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民是个gay,这个事他也是前段时间才发现的。
老家给介绍的相亲对象,都走到宾馆了,女人洗完澡出来,羞答答地躺在床上,露出玲珑秀致的曲线,可他偏偏就是硬不起来。
他不喜欢女人,无论多努力,都不喜欢。
他喜欢的是男人,确切地说,是将熟未熟的小男人,就是陶程程这种的,不通世故,也不晓人事,青涩诱惑的,小男人。
此时此刻,这个小男人就这样怯生生地站在他面前,好看的眼睛一闪一闪。
“叔叔,这双袜子要多少钱?”
张志民没要钱,且陶程程兜里也没钱。
一双耐克袜子要25,就算砍价也得卖15他才不亏本,尤其是陶程程看中的那一双,是今年的新款,男孩们都喜欢,附近的妈妈也都来买,算是他摊子上的俏货。
就这么一分钱不要白给陶程程,张志民说不出个所以然,只知道那孩子一笑,他的魂就被抽走了。
他心甘情愿奉上自己的魂,只求陶程程能多在他摊前停留一会。
真好看啊,怎么能这么好看?是谁家的小孩?
生的可真好,就像,就像九月刚熟的蜜桃,一咬带出一嘴的甜,蜜/液从下巴滑到脖间,留下点黏,留下点痒,还留下渗入骨髓的思念。
他很快就知道了答案,其实也不难找,陶程程的妈妈和陶程程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之前他不点盒饭,都不知道商品楼里还藏着这么一位与世隔绝的西施。
张志民开始追求西施,在一众追求者中,他不是最有资本的,但是陶程程喜欢他,或者说,陶程程喜欢他的袜子。
青春期的男孩都好动,自从和陶程程邂逅后,张志民又进了许多运动风格的衣服,还有鸭舌帽和球鞋。
这些东西对陶程程的吸引是致命的,还不懂“所谓命运馈赠的礼物,都已在暗中标好价格”的可爱小男孩,心安理得地接受了张志民对他的好,就像在学校时,他也是班里最受宠的一个,他习惯了。
“小程程,你最近真是越来越时髦了。”
邵阳靠在墙上,一双狐狸眼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陶程程,陶程程欢喜地摆动自己的运动衫,同时还伸出脚,调皮地抖了抖,让邵阳看自己的耐克袜子。
“你们都有的耐克袜,我也有了,怎么样,放学后一起去打球?”
“打球?不打,今天有事。”
邵阳直勾勾盯着陶程程脚上的袜子,越想越觉得憋气,一把扯过兀自欢喜的小桃子,把他压在水房的角落边。
“喂,程程,你说说看,你是怎么买的袜子,我记得你是没有零花钱的,生活突然大变样,总得跟我这个哥哥交交底吧?”
邵阳不是陶程程的哥哥,但是他喜欢这么叫,他喜欢充当陶程程的保护者。
陶程程也喜欢邵阳,所以被他这样扣着也没生气,反而(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