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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1 章(1 / 1)

走了一会,莘奴便说要回转了。回时的路依然是池水粼粼,野菊开得烂漫,充满着乡野的生机。可是莘奴却再无来时的兴味盎然。只是默默无语一路走着。

等回来了宅院,瑛娘问她中午可想吃些什么,她也只是懒散地说了一句随便。

摘了纱帽,就着铜盘里的水洗了一把脸后,莘奴换了松散的衣裙,踩着软帮的便鞋走到了后院。

望着后院整齐的菜畦,莘奴突然发现这些菜地的布局竟然是跟那人平日里的喜好一模一样,甚至高矮错落都是别无二致。这菜地是她布置的,而她终究是受了他的影响至深,以至于日常起居的喜好,也渐渐被他同化了,竟是也喜好这等田间农活。

犹记得他曾说过,她只记得他的不好。

若真是这样,她该是多么的恩怨分明,而心境清幽?

他若是真的中毒至深而有不测,在离去的那一刻,心内想得会是什么?是不是深深饮恨没有一早除掉她这个鸠占鹊巢的私生女?一时间,莘奴心里乱极了,之前几个夜晚做的那些可怖噩梦境又浮泛上了心头。

“莘姬,您这是怎么了?可是哪里不适?”

直到瑛娘不知什么走到她身旁,开口诧异询问时,莘奴这才惊觉自己不知何时,已经清泪流满了脸颊。她轻轻地触摸着自己湿漉的面庞,不禁也自问道:自己这究竟是怎么了?

有些思绪是开启不得的,有了这样的心思后,平静的日子似乎也不那么惬意了。莘奴急于想要知道王诩在越国时究竟是生还是死,不然为何这般久久都无动静。于是便提笔修书给身在齐国的妫姜,托她代为打听。

就在她与妫姜筹谋着这次脱逃时,一早便约定了到达魏国后,可以借由妫姜安排的身在魏地的商贾来传递书信。

当信寄出后,莘奴要做的便是耐心等待。

而此时,魏国与楚国的战局也不甚妙,昔日被魏国打得龟缩的楚国如今似乎如虎添翼一般,连连施展奇招,攻陷城池犹如无人之境。很快便将战线推进到魏国境内。

一时间战火蔓延沿线的边城百姓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终日。

当莘奴摊开地图对照这几日城里传来的消息时,猛然发现,那楚军前行的路线诡异地绕了一个弧度,竟然包围了邺城将有一半了。虽然此时相隔甚远,可若是再过些日子,邺城便在楚军的势力范围之内,到时这大片的土地,便被楚人如同切割肥肉一般,落入囊中,可以尽情饱食了。

当初魏王虽然对她这个新任的女儿十分关切,可是此时已经全然扑在如何驱走豺狼楚国的身上了,哪有精力去顾及身在邺城的骨血?

莘奴决定自己应该及早离开邺城这样的危地。可是就在她下定决心准备变卖邺城的府宅搬家时,那楚军却暂缓了攻势,在距离邺城甚远的蕉城驻扎,按兵不动,据说是魏国派去了使臣与楚军议和,却不知谈到了何等的地步。

而邺城的地方官听闻了卫兵汇报莘奴想要搬离的消息,也忙不迭地赶来劝阻:“姬有所不知,如今边界被战火荼毒的百姓纷纷朝着邺城这边涌来,一时道路上盗匪横行,许多富人被打劫屠戮,此时若是匆忙上路,恐有不测,倒不如安守在邺城的城池里,如今大王又调拨了重君守在前方,楚军是不可能打到这里来的。

莘奴知道地方官所言有一定的道理,此时贸然出城恐怕也是不智之举。

当初她选择在邺城定居,是有缘由的。此地距离赵国邯郸不远却有高山阻隔,实在是天然的屏障,此地以往也甚少受到战火的波折,。正是因为如此,她在选择落脚在邺城。

哪里想到相隔甚远的楚国,却放弃近在咫尺的大梁,一意朝着邺城的方向前行,在鬼谷里受那些排兵同窗的影响,莘奴对于兵法也有些涉猎。只是楚军行军的方向实在是匪夷所思,一时也想不透,楚王的用意何在。

虽然一时动弹不得,可是莘奴也不想坐以待毙,总是要未雨绸缪多做打算才好。首要的一件事,就是要清空囤积的货物。

原本要做高价来卖的丝织品,分作两半,一般就地平价而出,另一半则请来了挑脚的商队,挑运货物翻越高山,抵达赵国,倒是买了不错的高价。

这般分隔两地铺货,很有实效,很快就将这批丝帛卖了出去,又收拢了一批金回来。

可是等丝帛品都卖出去了,也不见妫姜的回信。莘奴这几日有些吃不下东西,原本丰韵的双颊又开始向下凹陷。

瑛娘见了心内发急,又请了巧手的厨子来烹制美食,也不见莘奴提起什么食欲来。

“姬这般不食,身体哪里经受得住?”

