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如雨降,却在流出的那一刻被蒸腾,李顿的周遭如同裹了一层浓密的雾气,根本看不到他在雾气之中是死是活。要是在白天的话,白雾就很寻常了。可是在晚上,月光也不太明亮,李顿身边的雾气看上去是灰黑色的。如同邪恶的亡灵一样,让人从心底里产生无尽的恐惧。
此时的李顿,已经是在油尽灯枯的凶险时刻。他只是凭着惯性一次次地坚持了下来,脑子都是木讷的,浑然不知。一切都是下意识的行为罢了。
可在格桑的眼中,这哪里是李顿修行中凶险的一刻,完全是大魔王变身好不好?
苍鹰部落的老首领也是血脉继承者,也觉醒过了,实力可要比他这个部落第一勇士要好看多了。可在格桑的印象之中苍鹰部落的老首领的实力也不过比自己强大些。至于是否有雷巨强大,这就不得而知了。可就算是如此,苍鹰部落的首领的表现还停留在人类的范畴上。可是李顿展现出来的秘密……已经是非人的存在了好不好?
蛮荒世界是敬重神灵的,格桑也是一个虔诚地对神灵有着敬畏的,有信仰的部落成员。按理说,他应该匍匐在地,埋下脑袋,表示对李顿的敬拜。可他对李顿的印象糟糕之极,怎么可能会将李顿当成神灵一样看待呢?
于是在第一时间,格桑认定了李顿是让人想起就害怕的邪恶魔王,是神话故事的大反派。
在黑暗之中,被自己折腾出来的浓雾包裹着,已经诡异之极。
尤其是刚才还有微弱的光芒闪现,格桑就是打破了脑袋也想不出来,这是个人能做出来的事。
深怕自己因为太过吃惊,喊叫出来,格桑甚至咬住了一根比手指略粗的树枝,而因为太过吃惊,硬生生地将树枝给咬断了。
吧嗒!
头皮一麻,后背冷汗一下子就滋了出来,格桑的心头顿时有一个念头在脑子里闪现:“完蛋,被发现了。”
硬着头皮,格桑正准备站起来表示他是路过,无疑窥视李顿的修行和功法的那一刻,他有点迟疑,仿佛李顿根本就没有做出反应,也没有开口的意思。就好像……不会不,没有被发现,是自己多疑了?
这个念头在格桑的心里冒出来之后,侥幸的心思就变得越来越强烈。似乎自己慢慢会退去的话,李顿恐怕也不会知道。
这时候的李顿哪里有心思分神,可话又说回来,就算是他发现边上多了一个人,还是他无法信任的格桑,恐怕也无法做出过激的反应,更不要提杀人灭口了。就算他的身体无恙,而且实力已经比格桑强了很多,可真要一击必杀,让对方死于非命,这几乎不可能做到。而当下,他甚至连抬起手臂的力气都没有,整个人像是被一圈又一圈的麻绳捆住了似的,根本就无法动弹。反倒是格桑要是胆子大一点,反倒是杀李顿易如反掌。
他此时正在生死挣扎的关键时刻,进一步,或许只是活下去。
而退一步,可能就是深渊。
所以,他别无选择,根本就不能退。
“给我堵。”
“给我封!”
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狂暴气息的冲击,一次又一次的险象环生,却没有彻底被击溃。就如同在暴风雨之中漂泊在大海之上的小船,上一刻被巨浪高高的抛起,而下一刻,却坠入谷底。只要一个小疏忽,或许就是船沉人亡的局面。
李顿死死地咬着牙,疼痛已经变得麻木,到了人承受的极致之后,神经开始疲倦,灵魂却强壮了起来,仿佛疼痛不那么剧烈了,让他有了喘息的机会。实际上,气息在身体里横冲直撞,经脉被撕扯之下,被硬生生地撑大了一圈,这种痛苦是常人无法忍受和想象的。可并非仅仅是疼痛而已,也有好处。
他当然不知道,就算是知道李顿也不想要这个好处,爱给谁给谁,爷们承受不住。
可他哪里知道这些,就感觉经脉之中仿佛能够承载一些气息冲击的余波,仿佛被扩充了一些。不过连养生太极拳都不会耍的李顿哪里知道这些道道,还以为身体已经被摧残到支离破碎的地步。
就像是一条秋裤,它的主人是一个长腿美女,体重在98斤,身高至少168,前凸后翘……然后这条秋裤被身高158,体重200近的绝望闺蜜给穿了一次……秋裤还有未来吗?还能受到女神的青睐吗?
