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节 故人6(1 / 1)

他们来到了边上汤玛士的房间,汤玛士的房间很乱,一个大行李箱放在房间的中央,里面的衣服裤子之类各种东西胡乱的洒了一地。充分说明之前汤玛士曾经在这里努力翻找过,想要找到遗失的文件。不过很可惜,他并不是将文件遗忘在自己的行李箱里,而是遗忘在车上,所以这番寻找是无用功。

汤玛士很客气的请三位客人坐下,一边聊天一边整理行李箱。必须要说,虽然理论上这种做法有点缺乏礼貌,但是汤玛士并不是无视别人只顾自己整理。事实上,与其说是他一边整理行李箱一边说话,不如说他一直在聊天,只是偶然动手整理一下行李箱。

这一次说话的主角变成了任健和汤玛士。

这是因为刚才老头子(任何人都能看出,他实际上才是那个能够下决定者)已经做出了明确指示,所以和任健这边的合作就成了汤玛士的任务。

所以任健开始和他讨论具体合作的内容。

经过刚才的这一幕家庭伦理剧,任健已经完全能够看出来了,其实这件事情,也就是这个“合作”,表面上似乎是一种报答。陆五似乎曾经帮过汤玛士的大忙,甚至可能在某个危机中拯救了他(当然,既然陆五身边有琥珀,这事情再正常不过了。不说汤玛士,任健自己也不也是被琥珀拯救过了吗?而且是拯救了两次,一次让他免于牢狱之灾,另外一次则直接救了他一条命),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也是对汤玛士的一个考验。

从刚才汤玛士的抱怨来看,不管他之前遭遇的到底是顺水推舟的穿小鞋还是恶意的人为设置圈套,至少他显然是受到严重的排挤的。而这一次,则是一个恰到好处的证明自己能够独当一面机会。亏了对汤玛士没什么影响——反正这是为了报答陆五这边,所以根本没有对这个合作对象进行辨析和挑选,亏了也没人能说什么,只要不是大亏就好。但是如果赚到的话,这就成了一个最佳的证据。证明汤玛士不是干小事的人——他适合干大事!

看上去简单,却透露着老人对孙子的照顾和偏袒。当然也许这也是一种不满,对于汤玛士犯下一大堆愚蠢的错误(这次的丢失企划书并不是第一次,类似的小错误他已经犯了N多次了)怒其不争。所以干脆压一个大任务下来,好好的压一压他。

任健不确定汤玛士自己有没有看出来。但是他很确定,就算这傻老外看出来了,其实也并不在乎。

这个傻老外的性格充满了一种艺术家的多变气质。他只注意自己喜爱的东西,而且对其忠贞不渝,苦苦追求。对于其他的东西也许会在意一下,但是那只是一种短暂的,不稳定的注意。只要他真正喜欢的东西出现在面前,他就会如幼儿抛弃自己的旧玩具一样将其抛弃,转而试图去抓住自己喜欢的东西。

当然了,拥有这种特质的人其实很多。某种意义上,陆五之前也曾经是这样的。但是呢,世界会改变一个人的。要知道,陆五虽然一度梦想成为探险家,但是其实到了某个时间点,他就知道这种梦想是完全不可能的。年少时候可以说这是梦想,但是人们成长到一定阶段之后,了解到客观世界,还有了解到自己的能力极限,这个时候如果依然紧抱着这种不切实际的梦想,那梦想就变成了愚蠢的妄想。陆五只是嘴上坚持,但是他内心其实已经放弃了。所以毕业的时候他才努力的准备考公务员。但是汤玛士在这个方面正好相反,他能忠诚于自己的愚蠢。

之前汤玛士读大学的时候,就放弃了家族要求他去学的工商管理的要求,坚持要去学新闻专业。家里人为了迫使他屈服断掉了他的经济来源。但是这个老外居然铁了心,死活不肯放弃,甘愿去当狗仔队赚钱——然后居然作为一个狗仔队赚到了供他读完大学的钱。

所以这番谈话,尽管理论上来说汤玛士占据着绝对主动的地位,但是实际上他却对此毫不关心。任健说什么他都不反对,连稍微谈判一下,讨价还价都没有。虽然任健这个人以“奸商”自居,但是遇到汤玛士这种人的时候,他才第一次感觉到有羞愧感。

X的,这个傻老外太耿直了啊!这种人骗了都觉得不好意思啊!

