人羡慕他,至于那些旁敲侧击向他打听收入的,则被简西用食材成本高,美味的秘诀是因为里面添加了许多昂贵香料,实际并没有赚太多钱等借口搪塞了过去。
在意识到存款已经突破五百后,简西去火车站买了一张从海市到他支乡城市的火车票,然后就忙活起了他需要带回去的礼物。
“喏,瞧我说对了吧,离她家那个上次来信可都过去大半个月了,结果呢,人没看见,就连信也没了。”
白天酷暑难耐,许多惯会偷懒耍滑的女人趁着没人监管,以喝水的名义躲到了树荫底下,看着正在田里劳作的蓝秀小声议论道。
“就是说啊,看那信写的多腻歪啊,什么想念她和娃儿,你们说要是心里真的有她们娘俩,就算再难,写封信的时间总有吧,我看啊,或许真叫巧嘴说对了,她男人在城里又有新婆娘了,之所以特地送了封信回来,只是为了把人安抚住,省的蓝秀带着闺女跑去海市找人,搅黄了他的婚事。”
“我觉得对头,简西他爹娘不是工人吗,听说他俩哥俩嫂也是有工作的,天呢,那么多工人,一个月得搂回家多少钱呢,恐怕粮仓都堆满了,胡吃海塞都造不完呢,哪回像简西说的那样,家里小的都转不开身,连他这个小儿子回去了都养不了。”
这会儿乡下对于城里人尤其工人的印象还停留在工资高,福利好,压根没想过,原来工人的生活也有那么多的困难麻烦。
简西在信里头描述的家里房子小,人多住不开的实情,在这些人眼里,都是瞎编出来唬蓝秀这个傻子的。
“秀儿,你看我把谁带来了。”
田埂边上站着两个人,一个是大家都认识的习青青,今天她穿了一身藏蓝色带碎花的衬衫,下身是灰黑色的九分裤,这是习青青前年做的衣裳,上面没有一个补丁,除了进城采办以及走亲访友的重要日子,习青青都舍不得从箱底把它拿出来见一丝光,生怕阳光灼热一些把那漂亮的颜色给晒褪了。
她身边站着一个矮小粗壮的男人,个子只比一米五出头的习青青高上半个头,撑死也就一米六一六二的样子,对方的年纪也不小了,额头三道深刻的抬头纹,皮肤粗糙黝黑,咧嘴笑的时候,一口黄黑带着烟垢的牙齿格外瞩目。
这个看上去四十奔五的男人有些陌生,习青青带着这么一个陌生男人来找蓝秀,一下子勾起了大伙儿的好奇心。
“勇哥,你看,那就是我妹子蓝秀,这些天一直下地干活,所以皮子晒地黑了些,但我妹子的五官还是标致的,就算晒黑了,那也是个黑里俏。”
习青青在刘勇的耳边嘀咕道:“不过照我说啊,找媳妇还是得找一个贤惠持家的,我这妹子你就放心吧,她之前的那个男人是城里的知青,压根干不了活,我这妹子瘦瘦小小的,却能顶大半个青壮年,每天的工分比普通妇女还要高上一两分,家里家外也是操持家务的一把好手,你的年纪也不小了,要是把我这个妹子娶回家,保准她把你伺候的舒舒服服的。”
习青青卖力地介绍着自己这个小姑子的优点,原本因为习青青喊出的堪比黄花大闺女的彩礼价格而所有犹豫的刘勇,在见到蓝秀的模样后,顿时满意了,恨不得现在就将这桩婚事给定下来。
不过虽然习青青说的天花乱坠,刘勇还是想和蓝秀本人说说话,确认一下对方是否是心甘情愿嫁给他的。
刘勇的妻子在三年前去世,原本只顾着挣工分的刘勇着实过了一段水生火热的生活,随着几个孩子渐渐长大,男孩需要娶媳妇,女孩需要嫁人,刘勇才意识到,原来女人当好一个家有多难。
他一个大男人实在是不懂这里头的弯弯绕绕,于是刘勇就琢磨着想要再娶一个媳妇,帮着他料理儿女的婚事。
原本刘勇想找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寡妇,是习青青主动找上了他,说自己有个小姑子,被进城的丈夫抛弃了,只要他能够接纳她和前头男人生的闺女,就愿意嫁给她,只是因为她比他年轻了十四岁,怕他的儿子将来不肯给她养老,给她送终,为了多一份保障,她要求的彩礼比一般寡妇来的高,堪比寻常大姑娘出嫁。
在此之前,刘勇相看了几个寡妇,只是那些寡妇都带着儿子,刘勇担心将来继子和自己的亲生儿子出现财产纠纷,心里不是特别乐意,在听到习青青的小姑子只有一个女儿,且年轻貌美后,顿时就产生了见一面的冲动。
这一次见面,对方确实也没让他失望。
大热天,不少女人都躲在树荫下偷懒,蓝秀却在地里埋头苦干,可见她是一个勤恳老实的女人,而蓝秀标致的五官和姣好的身段更是为她加了不少分。
不管男人嘴上说什么女人性格人品最重要,在他们的心里,年轻、漂亮永远都是女人最重要的优势。
蓝秀听到了习青青的声音,看到她身边站着的那个男人时,顿时猜到了她的来意和那个男人的身份,眼底闪过一丝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