答案呼之欲出了,不能!
而李顿此时此刻的对身体的感知就和那条被肥妹撑大的秋裤一样一样的。
就算最后他撑过去了,撑过了最难熬的时间。
结局或许不太好,或许不会残疾,但身体的损伤在他身上是实实在在的,他不相信经历了这段生死变故之后,会毫发无损,这不科学。
可即便如此,他也想要活着,活在他能够主宰的这个世界。虽然他所谓的主宰的范围很小,不过是蛮荒一个破落的不能再破落的部落的一个小首领。但他也不想活在一个庸庸碌碌的世界,他再也不想成为一个从属者,听从命令的机器,一个灵魂被禁锢的行尸走肉。
李顿也是走进了死胡同了,他所在的蛮荒根本就不是科学能够解释一切的世界。
或许这个世界的科学是以另一种方式存在,而不是他所知的那一种。
活下去!
活下去!
凭着这份意念李顿都不知道他压制了多少次,也不知道多少次从生死悬崖边上活过来。如今,他就奄奄一息地,只有胸口的那一口气没有消散,才预示着他还活着,还在和命运抗争。如果是普通人在弥留之际,眼神肯定会涣散,可李顿的眼神却清澈而通明,仿佛能够洞穿一切。
也不知道是李顿运气好,还是点太背。
他一个对蛮荒的规则毫无所知的傻小子,胡乱修行却意外找到了修行的法门,可是没有功法,他也要抓瞎。误打误撞之下,闯入了修行之中,可结果他却如同被堵在下水道的老鼠,横冲直撞。
要是他边上有一个懂得修行的人,如果蛮牛部落的前任首领在他身边,或许他根本就不会走入死胡同。
气息可不是压制才是最理想的办法,需要引导,正确的引导。
实际上他如果让气息顺着自己的经络冲击玉庭,也就是头顶的法门,他或许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让他惊叹,却无法理解的世界。可这一切,硬生生地被他堵回去了。
李顿不懂。
格桑也看不出来。
反正在格桑看来,李顿故意隐藏实力,这种行为太阴险了,太不蛮荒了。淳朴如山谷里的马兰花一般的他要是撞破了李顿的秘密,按照格桑理解的剧情,他肯定会被灭口的。
一步。
两步。
如同灵猫般轻盈,格桑动作缓慢地后退,正当他窃喜李顿没有发现他,自己很快就能摆脱李顿的感知区域的时候,他的身体突然像是被定住了似的,如同木头一般,时间停格下来。就在李顿的边上,一头炎虎出现在视线之内。它可是山林的王者,全身如同烈火一般火红的皮毛之下,是比岩石还要坚硬的骨骼。
不带尾巴也有三四米长,加上短小难看的尾巴,好吧,也就三四米左右。体重直接达到了成年野牛的样子,只有传说中的荒兽才是炎虎的克星。它根本就不用潜行,就能获得足够的食物。不过炎虎的可怕不在于它的强大,而在于它的食谱中最喜欢的永远是人。而且在夜幕下,这种强大的生物也很好辨认,它的眼睛就是它最大的特征,在夜幕下,火红的眼睛如同狼幽蓝的眼睛一样容易辨认,而且绝对不会认错。
不过炎虎没有在第一时间采取行动,它好奇地打量了一下李顿,野兽的第六感告诉他这家伙有点实力。不过比强大的森林之王,还是差一点。炎虎骄傲地想到,在森林里它无惧任何强者。或许是成年之后,它就没有遇到过让它退缩的存在。
至于格桑?
是蝼蚁……不会,准确的说是食物。
炎虎盯着格桑看了一眼,把格桑吓得想要拔腿就跑,可问题是他的两条腿根本就跑不过炎虎的四条腿。
尤其是炎虎淡定的眼神,仿佛已经吃定他了,让他有种无限的幽怨。
格桑绝望地想要爆发出人生最后一次的辉煌,他决定给蛮牛部落的那帮混蛋示警!
救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