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普先反应过来,脸露惊容,问道:“张校尉师从何人?”
张靖并未反应过来,随口答道:“我是国学弟子,并未正式拜过师。w ww.”
程普苦笑道:“张校尉真是天才,花刺子模人遇上你,算是倒了大霉。”
张靖方才全心全意构勒这个军事计划,此时留神观察帐中诸将,才意识到不对,摸了摸鼻子,道:“所有环节史上皆有案例,我不过将这些计谋综合在一起,根据实施的难易程度做了些调整,尽量加大对敌人的杀伤力,以期减少我军损失。”
张靖方才言时,书吏早已将众人言语抄录下来,马要过笔录看了一会,对书吏说道:“你将我们所言删掉,按照张校尉所言赶快整理一份军事计划出来。”
书吏就席疾书,马道:“张校尉拥有这份军事智慧,实属天才,魏并州得了你这个计划,定会杀得花刺子模找不着北。”马说完,心中暗叹可惜,心道张靖若是留在军中,升为攻坚营长史,以后攻伐之时便可轻松许多,只是……
程普追随孙坚多年,后来单独领军,算得上见多识广,但是能将阳谋阴谋结合得如此完美的军事计划,还是次见到,衷心说道:“张校尉足智多谋,我委实佩服得很。”
众人说了一会话,书吏整理好文案,递给马。马阅后,又让在座众人传阅,见众人皆无补充,便唤来情报官,道:“将此书给魏延将军。”
情报官领命出去,马宣布散会,张靖出帐之时,程普忍不住又朝张靖看了一眼,心道这位少年可是位大才,得想法推荐给孙家,否则让别系抢了去,却是难对付得很。
魏延在花刺子模主力北上以后,开始调兵遣将,准备尾追堵截。正在这时,情报官匆匆进来,呈上马送来的密信,魏延看完以后,不由拍案而起,道:“真是决胜千里之外,此人是大才也。”
魏延问是何人设计,情报官说是马部下一位姓张的校尉。魏延一怔,略想片刻,未顾上下达军令,先写了一封公函,向军衙索要出谋之人。
张角向年白手起家,领兵与大汉官兵交战,是不折不扣的军事家。张靖与张角合魂,这次建言的军事计划,实则是灵感上来,聚合了张角一生精华,威力自是不容小视。
花刺子模即使有拉维这般心智不低的武将,也被张靖这个计划弄得狼狈不堪。汉军提前进入北匈奴境内,并未拦截花刺子模去路,而是利用俘获的花刺子模兵甲,扮为花刺子模兵马,在附近大开杀戒。北匈奴人分不清真假,纷纷扶老携幼,远离这片区域,纷纷上书控诉花刺子模暴行。
花刺子模原想进入北匈奴境内,就能解决粮草问题,但附近的北匈奴人大多遭到屠杀,残留者也皆望风远遁,如何筹集粮草物资?踏入北匈奴境内第四日,花刺子模军粮已经耗尽,无奈杀马而食。
汉军却不让花刺子模安顿,夜间派人偷入军营,并未对兵将下手,却上演了一出惊马踏连营的故事,到军营混乱结束时,蒙奇查点损失,兵将损失近万,马匹也损失半数以上。
汉军刻意设计下,北匈奴数波使者路上接连遇袭身亡,不久附近部落又送来不少人证,皆控诉花刺子模人的暴行。负责东南方向的北匈奴左贤王,为了安抚诸部落人心,纠集数万青壮,在有心人的引导下,成功夜袭花刺子模军营。
双方这场搏杀极其惨烈,北匈奴人出于义愤,暗袭得手后,下手决不容情。蒙奇见营中大乱,开始收拢兵马,火光下见是北匈奴人兵马,开始还约束部下克制,想与北匈奴人谈判。不料北匈奴人杀得性起,根本不理花刺子模使者,只是血腥杀戮。最终蒙奇忍无可忍,统领部下与北匈奴人血战。北匈奴人胜在偷袭得手,又是主场作战,士气旺盛;花刺子模人胜在甲衣优良,军阵娴熟。双方自午夜杀到天明,军营中血流成河。
日头东升到半天时,双方士兵皆已筋疲力尽,各自罢战,准备埋锅做饭。此时只听几声炮响,四周出现无数大齐精兵,以有备杀无备,这些大齐生力军只是一次冲击,便击溃敌军仓促摆起的军阵,接着就是一边倒的屠杀。
赵云、吕布、黄忠、张辽四军,接到魏延这边通报时,早已领军杀入北匈奴境内,四军各自分兵数路,从东往西杀奔而来。北匈奴王庭一日数惊,连续派使求和,大齐只是不理。
再说郭嘉接着魏延索要张靖的公文,心中不由暗乐,笑嘻嘻地来寻姜述,道:“四皇子不仅英武,军略也是让人佩服,文长来公文,想调四皇子过去担任长史。”
姜述还不知张靖为魏延设计一事,就问这事缘由。郭嘉拿出魏延附上的书信,道:“我看完四皇子所述的军事计划,替花刺子模人出了一身冷汗。文长得了这个计划,不需费多少气力,就能让花刺子模主力覆灭在即。”
姜述看完书信,也是拍案叫好,然后默然一会,挥退从人下去,问郭嘉道:“莫非有人为交好老四,特地用老四之名献出此计?”
郭嘉摇头道:“四皇子为人磊落,怎会做出这些事情?这些事情又瞒不住,只须情报官详细打探,真相自会大白。我与文和自谓长于谋略,但四皇子这个正奇相合的计划,一时也不会计划得这般详细。四皇子这个计划,阳谋与阴谋结合,让人防不胜防,寻常人设计不出来,这事假冒不得。”
姜述点点头,又看了一遍书信,道:“这个计划与文和风格相仿,手段阴损些,但是效果肯定不错。”
郭嘉默然一会,忽道:“这个计划用于战场搏杀,是为了减少士兵损伤,四皇子这才露出真手段。平常皆以为四皇子只擅武事,从此事来看,四皇子不是不擅谋略,而是寻常小事不屑为之。”