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回平城前,服装厂纵火案调查清楚了,纵火者就是两名员工之一。
“梁远辉,28岁,广州白云区本地人。在美芝云服装厂工作三年又八个月,是经熟人介绍入厂管理库房的。平时负责服装的出入库,电脑订单也是他在记录。”
“他和另一名员工张成刚都在我们的嫌疑人范围。一开始,我们更怀疑张成刚,因为梁远辉在起火时去了附近的杂货店买烟,这点杂货店老板可以作证,看似拥有不在场证明。”
“但根据我们调查发现,梁远辉的银行流水里,在相距很短的时间内,分别有两笔消费支出给白云区某加油站,并且每次都加满了油。前后两次加油记录间隔不到两天,而我们查过他的行车记录仪,在这两天时间里,梁远辉只开车通勤,他家到工厂的距离也不到十公里,绝对不可能耗油如此之多。”
“火警在现场发现的助燃物确认是汽油,所以我们怀疑是梁远辉利用汽油纵火。经过几天的走访调查,从其街坊邻居口中也证实了梁远辉是个赌徒,最大的爱好就是打牌。他赌得很大,一晚上可以输光一年的工资,而就在上周五,他运气差的出奇,一晚上输了七万出去,这笔账在火灾后的第二天还上了。”
“拿到搜查令后,我们搜查了他的住所,在床底下的一个行李箱里又发现了三万现金。经审问,梁远辉对纵火一事供认不讳,但说不清钱的来源。他只说在火灾前一天,有人找上了门,说只要他帮个小忙,就能拿到十万酬劳。”
林长野靠墙站着,神情凝重听李昌远讲纵火案的结果。
“那人叫他放火?”
“对,还把放火的时间和方法都教给了他。”
“他看清那个人长什么样了吗?”
“没有,他说那人全程带着帽子和口罩,但右边眼角处似乎有道疤,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有道疤?
林长野几乎是瞬间想起了巷子里带人袭击他的刀疤男。
然而线索又断了。
梁远辉的住所偏僻,且在乡下,附近连监控都没有一个,根本追查不到送钱之人的行踪。
李昌远说:“梁远辉已经被扣起来了,至少判个五到十年,但他背后的人确实查不出来。”
“剩下那三万块钱呢?是现取的吗?查银行记录能不能查出来?”
虽然知道机会渺茫,但林长野还是这么问了。
李昌远摇摇头,脸色不好看,“查不到。对方早有准备,那十万块钱非但没有连号,还全部都是旧钞,一看就是洗过的,一点蛛丝马迹都没留下。”
紧接着,回平城的前一天,刀疤男等人抛弃的灰色面包车也找到了。
在离巷口仅有一千五百多米的一个烂尾工程项目上,警方发现了一辆灰色无牌面包车。车牌被人撬走,行车记录仪也被摘去,整辆车空空荡荡,毫不起眼停在偏僻的角落里。
林长野亲自去看了那辆车,也在后胎处发现了弹孔,的确是那晚刀疤男驾驶的面包车。
可惜车是非法途径获得,根本追踪不到。
工地附近也是监控盲区,这群人似乎对监控得心应手,鼻子灵得像久经训练的警犬。
离开广州那天,李昌远带林长野与宣月去吃了顿饭。
他欲言又止,最后还是问出了口:“这起案子没头没尾,没有杀人,也没有劫财,凶手可以说是毫无收获,那他大费周章还倒贴了十万块钱,到底是为了什么?”
林长野没动筷子,点了支烟,静静地坐在那里。
广式茶点在笼屉里冒着白烟,叉烧包圆滚滚的,蒸排骨香气四溢,虾饺皇晶莹透亮,柠檬红茶里的冰块时而翻动,带起一串气泡。
为了什么?
