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巨无霸林家正在寻找林大少的尸体呢,结果林家动用了很多人力物力,最终连林大少的一丁点骨头渣都没有找到。
就在林家锁定了江亦,决定带人去找江亦要人的时候,青城变天的消息传到了林老爷子林雄的耳朵里。
林雄一听,顿时吓得面色一片煞白,赶紧示意林家的人不要再去找江亦。
林雄明白,现在的江亦,在青城已经是能只手遮天的人物了。就连他们林家,也得忌惮几分了。
没有十足的把握,再不能去找江亦的麻烦了。否则,只能白白的送人。
“哼!看来,我是得请龙组的人出动了。或者,我要去海外请兵王。江亦,你等着,我不会饶过你的。”林雄仰天高吼。
翌日,江亦心情不好,并没有去学校,而是帮着刘天霸一起埋葬了冯灭。
又过了一天,江亦才去了学校。
再过一个多月,就是高考了!现在江亦要是总请假,老师也不会同意的。
这天,早上。
江亦来到自己的班上,黎子凝是赶紧过来给江亦送牛奶。
看到这一幕,班级的同学们,都是羡慕极了。
可是,令他们羡慕的还在后面呢。
就连他们学校的校花司徒梦晴,也亲自买了一份西式早餐给江亦送来。
班花和校花,一左一右的坐在了江亦的身边,真是羡煞旁人。
一个高三九班的高大男同学,正在江亦他们班级窜门呢。
只是,江亦、黎子凝和司徒梦晴,都没有看到这人而已。
这同学,身材高大,有些模样,最突出的就是他那十分迷人的健美身材。
他的身材之所以这么美,完全是因为他每天坚持打篮球。
在学校,很多女同学都知道,想要找帅气的男朋友,就要去篮球队找。
这篮球队的男生,个个都帅气。就算他们的脸不是十分突出,但身材绝对加分,所以整体的颜值就上去了。
这个帅气的高大男同学就是青城中学体育部的篮球校队队长——罗高云。
在青城高中,罗高云绝对是全校女生之中的明星级校帅。很多人都叫他——罗队。
罗队在青城高中的名气,绝对比江亦的名气大。
江亦的名气,也就在他们班级很大。
在整个高三年级,江亦的名声,也马马虎虎。
可是在整个高中里面,高二高一的大部分人,就不认识江亦了。
罗队不同,经常带领学校篮球队打比赛,还多次为他们学校争光,名气是相当的大。
在高二和高一年级,也有很多小学妹把罗队当成了男神!
有名气的人,一般都高傲。
这罗队,也不例外。
他本以为司徒梦晴也在这个班级窜门,会给他打个招呼的。不料,司徒梦晴似乎没有看到他一样,只顾给江亦送早餐。
“踏马的,这家伙谁啊,怎么这么有福气,居然能让司徒梦晴给她送早餐呢?司徒梦晴还从来没有给我送过早餐呢!”罗队心里不爽,默默的嘀咕着。
于是,罗队拍拍一个校球队的球员,说道:“哎哎,那人谁啊,怎么左拥右抱的感觉啊?”
罗队指着江亦。
那校队球员,就是江亦班级的同学。罗队来他们班级窜门,其实就是来通知这个同学,下去参加训练。要是没事,罗队也不会来江亦班级瞎窜门的。
那球队成员,赶紧道:“罗队啊,小声啊。江亦可是我们的大学霸。听说打人很厉害,连司徒剑还是他的小弟呢。你啊,最好别招惹他。”
啥玩意儿?
司徒剑还是他的小弟?
不就是一个学霸吗?他何德何能,让司徒剑给他当小弟,还让司徒剑的妹妹给他送早餐?
司徒剑的名气,在整个学校来说,确实比江亦还大。所以,罗队认识司徒剑,却不认识江亦是何许人物。
不爽!
罗队心里不爽,立刻走到司徒梦晴前面,乐呵呵的说道:“司徒梦晴,你好啊。你怎么只给他送早餐啊?我跟你,也很熟吧?你可不能偏心,什么时候,也来给我送送早餐啊?”
给你送早餐?
司徒梦晴只想骂人。
但司徒梦晴又忍住了,只是很委婉的说道:“罗队,我听说你有女朋友,你叫你女朋友给你送早餐就是了。我跟你不是很熟,我要是给你送早餐,你女朋友会咬我的。”
罗队的确有女朋友,但他的女朋友,没法跟司徒梦晴相比。别说司徒梦晴,就连黎子凝都比不上。
“呵呵,司徒梦晴,我女朋友不是小心眼的人,你明天给我送一次早餐嘛!”罗队笑嘻嘻的说道。
司徒梦晴见罗队还较劲起来了,不再委婉,冷声道:“罗队,我跟你不熟!请你自重!”
不熟?!
嘶!
罗队一听,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不久前,还是“不太熟”呢,现在司徒梦晴直接说成“不熟”了,这对罗队来说还是很伤心的。
这一刻,罗队感觉自己丢脸,不再跟司徒梦晴说话,而是轻蔑的看着江亦,冷冰冰的说道:“江亦,我知道你是大学霸,还听说你打架很厉害。不过啊,学习好和打架厉害,算什么本事呢?你要是是一个男人,就跟我去篮球场较量较量!”
江亦不愿意搭理罗队,此刻连回答他话语的心情都没有。
罗队见江亦不说话,立刻采用激将法,高声道:
“哈哈,你们看看,你们班这大学霸,简直就是怂包。我约他去篮球场较量,他却不敢答应我。呵呵,真不是个男人?”
“滚,你才不是男人。”司徒梦晴一听,再也忍不住,直接骂了出来。
这个时候,江亦没看罗队,却冷声说话了:“罗高云,你不就是校球队的队长吗?就你那点打球的技术,给我提鞋都不配。”
轰!
全班同学,听到江亦的话语,全都头皮发麻,下巴落了一地。
谁也不会想到,江亦说话,居然一点没有给罗队的面子。
而人家罗队,可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球技自然很好的。江亦以前留给大家的印象——是从来不打篮球。
偏偏江亦现在这么高调,居然说罗队那点球技给他提鞋都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