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写的字实在太好看,叶小娴忍不住越凑越近,最后几乎贴着他了。
由于离得太近,他的鼻尖几乎碰到了她的脸,她也能感受到他的气息,并且能近距离欣赏到他黝黑但好看的五官。
鬼使神差的,她竟怔住了,就这么呆呆地看着他。
直到箫宝珠问了一句:“你俩干嘛呢?还教不教我练字了?”
叶小娴这才脸一红,然后下意识地跟他保持距离,“你、你们继续,我去帮娘炒菜!”
……
没过多久,箫宝风也回来了。
今天的箫宝风梳了一对小抓髻,而李红梅又用碎布给他缝了一个小布包,用来放书本和笔墨,看起来十分可爱,像极了电视上的小书僮。
箫宝风显然十分兴奋,一回来就跑到厨房里面找李红梅,看到叶小娴也在,便忍不住叽叽喳喳地说开了:“今天上学时间短,就学了自己的名字,还有听同窗们读书,有些同窗好厉害,都可以看诗文了……”
叶小娴一边炒菜一边笑道:“那巧了,宝珠也在学自己的名字呢,就在娘那屋,你进去和宝珠交流交流,说不定你们俩可以一同学习呢。”
箫宝风就又跑到了箫宝珠那边。
直到箫宝风跑出去好一会儿,李红梅的脸上仍挂着笑意,她笑呵呵地对叶小娴道:“我怎么觉得这日子好像越过越好了呢?”
“这样不好吗?”叶小娴笑着问。
“好啊,我琢磨了一下,觉得这原因出在你和宝山身上,自从你们俩圆了房,这日子就像蜜里调油了一样,虽然你和宝山现在还不能像一般的夫妻一样相处,不过也就差一步了,你放心,总有一天,宝山会求着你陪他住一屋的。”
“娘,您说什么呢?”叶小娴想到今天在衙门口遇到的那个姑娘,总觉得心里面没底。
怕是人家箫宝山心里面早就有人了。
……
今天的晚餐是一条红烧鱼,一盘野生菌,再加白米饭。
红烧鱼被叶小娴煎得两面金黄,再洒上红糖柠檬汁,酸酸甜甜的,吃起来又香脆又开胃,野生菌则煮成汤,清甜又可口,再加上米饭一起吃,那是十分地可口。
一家人今晚的心情都很好,大家一边吃着饭,一边听箫宝风聊学堂那边的事,其乐融融。
可偏有人看不得他们好。
大房那边,王牡丹的儿子箫宝成亦回来了,他一回来就跟王牡丹道:“娘,宝风也上学堂了,今天放学我们一块回来的。”
箫宝成今年十岁,已经上了三年学堂了,会背一些诗文,逢年过节,王牡丹都让他在族长面前背诗。
虽然他背来背去都是“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样的简单诗句,可族长们不懂,觉得只要会背诗就好,还说这孩子将来有出息,说不定能考个秀才呢。
现代的人都以为古代的秀才很穷,其实不然,中了秀才有俸禄可拿,只是这俸禄相对于有官职的人来说少一些罢了。
比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下人,能考上秀才总比一辈子种田强。
所以王牡丹哪怕省吃俭用也要一直坚持让箫宝成上私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