林长野慢慢地想着,若真如他想的那样,对方的目的大概只有一个。
他要他的命。
可宣月瞪着黑白分明的眼,隔着雾气望着他,筷子间还夹着一只吃了一小口的豉汁蒸凤爪。
李昌远也定定地注视着他。
林长野抽完那支烟,在盘子里杵灭,垂眸淡淡道:“大概是为了报复吧。”
“报复谁?”宣月追问。
“不知道。也许是报复社会。”他对上那双关切的眼睛,如此说道。
李昌远开车送他们去动车站,在站台门口分别。
“保重。”他和林长野握了握手,回头对宣月说,“你也是,宣警官,祝你顺利度过实习期。”
宣月笑起来,瞄了眼身侧的男人,说:“实习期能不能顺利度过,那要看我们队长肯不肯高抬贵手了。”
林长野扯了扯嘴角,说办个案子都能每晚做噩梦的人,怕是抬不抬手都过不了实习期。
宣月:“……”
李昌远哈哈大笑,末了趁林长野过安检时,偷偷拉住宣月说了最后一番话:“别怕,林sir看着凶,其实外冷内热。你做噩梦的当天晚上,他就联系了平城那边,说要给你做心理辅导。后来这几天也一直放心不下你,就是办着案子,也会问你的情况。”
宣月一愣,“他问谁?”
“小李呀。”李昌远笑起来,给她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要不你以为小李怎么跟导游似的,一天到晚也没事干,光扯着你看监控,聊东聊西的?”
那头过了安检的人已经不耐烦了,朝这边扫视一眼,问:“你俩还有完没完,这么依依不舍的,要不考虑一下从平城调来广州?”
宣月一边叫着“来了来了”,一边冲李昌远挥手。
“那我走了,李警官!”
李昌远冲他们挥手,大声喊了句:“下次换我去平城做客,你俩也得请我吃饭啊!”
林长野嘴角微扬,说:“一定。不过你做好心理准备,我们那的餐标可不如你们,顶多二十块钱的盒饭,没有什么豪华爱心便当。”
宣月:“……”
明明人家是在跟李昌远对话,怎么她老脸一红,感觉有被内涵到?
——
回平城的这天,天朗气清。
临去广州前,平城的枝头还零星飘着几片寂寞的叶子,如今回来时,气温又降了好几度,两旁的树木都只剩下光秃秃的枝丫。
林长野的赛摩停在动车站的地下停车场好些日子了,已经蒙了一层灰。
他把手提包放在地上,拿了方帕子出来,仔仔细细擦干净了灰尘。
黑色的战马铮亮如新,又变得威风凛凛。
宣月注意到他很爱惜车,擦拭的动作也异常温柔。
“新车?”
“不是。”林长野放好帕子,不经意问了句,“去年你不还见过它?记性这么差?”
“……”宣月差点没心肌梗塞,末了低声念了句,“说好前尘往事全部忘掉,敢情规矩只对我适用,你是队长,你就能犯规……”
林长野微微一顿,骑上摩托,岔开了话题:“上来。”
宣月于是背着背包,手臂挽着他的黑色手提包,艰难地爬上了后座。
“抱紧。”林长野像往常一样,在她坐上来后这样嘱咐。
宣月迟疑了一瞬,忽然被他擒住手臂,结结实实环在腰间。
男人的腰劲瘦有力,丝毫不柔软,就像他这个人,硬邦邦的。
可宣月在环住他的那一瞬,却忽然觉得很踏实。
换做以前,她大概又要做作地推拒一番,可这一次她一声不吭,牢牢地抱住了他。
摩托驶出地下停车场,在风里呼啸而去。
她慢慢地往前,很轻很轻地把头抵在他的背上,虽然有头盔阻隔,却好像能感受到他滚烫的体温。
宣月心想,其实只要能这样近距离地站在他身后,就很安心了。
虽然他要和她保持距离。
虽然他对她的全部关心和保护都源于他是她的队长,换做队里的其他人,她知道他也会毫不犹豫挺身而出,挡在他们面前。
但她还是会为他无声的柔情而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没关系,她就这样近近地看着他就好。
宣月替自己加油打气,总有一天她也能成为很棒的刑警,不止被他保护,也能为他挺身而出。
到了那天,林长野一定会为她的耀眼光芒折服!
想到这里,宣月弯起嘴角,在头盔里小声哼起歌来。
而前座的林长野在风里疾驰,视线清明地望着前方,感官却集中在腰间紧紧环住他的纤细手臂上。
她抱得很牢,像是对他充满信心。
后背上有一小块地方与她的头盔相接触,就好像她全心全意信赖他,亲昵地拿脸贴近他。
虽然只是他的一点遐想,但这样的接触是令人愉快的。
林长野驶入一条隧道,忍不住放慢了车速。
他想,要是路再长一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