只是并不特别长的工夫,汤玛士就和任健达成了一个初步协议——钢铁行业方面的合作。具体一点呢,就是要成立一个贸易公司,出口优质钢材(目前暂时决定这个)。当然了,这也是初步意向,就算是汤玛士这样的耿直人也得先去钢铁厂那边观摩一下,了解一点产品生产和质量方面的事情。

不过,陆五过几天就要去昆仑山那边了。对于汤玛士来说,相反,他更加执着于陆五即将进行的昆仑山“旅游”。那种热情和主动的态度,让陆五甚至没办法说出反对的话来。当然另外一方面也是不怕——琥珀现在也了解了,地球上应该没有人类掌握着和“神座”相关的知识,就算是神座摆在他们面前,他们一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二不知道这个东西应该要怎么用。这意味着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不必担心泄密之类。

对地球来说,那些古老众神的年代早就过去了。昔日那些“人格化”的神,和人一样有着喜怒哀乐,有着偏好和恶习的神明的信仰已经消失殆尽,现在的神明都是都是无所不能的,一方面是创造者,一方面是支配者,此外还兼职着毁灭者。而这一点本身就说明他们非人而来。按照高手的说法,世间只有一种神明有这个能力——那就是世界意识本身,或者称为神上之神。

但是可惜的是,如果地球人的宇宙观没有出错的话,那么哪怕用“沧海一粟”来形容地球在宇宙中的地位都是一种夸张。如果真的存在神上之神,那么就和人根本不会在意自己身上的一片微不足道的灰尘一样,根本不会在意地球。

汤玛士把行李箱给合上的时候,动作突然停了下来。

在行李箱的的外侧,露出一小块粉色的塑料片。显然,不把它拿出来或者塞进去,行李箱是无法关上的。

“哦!天啊!”汤玛士惊叫了一声,把粉色塑料抽了出来。这是一个随便哪个文具店都可以买到的粉红色塑料质地的公文袋,但是却是汤玛士之前找不到的。“这玩意这里居然还有一个夹层?”

这个行李箱不知道是别人送给他的或者新买的,总之汤玛士显然对它的结构尚未完全掌握。可能就在搬运过程中,这个文件袋滑进了这个夹层。

当然这种事情不值得奇怪,但是从侧面也说明这老外确实比较马大哈。

“哈,我的诗集!”汤玛士很高兴的把文件袋拿出来。他的爱好从某种方面来说是非常文青的。这个文件袋里,有他收集的摄影作品和自己写的抒情诗。当然了,虽然说喜欢写诗歌,但是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水平不登大雅之堂,不能拿出来给人看的。所以他也就是很正常的当做自己的私人日记写。“我还以为找不到了呢。”

他再次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行李箱,这确实是一个非常狭小,容易忽略的小夹层。估计也就是为了让人放放趣÷阁记本、文件袋之类玩意的。它的大小和厚度也就是能勉强装进这个其实比较薄的文件袋罢了。

“对了,”汤玛士兴致勃勃的打开了文件袋。虽然他知道自己诗歌水平很有限,不好拿出去卖弄,但是如果是陆五大师这样的人的话或者能够指点自己一番?“我这里有一个诗歌……”

然后他抽出来的是一副很大,封面很精美的册子——不管这玩意是什么,但显然不是他的诗集,也不是他的摄影作品。

“这个是……企划书?”汤玛士突然之间明白过来。之前叔叔那边拿出来展示的才是他的诗集。

不止是他,任健、陆五这边三个人也回味过来了。汤玛士在刚才的抱怨的时候就说过了这件事情——两个袋子居然同时失踪了。

汤玛士急匆匆的拿起册子朝着门外跑去,想要在叔叔或者爷爷或者其他什么人朗读他的诗歌作品之前做点什么,但是问题是他等到他来到会议室那边的时候,却发现事情已经结束。他跑到爷爷的房间,隔着门就听见老怀思正在以一种暴怒的口吻喊着什么。

就算是汤玛士也停下了自己想要开门的手。不过,在犹豫了那么几秒钟之后,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推门而入。

“春天的光辉笼罩我们的世界……”老怀思坐在轮椅上,和他面对面的人正是汤玛士的那个叔叔。当然了,此时此刻他脸色苍白,低着头,根本不敢正视对面的父亲。“真的是我见识过的最好的企划书!”

“这个是……”中年老外其实很想解释,然而之前他“企划书交给我保管”这样的话已经说出来了,现在想要吞回去说自己拿错了东西都不好开口。

“给我闭嘴,你让我丢光了脸!”

听到开门声,那位中年老外转过头,目光看着推门而来的汤玛士。目光之中甚至已经不是之前的那种敌意,而是一种怨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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