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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小小番薯(1 / 1)

“是我着相了,很多事情都没考虑的,就不管不顾地要去做。”乔岚的神情突然变得肃穆起来,她没有犹豫下去,坦言道,“你先告诉我,现在岂国的土地上,最常种的是哪几种粮食?最高产作物的哪种,产量几何?”

“……”俞大拿略思一下便有了答案,“稻、麦和粟,稗也有一些,产量最高的是稻子,如是好田,精耕细作加风调雨顺,亩产可达四石。”

“四……石……”这么肃穆的时候,乔岚愣是短路了一会,然后默默在脑海里换算,“那就是四百多斤!”

“嗯!但一般三百斤已经算是丰年了。”

“如果我告诉你,我有新粮种,亩产可达千斤,你待如何?”乔岚想了一下,趣÷阁记本上写番薯亩产是三千五百斤左右,她说千斤也没错,而且现在耕种条件也没那么理想,减产是一定的,说千斤,再保险不过了,再者,如果她说三千斤的话,估计俞大拿会不顾她是主子而直接给她一个白眼。

饶是这样,俞大拿也完全呆住了,“千……千……斤……”

“就是这个……”乔岚把没埋成的番薯放在石桌上,“这个是番邦之物,别问我从哪儿得来的,一言两语也说不清。据说它不需天泽,不冀人工,可以粉,可以酒,可祭可宾。”乔岚说的头头是道,其实大半是杨迎风摘抄在趣÷阁记本上的,“耄耋童稚皆宜,六畜可用,而最紧要的是,它不需地,荒地,沙地,田地皆可唯……不喜水浸……”乔岚敢发誓,刚刚俞大拿的确用白眼撇了她一眼。

“小姐,”俞大拿脸上也淡然得很,全然不似一开始的激动,虽然他真得很想再拿白眼翻乔岚,“我可否先去看看章娘子是否已开始准备晚膳。”

“……”话说,做下人的不是应该无条件支持主子的决定吗,怎么我好像买了个刁奴似的,这哪点儿有卖身为奴的自觉性啊,连主子的话都质疑……看来是我太宽容了,哎,也是我看不得杨应风在我跟前卑躬屈膝……

乔岚干脆命令俞大拿留下,并给她想辙儿。

俞大拿没办法,只好违心地与乔岚筹划,他先是问了这番薯的生长习性,知道这番薯是长在地底下的根茎,他不吃惊,但乔岚说这长在地面上的藤蔓还可以做菜,还可以喂牲畜,他又有点坐不住了,可是乔岚的神情太笃定,加之她对番薯太了解,仿佛她已经亲身见闻过一样,容不得他有丝毫怀疑。

乔岚的“专业”令他对着番薯也重视起来,竟不觉得乔岚是在班门弄斧。他开始相信,这番薯,即便不能达到千斤亩产,起码能有好几百斤,且冲着荒地沙地都可以种植这一点来说,他不得不严阵以待。“小姐,您这番薯,还有多少种?”

“……”乔岚不好意思地咳了一下,指了指桌上的两根番薯,“全都在这儿!”

“……”如果俞大拿是咆哮体,这会儿已经吼起来了,“您之前要买上百亩的地就是为了种这两个番薯……”

“……”如果乔岚是咆哮体,这会儿已经吼起来了:我不懂种田行了吧,我估算失误行了吧,我思虑不周行了吧。

“当务之急是要赶天时,把这珍贵的番薯种下去,赶在天寒之前收获,这样明年开春就有不少薯种,不然一切都白搭。”

“对对,我就是这么想的。”乔岚连忙点头,表示她也不是没想过就瞎忙活的。

“小姐有无想过开荒吗?”

“有什么想法就直说吧,在我这,你无需顾虑,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才是。”

“小姐想买大片的土地,是为以后做打算吧,只不过,这两年年景好,战乱一时也波及不到这儿,卖地的都是遇到难事的小门小户,想买连成片的土地,只能说可遇不可求。可无主的山地很多,开多大算多大,且开荒免三年税。开荒之所以不易,是因为头几年作物难有收获,可按照您说的,您这粮种不择地,这不正是天赐良机,天作之合,天助我也,天……天……”

“行啦,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你说的不错,开荒的确大有可为。”乔岚沉思了半响,不知怎地就想到了青山村的西岸,“你觉得青山村遥水河西边的地怎样。”

