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自古以来,便是丝绸之路的重镇,域内域外的商品集散地。
城中,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不得不说,如今的姬冰雁,绝非昔日的姬冰雁。
但凡城中生意,只要姬冰雁愿意插上一脚,便能插上一脚。
倘若那些生意每天若能赚十两银子,他就有二两。
这样的人,在城内必然相当出名。
即便姬冰雁如今已成了城内有数的富翁,即便一开始,他还装作双腿已残。
但往昔的情义,终究还是不能忘怀。
他一往无前的选择了友情,与赵秋、楚留香一同踏进了比地狱还要可怕的大沙漠。
当然,随同他们的,还有许许多多的骆驼,驮有食水、粮食、宿具,以及一些零零碎碎,看来虽无用,到时都有用的东西。
另外,还有两位引路人,一位叫石驼,有一张冷默、丑陋,像是用麻石雕成的脸。还有一位,放在人群中就有辨认不出的人,他叫小潘。
大沙漠之中,没有风,一丝风都没有,也没有丝毫声音,在烈日下,沙漠上所有的生命,都已进入了一种晕死状态。
如此苦行,赵秋却并无丝毫倦意。
反而,他坐在骆驼之上,闭目养神,一边走,一边以辟谷之法,汲取这天地间的精华。
这大沙漠之中,资源匮乏,但因为长久无人,空中的日月精华却是充盈。
赵秋日日以辟谷之法索取,数日之间,竟内力大进。
“这演武令还须收集气运,倘若不是为了这气运,我也不必理会这些凡尘俗世,只须在这大沙漠中修行即可!”
“事事不由我啊!”
…
这日,行到了一处,瞧见了左面那沙丘并不大,转过沙丘,就瞧见两个人。
因为,这两个人,简直已不大像是人,而像是两只被架在火上,快被烤焦了的羊,他们赤身地被人钉在地上,手腕。
那足踝,和面额上,都绑着牛皮,牛皮本来是湿的,被太阳晒乾後,就越来越紧,直嵌入肉里。
他们全身的皮肤都已被晒黑,嘴唇也晒裂了,他们的眼睛半合半张,眼珠和眼白却已分不清了,看来就像个灰蒙蒙的洞。
赵秋望了望这石驼,他的跟睛,便是这样是生生被晒瞎的。
“石观音么?呵呵……如无意外,在不久后,我这身躯的原主人,还有她有一场露水缘!”
只瞧那石驼虽然目不见物,听不见声音,但到了这里后,他的全身,竟然发抖。
天地予人,总留有一线生机,似乎,这石驼竟进化出了一种神奇的触觉,似乎能感觉出眼前的不祥,和未来的恶兆。
后世所称的第六感,便是困境之中的进化。或许,人生来就有,只是逐渐消失了。
谷/span当然,这石驼的身份,赵秋还记得数分,只是记不真切了!毕竟,又有谁读过原著之后,还记得那些小人物。
赵秋收敛心神(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