这日,莘奴被瑛娘一顿苦劝,这才勉强饮了一碗鸡汤,可是刚饮下不久,就觉得一阵的恶心反胃,一个没忍住,便尽吐了出来。

瑛娘急得直叹气,却也别无他法,待得莘奴漱口缓过气儿来,第一句却是:“怎么还没我的书信送到?”

瑛娘说道:“如今城外兵荒马乱,哪里会有书信?莘姬身子不适,可要请郎中来看?”

莘奴平生最恨吃药,以前是被那人迫着勉强咽下,如今自己做了主,又怎么会主动看病?当下毫不犹豫地道:“不过是肠胃不适,空泛几顿便好了……”

瑛娘遇到这等顽劣的主子,也是无奈的摇了摇头,又吩咐着厨下去煮些清淡的饮食去了。

因为魏王的那一句吩咐,邺城的地方官是奉莘奴为座上宾。邺城令的夫人这一日邀约莘奴在府上做客。

莘奴虽然这几日身体极度的不舒服,却因为想要探听一下时局,欣然应约前往。

邺城不愧是魏国的富庶之邦,小小的邺城令的府邸,修建的也甚是华美。之前这邺城令夫人得了莘奴赠与的几匹名贵的丝织品,自是感激不尽,今日乃是投桃报李,回赠了莘奴一套精美的漆器。

城外的风雨飘摇,丝毫不影响城里后宅贵妇的生活。食用的茶品和在一旁伴奏的古琴声乐,无一不是精致而悦耳的。

前来赴约的除了城令夫人外,还有一干邺城雅士的夫人,大家围聚在一起畅谈投箸,倒是畅意无比。闲聊了一会,有一位妇人笑着道:“我是不是该恭喜城令夫人,今日观您的身形,像是快五个月的模样了啊?”

城令夫人微笑道:“都说你眼尖,果然不假,我癸水未至四月有余,大约也是五个月的样子,只是这肚子不大显,也不知这一胎,是男孩还是女孩。”

莘奴在一旁听得心念微动,她突然想起,自己似乎好久没有来过癸水了……

关于这女子的一些私隐的当知之事,莘奴一向是迷糊得很。

犹记得当年第一次来癸水时,是她十四岁时。那时,王诩终日忙碌得很,现在回想起来,大抵是在填补父亲莘子死后欠下的巨债而终日奔波谷外。

可是她却不知这些,只是因为一味被拘禁在谷中,实在是憋闷的很,偶尔王诩来看自己,也是哭闹着要出去。最后大概是被她磨烦了,王诩终于松口趁着金秋美景,带着她去游历渭水之畔的美景。

可惜那次游玩也不甚愉快,在她骑着小马漫游江畔时,突然发现自己的裆下一片的湿润,等下了马时,裙子上的都是血迹斑斑。

她吓傻了眼,只以为是在马背上颠簸,颠碎的肚肠,所以才会腹内酸痛,血流不止。

当王诩弯下要询问一直蹲地不起的她是怎么了的时候,快要死了的绝望,倒是让她一时放下了心内对他的怨仇,只是抱着他的脖颈,像个六岁孩童那般嚎啕大哭,一个劲儿地嚷着:“我要死了……”

等到王诩将她抱起,伸手触摸到濡湿的衣裙时,才一时弄懂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时也不过刚刚成为青年的他也是困窘的很。也不知该怎么同她解释,只是轻声安慰她:祸害贻害千年,像她这样顶不乖巧的,一时很难死得了。

气得她去咬他的肩膀,一时倒是缓减了难受之意。

后来,他找个年纪大的侍女替她料理,缝制了几条月经带子,用开水烫洗晾干,然后装上新烧的草灰,又教她如何使用替换这月经带,她这才明白原来这是预示着自己已经成了女人,可以生下宝宝了。

可惜到底是孩子心性,知道自己不会死后,第二日趁着王诩午睡,便玩得忘乎所以,偷偷除了鞋袜下河摸鱼,结果被睡醒的他拎提上岸时,双脚冰凉,到了晚上肚子抽痛得直打滚。又被那男人虎着脸一通的申斥。

女孩第一次都是要细细将养的,不然很容易落下病根,更何况她这身子本来就弱的,从那以后,每次一来,总是要痛得死去活来,严重的时候,甚至有头撞墙板的时候。而且来得也不准时,有时候甚至两个月才来一次。

只是后来被他精心调理了一番后,才算是见好,可是这等恼人的事情,能不来便不来,莘奴从来没有如其他女子一般去费心地记过日子。

可是今日听闻了城令夫人有喜,莘奴细细地回想了一下,才发现自己似乎是快要三个月都没有来过癸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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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老王老王,你在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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