俞大拿看起来惊呆了,好吧,他的确惊呆了,他不敢相信青山村出来的乔岚居然对那块地还抱有希望,连他这个外村人都知道那块地用不了,也不是用不了,而是野猪不给用啊。

乔岚不用看俞大拿的神情就知道他怎么想的了,的确,如果她不是来自后世且经历了一个多月残酷末世的乔岚,听到还有人敢打那块地的主意,肯定会投以“这人疯了吧”的眼神。

正是那一个多月的末世见闻给了她灵感。

他们小队曾经到过一个村庄,当地丧尸不多,但是野猪不少,毒蛇也多,虽然没有丧尸化,但都被丧尸病毒感染了,野猪狂化,毒蛇也狂化,不但袭击人,还吃人。那个村的人绕着村子挖了一条深两米,宽两米的壕沟,不少野猪掉进壕沟里,出不来了只能靠吃掉进壕沟的毒蛇为生,掉进壕沟的丧尸也是他们的攻击目标,于是那几十只野猪就这么被村民“养”在壕沟里,还充当村子的保护神。那个村子也是方圆几十里唯一幸免于难的村子。虽然因为村民的明哲保身,他们没能进村,但这不妨碍乔岚对他们的独树一帜的生存方式表示赞赏。

“你放心,我有办法让那些野猪有来无回。”乔岚信誓旦旦地说。她自信,那是她心有成算,可单凭她一句话,要俞大拿如何相信她不会白折腾,可是他没忘记这些年有关于西岸野猪成灾,颗粒无收的传闻。

“哎~”乔岚也没打算卖关子,便抖擞出她剽窃来的奇思妙想,“以前的人对野猪围追堵截,均以失败告终,我这回啊,不追不堵,我敞开大门欢迎它们来……给我们加菜……”

“啊?!”

“顺着林子边挖壕沟,只要够宽够深,保管那野猪有来无回”

俞大拿仔细这么一想,顿时觉得有门!!!当年赵地主筑墙挡野猪,奈何野猪劲儿大,多冲撞几回,再结实的强也有塌的时候。如果挖深沟,那野猪可不就没办法了,要么原路返回,要么掉沟里当菜。

“小姐高见!我自愧不如”何止他不如,很多人都不如,这么多人,这么些年,都没能从野猪獠牙下抢到那块地。俞大拿对乔岚心悦诚服起来,决定以后不再质疑她的决定。

“现在,当务之急是把这番薯种下,还有把那块地买下来。”

“那块地是无主荒地,何须花银子买,只要开了荒,三年后便是小姐的了。”刚刚还说以后绝不质疑乔岚的决定,转眼过往云烟。

“你想想之前有多少人算计过那块地,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先拿到手比较踏实。做荒地算,一两银子一亩,就那么几百亩地,花不了多少银子,况且,官府巴不得有人买了那片地,估计还能便宜一二。所以,不但要买,还要过红契,保证十拿九稳。”岂国的荒地到处都是,但像遥水河西岸这样位于河岸,方便灌溉的荒地,可没有几块,这也是它令人觊觎的地方。

“我现在就启程赶往县城把西岸买下来。”俞大拿风风火火地走了,乔岚也不阻止,她就喜欢这样利落的手下。不过很快她就后悔了,因为十万火急的番薯还没种呢。

没了俞大拿,乔岚不得已,只能自己想办法,忽然,她撇到东厢房门口有一个畏畏缩缩的身影。

“过来!”乔岚向缩在一旁的方小勇招手。

方小勇很怕乔岚,尽管他很想表现一下,让她留下自己,可他越是想,就越畏缩。大拿叔出门了,方小勇担心乔岚趁机把他赶出去,他不想再过以前那风餐露宿,朝不保夕的生活。多亏大拿叔还想得起他,给他找了个东家,要知道,平常人买下人也是得有正经源头的,乞丐是无根的浮萍,通常又上不了台面,即使白送上门,也没人愿意收留。

方小勇已经梳洗过,身上的衣服也是新的,只是因为太瘦小,衣服里显得空荡荡的,但不管怎么说,整个人看起来干净了,也精神了,到乔岚这儿也算是合格了:就是胆儿太小,还得多历练历练,不然怎么帮俞大拿跑腿,扯后腿差不多。

“你可知道哪里有沙子?”通透的沙地种番薯是最好的,有利于根系的伸展,一时也找不到沙地来种,而且不放在眼皮底下,实在让人放心不起来,自己造一片小沙地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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